之前看了董保华老师的那篇《广西的一声爆炸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2009年12月7日 发布于“董保华的新浪BLOG”)后我感慨颇多,正准备为那些“留守孩子们”提笔写点什么的时候,突然发现今天倒是个绝不轻松的日子—— 12月8日 ,不禁思绪纷乱起来。
可能有不少年轻朋友会觉得这个日子没有什么不同,那大可以在百度或者Google上打下“克拉玛依大火”这个关键字。
便于大家了解,小生特摘录当时的事件评论如下:
[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官僚为欢迎上级派来走走样子的“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的25位官员,组织全市最漂亮的能歌善舞的中小学生796人在友谊馆剧场举办“专场文艺演出”。
因舞台纱幕太靠近光柱灯被烤燃而引起火灾。当燃烧的火团不断地从舞台上空掉下时,克拉玛依市教育局的官员出来叫学生们:“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
学生们很听话,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动;等上级政府与教育局所有在场的26个官员都从第—排撤退到最后一排的出口处“先走”了之后,教师才开始组织学生撤离,但此时电灯已全灭,大火已蔓延到剧场四周,唯一的逃生之路已被熊熊火焰堵住!(当时剧场只开放一个安全门,其余安全门均锁着)于是,学生们撤离火灾现场的最佳时机最关键时刻已被错过了!
796名来自全市15所中小学的师生(每所学校组织最漂亮的40多名学生歌舞队)全部陷入火海之中,323人死亡,132人烧伤致残(注,另有一说:死325人,伤136人;此处采用法院判决书的数字);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
在场的有40多名教师,有36位遇难,绝大部分为掩护学生而殉职。
在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20几个,当时他们的位置离火源最近,离逃生门最远,竟“奇迹般”地无—人伤亡,而且走出剧场门口时还个个衣冠楚楚!]
我相信,但凡了解过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大火事件的朋友绝对会对“不要动!让领导先走!”这句话印象深刻。虽然悲剧已经过去15年,我也不想再旧事重提,但这句话必然会被永远钉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朋友,从十五年前克拉玛依的那场大火到七八年前的江西非法爆竹厂大爆炸,直至最近的广西非法爆竹厂大爆炸,虽然时间地点事情不同,给我们揭示的问题也各不相同,但小生却只想问一下各位,能够说出“不要动!让领导先走!”此类话语的政府官员、能够在大祸即将发生并在几百名孩子面前安然先行离场的这类政府官员、能够在寒风中让参加某些政绩活动的孩子颤栗发抖挨冻数小时的那些政府官员,他们真的能意识到他们自己是人民“公仆”?真的能够行使职权为人民及人民的孩子去谋取福利从而尽可能的去解决类似“留守儿童”的这类民生问题吗?对不起,我看不出,我只看到一个个腔调实足的“官老爷”!
诚然,十五年来我国在民主与法制的路途上有所前进,但“官老爷”特权阶级的现象却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而越演越烈,每年“公考”的热闹可见一斑。小生也曾经满怀善意的认为是大家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越发浓厚,后来才发现远不是那回事情,更多的人只是为谋求一个“特权阶级”的“编制”而努力。试想,如此“公考”能选拔出多少真正服务人民的”公仆“?就算选拔出了,他们能不被其他人同化吗?小生无意去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呐喊些什么呢,毕竟人轻言微,且这些问题也绝非一日之寒。但在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中,绝对不应该出现此类“特权阶级”!人民不应该是靠高高在上的“官老爷”们某天显灵大发慈悲来救苦救难的,“公仆”、 “服务型政府”不应仅停于纸上!况且这还是你自己多少年前提出来的!
至此,小生树立了一个信念:对待政府更要高标准、严要求。毕竟现在的某些“公仆”对无利可图的民生问题是“贱骨头”——不抽不动,而人民对自己的“仆人”有资格,也有必要不时的鞭策两下,防止“懒骨头”或者“蛮仆欺主”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