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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研讨会侧记

     

 

 

 

 

 

 

 

中山大学马丁堂

 

       “在这个时代,广州应该拿出应有的气魄和胆量,去走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前列,就因为我们是广州”,中山大学老师曹旭东话音刚落,引起掌声阵阵。时针指向12点,在中山大学马丁堂举办的“规范与激活之间——社会治理创新论坛”研讨会已近尾声,然而大家讨论的热情丝毫未褪——本次研讨会是安平广州沙龙的首场活动,邀请了法学专家、律师、社会组织代表、各主流媒体,以及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对话理性而真诚,尤其是曹旭东老师的话,触动了在场的每一位——正因为广州是一座具有公民气息的城市,今天来自不同背景的我们,坐在一起为实现多元共治与善治而讨论。

       因为是广州,一个地方法规,一个工作细则,牵动了整个公益圈的人心。

       10月16日,广州市民政局在官网上挂出了《广州市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工作细则》)。21日晚,这条信息在微信、微博被疯狂转播,其中《工作细则》中关于“非法社会组织”的界定,引起了公益圈广泛的讨论。NGOCN在10月22日就此事发起问卷调查,据NGOCN研究员刘韬称,仅是发起调查当天,就收集到到一百多份的问卷回复,短短的两天内,关于此事讨论的文章层现叠出,各种讨论组相继建立,在全国的公益圈内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一个地方法规,一个工作细则,却引起了整个公益圈的大讨论,这与广州处于社会政策创新的前沿有关,正如清华大学副教授贾西津在接受NGOCN采访时所言:“广东是社会改革创新的前沿,广州的整体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不一定会带来行业性的封闭或限制,但这样的《细则》,除了会在当地影响部分政府有意限制的组织外,也是一个与法治意义不符的示范效应,在其他社会组织观念更保守的地方,这种效应传递可能造成更负面的影响。”

       广东是改革之先锋,广州是改革之重镇,经济改革如此,社会改革亦然。因此,在《工作细则》引起争论不到一周,安平公共传播公益基金积极参与,主办了本场研讨会,将关心此事的各方聚集一堂,圆桌对话,更是邀请出台该《细则》有关的数位领导参与。研讨会上,思维碰撞,大家就《工作细则》的困惑、质疑、修改建议等等激情交流。

       如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副秘书长夏欢,提出在《工作细则》的逻辑下,是否会造成民政部门的选择性执法;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的于海涌老师提出,《工作细则》圈定了公民结社的自由,是否违背了宪法原则,并且在关于扣留、查封、调查、没收、解释权等细节上存在这矛盾性与不合理性,忧心由此而赋予民政部门过于庞大的权力。南方都市报评论员苏少鑫更是尖锐的提出,对于一些现行政策下无法注册或工商注册的劳工服务、LGBT等组织,希望广州市民政局“就算不做加法,也不要做减法”,清晰定义“非法”“社会组织”,让他们在工作时能有安全感。

       对此广州市民政局宣传法规处副处长李锐表示,在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上,民政局与社会组织的目标是一致的,广州将继续推动简化登记程序、简化年审制度,出台细则的初衷并非针对社会组织,而是希望强调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并非是对执法对象的拓展,而是对执法行为的细化,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探讨。

       尽管对于一些具体的问题,如广州日报记者提问到的,从2012年到目前究竟处理过多少宗取缔个案,数量等,民政局李副处长等表示暂时无法提供具体数据,会在查阅相关资料后给予回复。但到场的社会组织代表在讨论中,都赞赏广州市民政局的领导“有胆量”,面临各种问题的“炮轰”,诚意十足,比起研讨会,更像是来参加一个质询会,也正是这种真诚接受监督,虚心听取谏言的精神,让广州称为一座具有公民气息的城市。

       从2012年率先全面铺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并开放公募权,允许民间草根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募捐;到2014年6月通过审议的《广州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实行社会组织1元登记,民宅可办公等进一步降低注册门槛措施。每一步,都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政府的主动倾听,我们可以看到,广州社会治理创新上的胆识与智慧,开放与包容——广州这个城市,值得我们每个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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