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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境外NGO,人家不乐意?负责人的回答恰恰相反!

       导语

       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小伙伴们,今年1月1日一部新法正式实施了。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通俗地说,就是“管理+服务境外NGO的”。肯定很多小伙伴问:你管理境外NGO,人家愿意么?如今,4个月过去了,答案却出人意料。

       今天,咱听听被“管理”的境外NGO现身说法,那部法究竟给他们带来了哪些福利——

 

管理境外NGO,人家不乐意?负责人的回答恰恰相反!

       为啥要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顺势而为。

       先给小伙伴科普一个数据:中国目前长期活跃的境外NGO有多少家?1000多家;短期活跃的也算上呢?6000家左右。

       而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出台前,中国在这个领域基本“无法可依”。管理依据仅仅是《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及《基金会管理条例》这种规格的“小法”。有趣的是,上述情况正是在2015年7月,外交部、公安部、民政部邀请境外NGO提意见的座谈会上,开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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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要的是,制定这部法不仅着眼于“管理”,同样着眼于“服务”。

       媒体报道显示,那次座谈会上,相关领导指出,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使某些模糊的界限清晰起来,让这些组织有法可依,还要“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长安君查阅了一下《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专门有一章叫“便利措施”。比如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为境外NGO提供政策咨询、活动指导服务;境外NGO代表机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境外NGO代表机构“年检”不得收费;境外NGO的相关代表,可以凭证书等依法办理就业等工作手续。

 

管理境外NGO,人家不乐意?负责人的回答恰恰相反!

       (图:2016年4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最后,中国对境外组织,一向是“朋友来了有美酒,豺狼来了有猎枪”。境外NGO来华依法活动,没问题,“我家大门常打开”;但如果来华活动是为了“把我家房子拆了”,请问换你,你愿意吗?

       真不是没有血的教训:2016年5月,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就被曝光在华狂撒近亿美元,资助103团体。清单显示,这9652万美元中,有关西藏问题的团体获得约625万美元,有关新疆问题的团体获得约556万美元。其中,还包括“世*维*会”等被中国认定为“疆*独”组织的团体。

       于是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核心目的的概括,才格外一针见血:

       “保护合法,防范非法。”

       62家境外NGO已依法登记,

       “更高效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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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新法实施4个月,效果杠杠滴——

       公安部通报,截至目前,已有62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地域涉及23个省区市,170余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已确定业务主管单位,正在办理代表机构登记手续。

       登记备案工作中,公安机关提供了哪些细致周到的服务?这些工作带来了哪些改变?登记备案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工作顺利吗?咱们听听来自歪果仁的真实声音:

       歪果仁一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中国区副会长彭捷宁可谓“中国通”,说着一口流利北京话,已在中国工作多年。他所在的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其会员包括可口可乐、福特汽车等约210家在华经营的美国知名企业。

       在彭捷宁看来,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真的“帮了大忙”。彭捷宁透露,往常登记备案,从递送材料到完成整个程序大约需要6到8周,而且涉及不同的部门都要重复申请;公安机关登记受理窗口开通后,只需向公安机关一家报送,之后每年认证一次,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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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果仁二

       英国国际救助儿童会中国首席代表王超,所在的国际救助儿童会1919年成立于伦敦,目前在120个国家开展工作,是全球最大的儿童公益机构之一。他说,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工作便捷高效,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有了明确清晰的合法身份,感觉有了归属,合作伙伴更加信任我们,参与各类项目运营也更有‘底气’。”来登记备案之前,王超“两眼一抹黑”,对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一无所知。

       但是几通电话后,他渐渐放下了悬着的心。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受理窗口不仅给他发送了登记备案相关指南,而且邀请他参加了多场咨询会、通气会、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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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果仁三

       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是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会。2007年,盖茨基金会设立北京代表处,与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在卫生、农业、科技等领域积极合作,开展了艾滋病防控、结核病防治、烟草控制等公益项目。

       该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副主任、负责基金会战略和管理的王凯琳,印象深刻的是,公安机关工作的专业素养和耐心态度。

       登记备案时,基金会需要出示一份年度报告。王凯琳起初觉得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但是让她感动的是,当地公安机关工作十分细致,对报告内容、具体定义甚至每一个细节都给予了指导。“我相信其他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人士也有同感,通过登记备案,可以更好地推动政府和社会各个领域的合作。”王凯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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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

       解答各类问题1.2万余个

       信心来自于公安机关的细致工作。

       据了解,近一段时间以来,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机关主动走访了一批境外非政府组织,了解他们在登记备案中遇到的问题,尽力协调帮助解决;先后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解答各类问题1.2万余个,涉及36个国家和地区的780余个境外非政府组织。

       “寓管理于服务”。如今,更细致的服务,让更多境外NGO在中国有了归属感。       

       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据了解,为确保法律顺利实施,公安部做了大量工作:

       1、及时对外公布各业务主管单位联系部门和联系电话;

       2、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做好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按照简便原则指导各地做好相关甄别、登记交接工作;

       3、与国家外国专家局研究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外籍人员办理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的便利措施;

       4、加快完善登记备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服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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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良性循环已经建立,境外NGO的广泛认同,又有力推动了登记备案工作。

       仅4月1日,美国大豆出口协会、美国小麦协会、美国谷物协会、韩国贸易协会、法国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等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北京代表处,在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成功登记;美国先进医疗技术协会、美国国际铜专业协会、美国国际棉花协会、美国大豆出口协会、美国肉类出口协会、美国国际商标协会、美国家禽蛋品出口协会、西班牙纺织行业研究协会等8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上海代表处在上海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成功登记……

       “在法律实施前,我们担心一些正在进行的项目会不会出现变数,因为合作机构可能会担心我们的登记备案能否成功。”英国国际救助儿童会中国首席代表王超说。

       “现在看来,项目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通过登记备案后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有更清楚的身份,项目的运作更加顺畅。”

       王超的心声,也代表了境外NGO在中国的普遍心声。

       (注:本文参考了中国警察网、新华社相关报道,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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