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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深圳社工改革提意见:改“购买制”为“申报制”更能激发民间创造力

       编者按

 

       新年伊始,深圳民政局发出《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要“翻倍”提升深圳社工薪酬,此举引发社工界,乃至整个公益领域的广泛关注,人们不仅关注大幅涨薪的可能性,更关心其背后的发展逻辑,及其对正在发生的行业变局所带来的影响。

 

       当前,社工专业学生报考下滑、专业对口就业率下滑,这个行业的前景不甚明朗,甚至可以说,有些萎靡不振。多名业内专家认为,社工行业的问题在于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两者长期是“主顾关系”而非“伙伴关系”,这导致了这个行业发展乏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陈涛建议,深圳可将基本的公共性的社会工作服务的财政资金统一建立一个基金,改“购买制”为“申报制”。

 

       “购买制”对应是主顾关系,政府研判社会问题,然后雇佣社会组织干活,“伙计”的积极性一般不高;“申报制”对应的是伙伴关系,社会组织发现社会问题,设计解决方案,然后交由政府部门与相关专家评审,能有效发挥社会组织贴近市民的优势,激发民间创造力。

 

       深圳社工改革,对于改善社工行业、乃至公益领域的生态有重要意义。专家指出,深圳社工发展模式中最突出的价值正是坚持以民办社工机构为行业主体,不管遇到多少挑战也不简单化地采取把社工纳入体制内的坚持。

 

       希望深圳能深化这种做法。(By:黎宇琳)

 

 

陈涛

 

 

 

 

       问:深圳提出要大幅提升深圳社工的平均月工资和全市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此消息被认为是对社会工作者的“重大利好”,甚至有学者称之为“强势扭转社工颓势的关键性制度安排”。对此你是怎么看的?

 

       陈涛:我认为深圳提高社工的工资标准对于改善社工行业的生态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否对促进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还不好说。因为社工的薪酬待遇问题只是影响社工行业发展的一个方面,虽然这个方面不是不重要,但还有其他一些方面也很重要。个人觉得,深圳出台的新措施中,鼓励社工机构多元化、特色化发展,改变督导的定位和要求,允许有偿服务,以及将社工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还有对多重评估监管做出调整,都是一些亮点。但是建立行业标准与规范似乎过急了,对于现阶段的社会工作来说可能有些超前;此外,在继续教育方面赋予机构和社工较大的自主选择性,这一大方向是对的,但同时如何确保继续教育仍能够得以落实,也尚存疑问。

 

       问:有评论认为,深圳一旦开始落实和推进新措施,被认为会对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的社工界造成巨大压力。对此,你怎么看?深圳的新措施对于更大范围内的中国社工业发展将产生什么影响?

 

       陈涛:深圳提高社工的薪酬待遇确实会对其他地方社工服务的政府购买方造成压力,但这是好事,因为社工的薪酬待遇的确是偏低了。总的来说,深圳仍然是倚重民办社工机构这些社会组织来承担社工行业的主体职责,只是在进一步探索政府如何做好统筹监管、与社工机构一道建设好、运行好这个行业。这一基本思路对其他地方提供了多一种选择,其意义是较为重大的。

 

       问:对于深圳可能落地的社工新措施,还存在一种忧虑,就是说如果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社工薪酬和机构运作资金来源仍然全部或者绝大部分靠政府财政,继续路径依赖,对机构独立性、服务有效性和竞争力提高弊大于利,你怎么看?

 

       陈涛:这种忧虑是有道理的。个人认为,还是应当倡导多元化的社工服务经费来源模式,包括通过政府(部门)购买岗位、购买项目和社工机构提供有偿服务以及其他途径,而不宜单一化。对于社工机构可以进行分类,针对规模和服务层次不同的机构做出区别对待。这当中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首先是对社会工作服务做好分类,“兜底性”的服务和其他服务区分开来,相应的在购买等制度上做出不同的安排。

 

       以深圳而论,它应该有条件探索打造更完整的公益服务包括社工服务的生态体系,特别是在基金会的发展和公益组织的公众募款方面。而在这样的生态体系尚未形成时,主要由政府为社工服务买单也可以理解,但需要的是建立更合理有效的政府购买机制模式。

 

       在政府购买这方面,我个人的想法是,可否将所有涉及基本的公共性的社会工作服务的财政资金统一建立一个基金,改“购买制”为“申报制”?由各社工机构、公益组织基于翔实的调查和对服务需求的了解,设计服务项目方案,而政府跨部门的人员和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再批准机构和组织来实施?在此过程中,无能力做好调查及设计以及专业服务的机构将被淘汰或与优秀的机构合并,好的机构可以更好地持续发展。

 

       问:深圳社工模式的成绩、经验和教训向来为中国社工界所关注。在你看来,深圳社工模式有哪些弊端仍未得到充分反思?又有哪些价值仍未得到足够重视?

 

       陈涛:虽然深圳是把社工机构作为社会工作行业的主体,但是由于基本的设计还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购买模式,不能充分发挥社工机构贴近老百姓尤其是最有需要的弱势困难人群、对社会问题和相应的服务需求高度敏感的优势,可能使得社工服务的提供还是不能最好地对准社会的问题和百姓的需要,从而妨碍了其更好地发挥专业的社会价值。

 

       在当前条件下,政府购买或许仍将是支持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途径,但购买的方式方法还可有很大的探索空间,以做到“自下而上”、“对迫切需求敏锐反应”或者至少是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之间更加平衡。

 

      而同样的,深圳社工发展模式中最突出的价值正是坚持以民办社工机构这些社会组织为行业主体,不管遇到多少挑战也不简单化地采取把社工纳入体制内。这一主导思想值得进一步明晰,就是真正朝着把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当做党和政府的“伙伴”而不是“伙计”的方向努力推进。希望深圳的探索能够成功构建起这种伙伴关系的格局。

 

       问:当前阶段,中国社工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对于解决此矛盾,你的建议是什么?

 

       陈涛:我认为,是广泛而迫切存在(但并不容易被看见)的对于好的社会工作服务的需要与当前社工服务对这些需求的回应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中间的阻障就是我们的整个行业体系,由政府和社工机构、各类社工队伍共同组成。而如何保证社工深入百姓、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仍然是全部问题的关键。所有政策措施的着力点都应该朝着有利于此的方向。另一方面,仍要依托社工机构社会组织,通过作用于它们而实现前面的目标。

 

       从根本上说,社工行业的发展不应当是为了行业本身,也不是为了政府的某些需求,而是为了它能够切实满足老百姓的那些迫切需要。如果社工行业能够做到这点,它自会有永续的生命力。反之,可能终归是南辕北辙。

 

(本访谈由中国灵山公益慈善促进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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