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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样惩罚?

雇佣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作为企业劳动者是违法行为。不良企业为节约资金、规避处罚、增加廉价劳动力而雇佣童工作为员工。一般案件中多见不支付或少支付工资、强迫进行与体力能力不符的劳动,甚至没收财物、进行人身监禁等犯罪行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国会对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样惩罚?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什么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

(一)定义

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二)客观方面表现

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行政法规,这是本罪构成的前提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有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1、雇用童工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是指使童工从事国家禁止的《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2、雇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是指使童工从事国家禁止的《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和矿山井下作业。

3、雇用童工“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具体指使童工在具有爆炸性能、能够引起爆炸的各种用于爆破、杀伤的物质的环境下从事劳动;指使童工在具有各种极易引起燃烧的化学物品、液剂的环境下从事劳动;指使童工在具有含有放射性能的化学元素或者其他物质的环境下从事劳动,该物质对人体或牲畜能够造成严重损害;指使童工在具有含有能致人死亡的毒性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的环境下从事劳动

行为人只要具有雇用童工从事上述三种形式的危重劳动中的一种即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按照法律规定,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雇用多名童工或多次非法雇用童工亦或长时间非法雇用童工从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劳动;还指因从事法律禁止的危重劳动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等。

(三)主体要件犯罪主体

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单位犯该罪,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含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如何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四)》第4条新增加的《刑法》第244条之一

1、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此法律是从强迫劳动罪中分离出的,国家规定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行规定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怎样惩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图提醒:未满16岁外出工作极有可能受骗或受到损失,察觉到危险后要及时报案和求助。有需要可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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