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热门城市:鞍山律师 庆阳律师 南充律师 四川律师 宜昌律师 鄂州律师 铜陵律师 常州律师 滁州律师 随州律师

多数借款,当事人都是会约定利息的,于是有人就问了,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实践中,这样做的大有人在,但这样做是否合法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我国《合同法》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和民间的借款的要求和规定是不一样的,金融机构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有利息,也可以无利息,全凭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应担供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产生的。

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如果贷款人以地位和实力优势,迫使对方接爱这一不公平的条件,那么这项约定没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应当按实际借款数额计算利息

当前在农村的民间借款中,像年某这样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借款人为数不少。这样的做法,意味着借款人得到了借款低于本金,却要支付与实际得到的钱款不符的较高的利息,这是变相地提高借款利息,是一种高利贷行为,法律明文禁止这类事情的发生。

二、个人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通常在借贷中,当事人约定利息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而此时不能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关于“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的问题,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银川律师。

延伸阅读: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借款利息偿还方式有哪些?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借款利息能在本金中扣除吗?  本金  本金词条  借款  借款词条  扣除  扣除词条  利息  利息词条  
个人债务

 法院要几天通知银行解封

如果案件已经完结,欠款已经全部还清,可以申请法院来解封银行卡。法院的人员只要稍微办一下手续就可以,不需要多长时间的。银行收到解封银行卡的裁定书后,银行应该立即开...(展开)

个人债务

 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对于借条怎么写,相信很多人都会,也都了解过,但我们不知道的是借条在书写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而对于这些注意事项,只要债权人真正的注意到了,那就能让债权人有效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