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热门城市:桥东区律师   铁锋区律师   集安市律师   桥西区律师   龙江县律师   八道江区律师   宣化区律师   泰来县律师

有效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也是我们维护我们自身合法的权利的一个重要凭证。那么当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今天律图 就会为您做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一、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可撤销的情况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合同撤销后的效力并不是自始无效的。并且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为您做的关于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时自始无效吗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咨询需要,请咨询律图,我们将会为您做详细的解答。

延伸阅读: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可以是第三人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对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合同效力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哪些?该如何进行解读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撤销  撤销词条  效力  效力词条  无效  无效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合同效力

 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多久

一、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多久?合同履行催告期限是3个月,一般就是催告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