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热门城市:向阳区律师 尚志市律师 山海关区律师 工农区律师 城子河区律师 北戴河区律师 南山区律师 东山区律师

生活中,总会碰到一些有关赠与的事情,作为赠与合同的主体,赠与人和受赠人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赠与合同便是规定这些权利和义务的文件,那么,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下面,就由律图的小编为大家做仔细的介绍,请您仔细阅读下文。

一、赠与人的义务

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

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瑕疵担保义务

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 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

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则上,赠与人履地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

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赠与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请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

从上文可知,对于赠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而言,虽然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但是在法律上仍然对于赠与人的责任有明确的限定,与此同时,合同如果约定受赠人需要负担一定义务的也需要受赠人履行义务才行。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汕头律师。

延伸阅读:

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赠与合同纠纷中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行不行

赠与合同成立标准是什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赠与  赠与词条  主体  主体词条  义务  义务词条  权利  权利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合同订立

 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一、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展开)

合同订立

 聘用合同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求职这是我们真正开始适应这个社会的第一步,尽管说如今求职的这个过程可能是非常的惨烈的,可那些真正具备真材实料的这部分人员肯定还是能够寻求到自己比较满意的工作岗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