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村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为您推荐】崇川区律师   赫章县律师   屏山县律师   旺苍县律师   桂平市律师   思茅区律师   镇海区律师   

在农村,很多农民为了生产劳动,都会承包土地进行种植养殖。而对于村民土地承包法里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承包通常采用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等土地,都是采用投标和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如需了解更多,大家可以参考下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总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

通过上文村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内容可以了解到,农村集体承包通常是家庭承包方式,而对于荒山,荒沟等土地,都会采取招标或者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此法律体系里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维护了集体,个人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 可以联系我们律图.

延伸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范本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怎么写,期限是多久?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承包  承包词条  村民  村民词条  土地  土地词条  内容  内容词条  相关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