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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直系亲属之间当然可以继承那些本身属于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和物品,而且继承大多是发生在当事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产权才会真正地办理转移的。可是最近几年来人们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却引发过不少的纠纷案例,关键是人们其实都并不懂得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相关规定

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次,土地承包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三、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前提是土地使用权还在当初签订的期限之内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在当事人去世的时候就已经到期了,那么就不能够被继承,因为土地使用权不是当事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属于依法继承的范围之内,但是我国农村的宅基地的年限几乎是永久性的,所以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一直被继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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