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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YHWH)是中国天主教对宇宙创造者的称谓,拉丁文作(deus,音译陡斯)。明末天主教传教士来华传教时,为了与中国传统宗教所信奉的神灵相区别,根据中国古典和儒家“最高莫若天,最尊莫若主”之句而称自己所信仰的神为“天主”,取意为“宇宙主宰,主宰神、人、万物”,故称自己所信奉的宗教为天主教。清末新教传入中国之后,新教称独一神为“上帝”和“神”,天主教依然称独一神为“天主”。中文“天主教”的称谓就是这么来的。 天主(YHWH)是犹太教、基督教、创造宇宙的唯一真神。被信徒视为至高无上的信仰,在基督教中,天主(YHWH)是永恒的存在,创造和治理宇宙。有神论称,天主是宇宙的支撑和创造者。自然神论说,天主是宇宙的创造者。泛神论则认为,天主是宇宙的本身。基督教相信天主(YHWH)是既超然(完全独立、天谴、存在于宇宙)和内在(存在于世界)。

教宗通谕

1704年11月20日,教皇克雷芒十一世(Pope Clement XI, 1700年-1721年在位)发出禁约,规定:

西洋地方称呼天地万物之主用“斗斯”(Deus [God]) 二字,此二字在中国用不成话,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经日久。从今以后,总不许用“天”字,亦不许用“上帝”字眼,只称呼天地万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悬挂,即不必悬挂,若已曾悬挂在天主堂内,即当取下,不许悬挂

天主教

中国译法天主教,即非直译又非意译,而是针对于中国文化的独特氛围而译的。因为天主教在明中后期传入,利玛窦神父采用史记中“ 至高莫过于天, 至尊莫过于主”来翻译。起到“望文生义”的作用。关于名称方面catholic church是在宗教大分裂之前,整个大公基督教的称呼,天主教继承了这一称呼。

中国天主教对造物主的称谓,拉丁文作(Deus)。源于明末中国天主教徒著作《天主释义》,该书开篇说道:“天主何?上帝也。”清朝礼仪之争后,耶稣会教士和修士被迫退出中国,中国天主教被连根拔起。1807年新教传入中国之后,新教称独一神为“上帝”和“神”,天主教依然称独一神为“天主”。中文“天主教”的称谓就是这么来的。

神学定义

天主 [上主、 雅威、 厄耳、 厄罗音、 厄里雍、 至高者] (God, Deus [El; Jahve, Iahve; Elohim, Elyion; Most High, Altissimus]) 景教即由天主教会分出的聂斯托利派,很细心地逐渐寻找一个适合的名称,为能无错误地指明那“造化匠成万物”的真神,这从他们用的天主的名称可以看出。聂氏派在起初也以“佛”(!)称天主,或把圣经上天主的最普通的两个名称传入中国

按唐时口音,音译为“序婆”(Ievha - Jehova)和“阿罗诃”(Aloho - Eloah),但国人不明此名含义,故在道理论文中称天主为“无元真主阿罗诃”。此后,也称天主为“一神”、“天神”,有时也称为“世尊”、“天父”、“慈父”等,最普通的称呼是“天尊”。

天主教在元朝传入中国,可惜有关传教事业之文件,未存留下来,但梵蒂冈教廷保存有教宗与元朝换地的通信;及至明朝末叶,天主教传教士复来中国,起初用“天”或“上帝”来指真神或至上之神。不久以后,就用“天主”一词,以迄于今。“天”不但不是泛指天空,而且取自圣经。人都知道,旧约的作者,尤其是从充军时期开始,直到玛加伯时代,屡次将至上之神或真神称为天主:天地大主(厄上5:11),上天大主(厄上7:12, 23),天上的天主,上主(编下36:23; 厄下2:4, 20; 纳1:9),天地的主宰(创14:19)。

天主在圣经旧约中的名字:雅威

B、在旧约:天主的名字在旧约内,最普通的有两个:

I、 El, Eloah, Elohim ,其语根似乎为“Ul”,意思是“强有力者”。这三字不仅指真天主,也指异民恭敬的神明,或在特别圣地崇拜的神祇,如“他旁边并没有外邦的神”(申32:12)“埃及的众神”(出12:12)等。

按希伯来文Elohim 是复数名词,每次指真神时就用此复数式,全如单数式所指一样。此种复数应如何解释,学者的意见不一:很多学者,尤其是犹太博士,解释此种复数式为“尊严的复数”(Plurale Majestatis);其他学者,尤其是现代的学者,说这种复数式,是指各神的各样德能,各种力量,都集中在真主身上;还有其他学者以为这种复数,乃指一个抽象的观念,如罗1:20“为神的本性”(Theiotes-Divinitas)。

II、 圣经上使用最多的真神的名字,是“雅威”,即上主,旧约记载六八三二次,而 El, Eloah, Elohim 总共还不到三千次。“雅威”是以色列的天主的固有名字。一般而论,“天主”一名,理应是指造成天地的真神,而上主--“雅威”一名,则指那位将自己启示给世人的同一真神(见出3; 6:2-7)。因此,将“雅威”译作“耶和华”的古时音译法欠妥。思高学会按希腊、拉丁、叙利亚及直到第十九世纪的大多数译本,在中文圣经内,通常把“雅威”译作“上主”(Kyrios, Dominus, Mar),但有时为了清楚起见,尤其在注解上,也保留了原音,即“雅威”,见依36:7, 10; 出5:1, 2等。

“雅威”此名的含意,最妥善的解释,是“自有者”。按圣经的说法,天主是“有”,意思是说:天主就是那个“完全的有”。而“完全的有”包括三个要素:“自有”、“必然有”、“无限有”,此三要素决不能使用于任何受造之物,惟天主三样俱备:天主是“自有”的,不然就不是永远的天主;天主是“必然有”,因为既是“全有”,便不能不有;天主是“无限有”,是说天主以外,不能有独立自有的有,不然天主就不是“全有”。为表示“雅威”一词所含有的天主是“全有”的这种意思,有的学者,尤其是犹太学者,喜用“永在者”,以代替“自有者”。其他学者把“雅威”解作:使万物出生者,即造物主,或:叫自己的诺言付诸实行者,即“诺言的成就者”。以上的解释,均根据原文语根 Haya ; 其他学者则以为语根并非 Haya 而是 Hawa,所以把“雅威”解作:“浮荡者”、“飘游者”等类名词,意即“雅威”是天上的神,他如风游行上界,无处不到。 Wellhausen 根据这个意思,把“雅威”更具体地解作“发闪电者”, Lagarde 解作“呼吸者”,“神”; Beer 解作:“施暴风雨者”; Marti 释作:“使下雨者”等等。

笔者以为“自有者”或“永在者”这种解释更合乎原文,且与含有此意的各经节相符合,如出3:14; 列上18:22-40; 欧1:9; 依40:28; 43:10-13; 44:6; 耶10:10等。

其他名称

除此二名外,圣经上还有不少其他名称,简单地表示真神之属性和美德。今提出几个这类名称,为了解天主的概念,很有帮助,也许比高深的理论,更有益处:

“万军的上主”,或“万军的天主”(经上应用凡三百余次),这名称有几种解释:(a)以色列军旅的天主,(b)星宿的天主,(c)天神的天主,(d)恶神的主宰,(e)宇宙的主宰,或万有的天主等。最后的讲法颇与希腊通行本的译文 Kyrios Pantokrator ,“万有的总持者”,或“全能的上主”相似,也很受现代学者的赞赏。笔者觉得“万军的上主”(Jahveh Sebaoth)此一名称,不但指明天主的全能,而且也引领选民--旧约的天主选民和新约的天主子民--想到此一概念:是天主在推动人类的历史,以履行自己的计划。

“永生的天主”(El Hai),此名称表示天主是各种生命的来源,它直接反对“死神”(咏106:28)、“虚幻”(咏46:5)、偶象等概念;又表示选民所崇拜的真神,不属于一种抽象的观念,如“神明”、“神祇”、“神”等,而是指“一位”、“某一位”,即超越万有的“永在者”那一位。由于天主充满生命--凡有生命之物,都是从天主获得存在而生活--由于天主起誓时,或指自己的生命,或指自己的神圣(即圣德),或仅指自己,可以合理地推论说:天主是生命(申30:20),亦是圣主(亚4:2)。

发誓的词句,其中主要的是:“我生活至于永远”(申32:40),“我永远生活”(依49:18),“我永在”(耶22:24),“我指着我生命起誓”(索2:9; 则5:11; 14:15; 16:48; 17:16, 19; 18:3; 20:3; 34:8; 35:6, 11等)。“永在、永生、生活的天主”,这类语词充满旧约全书:见苏3:10; 咏42:3; 84:3; 列下19:4; 依37:4, 17; 耶10:10; 达6:27; 德18:1等。圣保禄在希6:13-20讲明了天主起誓的深意。

“全能的天主”,原文作 Shaddai, El Shaddai ,或七十贤士译本通常译作“全能者”(Pantocrator),其他希腊古译本(Aq. Sym. Theod.)译作“自足者”(Hikanos)拉丁通行本“全能者”或“全能的天主”;中文圣经内,将 Shaddai 译作“全能者”(户24:4, 16; 卢1:20, 21; 咏68:15; 91:1; 则1:24等), El Shaddai 则译作:“全能者天主”或“全能的天主”(创17:1; 28:3; 35:11; 43:14; 48:3; 49:25; 出6:3等)。约伯传作者使用这称呼称天主最多,一共有三十一次。

这名称的意思,根据依13:6; 岳1:15及七十贤士译本,“全能者”的讲法,似乎更为可取;其他的讲解:“下雨的神”,“山岭的神”等,似乎过于精微难明。这名称指明天主那不可抵抗而胜过一切的力量,它和“大能者”(Abhir 创49:24),以及“依撒格所敬畏的天主”(创31:42等)相类似。

“至高者”,原文作 Eliyen,更多次作 El Elijon 或 Jahveh Elijon。这名称在经书上指唯一的真神。腓尼基人(见P. G. 21, 77 Eus. Praeparatio Evangelica I, 10)称呼他为“上天之主”(Beelsamen),把他与太阳神视为同一神明;“上天之主”超越一切神明,正如太阳超过一切天象一样;换句话说,在腓尼基多神教借着太阳神之敬礼,逐渐接近了一神教。这种现象亦发生于埃及,但历史上却无证据,可资证明在以色列民族中,也发生了同样的现象;相反,圣经从创世纪起,直到默示录为止,只承认唯一的真天主,虽然详述天主的启示渐渐发展,直到“那在父怀里的独生者,身为天主的,他给我们详述了”天主(若1:18:参见希1:1-4)。至于“至高者”这名字,参阅创14:18-20, 22; 户24:16; 咏18:14; 21:8; 46:5; 50:14; 73:11; 77:11; 87:5; 91:1, 5; 依14:14; 德41:6; 哀3:35, 38; 达7:22, 25, 27等;新约中也用此名称,见谷5:7; 路1:32, 35, 76; 6:35; 宗7:48; 16:17; 希7:1。思高中文圣经内,通常译作“至高者”,可是按原文有时也译为“至高者天主”,“上主至大至尊”(咏47:3),或按上下文译作“至尊无对”(咏83:19),“最尊贵者”(咏97:9)及“至上者”(哀3:35, 38)。

“永恒的天主”(创21:23)。El Olam 也是真神最古名称之一,关于这名称的意思,天主在依44:6亲自解释说:“我是元始,我是终末,在我以外,没有别的神”;见耶10:10:“永远的君王”,达12:7:“永生者”,参见罗16:26。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者将咏110:4稍加修改作:“你照默基瑟德的品位做永生者的司祭”,如此,本句与创14:18-22似乎更为相合:创称“至高者”,咏称“永生者”,就是指造天地的唯一天主。

“主宰”,原文作 Adon, Adonai ,即“主人”(拉1:6)。有时,旧约经文内,在“雅威”圣名之旁,插入 Adon ,因为自充军期开始,“雅威”为一般犹太人成了应避讳的名字,故此代替“雅威”而读作 Adonai ,“主人”或“主宰”。这名字指明天主是万物的主宰,因为他造了天地,治理万物。在思高中文圣经译作“主”(依3:1; 19:4; 申10:17),“吾主”(依1:24; 10:16, 33; 出24:23),“上主”(出23:17; 列上3:10; 咏114:7),“君”(咏136:3);通常译作“主宰”(拉3:1),如“全地的主宰”(米4:13; 匝4:14; 6:5),“大地主宰”(苏3:11),“普世的主宰”(咏97:5)。

“圣者”或“圣主”,原文作 Qadosh,按原文语根 Qdsh 的原始意义,乃是“分开、洁净、祝圣”(人、地、物)而献与天主之意。但当圣经称天主为“神圣”(撒上6:20),“神圣可敬”(咏111:9),“至尊至圣”(咏99:3, 5, 9)时,不但指出天主之超越性,及其与世人和受造之物中所有的天壤之别;不但论及他的一种属性,一种圣德,而且也指明他那最深奥的本体。天主的本性就是“至圣”,当他把这“圣德”显示出来时,就是“天主的光荣”,因此,耶稣称天主为“圣父”(若17:11)。

旧约很多次称天主为“圣”(依5:16; 6:3等),“神圣的天主”(苏24:19; 依5:16; 撒上2:2等),或简称“圣者”(依40:25; 约6:10; 箴9:10; 30:3; 哈3:3)。很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一句,此句除指选民承认真神造化了万有(依17:7),救援人民,尤其自己的选民以色列外,还特别说明天主与以色列建立了盟约,故此,以色列是天主的子民,天主是以色列的天主。因着这项盟约,天主宣布:“我……是在你们中间的圣者”(欧11:9);因此,天主命令选民要成为圣的,“因为--他说--我是圣的”(肋11:44, 45; 19:2; 20:26; 21:8)。

“忌邪者”或“忌邪的天主”(申6:15),天主的这个名称与“圣者”很相似。身为“神圣的上主”,不能不恶恶,不能不渴望世人得幸福。天主这种忌邪的心,就是他对人们所怀有的“极度的热情”,因着这忌邪之心,他对人发怒,有时且惩罚人,但他的居心,常是为了人们的好处,即为了人们的永乐。

中文圣经

思高中文圣经内,形容词 Qana-Zelotes 常译作;“忌邪的天主”或“忌邪者”(出20:5; 34:14; 申4:24; 5:9; 6:15),但抽象名词(Qineat-Aemulatio)即天主所怀有或表现的“忌邪之心”,则按照上下文的意思,译作“嫉邪的心”(户25:11),“愤恨”(申29:19),“妒火”(则5:13; 16:38, 42; 23:25; 35:11),“妒恨”(则35:11; 依59:17),“妒忌”(则36:5; 38:19),“怒火”(依42:13),“热爱”(依63:15),“妒爱”(匝1:14),“热诚”(列下19:31; 依9:6),“热忱”(依26:11)等不同的名词。信徒应以“热火”(咏119:139),以“热忱”(咏69:10)以“热诚”,还报天主的“妒爱”才是。参见罗13:13; 格后11:2; 迦1:14等。

指代

“天父”,旧约称天主为“父亲”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他创造了人,并且按照自己的肖像造成了人,而是因为天主曾选以民作自己的子民和特产,应按此意解释申32:6“天主是生育你,创造你,使你生存的大父”,及依63:16; 耶3:4; 拉1:6(参见耶2:27);德51:14。由于君王在以民神权政体上居于崇高地位,故特称君王为天主的儿子,也特称天主为君王的“父亲”(撒下7:14; 咏89:27);但天主也是孤儿、贫穷困苦者的父亲(咏66:6; 参见27:10; 103:13)。在旧约末期,以色列个人,也已觉得天主是自己的父亲(德23:1; 51:14),而智慧篇的作者,亦已预觉天主是众人的父亲,固然,天主与选民具有特殊的父子关系,但他由于创造并照顾众人,也是众人之父。见智9:1; 11:25-27; 咏103:13。关于新约中主耶稣所详述的天主父道,见本文三。

天主是牧人(Roheh-Pastor):旧约的作者(关于新约,见耶稣基督条),喜将牧人对羊群具有的态度和行为,贴合在天主身上。牧人引导、聚集、分开、养活、解救羊群等行为,天主对人类也全作到。将天主比作牧人,不是因为古人惯称君王或其他上司为牧人--荷马、味吉尔等;在周礼地官、州长亦称牧人、牧者、牧夫牧司、牧伯、牧师--而是来自对畜牧生活的体验。以牧人指天主的譬喻,见创48:15; 49:24; 依40:11; 56:8; 63:11; 耶31:10; 50:19; 则34:11-16; 37:22-24; 欧4:16(指司祭);米7:14; 匝10:8; 13:7; 咏23; 28:9等。上述咏23全篇,就其温柔和依赖之心来说,理宜称为宗教文学中的珠宝。

天主是磐石(Zur-Rupes):称至上之神为“磐石”,不仅以色列如此,其他闪族亦然。其他类似名称是:岩石、保障、避难所、盾牌、角(大能救主)、堡垒、藏身处、救主(撒下22:2, 3)。这些名称的意思不外是:天主救护人,保护人,使人平安放心。在旷野由击打磐石涌出的活水,使人民畅饮而免于渴死;从主耶稣被刺透的圣心涌出的血和水,即各种圣宠恩赐,以养活信徒度超性的生活(出17:6; 若19:34; 格前10:4)。“磐石”亦指不改变,无法抵御的上主的强力。这番深意领读者对吾主的训示(玛7:24; 16:18),和宗徒们的教导(罗9:33; 伯前2:6等),更加了解;参见申32:4; 撒下22:47; 依17:10; 26:4; 44:8; 咏18:32; 27:5; 31:3; 61:3; 62:8; 73:26; 89:27; 95:1等。

语句

“正义的上主”(Justus Dominus):这句话,有时当作一种宣誓词,或一种表示悔改心情的用语,也有时,尤其在晚期作品里,几乎成为天主的一种名称;原文 Zadiq ,在思高中文圣经内译作“正义、公义、仁义、至公至义、公正不偏的”上主或天主。经上有的地方,用这句话指明天主按本性是公义的,而且不能不是公义的(出9:27; 申32:4; 依45; 21; 索3:5; 咏112:4; 116:5; 145:17; 厄下9:8等);还有的地方,指明天主在施行审判上,是至公至义的(耶12:1; 达9:14; 约34:17; 咏7:12; 11:7; 119:137; 129:4等);最后,也有的地方,揭明天主给人所加的刑罚是理所当然的,合情合理的(哀1:18; 厄上9:15; 厄下9:35; 编下12:6; 智12:15; 巴2:9; 达9:1-19等)。

“慈悲宽仁的天主”:除了“上主”、“天主”、“吾主”以外,天主最普遍的名称,或许是“慈悲宽仁的天主”。旧约晚期,犹太人照出34:6撰出一个意义高深的可爱名字“仁慈者”。此名,在主耶稣以后,犹太人颇乐于使用,而且回教人士也采用了。如今这名字不但见于可兰经中--“普慈独慈安拉乎”,而且在其他书籍和礼仪经文上,也屡见不鲜。

旧约最重要的经文是:出34:6; 申4:31; 岳2:13; 纳4:2; 咏18:38; 86:15; 103:8; 111:4; 145:8; 厄下9:17, 31; 编下30:9等。天主仁慈的对象是:a.人类:(创3:15),德18:12说:“……上主的怜爱,临于一切有血肉的人”。参见智11:24; 咏145:9。b.选民:申13:18; 30:3; 列下13:23; 依14:1; 27:11; 30:18; 49:13; 54:8; 60:10; 耶12:15; 31:20; 33:26; 则39:25; 欧1:6; 2:6, 25; 米7:19; 匝10:6; 依54:10。c.耶路撒冷圣京:匝1:12; 咏102:14; 103:13; 116:5等。d.寡妇和孤儿们;依9:16; 55:7等。e.罪人:岳2:13-18; 则18:32; 咏51等;f.贫苦人:依11:4; 亚2:7; 咏41:1; 72:13; 约5:14等。至于天主的慈悲,最安慰人心的话,可说是哀3:22一句:“你的仁慈朝朝常新”。注意,希伯来文为表示天主的慈悲,通常使用两个动词: Raham 和 Hanan 。这两个动词在思高中文圣经,按上下文之意译作:怜悯、抚恤、施恩、怜悯、怜恤、恩待、施惠、表示怜爱、怜惜、厚待等。

附注:犹太人在公元前一世纪,不敢直称“雅威”(上主),因为这个名字,在圣殿外,应予避讳,不可直称;因此,通常以下列几种名称代替这“不可言的名字”--“雅威”: a. 主、吾主(Adonai); b.“可赞美的那位”(Baruc); c.“至圣名字”(Hashem) ; d.“实有”(Maqom); e.“鉴临”或“存在”(Schekina); f.“住所”(Hamaon); g.“光荣”(Hakkebod)。

旧约中的天主

上古时代的人,没有不相信天主或神明存在的。这种信仰引导他们的生活,包括个人、家庭及社会性的生活。他们应遵行的道德诫命,都是至上之神或神明的旨意。古时没有无神论者,柏拉图所谓“无神者”(Atheos),仅指那些不恭敬其国家公开敬礼之神的人。在旧约中,“无神者”特指将天主法度置之不理而生活放纵的人,见咏14:1:愚妄的人心中说:“没有天主”(咏53:1; 依32:6将这种愚妄态度描写得极为生动)。一直到希腊文化时代,以民从来不曾感到有证实天主存在的必要。天主的存在是最真确实在的事,人不必证明天主的存在,只应寻求他。见申4:29; 匝8:21; 耶29:13; 欧5:6, 15; 索2:2; 咏40:17; 69:7; 105:3等。自从希腊怀疑哲学和伊壁鸠鲁的思想进入以民之间以后,智的作者提出了因果的原理,不仅证明天主的存在,也揭示了他的威严和弘德。见智13:1-8; 罗18-20。人既不必要去证实天主的存在,那么,他的义务就只限于寻求天主(亚5:4, 6, 14),即归向天主。今问:此天主是谁?他是列祖的天主,而且是造成天地,治理万物的主宰。圣经从创世纪首句到默示录末句,只认识这位唯一无二的天主。笔者以为一神论是人类原始的宗教。这纯净的宗教,由于人的放肆于恶,日趋堕落,于是所谓自然宗教,便应运相继而生了(智13:8-14)。真天主给以民启示的真宗教,乃是归于原始的宗教,即唯一神之敬礼。那么,如果有人诚心信仰唯一的真天主,这种信仰不一定因为四周的人都钦拜偶像就要改变;相反,如果真天主保护这些信服一神的人,这种信仰和由这信仰而生出的敬礼,按本性来说,不是照社会学派(Durkheim)拟定的规则而发展,也不是按进化论者所发现的原则而前进,却是自我发展,有如一个生活的有机体,顺序渐进,由小而大,由不完美而至于完美。这是圣经所表示的真宗教的面目。因此,现代的人所信仰的天主,正如巴斯噶(Pascal)所说,不是哲学家的天主,而是列祖、诸先知所崇敬的天主。可是圣经有些地方,似乎证实连在梅瑟蒙受天主的启示,并把启示宣传给选民之后,以色列人民还一面相信自己的天主--“雅威”,是唯一的全能的天主,而另一方面,也相信其他的民族具有自己的神明,即他们应敬礼的神,例如民11:24; 撒上26:19; 列下3:27。这种现象如何能与天主的启示相合?一些学者为解答这种疑难,将唯一神论分为两种:一种称为实行的唯一神论(Monotheismus Practicus),另一种称为理论上的唯一神论(Monotheismus theoreticus)。这种讲法确有至理,即连现代的基督徒虽然多少次保存着正确的信仰,但不常按照这信仰而度生活。还须注意,以色列人居住在四周都是敬拜邪神的民族中,关于教义、道德和礼节,不能不受那些异教民族的影响。

其他学者仔细研究以色列宗教史上这种现象说:人应该注意民俗化的宗教和正式的宗教,前者所显露的缺点,如果研究得好,会引人对后者,即正式宗教的美德,更加了解;同样,研究正式的宗教,再将它与民俗化的宗教作一比较,也会使人了解,人在精神上能够堕落到什么地步!

那么,在以民的宗教史上,就连一点进化也没有吗?进化是有的,但那只是天主启示自己是唯一真神这种信仰的一种自然顺序的进化。以民所保持的这种绝对的唯一神的信仰,在人类历史上是唯一的独有现象。埃及法郎阿克纳东(Akhnaton)于公元前第十四世纪,也曾尝试过要建立一个唯一神的宗教,但他一长逝,他的试图也跟着完了。波斯的玛次达(Mazda)宗教,虽然有些地方也相似以民的唯一神论,但绝不能说它在公元前约五百年中,影响了犹太教;公元前第五世纪以后是否影响过,学者的意见很不一致。但不论如何,谁都承认波斯的一神教,由于主张二元,一善一恶,不能说是纯粹的唯一神教,虽然关于伦理,就如佛教“净土宗”一派一样,它真达到了高峰,而且甚感人心。

天主的超越性

在阿克纳东著名的太阳歌内,神祇居于万物之内;阿氏之唯一神教,未全然脱离泛神论和内在主义的谬误。斯多噶派的思想也不例外。换言之,高度文化民族的宗教,连那些明明趋向唯一神主义的宗教,从未能脱离泛神论及内在主义的迷惑;反之,天主的的超越性,既可在一些原始民族的宗教中找到,又在以民的宗教中,随处可全然纯正地发现。

按照东方宗教的讲法--中国上古的一神主义,“天”或“上帝”的概念,笔者以为是特殊而可惊奇的--神祇的势力自限于一带地区(见列下5),但以民恭敬的“列祖的天主”的统治,却是无远弗及,无地区,无国家,无大帝国能阻碍它。天主超越空间,连他存临的圣殿,也不能容纳下他:“上主,以色列的天主,天和天上的天,尚且容不下你,何况我所建造的这座殿宇”(列上8:23-27; 亚9:3-8; 咏139:7-12)。天主并非大自然界的一部份,而是它的造主和主宰,因为万物是他,而且为了他而造成的。连被一些民族崇拜的太阳、月亮、星宿,也只不过是天主为了人的益处,而创造的东西。诸民族和一切大帝国,在他面前,似乎毫无价值:“看哪!万民像桶中的一滴水,如天秤上的一粒沙;看,岛屿重如一粒灰尘。黎巴嫩不够当柴烧,其中的野兽不足作燔祭。万民在他面前好像乌有,在他看来只是空虚净无”(依40:15-17)。

天主超越性的这端道理,除了极其彰明他的创造工作外,同时也驳倒神体流出说(Theoria Emanationis)。万物不是由天主本体流出的,而是被他强有力的话,从无中造成的(创1-2:4; 依42:5; 45:18; 咏33:6-9; 148:5等)。

因着盟约,以色列成了上主的民族和特产,可是这层密切的关系,一点儿也不限制天主对其他民族自由的作为。先知们不断宣传以民的地位,完全出于天恩;天主原来能够拣选其他民族,却选了以民,并不是因为以民有特别的功劳,而只是出于天主自己的圣意,见亚

除了空间以外,天主也超越时间,换言之,他是时间的主宰,他绝不受在时间中所发生千变万化事故的影响。在时间以前,即“群山尚未形成,大地寰球尚未生出,从永远直到永远,你就已经是天主”(咏90:2),千年在他面前有如昨日,万物都要新陈代谢,但是天主却永存不变,他的寿命无尽无限(咏102:12, 13, 25-28)。因此,天主说:“我是元始,我是终末”(依44:6; 48:12)。天主的生命是绝对完美的,既不能减少,也不能增添(约7:20; 35:6);明乎此,就容易明了他是唯一无二的天主,他创造一切,超越一切,他什么也不需要的这端道理。在这里很值得注意的,是以民四周的宗教,在“巴耳”(Baal)男神之旁,总是安置着一个女神;可是在以色列的宗教中,绝非如此,甚至在希伯来文内,连女神这个名词也没有。这事实间接足证明一切生命,都是由他全备满盈的生命而来的;为传递生命,决不需要两位性别不同的神明。

与天主的超越性极密切相连的是他的威严,他的神圣,他的永生,他的不可达的光荣。

a、威严:没有谁,没有甚么可与天主比拟(依40:18),在他以外,没有别的神(依44:6),他完全是“属其他范畴的另一位”,不像软弱的人(户23:19; 依45:9-11; 欧11:9)。因这种威严,亚巴郎在天主面前承认自己是“尘埃灰土”(创18:27),梅瑟脱鞋掩面(出3:5, 6),基德红和玛诺亚恐惧非常(民6:22; 13:20, 23),依撒意亚害怕丧失性命(依6:4; 出33:20)。

b、天主的“神圣”或“圣德”:可说是说明他超越性的另一名词。圣德或神圣,是天主最特殊的性质,可说是他的本性;他是圣,惟有他是圣的(依40:25; 哈3:3; 约6:10; 撒上2:2)。既然“圣德”是天主的本性,所以天主起誓时,或指自己,或指自己的圣德(亚6:8; 4:2)。天主的光荣不外是他的神圣的表现,由于这番深意,天主乃说:“当我把你们由异民中领出来时,我要悦纳你们,好像甘饴馨香;如此,借着你们,我要在异民眼前显为神圣”(则20:41, 42; 28:22; 38:16; 39:27)。读依撒意亚的神视(依6),念“天主经”的“愿你的名被尊为圣”(玛6:8),可知天主的神圣与光荣,也是紧连在一起,而不能分的。凡是属于天主的,自然是神圣的,或应该是神圣的。为此,天主的帐幕、殿宇、耶路撒冷城,以及他显现的地方都是圣的;司祭、肋未人也是圣的;一些节日,尤其是安息日,都是圣的;给天主献的供物是圣的,以色列选民也是圣的;由于此,基督的教会--“天主的新以色列”(迦6:16),天主诚实的百姓(罗11:17-23),亚巴郎真正的后裔(迦3:7, 29),是由圣者形成的(格前1:2; 6:1, 2; 格后1:1; 13:12; 罗16:2)。既然以民和基督徒特别属于天主,他们也该是圣的(肋11:44; 14:1; 20:26),“成全的”,“所以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8)。

c、天主永生:这种概念,按照犹太经师,已含蓄在“雅威”--“自有者”这圣名内,故此,现代的犹太人,把这圣名译作“永在者”。至于圣经上记载天主永在性的地方,多得不可胜数;最明显的是:“我是元始,我是终末,在我以外,没有别的神(依44:6; 48:12等)。

d、天主是不可即,不可达的:除非他接近人,人只能认识他的存在,他的德能(智13:7; 罗1:21),可是终不能接近他。关于这端道理,圣保禄将旧约的教训加以摘要详明地解释说:“在预定的时期,使人看见这显现的,是那真福、唯一全能者,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那独享永生不灭,住于不可接近的光中,没有人看见过,也不能看见的天主。愿尊崇和永远的威权归于他,阿们”(弟前6:15, 16)。

我们若注意天主的本性,可知他绝对地超越一切(Transcendentia Divinae Essentiae),但若注意他的作为,则知他真实地存在于一切内,扶持一切,保存一切(Immanentia Divinae Actionis)。圣保禄在雅典,就非常清楚地讲过,天主的作为,无物无所不内在这端道理:“其实,他离我们每人并不远,因为我们生活、行动、存在,都在他内,正如你们的某些诗人说的:原来我们也是他的子孙”(宗17:27-28)。天主的作为无所不内在,这在自然界的现象里可以见到--这些现象直接归属于天主,按闪族语风,多不提近因--比如:“他降雪像羊毛,他撒霜像尘末;他抛下冰雹,有如饼屑:因他的严寒,水便冻结;……他一吹起他的和风,冰水即刻流动”(咏144:16-18; 参见约38-40等)。

除自然界的现象外,历史的演变也逃不脱天主的统驭,历史是天主推动的,天主是历史的主宰,正如是自然界的主宰一样;不仅选民,普世万民都是天主领导的。天主使用圣人和坏人,选民和异民;他给每个人规定了生活的目的,也给每个民族分配了自己的使命。这端高妙的道理,特别见于先知书。天主的另一名号“君王”,好像是这端道理的口号。关于“天主是君王”的名称,见户23:21; 依6:5; 24:23; 33:22; 41:21; 46:6; 52:7; 耶10:7, 10; 拉1:14; 咏24:7; 47:9; 93:1; 96:10; 97:1等。

连贴合在天主身上的那些拟人法的言词(Anthropomorphismi),也指明天主的作为是无所不内在的,天主的权势是至高无比的。圣经上把人的一些行为动作,运用于天主,最常见的是:居住、乘坐、醒来、出来、前行、巡游、离开、踏遍、打击、交战、击杀、得胜、睡着、追念、忆及等。天主住在天上,住在高处(依33:5; 咏2:4等),住在熙雍山(依8:18; 9:12等),住在圣所(咏22:4),住在以色列子民中(户35:34等);天主降下(创11:7),天主出来(匝14:3),天主醒来(咏7:7),天主巡行宇宙(亚4:13; 米1:3; 哈3:12等);天主乘云(依19:1),交战打击(依27:1; 耶12:12; 25:29; 哀2:4; 3:12; 则5:2; 14:20等);天主睡觉(咏44:24等),天主记忆追念(咏20:4; 哀5:1等)。天主的口或口唇表示他的话,他的命令或神谕(依1:20; 34:16; 58:14; 62:2; 耶23:16);天主的“舌头”与“口唇”,意思相等(依30:27);天主的圣容或慈颜,表示他的爱护(户6:25; 咏80:4, 8, 20; 申31:18; 32:20; 编上16:11);天主的手或右手,是指天主的能力和权势(出15:12; 申4:34; 32:39; 约12:9; 出6:6; 耶21:5; 27:5; 32:17);天主的心,亦如人心,是指七情的住所(创6:6; 耶31:20等)。

天主的位格

为了解天主有位格的道理,有两条路可走:哲学的和启示的路。神学家用这两条殊途同归的路,讲解这适合于天主本性及天主作为的道理。本段只就圣经的启示解释天主有格位人是按照天主肖像造成的(创1:26),这等于说人相似天主,人在身上具有,且应有在天主身上所有的几点。人相似天主这端道理,包含许多深奥的教义,学者的解释也有好几种;但大都是说:人相似天主,是因为人,有如天主,是自由的,有明悟的,有意志的,就是说,是因为人有理智,有意志,有记忆。从这个肖像--人,推论到造了他的天主,人自然应明白天主是自由的,有智慧的,有意志的,即天主是有位格的。天主的“我”,天主指自己而起誓,天主的名称,如父亲、牧人、新郎、君王等,无不表示他是有位格的;由于是有位格的,故此,他有计划,而且时常实行自己的计划,这计划包括一切时期和一切人士的计划在内,这正是指明天主是全能全知的,即有理智,有意志,是有位格的天主,见依46:10。除了使用属于拟人法的名词,人无法表示有位格天主的奥理、天主的本性及其作为。事实上,当天主亲自将自己启示给人,当人,尤其天主的人--先知们--对大众讲论天主时,就利用属于拟人法的名词,以指明天主是有位格的:出4:4; 欧11:1; 依64:7; 拉2:10; 耶2:2; 31:9, 20; 撒下7:14; 智2:16; 米4:6; 索3:19等。

在世界上,“心”和“面容”是某位的特点,而圣经说的正是天主的“心”及“天主的慈颜”,见创6:6; 撒上13:14; 列上9:3; 耶3:15; 咏33:11; 出33:14; 约1:12; 咏8:6-9, 17; 31:31; 德17:6-8等。

结论:天主有位格的道理充满全部圣经,如果不坚持这端道理,不但圣经成了一个使人丝毫无法懂得的谜,即世人的生活和宇宙的存在,也成了一个人无法解释的谜。约38-41一段,在旧约全书中,也许可作这结论的论证和最清楚的解释。

天主满盈的生活

当我们读旧约时,非常清楚的看到,天主是有位格的,他不是“某某东西”,而是“某一位”;指示他的“我”字和他的“他”字,是指一个绝对的“位格”,一个具有绝对满盈生活的位格。这个“位格”天主,连在他的天使身上,也找不到与自己相对的另一位格。那么,天主绝对满盈生活是否还包含与自己位格相对的其他的位格?我们由新约的启示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即我们得到天主三位一体的启示。但在旧约中,这端道理,未见端倪,更未能得窥全豹,因为仅在准备阶段。固然,在旧约里,有时也实在记述天主的圣言,天主的智慧和天主的(圣)神,好像人格化了,也许可说,位格化了。但这番现象,仅是文章的词藻吗?似乎不能;是天主圣三的启示吗?尚嫌不足;只是给天主圣三的启示在准备道路的一项极珍贵的教义而已。

关于人格化的“圣言”,见依9:7; 55:11, 12; 咏107:20; 147:15,尤其是119:89:“上主,你的“圣言”存留永远,它坚固而不移,好似苍天”。

关于人格化的天主“(圣)神”,在盖2:5记载有:“我的“神”常存在你们中间,你们不要害怕”。参见厄下9:30; 依63:10; 智1:7等。

关于人格化的天主“智慧”,见智慧篇及约28; 箴8:22-36; 德24。

如果把旧约中论天主的教义与新约的启示作一比较,谁也看得出旧约的启示是缺而不全的。它好像在渴求一种另外而更丰富的启示,使它美满,使它完备;可是如果我们把旧约这端论天主的教义,与其他大宗教作一比较,即可看到它的伟大,它的唯一而独有的权威。

参见智慧、精神、圣神、言、三位一体奥义、敬礼、圣洁、圣洁法律。

新约中的天主

主耶稣讲论的天主,就是旧约上讲论的天主,所不同的只是耶稣将天主的本性、德能、作为,给人类全部启示了而已。

耶稣启示的天主,是造天地万物的至上之神(谷10:6; 13:19; 若17:5, 24),是列祖的天主(谷12:26; 参见玛8:11; 路16:23等),是曾颁了十诫的天主(谷10:19),是人应该全心、全力去爱的天主(谷12:29; 参见申4:4-14)。

晚期的犹太人,想更进一步形容天主崇高的超越性,所以习惯说天主住在第三层或第七层天上,更喜用“天”、“上天”、“威严”等字,以代替天主的名字。耶稣有时也顺从了这种习俗(玛5:34-37; 参见希1:3)。可是耶稣通常重视的是宗教的真诚精神,即伦理的要求。他并没有废弃礼仪,只不过特别劝勉世人要以赤心去服事爱慕天主(玛5:17-48等)。

耶稣启示的天主,固然是无穷无限的仁慈天主,但同时也是至公至义的全能天主(玛10:28; 23:15-39; 24:36-51; 路16:19, 31; 17:1, 2等)。天主既是全能的,所以是他在推动着人类的历史,并引导人类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他在准备末世的事,因此,末世的事,也只有他知道(谷13; 玛24:1-28; 路21:5-24)。

耶稣给信仰他的人,宣告并赏赐救恩,给拒绝信仰的人,预告末世时的永苦(玛7:21; 11:22; 路10:12; 谷8:38);但天主的至仁和至义是分不开的(玛18:23-35; 路6:28),所以如果人遵行爱人的诫命,就时常蒙受天主的怜悯和宽容(玛25:31-46)。

以上所述,可说是耶稣福音的基础,可是耶稣启示的特点,不全在乎此,而在乎宣称天主是至善的,常宽赦人罪的,常赏赐人恩宠的大父和慈父。

在旧约经书和晚期的犹太教作品内,通常称天主为人民之父或君王之父,但从未称天主为个人之父;耶稣却以家庭的关系,给人揭示天主真是众人的大父,尤其是耶稣信徒的慈父(若1:12, 23)。天主是众人,尤其是信徒的父亲这端道理,依据的是圣三奥理,另外依据圣子降生的奥理。“我们得称为天主的子女,而且我们也真是如此”(若一3:1)的这种恩典,可用若望对天主下的新奇的肯定语“天主是爱”(若一4:8, 16)来解释:身为“爱”的天主,在自己可爱的圣子耶稣内(若一4:9; 罗5:6-11; 8:31-39等),把自己的爱情赐给我们,在他内使我们成为自己的义子,自己可爱的子女(若一3:1, 2; 罗1:7; 11:28; 弗1:6等)。耶稣给人启示了天主三位一体的内在生活,即是给人启示了天主三位一体的奥理:这算是从亚当起到耶稣再度来临为止,天主启示的绝顶,换言之,天主圣三的道理,使我们稍微明白圣子降生,耶稣救赎人类及圣教会等奥义。明乎此,我们便明白(1)天主在耶稣身上完全将自己启示给世人(若14:9-11; 希1:1-4; 格后4:4, 6等);(2)我们借着基督“才得以进到父面前”(弗2:18等)。

见三位一体奥义、救赎、教会。

伊斯兰教

当回教(伊斯兰教)传入中国之际,为表示至上之神--天主,是“至知、至全、至善、至大、至精至微、至严、至密尽”的,遂称他为“真主”和其他名称,如主宰、真宰、尊大的主等。

犹太教

犹太教最重要的教义,在于只有一位神,即无形并且永恒的天主。他愿所有的人,行公义,好怜悯,因为天主按照他的形象造人,所以人都应该有尊严且受到尊敬地对待。犹太人以学习及祈祷来侍奉天主,同时遵行梅瑟五经上所指引的诫命。

佛教

佛教中的忉利 “天主” 帝释天,帝释天是梵文音译,全称叫做“释迦提桓因陀罗”。其中“释迦”是姓“能”的意思;“提桓”是“天”的意思;“因陀罗”是“帝”的意思;合起来即“能天帝”、“天帝”,是古印度的大神。

道教

天主,又称天神,主天之神,和地主、阴主、阳主、日主、月主、星辰主、四时主并列的八大自然神之一。《史记·封禅书》“天神,一曰天主,祠天齐。天齐渊水,居临淄南郊山下者”。

八大自然神是天神、地神、阴神、阳神、日神、月神、星神、四时神,韦昭云:“八神谓天、地、阴、阳、日、月、星辰主、四时主之属”。而根据《史记》关于封禅的记载,八主中有兵主,而无星辰主。秦始皇、汉武帝等帝王都曾到天齐渊祭祀天神等八神。《史记·封禅书》:“(秦)始皇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又记“上(汉武帝)遂东巡海上,行礼祠八神”。

天主祠在天齐,天齐就是天齐渊温泉。祭祀天主之所的天齐渊位于齐国故都临淄一带,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镇东南约三公里,淄河东岸,牛山西北麓。天齐意为“天之肚脐”,象征天的中心位置。

作为主宰天的神,若天表示上尊之天或者广义的天然宇宙,则天主相当于昊天上帝。天主、天神也可泛指天界的各个神主,如《汉书》中金日磾传载“本以休屠作金人为祭天主,故因赐姓金氏云。”

祠天主的地方天齐和道教中与天齐高的天齐神不同。天齐神相传是“管天下人民生死灾厄”之神,又称东岳大帝、泰山神,祭祀在天齐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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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克雷芒十一世 不成话 敬天 望文生义 耶稣会 新教 景教 天主教 复数名词 叙利亚 中文圣经 旧约全书 通行本 约伯 译本 依撒格 腓尼基 多神教 至圣 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