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子胥“百金投水”
闲来无事,突然对“千金”典故感兴趣,上网一搜,说“千金”一词源自浣衣女:公元前522年,费无忌向楚平王进谗言,杀害了伍子胥的父兄。伍子胥“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途中他经历了很多磨难,有一天伍子胥饿极了,向一位浣衣女乞食,吃完后他要姑娘保守秘密,姑娘抱着石头自沉河底。《越绝书·荆平王内传第二》载:“子胥遂行,至溧阳界中,见一女子击絮于濑水之中,子胥曰:‘岂可得托食乎?’女子曰:‘诺。’即发箪饭,清其壶浆而食之。子胥食已而去,谓女子曰:‘掩尔壶浆,毋令之露。’女子曰:‘诺。’子胥行五步,还顾女子,自纵于濑水之中而死。”
伍子胥最终逃到吴国,多次借助吴国的力量攻打自己的母国楚国。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等率领吴军击败楚军,对已故的楚平王掘墓鞭尸,并大力追杀继任的楚昭王。一番折腾后,伍子胥私仇得报,但楚国民众却遭受了长期战乱之苦,所以伍子胥也承认自己此举是“倒行逆施”之举,为祸不小。
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伍子胥在吴国任相国后,想起要报答浣衣女的恩情。因不知浣衣女家的地址,伍子胥就把千金投入她当时跳水的地方,这就是所谓“千金”的由来。东汉史学著作《吴越春秋》不仅记载了伍子胥向浣衣女乞食及浣衣女投水自尽的情节,记载伍子胥多年后报恩情节:“子胥等过溧阳濑水之上,乃长太息曰:‘吾尝饥于此,乞食于一女子,女子饲我,遂投水而亡。将欲报以百金,而不知其家。’乃投金水中而去。”
仔细分析可发现,“千金”典故与浣衣女对不上号。首先《吴越春秋》明确提及,伍子胥报答浣衣女的是“百金”,而不是千金。其次,千金是指身份高贵之人,浣衣女明显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平民女或女婢,与身份高贵的“千金大小姐”怎么也对不上,可谓方枘圆凿,大相径庭。
诗人李白提及浣衣女系“灭口而死”,死因值得怀疑:浣衣女对追兵可以选择装聋作哑,也可以选择立即离开现场而避开询问等,她有多种选择,而选择抱石投水是最不合情理的,她自愿投水自杀只是伍子胥一人的口供。伍子胥是不是杀人灭口,世人不得而知。
“千金买赋”体现高贵
那么千金的典故出自哪里呢?应该与东阳陈氏家族有关。
汉景帝时期,馆陶公主成功帮助侄儿刘彘(后改名刘彻)先后登上太子位、皇位,此即汉武帝。汉武帝继位后,履行了“金屋藏娇”的诺言,封馆陶公主的女儿陈阿娇为皇后。
陈皇后是秦末东阳县(主体在今金湖县境内)令史、西汉开国功臣陈婴的后裔,更是汉文帝的外孙女,出生高贵,难免恃宠而骄。她没能为汉武帝生儿育女,后因真假莫辨的“巫蛊案”而被打入冷宫“长门宫”。馆陶公主爱女心切,花费千金请大文学家司马相如写了一篇《长门赋》,表达了阿娇内心的愁苦悲寂。汉武帝看后有所感动,曾短暂复宠阿娇,这就是 “千金买赋”(也叫“千金求赋”)的典故。《昭明文选》载:“孝武皇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主上,陈皇后复得亲幸。”
《昭明文选》说陈氏花了百金,却不影响“千金买赋”的典故。东阳陈氏完全有实力为了女儿的幸福而一掷千金。陈阿娇系皇亲国戚,身份高贵,完全担得起“千金小姐”名号。
相比而言,伍子胥“百金投水”违背常理,与千金小姐高贵身份相去甚远。皇后陈阿娇的“千金买赋”体现了千金小姐高贵尊荣,才是千金的真正出典之处。读者朋友们,您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