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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大陆地区由共产党领导,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一般称建国以来的这个时期为当代。在这个时期,大陆和台湾的分离分治的现实在立春节日文化上也打下了印记。

  在台湾,立春至今仍是作为国家法定的农民节,各地政府和农会组织在农民节要举行相应的集会和庆祝活动。在大陆,由于政治的原因,除了元旦之外,所有民国时期创始的节日都被取消,农民节当然也不例外。

  根据1991年笔者所作的问卷调查,即使在民间,大陆许多地区已经不再把立春作为节日,不再举行节庆活动,而只是把立春作为一个节令。

  大陆的各级政府也只是把立春作为农业节令,作为春耕生产的开始而予以重视。在每年的立春前后,重要的报纸都要发表关于春耕的社论。此间各地“由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各级干部会,动员春耕生产,作好备耕工作。”

  迎春礼仪在今天已经无人所知,但是立春的传统礼俗和习俗作为文化积淀还存在于民众生活和民间信仰之中,存在于民间艺术和民间语汇之中。

  在北方农村,立春仍称为“打春”,一些地区还存在着儿童春饰,即孩童在立春前后戴春鸡春娃,以及立春咬春的习俗立春接新嫁女儿回娘家的习俗在山东沿海一些地区至今还存在。

  存在于民间信仰中的立春习俗可谓根深蒂固,而且影响深远。人们至今普遍相信立春是一个吉祥的日子。如果一年之中出现两个立春的节气,那么预示这一年幸运和吉利,相反,如果一年之中没有立春的节气,则预示着这一年不幸和不祥。

  在许多地区把没有立春的这年称为“寡年”,如果有人在这一年结婚,那么丈夫就会早早死掉,妻子就会成为寡妇。有的地方还认为“寡年结婚不养崽”,也就是这年结婚的夫妇不能生育。

  因此民间忌讳在没有立春的这年嫁娶。相反,如果一年内有两个立春,则称为“双春双喜”,因而出现婚嫁高潮。

  当然这方面的民间信仰也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地区性差异。例如有的地区认为在占有两个立春的这一年婚嫁不好,理由是“双喜喜冲喜”,那么过犹不及,也容易招致不祥。这些地区尽管认为不宜嫁娶,但是仍然认为两个立春是双喜,立春日为吉祥的象征意义并没有改变。

  立春期间宜于婚嫁的观念在古代并非由于避凶趋吉,而是由于顺应天时。春季婚嫁的习俗在汉代就已经十分盛行,《白虎通义 嫁娶篇》说“:嫁婚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 由于春天天地交通,阴阳交接,那么人类也要顺应大自然的这种规律而婚配交合。立春日是春之始,是春到的标志,当然也是最适宜于婚配交合的日子。如果一年之内没有立春,那么这一年当然也就不适宜于婚嫁,而形成婚嫁禁忌。民间禁忌在所有的民俗类别中传承性最强。一种民间禁忌一旦形成并得到民众的遵从,那么则可以长久传承,很难以政治力量进行破除。尽管经过辛亥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文化大革命”多次政治革命和巨大的社会变革,立春官方礼俗和诸多民间习俗或早或迟已经消失,但是关于立春的“寡年”信仰和婚嫁禁忌在民间依然得以流行和遵从。

  存在于民间语汇中的立春习俗至今相当普遍。在山东,不少地区至今称“立春”为“打春”。这是历史上的官方礼俗在民间语言中的积淀。但是“打春”这个词并不是在迎春礼俗消失之后才转移到民间语汇之中,而是在迎春礼俗兴盛之际,至少在清代就已形成。光绪年间成书的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打春”条载:“立春日,礼部呈进春山宝座,顺天府呈进春牛图。” “打春”正是明清时期鞭春礼仪的俗称。

  一般来说,急剧的社会变革并不能立刻带来民间传统习俗的消亡。在辛亥革命以后,立春的许多民间习俗还能够传承下来,但是今天在大陆就十分罕见了。那么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在当代,立春的哪些民俗事象消失了,哪些保留了下来,以及产生这种后果的原因。

  当然,这里所标示的“当代民俗”只是一些零星的民俗事象,并且只限于某些地区,无论是事象的规模还是流行的范围都不能与清代立春民俗相比。它们只是清代立春文化的残留。现在山东农村称立春为“打春”,是清代鞭春礼打春牛在当代语言中的遗留。立春迎女的习俗是清代立春社交习俗的一部分,而其他部分如贺节、馈赠、邀请等都消失了。咬春是清代立春饮食的遗留。春鸡是清代立春佩饰中儿童佩饰的部分。寡年的信仰是清代占春中民间信仰的部分。这些习俗在明清时期就与官方礼俗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官方礼俗的消失没有对它们造成冲击。

  但是今天立春不再作为一个节日,人们甚至失去了立春迎春的观念,却不是由于立春文化变迁的突变造成的,而是由于它的渐变造成的。这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立春节日功能的转移。立春不再作为一个节日庆祝,它的功能已经被另外的一个重要节日所取代,这个节日就是春节,也就是中国的传统新年。立春的民间习俗也部分地转移到了春节的习俗之中。

  这个转移的趋势在民国时期已经初见端倪。中国传统新年在清代称为元旦、初一、三正、或者新年。自从民国政府1912年 引进西历之后,在中国便同时实行两套历法。两套历法有着各自不同的功能:人们通常称阳历为“官历”,阴历为“民历”“,新旧参用,官民各分”。 两套历法的实行导致产生了两套 节日系统,出现了两个新年:西历的元旦称为“新年”,而传统的新年则称为“春节”。节日名称的改变只是瞬间的事情,但是民间的认可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八十年来,民众接受旧历新年为春节的过程,也是立春功能转换的过程。事物的名称与事物的功能往往具有密切的或者直接的联系。名称的改变会造成功能的改变。在这里,传统的新年或者元旦被更名为“春节”,而阳历的新年则称为“新年”。于是,阳历的新年占据了以往阴历新年的名称。而此时的春节,则是以往的新年。那么,由于名称的改变,“春节”,也就是旧历的新年,不仅部分地占据了“立春”的名称,而且也部分地取代了立春的功能,从此中国的旧历新年就更多地与“春”联系在了一起,不仅成为标志新的一年到来的节日,而且成为标志新春到来的节日。在当代,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乡镇企业和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阳历的应用迅速推广,阳历节日越来越多地进入普通农民的日常生活,人们对于节日的观念也有不少改变。例如乡镇企业依据公历制订生产计划和确定节假日,新年和春节明确分开。电视晚会影响了人们的时间观念。在公历新年,称为“新年晚会”,在旧历新年,称为“迎春晚会”。尽管“阳历年”和“阴历年”的名称还在继续使用,但是今天人们已经逐渐习惯,阳历年称为新年,阴历年称为春节。阳历年取代阴历年作为新年之始,阴历年又取代立春作为新春之始。

  这样,立春节俗的迎春功能转移到春节的功能之中,立春消失的习俗也部分转移到了春节之中。因此,尽管立春作为一个节日本身淡漠了,甚至消失了,但是它的消失并不为人们明显地察觉,因为旧历新年称为春节依然含有浓厚的春的意味,人们迎春的意愿也仍然能够充分地得以表达,只是表达的时间不再是立春,而是春节而已。因此可以说,立春的功能不是消失了,而是转移了,转移到春节中继续存在。

  几十年来,随着民众对“春节”这个名称的逐步接受和对其迎春功能的逐步认可,立春的迎春的功能便逐渐转移到了春节之中。立春失去了它的基本的功能,当然也就失去了作为节日存在的内在依据,它的结构也势必解体。凡是与迎春有关,与节庆有关的民俗事象,例如贺节,馈赠,邀请,春宴,妇女戴春等都消失了。今天能够遗留下来的咬春具有以蔬代果的深层功能,春鸡春娃和寡年的信仰都是建立在民间信仰基础之上,具有趋吉避凶,满足心理需求的深层功能,而与迎春和喜庆的功能没有直接关联。立春迎春功能的转移不能对这些民俗事象产生太大的影响,所以它们能够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继续存在。

  在民国时期立春的官方礼俗和民间习俗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清代,这两条线索纠结在一起并相互影响。在辛亥革命之后,官方的迎春礼仪消失了,但是民间习俗继续存在。然而由于官方礼仪的消失,一些与礼仪有关的习俗也随之消失,因而民间习俗也相对减弱。同时,由于官方礼仪的消失,重大的庆祝活动的取消,立春的节日气氛大减,也影响了民间的庆祝活动,削弱了立春的民间习俗。辛亥革命之后,在一些地区又出现了迎春礼俗,这说明迎春礼俗的功能依然存在。作为对旧的迎春礼仪的替代,四川省实行农民节,继而由中央政府颁行全国,但是农民节的活动政治性太强,与民众的社会生活脱离,难以得到农民的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农民节在大陆不复存在。在台湾,尽管农民节还一直作为官方节日,举行庆祝活动,但是也不再具备传统立春的节日气氛。在当代的中国,立春几乎不再作为一个正式的节日,而只是作为一 个节气看待,历史上丰富多彩的官方礼俗和民间习俗也几乎全部荡然无存。立春迎春的功能由春节吸收,官方礼俗的消失和迎春功能的转移导致了立春民间习俗逐步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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