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怎么领取补助金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北京社保怎么领取补助金,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社保怎么领取补助金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或终止存档关系证明(辞职须有辞职证明材料),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北京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拓展内容:
一、申请条件
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②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