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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政府须避免“猴”性

诸多迹象表明,广州市政府有意把广州打造成中国大陆第一个市民自觉自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

 

比如,2012年7月10日,广州市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部署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均出席讲话。在中国的权力语境中,一件事情能不能取得成效,很多时候取决于政府投入的程度;而政府投入的程度,往往又取决于领导重视、愿意亲力亲为的程度。市领导集体一线部署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这种被传统政绩观视为“劳心费力”、“叫好不叫座”的事情,虽然未必意味着它一定能够成功,但它至少向整个行政系统、市民传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在生活垃圾分类上,广州市可能要来真格的了。

 

这个姿态十分重要。中国大陆城市准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有不少。至少,2000年建设部在全国范围选择了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试点。然而,鲜见地方主要领导集体为此冲上一线,统一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甚至和下属政府机构签责任状,并宣称要打一场生活垃圾分类的“人民战争”。

 

广州市政府的高调可能会让人想起“运动”一词,但请不要因此就觉得夸张,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从现代城市治理、公共生活的角度来看,要引导市民在短时间内接纳一种先进、环保、可持续的生活理念,促成个人生活习惯、城市风尚的全面进步,没有谁能比政府在其中发挥出的作用更大。相比让政府撸胳膊挽袖子杀到市场中拼GDP,这样的引导无疑更加接近一个良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问题上,政府在引导上投入的程度和最终效果的关联性十分明显。即以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日本和韩国为例。

 

日本推广垃圾分类最早始于1970年代。1970年,日本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但由于早期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政府并未积极参与,偶有尝试,民间抵触也比较大。直到1990年代,在证明焚烧处理方式的危害之后,许多政府全面参与了强制生活垃圾分类运动。比如,立法规定政府主导垃圾处理,处理垃圾员工是公务员,并调用了大量政府资源投入这场运动,使之变成地方上的全民动员,也使得这一生活理念很快深入人心。

 

韩国也拥有类似经历,只不过由于政府参与更早,行动更加干脆。韩国开始生活垃圾分类大约是在1990年代初,政府果断介入使得1995年成为分水岭。大约两三年时间,韩国生活垃圾分类便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一种习惯了。

 

习惯、风气先天具有顽固性,能够和它有效对抗的只能是坚持不懈以及全面细致的工作。但麻烦也在这里,由于习惯、风气和个人的自由直接相关,这使得政府在最初发挥引导作用的时候往往只能是鼓励、循循善诱为主,惩戒为辅。

 

在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就东亚成功的经验简单总结一下,政府的引导作用可以用“事无巨细”一词来形容:

 

除了制定相对完备法律、定制垃圾箱、垃圾袋,垃圾袋需购买,扔垃圾要收费等等,更多体现在各种传媒上几年如一日的公益广告,从幼儿、小学开始的基本教育,给临时租客、游客房间钥匙的时候同时附带的一本垃圾分类指南,还体现在垃圾投放点的监视摄像头,按时上门的垃圾分类收集车,一旦发现有人乱丢垃圾就会上门的警察……更极端的,甚至包括对于拒不分类的人,由政府工作人员上门指导、监督,帮助教育。

 

显然,所有这些工作,在中国大陆,没有谁比政府更适合担当。而所有这些工作,都要求政府必须有长期性,能坚持下来。而不是一两个主要领导出来动员一下,简单“发动一下群众”就算完。事实上,广州推广垃圾分类的时间并不算短,早在1998年,广州就曾尝试生活垃圾分类,然而至今十四年过去了,广州的生活垃圾分类仍然停留于几十个街区的试点。以至于市民难免会“腹诽”,生活垃圾分类在广州甚至在当下的中国,是否只是一个噱头。

 

在生活垃圾分类上,广州用它的高调宣布了要向世界城市文明的高标准靠拢。可以想见这一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困难。我们预祝广州能成功,能为中国现代城市治理开一个好头,也让中国城市生活拥有一个可持续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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