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订阅观点

 

我国进入基金会黄金机遇期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30年的快速增长,在国家经济实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的同时,近年来我国的财富总量也呈现巨幅增长,家庭金融资产量和富人数量出现了惊人的增长。另一方面则是贫富差距的显著扩大、贫困的不断积累及穷人的不断增多。这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社会发展所面对的严酷的现实,也是我国政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社会民生问题所依据的基本事实。这样的基本事实,一方面,对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挑战。随着我国国家财力的不断增长,我国政府大大增强了应对这种挑战的能力,通过调整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加大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力度。另一方面,这两个方面矛盾对立的基本事实,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基金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开始呈现出美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所呈现的种种特征。

 

        首先,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财富不断积累,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逐渐高涨,基金会的收入结构中来自国内企业的捐赠数额迅速攀升并开始成为主要来源,表明国内企业对公益事业的贡献在显著增大。作为非会员制的基金会,其收入一般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投资收益等几类,其中根据捐赠人的主体特征,捐赠收入中又可分为境内/境外捐赠,法人/自然人捐赠。通过对76家全国性基金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1的分析得出,境内法人捐赠基金会当前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约占全部收入的71.8%。具体分析76家全国性基金会收入结构可知,这些基金会捐赠收入总额为12.2亿元人民币,约占全部收入(14.66亿元人民币)的84%;其中捐赠收入中来自境内的捐赠为9.57亿人民币,约占全部捐赠收入的78.4%。可见,境内捐赠已成为我国基金会的主要来源。进一步分析境内的捐赠收入可以看出,法人捐赠是境内捐赠的主体,91.5%的境内捐赠来自法人,仅有8.5%的是自然人捐赠所得。从表1可以看出,有一半的基金会全部捐赠收入都来自境内,有超过一半的基金会全部收入均来自境内的法人捐赠,而全部来自自然人捐赠的不足10%。这表明,境内法人捐赠基金会目前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这与境外募款型机构以一般社会公众的小额捐款为主要收入来源形成鲜明对比。2上述数据同时说明,那些认为国内企业缺乏捐款热情及行动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就我国基金会的总体情况看,境内企业捐赠目前已成为基金会等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其次,基金会资产增长迅速并已初具规模,但分布不均。随着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高涨,企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额不断增加,使得基金会的资产总量迅速增大。据统计,到2006年底,全国基金会的资产总额已经突破百亿元,年募集资金超过80亿元,参加民政部年检的92个基金会的公益支出达到25.6亿元,比2005年增长52.4%。基金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表现出显著的差异性,呈现出总体发展不平衡的态势。统计显示,在民政部登记的92个全国基金会中,15个净资产超亿元的基金会,其净资产之和占总额的61%,12个捐赠收入超亿元的基金会,其捐赠收入之和占总额的73%;7个公益支出超过亿元的基金会,其公益支出之和占总额的68%。3

 

        第三,促进基金会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逐步完善起来。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区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并形成了基金会在登记监管、组织治理、制度规范、运作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法律框架。在200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了激励企业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制度,并首次提出了非营利组织收入免税的优惠政策。这些陆续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构成了支持和推动基金会发展的较好的制度环境。

 

         第四,非公募基金会发展形势喜人。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7年底,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总数已达1369家,4其中非公募基金会已近400家,占基金会总数的近三成。一些大型企业,包括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家,纷纷拿出巨额资金慷慨捐赠,通过举办非公募基金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种种迹象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我国社会贫富两极分化和各种社会问题的出现,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热情逐渐高涨,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越来越热衷于通过创办基金会表达积极的社会关怀,与基金会相关的法律政策环境也渐趋完善,我国开始呈现出美国在上个世纪初基金会迅猛发展时期的种种迹象,一个我国基金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正在到来。

 

        现代基金会是上世纪初主要在美国兴起的一种公益组织,被称为公益事业的“引擎”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基金会主要以接受捐赠等方式形成公益资产,通过运作公益资产保值增值,并以各种公益项目的形式投入社会,增大受益面和受益程度,从而缩减贫富差距并增进社会福利。现代教育事业、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生态与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等各种公益事业的发展都与基金会的作用密不可分。据统计,美国现有各类基金会总数近6万家,资产总额逾3000亿美元,分别是我国的50倍和108倍。在美国基金会的发展过程中,规模巨大的私人独立基金会,如卡内基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福特基金会、盖茨基金会等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和广泛的影响。这些基金会类似于我国刚刚出现的非公募基金会,其主要特点,一是由私人出资设立并定期或不定期追加出资;二是不向社会募捐,并一般不接受出资人以外包括政府和其他私人的捐赠;三是面向弱势群体和各种社会问题慷慨资助,在教育、卫生、社会福利、贫困救助等各种社会公益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四是依法享受各种减免税等公益优惠政策,资金规模巨大,并通过资金运作形成强大的资产增值能力;五是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与评估。美国基金会的发展固然受到历史、文化、经济、社会以及政治制度的局限,但其在缓解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和发展公益事业上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它们所形成的丰富的运作管理经验和成熟的治理机制,特别是在公共政策层面经过长期磨砺达成的一些有效的制度模式,对于我国基金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在基金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在推动基金会发展的战略方面我们面临着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降低登记注册的门槛,让更多的人能够举办基金会,从数量上做大基金会;第二种选择则是提高基金会的质量,让更有钱、更有公益热情和更有能力的人举办基金会,从规模上做大基金会。我们认为,第二种选择是我们理应做出的战略选择。

 

        具体政策建议如下:

 

 

        第一,增设激励大型基金会发展的法人登记“绿色通道”。对于原始基金在一定额度(如1亿元或10亿元)以上、申请注册非公募基金会的申请者,应当由登记管理机关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减少审批程序,同时设立面向大型基金会的专用账户,加快验资和审批时间。建议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审批的期限由60日缩短至30日。对准予登记的大型基金会,在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上可标明“大型”字样,以示区别和必要的政策倾斜。

 

        第二,贯彻落实激励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政策。2008年1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从事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比率从3%提高到12%,据悉民政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就有关税前扣除的公益认证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希望尽快形成有关这项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为鼓励企业举办大型基金会,建议适当提高税前扣除比率并减少相关的公益认证等审批程序,为大型基金会“开绿灯”。

 

        第三,明确并落实对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收入减免税政策。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所拥有的财产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公益财产,基金会捐赠人、受托人和经营者不得利用公益财产及其增值部分牟取私利,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也不得侵占、挪用这公益财产。对于基金会公益财产的增值并用于公益事业的部分,应当视同企业公益捐赠减免其所得税。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协调会商,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统一并明确对于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收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尽快出台遗产税法。激励富人公益捐赠的另外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开征遗产税法。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都及时开征遗产税法,如英国于1694年、法国于1703年、意大利于1862年、日本于1905年、德国于1906年、美国于1916年分别开征遗产税法,尽管各国税率有所不同,但共同之处都在于对遗产继承课以高额累进税,同时鼓励公益捐赠。国际经验表明,开征遗产税对于发展大型基金会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将遗产税法纳入立法程序,早日为开征遗产税创造制度条件。

 

        第五,鼓励大基金会做大做强。应当从政策上鼓励大基金会发展,通过对基金会运作资产增值部分的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励大基金会做大做强。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要创造条件扶助大型基金会进行能力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培训班、评奖和评估等活动,提高基金会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要从人事编制、薪酬待遇、社会保障等多方面保障基金会专职工作团队的建设。

 

        第六,鼓励中小基金会整合资源,合作共赢,共建大基金会。在扶助大基金会做大做强的同时,对于中小规模的基金会,可以创造条件搭建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具备条件并有意向的基金会彼此之间开展合作,在一定条件下整合资源,努力做到合作共赢,甚至共建大型基金会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我国进入基金会黄金机遇期  基金会  基金会词条  机遇  机遇词条  黄金  黄金词条  我国  我国词条  进入  进入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