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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医生为环境奔走多年 今生活、人身安全均陷困境(图)

环境受害 闽民环保

 

        上个世纪90年代初,亚洲最大的高污染化学危险物品氯酸盐生产厂——榕屏化工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城南落户。该污染企业自1993年底建成投产以来,其严重的污染,给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望着周边大片良田被污染荒芜,苍翠的森林竹木被污染不断枯死,村里居民受污染疾病、癌症发病率日益增多。出于医生的基本医德,更是出于作为社会公民一分子肩上的那份无形的责任,我与村民们一同发起了一场越千年、跨世纪全世界参与人数(1721人)最多的环境维权公益诉讼行动。

 

 

        我们的环境维权公益诉讼行动,在社会各界人士、民间环保组织以及国内外众多新闻媒体记者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终于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2001年底得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宣教中心领导大力支持;2002年初曾为国家前总理朱镕基所关注;2002年7月该公司被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报重点查处的55家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 2003年8月该公司又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定为“全国十大环保案件”;我们的环境维权公益诉讼案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1月做出我们胜诉的终审判决;2005年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法制日报》共同主办的“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中,我们的行动被评为全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中的唯一一起环境维权公益诉讼案;2006年12月我们的行动被评为第三届中国公益事业楷模先进事迹;我们的环境维权公益诉讼行动,在2007年4月获得了SEE·TNC生态奖三等奖,为福建省屏南县公众参与保护生态环境争得了荣誉;2008年8月,我们的环境维权公益诉讼行动的代表人之一,被《财经》杂志社评为2008环保人物。

 

 

        我自与村民一起投入了这场利与害、民与官、法与权的较量后,在这条漫长而艰辛的抗污维权斗争中,结果虽不尽人意,但我和周边村民终于胜诉了。然而,在这场较量斗争中,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同时给我的生活、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诊所被停 生活不保

 

 

        我从1983年起行医,已有20多年来的行医经历,从来没有出过重大医疗事故。我平生是以行医为生,家庭虽不算富裕,但日子也过得还算可以。

 

 

        但自我参与环境维权公益行动后(后来被群众推向为首),我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便不断遇到意外变故。

 

 

        特别是从2001年以来,有关部门对我诊所及家庭,每年都要进行多达十多次以上(最多一周检查搜查3次),极不正常的药品检查和搜查等。

 

 

        到了2004年6月22日,屏南县卫生局号称执法人员,向我送达一份《关于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通知》的复印件,从此切断我赖以养家糊口的行医途径,致使我平静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当我针对屏南县卫生局给我送达的《关于责令停止执业活动的通知》,我提出疑惑请求解答。想不到此举又引发了更麻烦的后续,2004年7月21日起至28日止,连续一周,号称卫生执法人员,每天都开一车或二车卫生执法人员来,对我进行各种的骚扰,使我无法正常生活。最后作出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罚款5000元人民的行政处罚决定。但为了生活,我不得不继续行医。

 

 

        到了2006年10月17日傍晚,屏南县法院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陈浩带着执行局法官,来到我家以传唤询问,将我骗到法院,当晚以我“拒不履行法院有效判决” 为由,将我进行拘留处罚。

 

 

        我就因对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公开提起控告,而招来了这不测灾祸。我认为保护环境,抗击污染,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这不仅是合理合法,而且是维护国策,更是爱国爱家维护子孙后代安全生存之地的行动。却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某些人士,竟然会将我通过诉讼的方式反对榕屏化工厂污染行动,视为眼中针肉中刺,并进行非法严酷的打击报复。以屏南县卫生局的名义非法关闭我的诊所,活生生的掐断我全家的生活来源,我作为一个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和公众环境权益的普通百姓,最后又被地方行政部门以严格执法为名切断了赖以养家糊口的行医途径。面对这样不公的现实,我没有诉诸非法的手段去对抗,仍然是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走过了提出质疑、提出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上诉、申诉的整个司法过程,至今问题仍然不能得到解决,类似我情况的在城关,就有三家诊所至今照开不误。因此,这是明显的一起严重的报复性迫害事件。

 

 

遭遇毒打 性命难保

 

 

        2009年9月28日晚,天下着蒙蒙小雨,我穿戴着头盔和摩托车专用雨衣骑着摩托车,在9时3分时(我的手机闹钟是调在晚上9时整),途经果园新村上大弯路灯下约10来米处,见前面路中有三个陌生的男青年人并排向前慢走(该路面宽约4米),当我摩托车减速行至其后面时,他们仍不让路,我只好将摩托车略停。这时在我右侧方的一个男青年人,年龄约在18—20岁间,身高大概在1.65米左右,身材较小,脸形较长,身上穿着白色衬衫,即刻转身向我扑来,顺势当头一棍槌下来,将我的头盔打裂棍槌就落到我左肩膀上。同时,行在路中、左两个青年人(特征不清),拿着四方条子和木板从我左边扑来,我的右背亦被打了一棍。与此同时,我连人带车向右边倒下,三根一米来长的棍棒、条子、木板,就象雨点般的向我打来,我只能用双臂去硬挡,右肋还是被打了一棍。我在拼命挣扎的过程中,追问他们:你们是因为什么原因这样来打我!?他们什么都不说,当我挣扎着爬起来逃命时(殴打时间持续约1分钟),其中一个拿着棍槌的小青年继续追打我,当棍槌将从我后背打下来时被我转身接住并顺势夺过,我继续向小弄逃跑3、4步,见后面没人追赶,我就回头出来,三个打手丢下凶器(其中两个),已经不见踪影。这时,我将摩托车扶起后,打算向110报案,感到双臂、手掌僵硬疼痛,手指已经麻痹,左手特别严重,认真细看两手掌外侧,肿胀足有双倍多厚,左手下臂全肿起来,在左手腕上些的肿块足有馒头那么大。

 

 

        到了9时9分,我向110报了案,很快城关派出所民警就来到现场,向我询问了一些情况,发现我左额及右面满是血迹,并对我的头部及现场棍棒、条子、木板等都拍了相片后,叫我要好好的回想一下,究竟有谁会这样做?我说:“我到目前为止,可以说没有得罪过普通的人,就是因为我近年来做了许多环保的工作,可能对某些领导的利益或政绩有些影响,如屏城乡党委书记,他就多次对我威胁警告说:现在这社会你还不知道吗?随便叫几个社会上的人来,打你几顿又能怎样?甚至对我的朋友也多次说过,所以这个书记的嫌疑比较大。这三根凶器上都有他们的手印指纹,可以提取手模。”他们对我提出提取手模的意见,感到为难,最后还是把三根凶器捡到警车上,并交待我明天上午8点30分到城关派出所做笔录。

 

 

        29日上午8时30分,我在城关派出所城东警区做笔录,溪坪村宋派枝、宋林贵、宋郑友、张祚祯、甘回久等村民,闻到昨晚我被人殴打的消息纷纷到派出所来看我。当我做完笔录,民警将我被打裂的头盔拍下照片后,开了伤情检验鉴定委托书给我,叫我到县公安局法医门诊部做伤情鉴定。

 

 

        此后,我想先回到家里一趟再去公安局做伤情鉴定,后来由于探望我的村民村干部络绎不绝,宋派枝等还为我弄伤药,去向村民家中要鲜鸡蛋、面粉等等。到了下午五时许,某村村干部来探望时,对我说:“你是否知道昨晚是谁打你?,我感觉你这被人打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我今天早上是最早的一个去乡政府的,大概是8时10分多点,还不到15分,乡党委书记也才刚刚上班,我感到他精神特别好,也特别高兴的样子,他一见到我,就对我说‘长建昨晚被人打了’。因为我不知道你被人打了,一听到这话感到很惊讶,我马上问他你是怎么知道的?他略犹豫下便说‘是派出所所长早上很早打电话来告诉我的’。”

 

 

        众所周知,不管是公安还是派出所干警或领导,在接案办案的过程中,绝对不可能在案发不到10个小时、还是未上班的时候(清晨),打电话向行政机关书记汇报案情,何况又是派出所所长,更没有这种汇报的可能。理应是行政机关书记遇到麻烦时,打电话请求派出所所长查案破案,这才合乎逻辑。因此,完全可以肯定这起事件即使不是该党委书记策划安排,他也绝对知情(此线索已向派出所提供,甚至我还多次提到调取案发前天晚上,我家门口的公安监控录像,我有可能会辩认出凶手来,可惜至今还未调取辨认。)。

 

 

        综上所述,我就因为环保,得罪了本不该得罪的人,因为环保,我也就成了这些人的众矢之的。在以人为本、以法治国的今天,还能发生如此事件,真是国家的不幸,人民的悲哀。因此,我呼吁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以及民间环保组织,对本事件及类似情况,给予特别地关注与支持。并督促地方政府对本事件,要给个合理的说法!以还公民一个最起码的人身安全环境! 

 

 

 

 

张长建

 

 

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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