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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娟:做好预防女童性侵害教育,筑起防范色狼第一道防线

        近日媒体曝光了女童受到性侵害的多个案件,引起社会的关注。我们在愤怒谴责残暴行为的同时,要考虑怎样做,给女童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广东省2012年发布了《女童遭受性侵害报告》提到,在2008年到2011年6月,共受理案件2267件中,性侵害的达75.34%,近半数是14岁以下的幼女,在校生居多。该省的一个市,被性侵的女孩在校生高达87%。调查显示,作案者熟人达到65.74%,其中有亲属、邻居和学校教师。

        广东省这份报告,典型地反映了当前女童受性侵害的状况。这就是,受害者主要是在校生,呈现低龄化倾向。一些小女孩茫然不知道这就是性侵犯,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反复遭到侵犯,感觉很害怕,很讨厌,却默默忍受。这些现象说明,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存在严重缺失的现象。

        国家对保护儿童不受性侵害,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2006年全国人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这是国家第一次立法保障儿童的性安全。2007年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学校作为对学生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的主要阵地。《纲要》对小学低年级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都进行哪些方面的教育内容,分别作了规定。

        《纲要》目标明确,提出了实施的途径和保障机制,规范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从教育时间、教育资源、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特别是,《纲要》制定了评价标准,把学生是否建立安全意识和掌握安全的方法,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点指标,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范围。

        但是5年时间过去了,《纲要》执行得怎样?应该说,很不理想。

        很多学校不仅是性侵害教育一片空白,就连国家规定的性教育课程,也没有认真执行。据调查,三分之二的学校完全没有进行过性教育,有的采取敷衍的态度,将课本发给学生让他们回家自己看,就完了;有的甚至连书本都不发。

        那么,为什么学校预防性侵害的教育工作进行不力?

        首先是学校的领导存在顾虑,态度消极。

        红枫中心在2011-2012年曾用一年时间,在河北省一个县的小学校,进行女童性侵害的预防教育。为了找到愿意开展这项教育的学校就费了很多周折。很多学校一听谈性侵害教育就马上回绝,说,我们学校没有这个问题,不需要这方面的教育。我们最终在一个小学开展活动,是通过私人的关系,才进入的。

        红枫中心的活动主要是培训,先后为家长举办过三次家长课堂,对教师进行5次培训,对孩子进行了5次培训。校长认同了这个计划,但同时提出:讲课的题目不能出现性的字样;性教育内容可以讲,但是要放到安全教育的框架中,作为其中的一个内容;编印的预防性侵害画册,书皮上不能出现性的字样。理由是,家长不能接受,他们不会来听课。

        事实上,在红枫中心与学校洽谈的时候,附近一所学校就发生了女生被成年人性侵的事件。女孩很害怕,不敢告诉家长和教师,是其他女生向学校报告了。学校处理的方法是派人在街上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事情就完了。

        学校对性侵害教育的顾虑是多方面的 。一是害怕被人误解为学校出了问题,否则为什么别的学校不进行,你的学校要进行?二是受传统性禁固观念的影响,羞于谈性,怕被人说成是教唆,把学生带坏了。三是教师中的阻力。没有教师愿意承担这方面的教学任务,学校也没有对教师进行过有关专业的培训。

        红枫中心与教师座谈时,谈到了性侵害的人群主要是熟人,其中有教师。有个男教师当场不高兴地说,如果这样对学生说,以后男老师就无法与女学生正常交往了,大家会很不自然。当然在参与培训后,这个男教师有所改变,但是他最初的反应,在教师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正是由于受到一定的限制,红枫培训的效果,是在迂回曲折的过程中取得的。如对学生培训,主要讲安全知识,其中夹进了预防性侵害的内容。在对学生进行了第二讲之后,专家对听课的54个学生进行了调查,发现只有20个学生提到隐私部位不能被人触摸,有一多半的学生回答的5个不能是不能玩火,不能上房玩,下雨时不要躲在树下,不要到河边玩,等等。直到进行了第5课后,学生们才全部弄明白,自己身体的哪些部位是不能被人触摸的;事情发生了,应该怎么办。

        但是仍然留下遗憾。在授课中,专家不敢较多地触及熟人性侵害的事实,更不敢提教师。其结果是,学生预防性侵害的关注点都引导到陌生人的身上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拿陌生人送的东西、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红枫中心对家长进行预防女童性侵害的教育没有遇到阻力。在三次家长课堂中,没有一个家长对课程表示不满或中途退场。她们愿意听,认真听,有的听完第一课,还主动来听第二课。事前的调查,83%的家长不知道什么是性教育,95%的家长不知道性侵害。她们主要是缺乏性安全的意识。在培训后有的家长表示,原来有这样的事情,过去没听说过,没有想过。有的家长说,过去以为大人对孩子搂搂抱抱不算事,现在才知道要有一定的界限,以后要多嘱咐女儿,多关心女儿的状况。

        红枫中心对学生的培训,是根据需要男女或分班或合并进行的。学生们都听得很认真,感觉很新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认识,也知道怎样应对了。

这个项目的最终成果是皆大欢喜。学校发现,性侵害的教育没有损害学校的声誉,还得到了社会的赞扬;家长们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增强了防范意识,很满意。学生们有了保护自己的意识和方法,也是满意的。

        由此可见,在学校推行预防女童性侵害的教育,是完全可行的,效果是好的。只要按照《纲要》的精神去做,完全可以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开拓出一片纯净的天空。

        学校预防性侵害教育开展得不好,第二个原因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缺位。国家发布的《纲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必需执行的。对教育行政部门来说,他们的任务,不只是把文件往下发,作一般性号召,而是要将《纲要》落到实处。要按照《纲要》的规定,给学校提供进行性侵害教育的资源、师资和教材,并及时给予指导。特别重要的是,要定期督促、检查学校执行的情况,把它作为考核学校工作、校长工作的重要指标。目前学校普遍忽视性侵害的教育,正是由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没有到位,对学校督促检查不力的结果,没有哪位校长因此被撤职查办。因此一些学校采取观望、拖延、回避的态度;再加上抱有侥幸心理,只要自己的学校不出事,能不做就不做;有的学校发生了男教师性侵女童的事件,校长首先考虑的不是受伤害的女童,而是害怕学校的名声受损,极力隐瞒,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形成了目前的局面。

        可见,预防性侵害教育做得不好,教育行政部门负有重大的责任。

        最近女童受性侵害事件连续曝光,无良的教师成为性侵的一个高危人群, 国家教育部坐不住了。先是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组织排查学生人身安全,特别是女童安全的隐患;接着教育部一位副部长约见广东等三省负责教育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要求把少年儿童的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最近教育部又表示,今年内要出台师德考核的评价规定。

        我们认为,这些工作都要做,学生安全要排查,师德要提倡,但是女童预防性侵害的教育更要抓紧进行。一定要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贯彻执行,刻不容缓。学校早做一天,多讲一堂课,就会有更多的女童受益,免受性侵害。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地的学校,真正把预防性侵害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体系,帮助女童筑起防范色狼的第一道防线。

        事实上,预防儿童性侵害教育,不仅要针对女童,还应该包括男童,男童也是被性侵害的一个群体。对男童的教育应包括性别平等观念的教育,要从小教育他们学会尊重女性,树立平等对待女性的观念。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名誉理事长  王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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