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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药品援助: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慈善救助的重要模式

 

作者简介:

王海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高级分析员

栾翔凌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资深分析员

 

 

药品援助是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慈善救助的重要模式。2017年,由198家机构开展实施的399个针对患者个人的救助项目,总支出为256.68亿,其中药品援助达到了230多亿元。可知的141个药品援助项目主要由17家社会组织发起执行,接受50多家国内外药企的捐赠药品,以外商独资及中外合资的药企居多。

 

 

疾病的发生和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由于历史、地域和体制等多种复杂因素,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后,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仍将长期存在。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大病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以外,社会力量由于具有更贴近困难群体、慈善救助更有针对性等优势,成为健康扶贫不可忽视的补充力量。

 

 

2017年度我国医疗慈善救助金额为256.68亿元,药品援助模式的救助金额达到了230多亿元,占该年度医疗慈善救助总额的九成。从图表中可以明显的看出,药品援助模式的医疗慈善救助金额远超其他七类医疗慈善救助模式的救助金额总和。对比各个模式的救助金额规模以及受益人次,可以看到药品援助模式的资助金额遥遥领先其他七类模式,而2017年度药品援助模式的受益人次不及自费医疗公益保险的受益人次多,这一差异与药品援助模式的两个特点相关。

 

图1 2017年各模式救助金额及受益人次分布(人)

 

 

结合药品援助模式的特点之一,该模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罹患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的患者,能够获得疾病治疗所需的药品援助药品大多数是针对恶性肿瘤、罕见病、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血液病的治疗药品,被称为“高值新特药”。该类药品最突出的特点是价格非常高,例如由瑞士诺华公司研发生产的、适用于慢粒白血病的治疗药品格列卫,一年的药品花费将近三十万元人民币。

 

 

 

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之前,药品援助项目的援助药品均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由于该类药品仍在专利期内,没有仿制药品的竞争,且大多数为外资药企的原研进口药品,享受单独定价权,价格居高不下。尤其是一些罕见病的药品,可能是市面上唯一一种能够达到治疗效果,或是能有效缓解疾病症状的药品,而高昂的药价无疑增加了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药品援助模式设立的早期,援助项目只面向低保患者,援助其获得治疗所需的药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变革,慢慢的低收入患者也被囊括进救助范围。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药品可及的公平性,药品援助项目对于患者经济条件的审核设立了一个相对严格的标准和流程,这一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可接受救助的人数。

 

 

 

 

2003年,我国首个药品援助项目——格列卫患者援助项目,由中华慈善总会发起并执行,接受瑞士诺华公司捐赠援助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品格列卫。之后的十年间,每年有零星几个药品援助项目启动,直到2015年直线增长至23个药品援助项目。

 

 

图2 2003-2019年药品援助项目启动趋势(个)

 

 

 

已知的我国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的药品援助项目共有141个,过半数项目覆盖病种为恶性肿瘤,共有73个项目,其次为慢性病(23个)、自身免疫性疾病(12个),另有8个项目覆盖了罕见病,例如戈谢病和血友病。恶性肿瘤的项目中,又以肺癌居首,有24个项目,其次为乳腺癌,有9个项目。

 

 

图3 药品援助项目覆盖病种分布(个)

 

 

 

我国在2017年和2019年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了两次重大调整,分别新增了36个和148个药品品种。依照2019年公布的《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医保发〔2019〕46号)内提供的药品目录,141个药品援助项目的援助药品,有近六成被纳入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乙类范围,7%的药品被纳入甲类范围,3%的药品被纳入地方医保。

 

 

图4 2019年资助药品被纳入医保药品名录情况(个)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开展或正在开展的药品援助项目有141个,对援助项目进行药品捐赠的公司,以外商独资以及中外合资的药企居多,分别资助了43个和32个药品援助项目。参与药品援助项目最多的药企为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共资助了19个药品援助项目,其次为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资助了18个项目,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瑞士诺华公司、以及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分别资助了9个、8个和7个药品援助项目。

 

 

图5 2003-2019年参与药品援助项目的药企公司性质分布(个)

 

 

图6 2003-2019年药品援助项目主要赠药企业(个)

 

 

对各类型企业参与药品援助项目随时间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可以看到,外商独资的药企自2003年以来,一直保持较稳定的参与程度,几乎每年都会与基金会或社会组织合作开展药品援助项目,中外合资的药企近几年来参与药品援助项目的积极性较高。

 

 

 

图7 2003-2019年各类企业参与药品援助项目的时间分布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我国141个药品援助项目主要由17家社会组织发起执行,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起了46个药品援助项目,其次为中华慈善总会(18个),和中国癌症基金会有(11个),其他发起药品援助项目较多的基金会还有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10个)、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9个)、北京康盟慈善基金会(8个)等。

 

 

图8 社会组织参与药品援助项目分布(个)

 

 

参与药品援助项目的17家社会组织中,10家机构在民政部门登记,5家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另外两家分别在云南省民政厅登记,还有一家为事业单位。17家社会组织中,有14家是慈善组织,8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分别有4家、5家和1家基金会的评估等级为5A、4A和3A慈善组织。

 

 

图9 参与药品援助项目的社会组织注册单位分布(个)

 

 

在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社会救助作为医疗大病救助的重要力量将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药品援助让更多的患者享受到公平、可及的先进治疗手段,提高其生活质量,改善其生存状况,更加符合2020年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由于药品援助涉及药监、公益、商业等多个领域,需要出台相关的行业标准和政策引领,吸引更多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公益机构参与药品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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