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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48小时的起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工伤的话,他是需要进行一个工伤认定的必要环节的,经过这个环节才能够确定确实属于工伤发生的情景,然后用人单位才会进一步的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当然不同种类的伤害,他所进行的认定时间是不一样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工伤认定48小时的起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48小时的起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突发疾病起算时间点的确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除规定了认定工伤的情形,亦在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该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由此可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要点】“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因素。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认定要点】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职工在用人单位旧伤复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享受,但其它工伤保险待遇均可享受。

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律的规定,这个48小时的起算时间是以医疗机构在进行出资的诊断的时间作为起算的,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我们国家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也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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