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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制度是恶政应废止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公管学院教授、清华CIDEG学术委员王名已经连续五年就调整人口政策问题提交提案。从2010年开始,王名教授就提案建议放开二孩管制,而从2013年开始,他的提案则进一步建议无条件全面放开生育。近日他又再谈社会抚养费制度是恶政,废止应只是时间问题。

 

 

       去年《中国青年报》曾报道,通过查阅全国31个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发现多个省份明确规定部分社会抚养费用于计生部门工作经费的返还。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明文规定,部分费用将用于奖励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社会抚养制度的存在,事实上除了“抚养”计生部门外,没有抚养任何个人和家庭。所谓社会抚养,名不副实。不仅如此,长期以来,社会抚养费收支、审计处于不透明的状态,社会抚养制度的存在,不过是一些政府的第二财政。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去向和分配混乱、腐败是一方面,围绕社会抚养费形成的吃“计划生育饭”的利益群体,特别是该群体对计划生育政策适时调整的百般阻拦,不仅贻害当下,更是祸害未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30余年来,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获得群体,这其中包括各级政府机构和相关事业单位。就像报道所言,这些部门很多时候就是靠社会抚养费返还,保证其较好的收入待遇。因此,如果取消社会抚养费,或许不会受到价值观上的抵制,但直接影响其利益。

       另外,目前执行计生政策的主要抓手,其实就是收取社会抚养费。通过所谓的高昂社会抚养费,影响公众的生育意愿,以实现所谓的计划生育。我们姑且先不讨论生育政策是否应调整,但如果收取了社会抚养费,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其必然应该公开透明,特别是要用于该费所言的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社会事业公共投入当中。如果不用于用于这些领域,挪用甚至作为部门经费返还,社会抚养费的合法、合理性也将不复存在。

       为此,2012年7月,15名学者向全国人大寄送了一份建议书,包含废除社会抚养费制度等内容。但庞大的利益,对于计生系统和相关部门、官员来说,要放弃是很困难的。

       通过一系列的讨论,我们发现不可回避的是,人口性别严重失衡,这一点在2010年的人口普查中再次得到正视;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也正是因此,国家决定今年开始放开单独二胎,事实上,放开单独二胎,已经减少了部分社会抚养费收入。而且从趋势看,生育政策进一步调整是大势所趋,到时社会抚养费也就不复存在,这便是相关部门一再强调坚持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

       废止社会抚养制度这项恶政理应有时间表。从务实和稳步推进的角度看,社会抚养费第一步要透明公开,绝对不能返还给相关部门,这样相关部门无法从社会抚养费中获利,其也就没有坚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动力了。若此,减少了利益瓜葛之后,深化调整生育政策也就顺理成章。特别要强调的是,人口的生育规律必须尊重,而中国人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调整生育政策是保证中国社会平稳发展的必须,绝不能因为少部分的特殊利益,耽误整个民族和国家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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