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家校“合作”怎成了家长与孩子“合做”

日前,沈阳市教育局专门召开会议,就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进行全面部署和要求,首次提出教师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等。

据观察,此种情况在城市确实存在。表面上看,“家长作业”的“作业是家长的,签名是孩子的,成绩是老师的”,正面意义不多,暴露了学校和教师在家校合作育人上的短板。

调适外部环境是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专业职责之一,在家校合作方面,要求校长坚信学校与家庭的良性互动是办学水平的重要体现;掌握家校合作的理论与方法,了解学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建立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指导和帮助家长了解学校工作情况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掌握科学育人方法。很显然,“家长作业”任性的学校,其校长应该缺失家校合作育人的基本素质和管理能力,事实上是专业失职行为。

中学和小学的《教师专业标准》也对家校合作育人有明确要求: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发展。其是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之沟通与合作能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要关心学生健康,要尊重家长。《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家长参与对教师师德的测评和监督。严格来说,布置折腾式“家长作业”的教师,是不尊重家长的表现,是师德失范行为。如果家长在参与师德测评与监督中,对此类行为较真的话,这些教师就可能会被处理,至少得到的是警告或记过的处分。

家校合作育人在主体关系上的本义,应该是教师和家长是平等关系,而不应该是学校及教师为主,家长为次的教育教学权力失衡。学校及教师在“家长作业”上的权力任性,使得家校“合作”成了家长与孩子“合做”,理应得到校方及职能部门的铿锵回应。把对义务教育学校及教师的作业监管,提到专项治理层面。不仅要像浙江省教育厅和沈阳市教育局那样,出台专门文件或召开专门会议,而且要将教师任性布置“家长作业”及类似“合做”行为(如,让家长检查作业、批改作业,跑社区街道为孩子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证明盖章等),列入教师师德考核内容,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家长  家长词条  孩子  孩子词条  合作  合作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