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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满族的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制度,以旗为号,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各旗当中因族源不同分为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满洲、蒙古、汉军同属一旗,旗色亦相同,惟从军、入仕待遇略有不同。八旗军人数最多时有27万人。八旗人的后代称八旗子弟,又称旗人,后多借指倚仗祖上有功于国而自己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前言

八旗的形成

明万历十九年(公元1591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建州诸部,伴随统一战争的进行,归服的人口日众,先前那种只凭血缘关系的军事与生产组织,已不能适应统一战争的需要了。于是在这种特殊的政治历史环境下,八旗制度便应运产生了。《满文老档》中记载如下:“聪睿恭敬汗将收集众多之国人,尽行清点,均匀排列,每三百丁编一牛录,牛录设额真一人、牛录额真下设代子二人、章京四人、村拨什库四人。将三百男丁以四章京之分编塔坦,无论做何事,往何地,四塔坦的人按班轮值,其同工、同差、同行走。”(额真来自蒙语,是主人的意思。)

随着统一战争的不断扩大,牛录编设的增多,为适应多兵力、大规模作战统一指挥的需要,努尔哈赤将五牛录(实际大多不止五个)组成一个甲喇,在由五个甲喇组成一个固山,即旗。并以八种不同形式的旗帜作为标志,行军战斗;生产劳动;行政管理均为一个固定单位。旗是八旗制度中的最高组织形式,也是最大的军事编制。

“满城”,系1718年(清康熙五十七年)由年羹尧主持、建于城之西南角、专供八旗官兵及其家属居住的城中城,习惯上呼为“少城”。城设五门八旗重要官署均设满城内,由清帝直接任命的最高官员“将军”统管,四川总督亦无权过问,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立王国”,除满人、蒙古人外,汉人不得进人。这些八旗官兵的后代,生下来就享有一份“口粮”,过着“月赐钱粮,不耕而食,不织而衣”的生活,由成都附近十六州县每年向“满城” 交纳大量粮食和生活用品,其中仅粮食一项就多达92万余石。直到清末宣统年间,将军玉昆把满城东南一大片开阔地辟为公园,始向大城的汉民开放,才打破了两百多年汉人不得进人满城的陈规。

冲突与弊端

第一,众所周知,清代汉民族百姓必须养活史上最庞大之群体————旗人。

第二,“减赋”实为掩耳盗铃。

从康熙到乾隆,满清政府一再宣扬减赋,而雍正以后实行摊丁入亩,按理说假如田地数目不变,那么田赋数目应该较之康熙初年有减无增才对,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以占全国税赋七分之一的苏南地区为例,乾隆31年和康熙26年相比,田地减少了15000余顷,赋银也减收了42万余两,但征粮却增加了200万石之多,如果按银价折合,即使按照最低的银价计算,也增加了150万两,这就是说,从康熙26年到乾隆31年,清政府数次宣称“减赋”,赋银也的确减少了一些,但实际上苏南的税赋却净增110万两白银,而这还是最低估算————因为大体上看,有清一代的银价一直在上涨,金田起义前某些地方的银价已经上涨为康熙中叶的三倍,如果我们取折中即1.5倍银价计算,那么仅苏南税赋就净增250万两,而这还是在田地减少15000余顷的情况下征收的!清王朝的“减赋”“永不加赋”,纯属掩耳盗铃,愚弄百姓!

第三 4浮收折勒严重

江南诸省每年从田粮中抽出若干漕运京师,漕粮转运数干里,运费皆出自纳粮户,这就是所谓“浮收”。所有额征田粮,几乎无不浮收。又每年征收赋粮,往往折钱交纳,谓之“折色”。但无论漕粮折色或地丁银折钱交纳,折合之时,莫不高出当时当地银价很多,这就是所谓“勒折”。由于“折勒”自康熙年间便屡禁不能,百姓仅仅因此一项,实际交纳的赋额就可达正额的二~四倍。而在雍正推行“火耗归公”之前情况更糟。

第四 阶级压迫极为残酷。

按照“摊丁入亩”的规定,应该是田多者多纳,田少者少纳,但实际情况却刚好相反,交赋数额是根据势力大小决定的,往往是拥有田地越多的人越不用交赋或只交很少的赋税,而税赋全由小户和贫民承担。所谓“同一百亩之家,有不完一文者,有完至数十百千者,不均孰甚焉。……各县绅衿,有连阡果陌从不知完粮为何事者”,这是极为普遍的现象,从记载看,大地主和一般农民每亩所交的赋额往往可以相差数倍,甚至拥有几千顷乃至上万顷田地的地主竟可不交赋税,全部转嫁到小户,自耕农乃至根本没有土地的贫农身上。

赋税又有“长价”与“短价”之分,大户人家减价交纳,小户则必须数倍加价,以弥补大户的亏欠,具记载,有些地方,大户只交原额的千分之三,余额全由小户补齐,小户所交赋额,竟可高达大户的20倍以上!

此外,很多富豪人家利用这一点引诱小户将田地挂在他们名下,借此达到兼并土地之目的,造成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

这些基本上是鸦片战争爆发前的情况,至于鸦片战争后由于不平等条约和鸦片倾销造成白银大两外流,银价飞涨,以铜钱为日常生活花费单位的老百姓在交纳钱折银时所承担的负担自然也飞涨,这是不必详谈的了。太平天国起义时期辖区内实行“照旧完粮纳税”,赋额通常减为原来的一半,但由于剔除了清朝赋税制度中的以上弊端,中小户的实际负担仅为原先数分之一,而且1860年以前没有明确保护过地主的收租权力,这就是为什么其经济政策能在皖赣鄂苏浙等地区得到广泛支持的原因。

其他

本文并没有系统统计有清以来各代税赋的演化,因此无法给出一个定量的结论,以上定量统计仅为参考。而本文指出这种种现象,目的也不在于定量讨论,只在从各个方面指出“清朝税赋较轻”为何是种“假象”,除了很多地区因为爆发了抗租抗赋起义,官府被迫对赋制中的弊端稍加遏止,减轻了一些人民负担外,有清以来老百姓的负担实际一直都在“永不加赋”的幌子下不断加重,加重,再加重

起初,努尔哈赤一人直接指挥各牛录兵作战,没有旗一级的组织。随着军队的扩大,出于战争包抄战术的需要,遂分成两、四路,各以不同旗帜导引,逐渐固定化。便形成了开始的四旗。清《高皇帝实录》中记载:“初设有四旗,旗以纯色为别,曰黄曰红曰蓝曰白,至是添设四旗,参用其色镶之,共为八旗。” 清代档案中所记载的八旗创建时间并不完全一致,给后人留下了不少疑点。实际上,八旗制度的创制和发展经历了一个长达五十余年的过程,可以分为初制、建制和定制三个阶段。即从牛录到四旗,从四旗到八旗,再从八旗到二十四旗。可以说,万历十一年(关于1583年)努尔哈赤起兵不久,满族的军队就有了牛录组织。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正式整编牛录,建立四旗。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正式整编八旗,建立八旗制度。满洲八旗建立后,又建立蒙古八旗,再建立汉军八旗,从而使八旗制度完善。努尔哈赤创建的八旗制度,将国家的中枢机构与基层的牛录组织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把星散于深山密林间的满洲臣民组成一个社会军事化、军事社会化的新型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把生产力低下、文化落后的满族人高度有效地组织起来,使建州女真从原始部落迈入了国家社会。这是满洲社会崛起的一个关键。

旗人就是清朝时的在旗的满族人,因为八旗子弟对清朝的开国立有赫赫战功,所以特权也特别多了.比如很著名的"跑马圈地"就是一例.就是说骑马围着一块地跑一圈,圈到的土地就成了他们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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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 八旗制度 牛录 满族 蒙古八旗 汉军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