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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顿·休斯(1902—1967)在美国文坛,尤其是黑人文学方面,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写过小说、戏剧、散文、历史、传记等各种文体的作品,还把西班牙文和法文的诗歌翻译成英文,甚至编辑过其他黑人作家的文选,但他主要以诗歌著称,被誉为“黑人民族的桂冠诗人”,"哈莱姆的桂冠诗人”。另有NBA同名球员

人物简介

1963年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那篇流传至今、脍炙人口的《我有一个梦想》跟休斯的关于“梦想”的诗歌有直接的联系。他在1926年发表在《民族》杂志上的《黑人艺术家与种族大山》中大无畏地宣称:“我们这些正在从事创作的年轻黑人文艺家抱定宗旨要既不畏惧也不羞愧地表现各自的黑皮肤的自我。如果白人喜欢,我们很高兴;如果他们不喜欢也没有关系。 …… 如果黑人喜欢,我们很高兴;如果他们不喜欢,他们的不悦也没有任何关系……” 这篇文学宣言激励了无数黑人文学家,也确立了他在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中的领袖地位。

人物生平

1902年2月1日,休斯生于密苏里州的乔普林市。从小父母离异,跟随外祖母、母亲和亲友生活。他在美国中部受中等教育,在哥伦比亚大学只读了一年书。后来,他曾在林肯大学继续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他当过报童、轮船餐厅侍应生、看门人、茶房,18岁在墨西哥当英文教员,后来流浪在西欧,当过水手、巴黎夜总会的厨子等,生活经验非常丰富。休斯从“哈莱姆文艺复兴”时代开始创作,受过“新黑人运动”的影响,早期创作带有民族主义和唯美主义倾向。20世纪30年代初的美国经济大萧条和举世闻名的诬害黑人案件“斯考茨勃罗案”提高了他的觉悟。他曾到过苏联和中国,曾以记者身份参加西班牙内战,通过接近工人运动,他的立场逐渐转向革命一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的创作一度减弱了斗争精神,但很快又转向现实,写出了歌颂工人运动、反对种族歧视的作品,如诗篇《新的歌》《让美国重新成为美国》,长篇小说《辛普尔这样主张》等。50年代后,他的创作中又出现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倾向。他的某些诗歌被认为是先锋派的作品。

从总的倾向来说,休斯一生的文学活动都是同他所处的时代的美国黑人运动紧密相连,同广大黑人的命运息息相关。休斯的创作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美国黑人的社会生活,倾诉了他们的苦难与辛酸、欢乐与希望,以及对自由、民主的追求与渴望。

作品

热爱自己的民族,为自己种族的文明和尊严而骄傲,这种感情最充分地体现在他早期那首著名的诗篇《黑人谈河流》中。

这首诗是休斯乘车去墨西哥的旅途中一气呵成的,他自己说“用了十分钟至一刻钟时间”。诗人在谈到这首诗的写作过程时,从他父亲对自己同胞的那种“奇怪的厌恶感”,说到他不理解父亲的想法,因为“我是个黑人,我非常喜欢黑人”。接着,诗人谈到列车缓缓从密西西比河上的铁桥上驶过,他由这条古老的河想到黑人的命运,想到林肯总统为了废除奴隶制,亲自乘木筏沿着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到新奥尔良,他又想到黑人过去生活中的其他河流──非洲的刚果河、尼日尔河和尼罗河。诗就这样产生了。读完全诗,不难看出,诗人叙说了美国黑人从“盘古开天”、非洲祖先,一直到成为美国黑人的全部文明史。黑人是一个古老的种族,他们在大地上辛勤劳动,对人类历史也作出过贡献。这首诗虽然没有直接描写黑人的苦难和斗争,但却可以激起黑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可以唤起他们争取自由的热望,可以增强他们为美好未来而斗争的信心。这首诗写得凝练、深沉,节奏徐缓,但却蕴含着深不可测的力量。

休斯的诗歌从黑人的音乐和民歌中汲取营养,把爵士乐的节奏融入于自由诗中,因而他的诗开阔,舒展,节奏热情得像爵士乐那样强烈。他的诗格调清新,意境深远,具有震撼人心的感人力量,对美国现代黑人文学与非洲黑人诗歌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同时他也受到了美国诗人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的影响,沃尔特·惠特曼的《i hear American singing》使休斯创造了《I, Too, Sing America 》, 讲述了黑人在美国的地位,在诗中,休斯将黑人比作白人不喜欢的兄弟,当客人来临时,他们就要去厨房吃饭,但是他们默默地变得强壮,终有一天,他们会和白人兄弟一起在饭桌上吃饭,同时也会让人们看到,他有多么震撼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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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 散文 编辑 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