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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政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初步形成阶段的主要军事著作。与之同等的还有《军志》。是西周时期萌芽形态兵书。早已失传,作者亦不详。

基本资料

日文:军と政府

韩文:

词义:军队和政府。

基本解释

1、军政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初步形成阶段的主要军事著作。与之同等的还有《军志》。

2、西周时期萌芽形态的兵书。早已失传,作者亦不详。但从《左传》、《通典》的引文“有德不可攻”、“地制为宝”“知难而退”、“强而避之”等中揭示了深刻的谋略内容。可以看出是我国古代军事思想形成的重要标志。

3、孙子兵法:《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

4、“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理论是孙中山设计的政治路线图。1924年孙中山发表了《国民政府建国大纲》,集中阐述了他三阶段的政治主张:“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全国之人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凡一省完全底定之日,则为训政开始之时,而军政停止之日”;“在训政时期,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其程度以全县人口调查清楚,全县土地测量完竣,全县警卫办理妥善,四境纵横之道路修筑成功;而其人民曾受四权使用之训练,而完毕其国民之义务,誓行革命之主义者得选举县官,以执行一县之政事;得选举议员,以议立一县之法律,始成为一完全自治之县。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有直接创制法律之权,有直接复决法律之权”;“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至于该省内之国家行政,则省长受中央之指挥”,“全国有过半数省分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即全省之地方自治完全成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则归于国民大会行使之,即国民大会对于中央政府官员有选举权,有罢免权;对于中央法律有创制权,有复决权”;“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三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

引证解释

1. 军中政教;军中政事。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楚子为舟师以伐吴 ,不为军政,无功而还。” 宋范仲淹《除枢密副使召赴阙陈让第五状》:“自西寇猖獗,久当戎事,虽才不逮志,未有成绩,若其裁处军政,审料敌情,既逾岁年,粗亦详练。” 清魏源《<圣武记>叙》:“人材进则军政修,人心肃则国威遒。”

2. 明清对武官的定期考核称为军政。

沈德符《野获编·禁卫·锦衣官考军政》:“武职五年军政,一如京官六年大计,其典至钜至严。”《清史稿·世祖纪二》:“丁巳,诏军政六年一举行。”

3. 军界与政界;军队与政府。

茅盾《子夜》十:“‘到北平吃月饼’--军政当局也是这么预言战事的结束最迟不过未来的中秋。” 毛泽东 《论十大关系》三:“可靠的办法就是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

《军政》内容

《孙子兵法》中保留了《军政》的两条佚文。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其意是说:“因相互间距离较远而听不见讲话,所以设置锣鼓;因相互间距离较远而看不见动作,所以设置旌旗”。见《十一家注孙子·军争篇》引文。

《军政》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又曰:“强而避之。”其意是说:“见到条件可以就进攻敌人,知道条件困难就退却。”又说“敌人强大就避开他。”见《十一家注孙子·军争篇》引张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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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 军志 形态 兵书 军志 军事思想 训政 军政时期 训政时期 创制权 复决权 审料 详练 沈德符 茅盾 论十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