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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兵是战国中期以后出现的一种新型军队。募兵与传统的征兵不同,征兵是依法服兵役制度,这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简介

募兵 :

mù bīnɡ

1.招募兵丁。

募兵是国家用金钱和其它物质条件雇佣的军队,是"赁市佣而战"的雇佣兵。募兵与国家则是金钱与契约的关系,有钱则战,无钱则散。

据《秦律杂抄·敦表律》记载,有"冗募",即募集的军队。他们为国家服役,国家根据他们服役期限的长短和任务的轻重,给予报酬。

双方签定契约,如果冗募背"致",即契约规定的日期,提前返回,便要受到惩处。

据《荀子·议兵篇》,战国时也有"近招募选",即以钱财而招募的募兵。荀子在评论齐、魏、秦三国军队的性质时指出"是数国者,皆干赏蹈利之兵也,佣徒鬻卖之道也"。又说他们"其去赁市佣而战之几矣"。这说明战国时列国雇佣"市中佣作之人"当兵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据《庄子·人间世》,有位叫支离疏的人,身体残疾,在"上征武士"时,可以"攘臂而游于其间"。这也可以说明战国时募兵的普遍存在。但是,战国时招募的军队规模很小,在当时的兵制中不占主导地位。

标准

募兵制”的选兵标准很高,要求全副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胫甲”。当时没有裤子,人们下身是裙子——对于军人来说就是裙状的皮革“股甲”。裙子里边光着大腿,从膝盖以下有半截裤筒似的胫衣套在小腿上——胫衣是由从前远古时代的绑腿进化来的,以后将继续向上扩张成为裤子(战国时期还没有裤子,只是小腿上的胫衣),对于军人来讲小腿上的胫衣就是皮革的“胫甲”。穿好这上身甲、股甲、胫甲三层衣甲,脑袋上再着胄(青铜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当时的一百里相当现在的41.5公里,等于全程马拉松赛,要求半天跑完,而且这些大兵背了那么多兵甲武器,可不是背心裤衩呀。我们由此也可以判断,先秦人在身高、体能和耐力方面,都比现代人出色!

待遇

“募兵制”选出的人叫做“武卒”,录取之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吴起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武卒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成为“常备兵”,明显不同于过于业余兼职的“征发兵”,是一种史无先例的创举,开后代募兵制的先河。这些职业化的军人,骁勇善战,立了功还有赏爵和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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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文化 语言文字 词语 战国 征兵 募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