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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广西、江西等地区则作为对丈夫母亲的称呼,四川等地则 指姥姥。 “家”解释为一家人的意思;“婆”解释为对年长女性的尊称。

基本信息

1、广东、江西地区(客家话)儿媳对自己丈夫母亲的称呼,但仅限于对外人时使用,当面不用,使用场合与婆婆有所不同。

2、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地方言(音:ga po),妈妈的妈妈,即外婆,又称家奶奶。

称呼

在四川、闽南一带对外祖母的一种称呼。

古代女子出嫁后一般都随夫家,偶尔回自己母亲家时叫着“回娘家”,生了孩子后,孩子对娘家的母亲即称“家婆”。

广东地区则作为对丈夫母亲的称呼。

“家”解释为一家人的意思;“婆”解释为对年长女性的尊称。

也有丈夫的母亲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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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