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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恋朝末年,民国初期的民间女性组织,这些女人梳起发髻不再与男人建立男女关系,有些规矩相当严格,破坏会规与男人来往的甚至会被沉江。自梳会是中国近代女权觉醒的萌芽,但是也常常带有同性恋色彩。

简介

产生于清朝后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独有的特殊群体,是讲述女同性恋

原由

自梳”的来历大概是: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但一经梳起,终生不得翻悔,父母也不能强其出嫁。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被乡党所不容,遭受酷刑毒打后,捆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还不准其父母收尸葬殓,得由“姑婆屋”中的自梳女们用草席与门板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如村中无“自梳女”帮助殓埋的,便被抛入涌中随水流去。 自梳”这个名称的来历大概是:过去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未婚女子都梳着一条长辫子挂在背后,结婚时,由母亲或女长辈替其把辫子挽成一团紧贴在脑后勺,称为髻。自梳女就通过一种特定的仪式,自己将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独身终老。但一经梳起,终生不得翻悔,父母也不能强其出嫁。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被乡党所不容,遭受酷刑毒打后,捆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还不准其父母收尸葬殓,得由“姑婆屋”中的自梳女们用草席与门板草草挖坑埋葬了事;如村中无“自梳女”帮助殓埋的,便被抛入涌中随水流去。

"自梳女"说法的由来。

自梳女产生于清朝后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独有的特殊群体。

据《顺德县志》记载:当时,顺德蚕丝业发达,许多女工收入可观,经济独立。她们看到一些姐妹出嫁后,在婆家受气,地位低微,因此不甘受此束缚,情愿终身不嫁,于是产生了自梳女。珠江三角洲其它地区的自梳女情况与顺德相仿。

然而到了上个世纪30年代,珠江三角洲地区蚕丝业衰落,这一带的年轻女性听说到南洋打工收入丰厚,遂结伴前往,许多女性在南洋打工多年,没有谈婚论嫁,五六十岁时,买来供品拜祭天地,也就成为了自梳女。而她们就是中国最后一批自梳女。

过去“自梳”具有特定的仪式,先由村中族人选择吉日吉时,良辰吉日一到,便请村里德高望重的婶母、伯娘主持祭祖,然后举行“梳髻”仪式,自梳女将自己的辫子挽成发髻,表示永不嫁人。仪式当日,还要摆上几桌酒席,请亲朋聚会,以示公众。

自梳女一旦辫子梳起就不得反悔,日后如有不轨行为,就会为乡党所不容,会遭到酷刑毒打,被装入猪笼投河溺死。死后,其父母不得收尸葬殓,由自梳女们用草席包裹,挖坑埋葬;倘村中无自梳女,便被抛入河中随水流去。自梳女自梳后,便自立于社会,可以走出深闺,出外耕作、经商或打工。

按照俗例,自梳女不能死在娘家或其他亲戚家里,只能抬到村外,因而一些自梳女被迫“守墓清”。

“守墓清”是守节之意,又叫“买门口”。“买门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梳女找一个未婚男性出嫁,出嫁前,男女双方拟定协议。一般是男方同样给女方送聘金,而女方出嫁3日回娘家探望亲人后,就再不回婆家,但自梳女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长期给婆家提供费用,所提供费用的数目一般不少于男方当初给的聘金。另外一种是找一个男性死者出嫁,做死者名义上的妻子,自梳女同样要付给婆家一笔钱。

有人认为,自梳女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反抗命运,可以想见封建社会的女性地位是怎样的卑微,她们中大多数人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有歌谣曰:“鸡公仔,尾弯弯,做人媳妇甚艰难,早早起身都话晏(晚),眼泪未干入下间(厨房)。”这从侧面反映出封建社会妇女的命运。 他们太可怜了,还有别的,那真是悲惨啊。

形式

自梳就是已届婚龄的女子,自己把发辫盘在头上梳成髻子,表示终身不嫁,又称“梳起”。自梳女是珠三角洲特有的一种婚嫁习俗,以顺德、南海、番禺为中心,盛行于清初,直到辛亥革命初期,历久不衰。按旧俗,女子出嫁时必须辫子盘在头上,梳成髻子,表示不再是少女。自梳女不结婚,也得择个良辰吉日,通过一定的仪式,在亲友的众目睽睽下,自己把辩盘成髻子,表示不再求偶。

按旧俗,自梳女不能在娘家百年归老,为了解决一生中的最后归宿(如在哪里殡殓?死后的灵牌放在何处?由谁拜祭等等),有些自梳女于是名义上嫁给一个早就死去的男子,俗称“嫁鬼”或“嫁神主”,身后事就可以在男家办理,由男家后人拜祭。有些名义上嫁给一个男子,但一生不与丈夫接近,宁愿给钱替丈夫“纳妾”。自己仍属“正室”,死后灵牌放在夫家,不致“孤魂无主”,这叫“守清白”。有些则和尼姑庵或斋堂(俗称“姑婆屋”)打交道,生前捐一些进去,老来便有个住处。抗日战争爆发后,蚕丝业大受打击,生活无靠的自梳女纷纷流入城市,挤进了号称“乌衣队”的女佣行列,不少成为街边的“梳头姑”,更多成为港澳和广州西关显门富户的“住家工”,在屈辱和侮辱下结束了有限的生命。 同时也表达了女性独立自强的性格,反映在现在许多女性身上!

形成原因

形成这一习俗有两个原因:一是封建宗法制度以男性为中心,女子出嫁后,家庭权柄操持在丈夫和翁姑手里。进了贫苦家门,生活不好过,还得养儿育女,精神和肉体都遭受折磨;嫁到富有之家,又担忧丈夫见异思迁,贪新忘旧,弃妻宠妾。因而不少农村女子,为了逃避封建宗法家庭的虐待,摆脱夫权的严厉束缚,宁愿牺牲自己美好的青春,矢志不嫁,自愿梳起。二是清末时缫丝工商业发达,缫丝少女收入日多,年久积蓄甚丰,这为寻找出路过独身生活的女子创设了自食其力的经济条件,多数互相自梳“结相知”,购屋(俗称姑婆屋)共居,宁为同性恋,永不嫁人。形成自梳风气的还有别的原因,如父母家穷,流下女儿帮家,乡间因有“家无自梳难致富”的说法,旧俗嫁女要有丰厚的嫁妆,又要担茶担酒,一般穷人家难以应付,干脆叫女儿梳起算了;旧俗兄未娶,妹不得“过头”,不少穷家女等到她的哥哥结婚以后,年岁大了,嫁也不易,被逼梳起在家。但有的自幼由父母作主许配与人,当男家通知迎娶前,一般自梳女宁给男家重金,另娶别家女子,解除婚约。有的受封建家庭压迫,她在出嫁时由相知姐妹将上下身体紧密裹扎然后过门举行婚礼,及至三朝回门,她遂一去不返,男家也莫奈她何。

相关电影

《自梳女》

导演,鲁司.

编剧,申泯.

演员 : 李绮年,梁淑卿,姚萍.

出品公司 : 香港:南洋影片公司.

1937 [首映].

内容简介

李爱珍是顺德农村丝厂的工人,因饱受工头调戏欺凌,于是与十二位姊妹组织"自梳会",以抵抗男性的骚扰,并立誓永不嫁夫,自食其力.此时,珍的父母将珍许配给邻村的许芝贵,珍见反对无效,遂于结婚前一天,在姊妹的帮忙下逃到姑婆屋.珍恐吓迷信的父母自梳是不能破解的,她的婚事终得以搁置.后来经济不景,丝厂倒闭,珍与众姊妹均失业,被迫各散东西.此后,有人背盟出嫁,有人做女招待或歌女,甚至沦落为娼,而珍则到了一个凶悍刻薄的妇人家当佣工.数年后,珍已是颜枯发白,面容憔悴.后来,珍发现自己的邻居竟是当年的许芝贵,珍眼见贵的成就及美满的家庭,对于当年的决定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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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爽,删了吧! 相关词条:其他 民国 发髻 自梳 辫子 姑婆屋 顺德蚕丝 自梳女 清初 辛亥革命 出嫁 姑婆屋 婚约 自食其力 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