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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变迁过程中农村青年的思想冲突与调适

一、当代乡村共同体的命运———“社会”的冲击与“共同体”的衰微

学术上最早将“共同体”这一概念引入研究领域的是斐迪南·滕尼斯。1887年,他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阐述了共同体理论。滕尼斯将“由自然意志占支配地位的联合体称为共同体”,而“通过选择意志而形成并根本上被其决定的联合体称为社会”在“共同体”中,人们之间是基于共同的历史、传统、信仰、风俗及信任而形成的一种亲密无间、相互信任、守望相助、默认一致的人际关系,而在“社会”中,人们的关系基于个人的独立性以及个人理性及契约和法律。在共同体中,尽管有种种的分离,仍然保持着结合;在社会里,尽管有种种的结合,仍然保持着分离。传统的农村村庄是共同体的代表,新兴的商业化城市则是社会的代表。对于共同体的命运,滕尼斯持共同体向“社会”过渡的观点。他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工商业及城市的发展,现代社会关系将瓦解并取代传统自然关系,由此出现“社会”取代“共同体”,并导致“城市”与“乡村”的对立。农村的一些共同体也因内部自然关系淡化而向社会体转变。涂尔干对社会发展的趋势也持类似的看法,认为“人类的进化总有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我们究竟应该怎样选择?无论对劳动分工持有何种态度……它已经渐渐地成为了社会秩序最重要的基础”。在社会学家们看来,代表现代的“社会”去冲击与消解传统的“共同体”是一个难以抵抗的必然趋势。正是基于“共同体”向“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共同体成员不得不离开共同体而进入“社会”。但是,滕尼斯和涂尔干认为,共同体成员离开共同体进入“社会”必然会造成心理冲突问题。滕尼斯认为,“悲剧的冲突作为一种必然的冲突或早或迟总会发生”。涂尔干具体描述了这种“悲剧的冲突”:“一旦某种与我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在我们面前展现出来,就会使我们心烦意乱。同时,一旦它闯入我们的内心之中,就会与它所遭遇到的一切水火不容,真正使我们陷入混乱失序的状态”。哈耶克也认同这种冲突,认为人类扩展秩序所要求的普遍性规则和传统社会的特殊性规则必然有所不同,因而两种社会及其规范的冲突不可避免。因此,我们必须协调两种社会的行为方式,学会同时在两种社会中生活。正处于快速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也难以避免现代“社会”对传统乡村“共同体”的冲击。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对外转移以及工业进驻农村,传统的乡村共同体受到了城市“社会”强烈的冲击,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特点,如共同体多元化、离散性、异质性、动态性、模糊性等日益增强。面对巨大的现代化浪潮,中国农民是否正经历着这种心理冲突?他们是否还需要一个相互信任、守望相助的共同体?我们希望通过对农村青年的实际调查,了解他们的思想变化以及心理需求,以期解答上述问题。本研究选取了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店子口村的农村青年作为研究对象。作为西南地区的工业中心,重庆市近年来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方面做了许多重要的工作,许多公司与企业进入了乡镇,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正处于现代化的转型进程中。因此,从传统向现代快速转型的角度来看,对于该村的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意义。

二、共同体“社会”化背景下农村青年的思想特点———变化与冲突

(一)认同特点

1.农村认同与城市向往并存传统乡村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必然面对着大量内部成员向城市社会的外流。我们访谈的青年都拥有在大城市生活的经历,并有两位青年从大城市打工回来之后便定居于乡镇街道。原有的农村认同与城市社会的实际生活必然造成他们的认同冲突。他们对城市生活充满了向往。具体表现为:(1)对城市丰富多彩的休闲方式的向往,“看电影”、“吃麦当劳”都是他们向往的“奢侈的”城市生活。(2)对城市中广泛发展机会的向往。他们认为,在城市比在农村“接触的人多,范围广,对自己的发展更有利”(被访者5),“即使担不起、抬不起在城市也有饭吃”(被访者2)。(3)对城市现代化基础设施的向往。他们认为城市中的环境卫生、交通设施以及生活设施都比农村强得多。

但是,实际的城市生活并没有让他们对城市产生认同感。(1)在繁华的城市与落后的家乡之间,他们最终都会选择回到相对落后的家乡。只有回到家乡(不一定是原来的村子,也有可能是离老家不远的乡镇街道或县城),他们才能体会到一种共同体带来的归属感。(2)他们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城市人”,而“农村人”是他们在城镇生活中的自我定位。“虽然是跟他们(城里人)一样吃啊玩啊,但是毕竟还是两种人嘛,我们生在农村肯定就是农村人啦,这都是不能改变的事情……打工者始终都是打工者,在那个地方感觉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被访者1)(3)在“农村人”与“城市人”的比较中,他们认为“农村人”比“城市人”更具优良品质,如淳朴、大方、善良等,而城市人则“心眼要多些,各方面都要斤斤计较些”(被访者4)。(4)他们不排斥自己的孩子将来在农村发展。他们表示,如果将来孩子愿意留在农村,自己也会支持。2.国家认同与外来文化憧憬共存农村青年在关注国外新闻及事件的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强烈的国家认同。传统的共同体由于其封闭性,难以让成员真正形成国家共同体意义上的认同。而现代社会对共同体的冲击打破了这种封闭性,让成员能够具有世界视野并形成国家认同。现代社会中的传播媒介,如网络、电视等,是开拓这种视野的重要工具。被访者1详细描述了其国家认同的发生与形成,虽然当时她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打工,但她并没有强烈感觉到国家的强大。反而回到家乡之后,通过看电视新闻,她认识到“那些在海外的人,受了难什么的,国家就把你接回来,(中国人的)待遇都不一样了,感觉现在国家发展是快了”。被访者5是一个体育爱好者,在观看电视上体育比赛的过程中,特别是“申奥成功”让他体会到了强烈的国家自豪感。被访者2则在看国外战争新闻的过程中感受到了国家共同体中的安全感,感觉“还是生活在我们中国最安全”。在观看电视剧的过程中对国家共同体的历史产生了强烈的同情感与认同感。“我经常看一些战争片……中国人被欺负得好惨啊……中国经历了那么多战争一步步走到今天,现在起码别的国家不敢欺负我们了。作为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感到骄傲。”农村青年在认同祖国的同时,也憧憬着国外的先进文化。在频频表述祖国带给自己的自豪感、安全感、幸福感、荣誉感的同时,他们也表达了对外国先进文化的肯定与憧憬。被访者6对自己中国人的身份感到自豪,觉得出身在中国是一件“幸福”的事,如果再给一次他选择出身国籍的机会,他仍然会选择中国。但是,他同样期望着能有出国学习与工作的机会。希望能够“去法国、英国,去学外语”,被访者1认为中国要比外国更具有安全感,相比外国,“感觉中国要太平些”,但是她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出国,“希望她出去多看看、多学学,外国跟中国肯定还是不一样的,各方面都不一样,比中国要先进得多”。

(二)信任特点

1.社会交往圈子在扩大,人际信任圈子在缩小传统农村的现代化转型必然打破原共同体的同质性与封闭性,共同体成员得以进入“社会”与更多的社会成员进行交往,同时,原共同体也将吸纳“外人”进入,表现出开放性与异质性的特征。那么,当代农村青年是如何处理这些冲击的?他们对他人的信任是随着共同体的扩大而扩大,还是恰恰相反?从我们的调查情况来看,农村青年的人际信任圈子随着交往圈子的扩大而在缩小。有的人将人际信任圈缩小到了亲友圈(即滕尼斯所说的“血缘共同体”),有的人则缩小到了朋友圈(类似于滕尼斯所说的“精神共同体”),他们并没有建立起现代社会意义上的公民信任。我们访谈的青年大都认为,随着经济现代化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金钱化与现实化,原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信任与互助都被金钱所消解了。这种信任与互助最后只停留在了亲属之间。如被访者1认为,“现在的人都变得很现实,有利可图才会帮你……要那种无私奉献的话,可能只有妈妈爸爸和亲戚了”。

2.对“老乡”的信任度在异地高,本土低“老乡”是对地域共同体成员的一种昵称。这一概念一般只有在远离原有地域的情况下才会突出,并且“老乡”的范围随着个体离原有地域距离的增加而扩大。如被访者2在四川省成都市打工时,她只倾向于把老家那个县出来的人看作老乡。而当她到广州市的时候,一些来自于重庆市的人她都觉得有一种老乡式的亲切与信任。被访者1也有类似的感受,她在广州打工时,除了对重庆人之外,只要是与重庆人语言、生活习惯相似的人,包括四川人、湖南人她都有老乡的亲切感。她相信,只要自己有什么困难,那些老乡都会很真诚地帮助自己。“老乡”代表了一种认同与接纳,即把对方归为了自己共同体中的一员,也即“同心圆”的“圈内人”,代表了共同体关系中的信任与互助。然而,回到家乡后,他们所认为的“老乡”的范围迅速缩小,并且这种“老乡”式的亲切、信任与互助也随之减弱。在异地他乡看到老乡的那种激动之情已经荡然无存,曾经认为的老乡被自己重新推出“圈”外成了“外地人”,“老乡”的范围仅仅局限在自己所属生产队的地域范围之内。对老乡的信任度急剧下降,认为很多人“都是假的”,“有些人帮你都是有一定目的的”。

3.对公权力机构期望高,信任低哈贝马斯认为,共同体向社会的转变就是人类道德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从习俗性阶段向法制规则阶段的转变。由无数独立个体的选择意志所构成的社会必然要求统一的规则,以及公共权力机构来协调利益的平衡。因此,个体对公权力机构的信任是社会能否良性运转的重要指标。我们的访谈发现,农村青年对公权力机构有较高的期望,但现实又让他们感到很失望,对机构信任度较低。如在报警这一问题上,所有的被访者均表示,在他们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情况下会选择马上报警。但对于报警的效果,他们表示非常不满意,认为实际上“报了也白报”,“那些警察啊都是出了事之后才出来扫一下尾”,“他们不会起到什么作用,都敷衍了事的”(被访者2)。当有事情需要政府机构或教育机构办理时,他们会主动找到相应部门。但对于现实,他们也表示很失望,认为不管是办什么事情,那些政府部门的人总是“推来推去的,像推磨一样……遇到什么大事情的话,都是先请吃饭,吃了饭再办”(被访者1)。

(三)接纳特点

1.对旧共同体成员的亲切感与陌生感共存店子口村绝大多数的青年都外出务工,在老家住的时间非常短。当他们回家时,留在老家的青年感觉“看到他们还是特别亲热,有种久违的感觉”,但是,他们也发现,这些与自己一起长大的伙伴们都发生了改变。一方面,他们的“思想更开放了”,“长大了”,“有计划了”,“为人处世要更大方一些了”;另一方面,“他们感觉自己有点钱了,眼睛都要抬得高点了,觉得自己了不起了”,“说话也学着城里人那样,阴阳怪气,拐弯抹角的,一点都不像以前那么耿直了”。这些改变让老家的青年感觉很陌生,产生了一种排斥感。而对于那些在外经过城市“社会”熏陶的青年来说,他们对于老家的人也有同样的感受。如我们访谈的两位打工者都提到,虽然总体上农村人让他们感觉更淳朴和善良,但是比起“街上的人”和“城里人”,农村的人“目光太短浅”“思想太狭隘”。被访者5与被访者6在城市里上过大学,他们感觉农村人“素质确实不太高”,“吵架说的脏话特别难听”,“没有文明科学的生活习惯”,“还是和城里的人接触更能提高自己”。

2.对新成员的接纳与选择共存在现代化转型中,农村社区由于打破了原有的封闭性,其范围在不断地扩大,进入社区生活的成员也越来越多。店子口村原来只是一个很小的行政村,因管理与建设的需要,政府将原来附近的几个村划入了大店子村的范围。同时,因为一些工厂和企业入住,大量外来工人进入到该社区及周围。另外,一些本村的村民也纷纷到离村子不远的镇街道上购房、做生意。由于接触范围的扩大及周围人员流动性的增强,村民们面临着如何接纳新成员的问题。我们的访谈发现,农村青年在对待新人员时包容性比较强,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选择性。农村青年在接触新的人际关系时,对差异的包容性比较强,能够较快地接纳新成员。是否来自农村、是否来自同一个村、是否有相同的信仰,甚至是否同一国籍等差异都没有影响到他们对新成员的接纳。他们认为,“哪里都有好人与坏人,这些(差异)又不能代表他这个人不好”,“只要是好人,大家在一起友好相处有什么不好的嘛”。即使对于那些与他们闹过矛盾的人,他们也愿意去包容与接纳,认为,“当他真的需要我帮助的时候,我还是会帮的”。这种接纳与包容最为明显地体现在他们对外国人的态度上。随着乡镇工业的发展,有相当数量的外国人进入了油溪镇。对于这些完全不同的面孔,虽然农村青年因为“基本没有接触”,而“觉得他们长得很奇怪”,“不喜欢他们”。但是他们认为,“如果外国人愿意跟我成为朋友,主动来接触我,并且说汉语的话,我也非常愿意成为他们的朋友”。并且即使和他们成为邻居,甚至将来自己的孩子与外国人进行恋爱交往他们也愿意。但他们的接纳也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对于那些看不起农村人,贬低农村人的“老街上的人”,他们也表示很反感,不愿意与他们多接触。对于这些人,“我们这些人一般都不理他们,懒得跟他们一起耍”(被访者2)。

三、农村青年在冲突中的共同体需求———自我调适与满足

1.外移共同体以满足归属感这一点在那些外出打工的农村青年那里体现得最为明显。齐格蒙特·鲍曼认为,在远离共同体的地方“可能在地理上很拥挤,不过,它在精神上的空虚也可能使居民害怕和厌恶……在这些地方,没有什么东西能持续得足够长久,持续到它被完全接受,持续到它为人所熟悉并成为一个渴望共同体、渴望家庭的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舒适、安全、温馨的港湾”。我们访谈的青年认为,不管在城市住了多久,他们都认为自己和“城里人”是两个世界的人,感觉自己就好像一棵浮萍游荡在城市中。初到外地的城市时,他们会有一段时间特别想家,会“躲到被窝里悄悄地哭”(被访者1),不愿意同其他地方的人交流。为了解决这种内心的矛盾与冲突,他们都会很快与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重庆人)建立联系,最后大部分都聚居在一起,建立一个类似于老家的“老乡”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之中,他们用家乡话交流,谈论老家好玩的地方与好吃的小吃,周末一起聚餐或游玩,相互支持与帮助,在异乡满足了他们的归属感。

2.维持共同体以满足安全感共同体拥有一个团体的力量,能给成员提供一个安全的保障。外出务工青年除了建构一个共同体之外,还会想方设法地将这个共同体良性地维持下去,以满足个人置于共同体中的安全感。如被访者2在广州做生意时,为防止当地的混混来找自己的麻烦,每周都特别热情主动地组织在当地打工的老乡们聚餐,以确保在异地遇到危险时能有人帮忙和照应。那些没有离开家乡的青年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虽然他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已很少与同村的村民发生联系(这种联系在他们父辈那里更为紧密),有的甚至都不完全认识村子里的成员。但是,如果同村或同生产队的哪家人办酒席的话,他们也会放下自己的事情去参加,或者托人给自己代交礼金。对此,他们的解释是,“哪家哪户没得个大小事嘛,还是要周围的人帮忙的撒。始终自己的父母在那里,周围的人也可以帮你照看啊,万一有个啥子也好通知撒”(被访者1)。

3.返回共同体以寻找确定性毛丹认为,社区作为小型、紧密的地方性共同体被需要,也是在情感和社会认知意义上的,即鲍曼所概括的人们寻找确定性的需要。滕尼斯也觉察到了人的社会感觉的定位标度是有地方性的,社区作为地方性共同体则是人们感知社会与自我,以及做出满意与否评价的基本参照系统之一。从我们的访谈结果来看,农村青年在城市社会中普遍感受到了一种漂泊感,周围的人流动速度越来越快,刚和他们建立起较为亲密的联系又要面临着分离。这种漂泊与不安的感觉让他们坚定了回到家乡的信念。只有在家乡(不一定局限于原来的村,也可能是离村子不远的地方)稳定地与他人交往,他们才能确定自我的位置,有一种扎根的感觉,满足确定性的需求。传统农村向现代化的发展转型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要求。然而,这个过程,对于农民来讲,是两种思维方式与价值观不断抗衡和冲突的过程,带来了心理上的不适与矛盾。因此,新农村建设不仅要强调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经济意义,也应该重视其通过建设新型共同体给广大农民带来的社会意义。这种新型的生活共同体应该既打破原共同体的封闭性、排他性与偏狭性,与“社会”接轨;同时又应该保存共同体之核心———亲密无间、相互信任、守望相助、默认一致的人际关系,为它的成员在“彼此分离”的社会中提供归属感、安全感与确定性。在“社会”与旧的共同体之间,新农村应该起到一个调节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冯钢编选,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79页。

[2]项继权:《中国农村社区及共同体的转型与重建》,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3]张领高力克:《共同体视阈下的新农村建设》,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

[4]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4、60页。

[5]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32页。

[6]弗里德里希·哈耶克:《致命的自负》,冯克利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16页。

[7]高力克:《哈耶克道德进化论与中国当代道德转型问题》,载《学术月刊》,2004年第8期。

[8]毛丹:《村落共同体的当代命运:四个观察维度》,载《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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