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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芳大统制共和国(Lan Fang Republic,1776年~1888年),通常简称兰芳共和国,是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称加里曼丹岛)上的海外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算是亚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

1776年,罗芳伯与潮州人陈兰伯一起在东南亚西婆罗洲(现称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兰芳公司”,是个类似于东印度公司的含有政治色彩的团体组织。

1777年,“公司”改为“共和国”,以东万律为首都的“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建立。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罗芳伯担任首任国家元首“大唐总长”,并被当地人尊称为“坤甸王”。[2]

兰芳共和国建立时,首任名誉总制是来自潮州府大埔县的陈兰伯,而实际首任总制是罗芳伯,最后一任总制是刘恩官。兰芳大统制名称便取之于此。亦有人因实际首任总制罗芳伯而称其为方伯共和国。

成立背景

从汉朝到明清时期,每当新旧政权交替之时,不堪战乱的百姓与没落的权贵都会纷纷移居海外。由于地缘上的毗邻关系,东南亚成为中国移民的迁徙地和避难所。这种漂洋过海到南洋谋生的移民浪潮史称“下南洋”。“下南洋”在福建、广东、台湾一带也称“过番”,意指到南洋一带谋生。中国 人一次又一次大规模迁徙南洋的背后,大抵上有三大原因:一是为战乱和天灾所迫;二是因为政治、经济的原因;三是由于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中国人的南洋路,一直到了明朝和清朝前期,才越走越宽,呈现大规模的迁徙潮。“闽广人稠地狭,田园不足于耕,望海谋生”福建、广东一带在当时较穷困,人多地少,老百姓生活难以维持。为了谋生计、躲避战乱,700多万中国人漂洋过海,一次又一次、一批又一批地到南洋谋生。清朝初年,大量的难民、抗清失败的明军余部以及不愿侍奉清廷的明朝遗民,掀起了移民东南亚的高潮。

当时不少广东人前往南洋谋生,由于广东人擅长经商,因此不少从事贸易的人都很受当地酋长的敬重。当时由于不少欧洲人前往当地骚扰,所以当地有华人社团从广东省招请团练,来到南洋担当类似保镖的角色,当中势力最大的是兰芳公司。

“兰芳共和国”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兰芳共和国最初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清朝乾隆年间,广东嘉应人吴元盛因为谋划起义事泄,因而逃亡到婆罗洲,在当地创建了很有影响力的“聚胜公司”,成为该公司首领。后来其下属罗芳伯的声望逐渐超过吴元盛,反而成为吴元盛的上司,罗芳伯遂成立“兰芳公司”。

后来不少当地的土著酋长都要求兰芳公司保护他们,罗芳伯就于1777年在坤甸成立“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并担任共和国元首,总揽国家保安及各部族之间的协调工作。而各部族的内部事务,仍然由酋长负责。早期未加入的部族看到兰芳共和国的成功,亦纷纷表示愿意加入成为成员部族。在国势最高峰时,兰芳共和国的势力范围占有整个婆罗洲。

历史沿革

说起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很多人都会追溯到1776年成立的美国,实际上,就在美国独立的同一时期,华人曾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西部建立了一个兰芳共和国。作为亚洲第一个现代共和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之一,兰芳共和国携手当地土著居民,抵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长达107年,直到19世纪末才由于国小力弱被荷兰殖民者所灭。

立国

开国元首叫罗芳伯。据史料记载,他“少负奇气,生性豪迈,行侠好义,喜结纳”。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35岁的罗芳伯决定下南洋谋生,历经风浪,从一个叫“三发”的地方上岸。三 发,即今印度尼西亚(印尼)的西加里曼丹省。

罗芳伯来此之前,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早有许多人来到加里曼丹谋生。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矿。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环境极为艰苦,由于路途遥远,他们得不到祖国的关心和照应,被乾隆皇帝称为“天朝弃民”。为了生存,他们需要团结互助,于是自动结成了不少类似“同乡会”的组织。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罗芳伯与百余名亲戚朋友漂洋过海,来到盛产金矿和钻石的婆罗洲(即今印度尼西亚西部的加里曼丹岛)。起初,芳伯以教书为业,他有文化、有胆识、有才能,又懂武术,身体壮实,既能团结侨胞,又能与当地土人合作,深受当地人民和华侨的拥戴。加里曼丹岛土地肥沃,可耕可牧,又有山林、金矿,资源丰富,还有港湾可发展交通,但其时该岛内部各大小采矿公司之间互相争斗,外部又有来自印尼的荷兰帝国东印度公司的武装入侵,内忧外患极为剧烈。罗芳伯在站稳脚跟后,积极联络苏丹和当地土族头人,成立华侨与当地民众相结合的军队,奋力击退外来入侵者,取得了东万律的管辖权。

1776年,罗芳伯根据当地人民的意见,以东万律为首府,着手建立“兰芳公司”,1777年改称“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他管辖下的110万民众一致拥戴他为元首,元首称为“大唐总长”或是“大唐客长”,意思是华人作客海外的首长,而当地土著居民则称其为“坤甸王”。其首领的传承不是家族世袭制,而是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

政制分为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5部分。

军备方面:开办军械厂,铸造兵器,除军事战略要地派驻少量常备军外,其他地方没有驻军。平时大家各安本业,抽调适龄青年练习射击,一旦有事,就征召这些青年组成军队(类似当今的预备役)。

财政方面:设税收督察官,实施征税来充实国库;征收商人的货物税,并且以出口创收为原则。比如开金矿的,要交“脚仿金”,种田的,要交“鸦息米烟户钱”,做生意的,也要抽税。并发行了自己国家的货币。

经济方面:积极扩充市场;矿产由国家组成公司(现在的说法就是国企),实施统一经营。

教育方面:举办汉文学校,聘请儒士执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重点。

司法方面:以天地会纲领为基础(兰芳公司在与天地会进行了艰苦的军事斗争之后,吞并了天地会,所以天地会比较系统完整的纲领也被兰芳吸收),进而修订为普及易行的法规。官员除了组织抵御外敌和征税,另一项主要工作是“断案”,重罪要斩首示众,打架斗殴要抽藤条(鞭刑),口角是非要红绸大烛赔礼道歉。

兰芳共和国的国旗为黄色长方形旗帜,黄地红字,上书“兰芳大总制”几个大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节日礼服,官员平时或长袍马褂,或身着西服。士兵则穿的是清朝绿营兵的服饰。

罗芳伯担任大唐总长后,开始实现他的政治理想,以他特有的政治天赋,开始推行民主管理。带领当地人民及侨民披荆斩棘,苦心经营,使得婆罗洲的坤甸、东万律、沙拉满、山口洋等地,由荒凉之地一跃成为富庶的“金矿之乡”、“鱼米之乡”,成为当地人民和侨民美丽的家园。

亡国

罗芳伯当了十九年的国家元首,于公元一七九五年病逝,他活了五十八岁。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七人担任过这个职位。

  1886年,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小国,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猛烈进攻,全国民众进行了顽强抵抗,终因武器太差而失败,这个华人国家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和国共存在了110年。

国家概况

清匪建国

清除婆罗洲土匪海盗,华人建立兰芳共和国。

最初,罗芳伯在当地以教书为生。很快,他发现婆罗洲的华人缺衣少食、夜无居所,生活十分困苦。于是,罗芳伯决心要为改变人们的生活而努力。由于当地盛产黄金,罗芳伯就着手组建了“采金公司”,开发金矿。金矿的开采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推进了经济发展。此后,罗芳伯的名字不仅在华人圈子传开了,当地的土著居民听到也会肃然起敬。

解决了温饱问题后,罗芳伯又开始处理安全问题。当时,岛上社会治安极为混乱:土匪横行、海盗称霸,致使民不聊生,怨声载道,而土著首领则束手无策。对此,罗芳伯先是团结华人,组织“同乡会”,继而联合婆罗洲的苏丹,迅速平定了兰腊、万诸居、斯芳坪等地的土匪海盗。在战斗过程中,罗芳伯出色的组织能力、勇敢的战斗精神令同伴们极为钦佩,大家一致推举他为领袖。

军事上的胜利提升了罗芳伯的政治影响。平息了盗匪后,罗芳伯的声望如日中天,为他日后建立共和国提供了必要条件。当时罗芳伯率领的部队已经有三万多人,平定叛乱后,又有二十多万当地人主动归附。当地苏丹也表示臣服,要将王位让给罗芳伯,但多次被他拒绝。最终在苏丹的一再劝说之下,罗芳伯虽然表示可以接受政权,但决不答应做国王。1777年,以东万律(今坤甸)为首都的“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建立,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罗芳伯担任首任国家首脑“大唐总长”,并被当地人尊称为“坤甸王”。

实行共和

实行禅让与选举结合制,国家首脑产生需获国民认可

其实,当时华人在东南亚建立的国家并不是只有兰芳共和国一个。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兰芳外,还有其他十余个华人国家。兰芳的历史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兴趣,是因为它是世界上最早的现代共和国之一。

在国家政治制度上,兰芳实行共和体制。国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工农兵”一体,部队平时分散在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全国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至于“国之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类似于后来普遍实行的议会制。

在国家领导人的产生上,兰芳结合中国古代的禅让制,创立了禅让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上任领导在去世或下台前,推荐下届领导,但其能否出任大总长则需要多数公民赞同。罗芳伯当了18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临终前,他推荐同样具有文韬武略的江戊伯做下届总长,后经选举,江戊伯果然成为继任领导,并出色地继承了罗芳伯的未竟事业。后来,兰芳共和国又用同样的办法产生了多任领导人。

发展建设

大力发展当地经济,严格推行以法治国。

兰芳的历史没有被人忘记的原因还有它为当地的发展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兰芳各届总长都十分重视发展生产,他们带领人民改进农耕技术,扩大矿业开采,发展交通事业,提高了当地的生产力水平。军事上,兰芳建立了全民皆兵制度,经常组织青壮年进行军事训练;同时创建了兵工厂,制造各种枪炮。兰芳还大力发展教育,从清朝聘请一批著名儒生前来教学,大大提高了当地的知识水平。

在国家治理上,兰芳推行以法治国。建国之初,兰芳就设立法规,禁止暴政,并规定:凡奸淫抢掠者,杀无赦。兰芳共和国严格地遵守了这些法规,使得自身实力和影响大增,吸引了许多当地土著部落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的领导人还做到以身作则。他们不仅严格遵守各项法规,还十分关注百姓的生活。兰芳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国内就爆发了鳄鱼灾难,成群结队的鳄鱼在兰芳国内水域活动,严重危害百姓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消息后,大总长罗芳伯立刻亲自前往受灾地区,指挥人民成功地驱逐了鳄鱼。

兰芳共和国的这种贡献至今仍为当地人称颂。如今,在东万律有纪念罗芳伯的芳伯公学,坤甸有罗芳伯纪念厅和墓园,其家乡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梅北中学内也建有罗芳伯纪念堂。一些学者还著书立说,传颂兰芳共和国的功绩。早在20世纪60年代,著名历史学家罗香林就著有《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一书,中国闽西归侨作家张永和、张开源又新著长篇传记《罗芳伯传》,这些著作让兰芳共和国所经历的风风雨雨再现与人们眼前。前两年,印尼百名专家学者和乡贤还专门组成宣讲团巡回千里,缅怀兰芳共和国历史。

称藩清朝

称藩清朝,以求自保。

刚刚建国,罗芳伯就派人回清朝觐见乾隆皇帝请求称藩,但清廷以海盗匪巢视之,并未接受这个南洋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为此,罗芳伯郁郁而终,临终前他还交代国民,无论今后谁为国家领导,归顺大清之心决不可变。

当时罗芳伯等人想要归顺清朝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想找到一个强大的靠山。当时的东南亚并不平静。荷兰殖民者在1596年就侵入印尼,1602年成立了具有政府职权的“东印度公司”,不断在印尼诸岛进行侵略扩张。荷兰殖民者一直对兰芳共和国虎视眈眈,并不断派兵侵扰。罗芳伯等国家领导人认为,如果仅仅依靠兰芳小国的力量,很难抵抗荷兰殖民者,只有借助清朝的力量,才可以镇住荷兰人。

兰芳的这一举措起到了一定效果。罗芳伯向清朝称藩的愿望虽然未能实现,但清政府最终同意与兰芳共和国开展贸易。兰芳也借助此点,向外制造假象,宣称兰芳已经是清朝的藩国。此举果然唬住了荷兰人,当时的清朝正处于康乾盛世,荷兰人担心对兰芳的入侵引起清朝的反对,他们不得不停止对兰芳的骚扰。

到了晚清时期,荷兰人认识到清朝已经衰弱,无力顾及南洋。于是荷兰人趁着1884年中法战争之机,入侵兰芳共和国。

兰芳共和国人民在大总长的领导下,一方面全力进行抵抗,另一方面火速派人请求清朝派兵支援。但此时,清朝自身的统治已摇摇欲坠,根本顾不上去援救兰芳。得不到清朝的支持,武器装备又与侵略军相差很远,兰芳共和国终于被荷兰殖民者灭亡。不过,由于害怕清朝做出反应,荷兰当时还不敢公开宣称已经灭亡兰芳,而是另立了一个傀儡以便进行统治。直到1912年清朝灭亡后,荷兰才正式宣布对兰芳地区的占领。

历任大总制、总长

任届大总制 总长任期备注年号
未上任陈兰伯未上任名誉兰芳(70)1777—1846年
第1任罗芳伯1776~1795年广东嘉应人
第2任江戊伯1795~1799年广东嘉应人
第3任阙四伯1799~1803年广东嘉应人
第4任江戊伯1804~1811年广东嘉应人
第5任宋插伯(宋七伯)1811~1823年广东嘉应人
第6任刘台二(刘太王)1823~1837年广东嘉应人
第7任古六伯1838~1842年广东嘉应人
第8任谢桂芳(谢铭铨)1842~1843年广东嘉应人
第9任叶腾辉1843~1845年广东嘉应人
第10任刘乾兴1845~1848年广东嘉应人乾兴(41)1846—1886年
第11任刘阿生(刘寿山) 1848~1876年广东嘉应人
第12任刘亮官1876~1880年刘阿生之子
第13任刘阿生1880~1884年刘亮官之父
第14任刘恩官1884~1886年刘阿生之子
第15任梁路义,罗义伯 1886~1888年抵抗军首领

文献记载

台湾省作家柏杨的《中国人史纲》中可以找到对这些国家的简单记载。

最早使兰芳共和国在中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是梁启超,在其《中国殖民八大伟人传》中有 专条介绍。查对该书可知罗兰芳(芳伯)和兰芳共和国事确实无疑。因其史料有多处来源。如谢清高《海录》中说谢氏曾亲到其地;西人所著《万国地理全图集》中称其自立国家。外国史书中也说“汉人不服他国,自立长领”,建立了很多国家,兰芳共和国是其中较大的。《每月统纪传》中也提到过兰芳共和国史事。梁启超本人亲见报纸记载兰芳共和国事,而罗芳伯同乡梅州余澜馨著有《罗芳伯传》。

著名历史学家罗香林就著有《西婆罗洲罗芳伯等所建共和国考》一书中考证了罗芳伯的生平与兰芳公司的兴衰,他热烈地赞扬这个曾经存在的华人自治体是“完全主权之共和国”。写道:“兰芳大总制与美洲合众国,虽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异,然其为民主国体,则无二也。”“晚近国人之言民主共和者,皆言此制远肇于美,近行于法,而不知先民亦有是举”。

据一本从兰芳公司传下来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记载,据《年册》描述,罗芳伯生得“虎头燕颔,长耳方口”,喜怒不形于色,华人“皆器重之”。罗芳伯决计带领乡亲们开辟一个安身立命之地 ,历经几次“血拼”,终于占据了一块地盘。由于罗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出众的组织才能,在坤甸一带华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他把各地华人同乡会联合起来,被推举为领袖,于一七七六年建立了以东津为首都的“兰芳大统制共和国”。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

有一位荷兰学者高廷(J. J. M. De Groot),当时曾在印尼任职。与兰芳的末代甲太刘阿生有很多交往。在兰芳公司被荷兰人解散后的第二年,他写了一本书《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写下他对兰芳的认识和对荷兰殖民当局的批评。在他看来,兰芳公司与中国农村的长老乡绅根据民众意愿管理公共事务的村社自治是一致的,兰芳就是“名正言顺的寡头政治共和国”。

1793年6月8日英国伦敦出版的《泰晤士报》在第一版报道了“兰芳公司”,文中说:“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元首即大唐总长罗芳伯的神奇贡献,贵在与当地婆罗洲苏丹有机联络在一起,协调各族民众,推行原始的雅典式的共和体制,经济亦有规模发展。国力虽后于西方诸国。其意义却不逊于1787年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共和走向······”

年谱简编

一. 婆罗洲达雅克部族和弗洛勒斯岛(Flores)的恩加达人(Ngada)的装饰图案,同中国战国末年的图案有极明显的关系。可证中国人早在公元前三世初,或更早时期,便开始同婆罗洲接触了。

二. 苏门答腊出土的一件陪葬陶器,刻有汉元帝初元四年年号。

三. 15世纪,爪哇移民开始在婆罗洲内陆采金。

四. 早在1520年,华人已大规模出现在婆罗洲。

五. 罗芳伯祖居江西南部,先祖迁广东嘉应州白渡堡(今梅州梅县白渡镇),传五世,罗九清再迁石扇(今梅县石扇镇)。

六. 1600年,到达加里曼丹的荷兰人发现,中国纺织品盛行该岛。

七. 1608年,荷兰人入侵三发,被三发拉都(女首领)班柯以“商业应公开给任何人”为由,拒绝。

八. 1608年左右,由于华人及番人的联合抑制,侵入马辰等地的荷兰人不得不撤退。直至十七世纪末,荷兰人在马辰的代理处才得以正常活动。

九. 18世纪的婆罗洲分属二十多个马来移民王国,荷兰人尚未建立殖民统治。

十. 18世纪初西婆罗洲华人金矿业出现。

十一. 1700至1710年间,华人将种植胡椒的技术带到加里曼丹岛。由于华人的努力,其质与量都胜过了苏门答腊岛。

十二. 罗芳伯父罗启隆,娶妻杨氏,生芳伯、葵柏、台柏三子。

十三. 罗芳伯有一弟,名罗珍伯。

十四. 1707年,华人及番人联合作战,击退英国人对马辰的侵略。

十五. 1714年,英国人在马辰发现那里的“升斗尺寸完全按中国的标准”。

十六. 1721年,英国航海家承认全婆罗洲岛的商业已被中国人控制。中国人居住在马辰、三发、南吧哇(即曼帕瓦)等地,贩卖丝绸、花布和其他中国、日本的商品来供应当地人的生活。华人还是西婆罗洲黄金矿的发现者。

十七. 1738年,兰芳共和国首任元首罗芳伯大哥诞生。虎头燕颔,龙肫虬髯,长耳方口。虽长不满五尺,然好读书,常怀大志,量宽洪。

十八. 1738年,兰达已有11个华人金钢石矿场,每场约二三十人,每人每年能掘得约20-40卢比的金钢石。

十九. 1740年左右,华人应南吧哇(mampawah)土人之邀,到百演武(Soengei Doeri)开发金矿。

二十. 1740年到1745年间,南吧哇(mampawa)苏丹巴内姆帕汗(Panembahan)从文莱招了二十名华工,到百富院土里(S·Duri)河一带开采金矿。三发(Sambas)苏丹奥马尔·阿拉木丁起而效仿,将炉末和拉腊金矿租给华人。

二十一. 三发苏丹每年从华人金矿得到的收入达黄金五百两。

二十二. 当乌玛 ·亚拉母亭苏丹(Oumar Alamoudin)在位时,一首中国帆船在三发湾陆,中国人以向其纳税为件获得拉腊(Laras)地区的居住权,他们在那开矿伐木、种地筑路,几年间使其大变样。并与达雅克人贸易通婚,生下了肖父而不肖母的后代。由于苏丹的残暴和贪得无厌,华人被迫起义,在土番前来参加中国大节日的时候,杀死番人,宣布独立。

二十三. 1745年,某华人去世,葬于打劳鹿地区,墓碑保留至今,为现今发现最早的华人实物。

二十四. 1745年,最迟在此年,东万律有了华人自己的金矿。

二十五. 罗芳伯在中国大陆原配李氏,生子子增。

二十六. 直到三十四岁,罗芳伯依然是嘉应州一介怀才不遇的落魄书生,“耕辛凭舌,苦砚为生”。

二十七. 1754年,三发苏丹向租地采金的中国人收租金值荷币三万二千盾。

二十八. 1760年代,西婆罗洲华人公司已达十八个以上。可考证的如下:大埔公洲人刘乾相在明黄组成的三星公司、大埔县人张阿才在山心成立的公司、海陆丰人黄桂伯在茅恩新浦头成立的兰和营等四个公司。蒙脱拉度境内的有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接边、新八分、老十四分、十二分、大港、坑尾、新屋、满和、十五分、泰和、三条沟等十四个。

二十九. 1760年代前后,婆罗洲华人金矿公司有34个之多。

三十. 1760到1820年间,平均每年约有2000华人抵达婆罗洲。

三十一. 1760年,三发苏丹从槟榔屿招募7名中国人前来采金,他们被尊称为“叔叔(Entjek)”.在拉让(Lara)地区开辟居住区,安置为,中国人的居住区向蒙脱拉度地区扩展.此后,在拉让地区有12个集团,在蒙脱拉度地区有24个集团。也出现了一些农业集团。

三十二. 1770年代左右,三发矿工已至一万多人。公司由承租开采而发展为统筹经营的性质。

三十三. 1770年,蒙脱拉度的中国人为摆脱三发苏丹的压迫和达雅克人的监视,在达雅克人的一个节日里发动起义,向自立的道路迈出了第一步。

三十四. 1771年坤甸建城。今译宠提纳克Pontianak。

三十五. 1772年5月,罗芳伯带领一百多人由中国航海到达坤甸,从乌石海边登上婆罗洲。

三十六. 罗芳伯安顿下来之后,起初靠教书为生。

三十七. 罗芳伯创立 十八兄弟会,后来发展为兰芳会、兰芳公司。

三十八. 初来乍到的罗芳伯,由于断文识理、做事果敢,立即受到华人社会的器重,有“罗方口”之誉。

三十九. 在坤甸埠头教书几年后,罗芳伯建立了自己的威望与基础。并有同心者 一百零八人,从此开始了建功立业的尝试。

四十. 因坤甸为荷印控制,又有嘉应人吴元盛建立的聚胜公司、四大家围等挤压争斗,罗芳伯率领华人进入内陆地区。

四十一. 芳伯下南洋时未携眷同行。后来,他在婆罗洲跟一名达 雅克女郎结婚。这位土著夫人,在罗氏领导发展兰芳公司的述程中,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

四十二. 1774年,罗芳伯在兰芳会岽和大树山一带创立兰芳会,以经营农业为主。与天地会发生冲突,失败。罗芳伯率众退往东万律地区。

四十三. 蒙脱拉度附近形成了两个农业集团——天地会与兰芳会,天地会的领袖叫刘三伯,兰芳会的领袖叫罗大伯,或称罗芳伯,互相抗衡,兰芳会溃败。罗芳伯逃到蒙脱拉度的市场,后去到喃吧哇。而天地会势力发展,使当地经营矿业的人受其挟制,天地会在1775年加大了对大米的垄断,又拒绝出售甘蔗,还常进行掠夺妇女儿童的不法行为,蒙脱拉度集团的14个矿业公司团结起来,击溃天地会,刘三伯及其徒众5000人战死,势力遂告瓦解。于是蒙脱拉度地区就产生了由和顺大公司等14个公司组织的矿山企业组织。

四十四. 1775年,天地会与和打劳鹿地区(蒙脱拉度地区)的十四家金矿再战,天地会失败。天地会垄断粮糖,结果造成打劳鹿十四家金矿联手对付天地会。1775年,双方在王梨岽发生激战,天地会大败,刘三伯与五百多名会员伤亡,幸存者被矿业公司瓜分。此后,各金矿公司都有专门人员从事农业生产。

四十五. 1776年,参加与天地会战争的十四家公司大港、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结联、新八分、三条沟、满和、新屋、坑尾、十五分、泰和、老十四分、十二分正式结盟,联合成立和顺总公司,总厅设于打劳鹿,领导人为谢结。

四十六. 此后的兰芳公司与和顺总厅就是西婆罗洲最大的华人联盟。英国外交部称之为联邦共和国。公司人口约110万。

四十七. 约从1776年起荷英文献称三发地区为“华人区域”。

四十八. 1777年之后

1 罗芳伯大哥率领一百零八人进抵东万律山心金湖地区,收服张阿财金矿一众人等。大埔客垦殖民的领袖张亚才率领部属,逃往他处。罗芳伯遂成为山心金湖区的新领袖。透过贤明的施政和待人以善,他把未逃走的大埔客垦殖民争取过来。于是,这个新村落开始筑起护墙,兴建店铺,房舍和公司办事处。这个大埔客和嘉应客联合组成的新社区,继而开辟山林,挖掘水井,发展矿业。由于这些新垦殖民远离一切外来控制,他们自然而然地便建立起本身的政治机构。他们在罗芳伯的英明领导下,把政治机构建立在原本存在的群体组织上。

2 罗芳伯创立兰芳公司,兰芳共和国建国,定都东万律山心金湖。

3 该地全部人口约二百余万人(含马来族,达雅族等土著)。在西婆罗洲及其附近南北三百多公里、东西四百多公里的方圆内(华南洋按: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约等于十个台湾岛或约等于七百个新加坡),都有它的矿场、农庄与村落。

4 建元兰芳,公元1777年即为兰芳元年。「首任大唐总长」,或「大唐客长」。全公司约有四十万人,又有六十多万土著人归顺。府邸大门口,悬挂有中文的“兰芳大总制”的牌匾,代表“兰芳”的 黄色长方形旗帜和代表“太哥”的 黄色三角形旗帜及代表副手们的其它各种颜色三角旗帜,在风中猎猎飘扬。在“太哥”罗芳伯的旗帜中间,写着一个“帅”字。大堂里,悬有一副金匾,“ 雄镇华夷”四个大字足有4尺见方,府衙内外的官员们,或长袍马褂,或身着西服,而在场的士兵,都是清朝绿营兵的打扮。确定了自己的国旗,规定以各式汉服为国家礼服。

5 罗芳伯派刘台二藏信于笠,潜入新埔头、老埔头公司,联合江戊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迫使埔头公司黄桂伯归降。坤日、龙冈、沙拉蛮等处全归兰芳公司拥有。

6 罗芳伯写下“平蛮荡寇经三载”的光辉诗篇。

7 兰芳公司与刘乾相领导的明黄公司大战,罗兰伯亲临前线,连破明黄公司六大寨,尽有其地,兰芳公司更见富强。

8 兰芳公司与和顺公司开战,不利,退回。

9 罗芳伯效韩文公故事,作《祭诸神驱鳄文》,港中鳄鱼,浮出水面,入海而去。华番人民,无不畏服。

10 先后联络马来首领,征服了周围的原住民戴雅克族部落。因协助三发苏丹敉平叛乱而名声大噪。

11 首府设在坤甸附近的小镇东万律。对外方面,总长有时自称为西婆罗洲王。在总长以下,设有副总长一位,亦称参谋或军师,驻扎在金矿区的沙拉蛮(Salamon)。

12 兰芳共和国发行了自己的货币。

13 兰芳公司成立时,仅首都东万律一带就有华侨二十万人。和顺总公司则有十一万人之多。

14 兰芳公司的旗帜为 黄地红字,上书 兰芳大总制。

四十九. 1777年,乾隆四十二年,兰芳元年,丁酉岁,罗芳伯受推为大唐总长,建国号曰兰芳大总制。

五十. 1780年,霖田公司(亦称霖田新乐公司)成立于蒙脱拉度,至1850年开始参加和顺总公司组织。

五十一. 除了兰芳大总制以外,尚有戴燕王国之成立。这个王国纯粹是为了罗芳伯手下最能干的副官吴元盛将军而建立的。吴元盛统治下的戴燕王国,有如一个封建国家。1783年,吴元盛平定戴燕王国,被拥戴为国王。 《罗芳伯所建婆罗洲坤甸兰芳大总制考》罗香林。

五十二.

五十三. 1793年6月8日,《泰晤士报》在一版头条地位报道了兰芳大总制共和国的建国情况指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国力虽后于西方诸国,其意义却不逊于1787年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共和走向……”

五十四. 1793年,兰芳十七年,癸丑岁,罗芳伯设坛祭鳄,华夷信之,多讴歌者。

五十五. 1794年

1 兰芳公司打败喃吧哇土人建立的邦居兰苏丹国,将其王府夷为平地,打通东万律到坤甸入海口的通道。邦居兰举国退往上万那,与万那土王联合对抗兰芳公司。

2 兰芳公司进围邦居兰、万那两个苏丹国达九月之久,邦居兰、万那苏丹胆破心寒,请坤甸苏丹斡旋,与兰芳公司以三发为界,划定国境。是为攻克新港之役。此时西婆罗洲华人分立为兰芳、和顺两国。兰芳共和国国境南北三百多公里、东西四百多公里,约等于十个台湾岛。于各交通要道都立栅自卫。

五十六. 罗芳伯派一名叫黄安八的广东镇平县(今蕉岭)人,带着罗芳伯夫人捐出的金银首饰去采购粮食,黄安八竟然卷款逃了,罗芳伯从此立誓:今后兰芳的“太哥”位置,只能由嘉应州本属来的人继任,而副首领,则由大埔人接任。其他各处的头人、尾哥、老太等职,就不限地域种族了。

五十七. 罗芳伯在婆罗洲立国之后,曾回梅州石扇老家探亲,带回一包金银首饰,分送给村里的父老乡亲。

五十八. 当时坤甸西北一带,有华人三十万或二十万,他们的中心城市是敏得拉打(三巴士的南方)

五十九. 1793年以前,谢清高到兰芳国,亲见罗大哥事迹。

六十. 1795年10月24日,首任元首罗芳伯崩逝,葬东万律,享年58岁。南洋有些地方的华人尊之为“大伯公”神。 江戊伯继位为第二任总制。身长体大,武略超群,曾一刀连斩十八颗番人之头。

六十一. 1799年,江戊伯大哥辞职,返回中国。 阙四伯大哥继任为第三任总制。

六十二. 1799年之后,各地番人联合侵略兰芳国境。江戊伯大哥由中国返回兰芳,阙四伯请江大哥出面弹压。江大哥命令喃吧哇王室自为约束。番人闻江大哥之名即不敢放肆,此后三十余年,死心踏地。兰芳共和国得安享太平三十余年。

六十三. 18世纪末,婆罗洲华人矿工有100000-320000人。

六十四. 19世纪初,婆罗洲华人矿工有530000人。19世纪中期约有250000人。

六十五. 1800年,兰芳二十四年,庚申岁,戊伯退闲养老,回祖国省亲,由阙四伯摄位。

六十六. 1801年到1814年,印度从西婆洲进口黄金年均12462盎斯,价值52966英镑。

六十七. 1803年,阙四伯大哥去世,江戊伯大哥再任为第四任总制。

六十八. 1803年,兰芳二十七年,癸亥岁,坤甸土人复反。先是土人畏惧戊伯,至是闻戊伯去国,乃相约反叛,四伯屡战不利,嗣位四年,兵革相从,迄无宁日。

六十九. 1804年,兰芳二十八年,甲子岁,江戊伯由祖国复反坤甸,回任总长,即出兵征讨反者,师次冒顿黎乌,依万帝隆港而阵。适有土人架小舟而下,戊伯诘之何往,土人惊惧,答去喃吧哇人。戊伯即令传喃吧哇苏丹来铜陵,责令约束土人,无得骚乱,苏丹与土民相率降服。复相安无事。

七十. 1807至1808年间,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接运、新八分、老十四分、十二分七公司因故停歇。和顺总公司余大港、坑尾、新屋、满和、十五分、泰和、三条沟七公司。

七十一. 莱弗士估计1810年华人公司的生产总值达370万西班牙银元。

七十二. 1811年, 江戊伯大哥去世, 宋插伯大哥继任为第五任总制。承平之世,安享太平。

七十三. 1812年,兰芳三十六年,壬申岁,夏戊伯病卒,时嘉庆十七年也。众推宋插伯嗣位,葬戊伯于东万律上桥头。插伯为嘉应州白渡堡(今梅州梅县区白渡镇)人,与芳伯、戊伯、四伯为 结义兄弟,当时称 罗江阙宋四大头人。

七十四. 1812年,韩特调查的结果是仅从坤甸一港口出口的黄金就有三到四个布克(一布克为一百三十三又三分之一镑)。

七十五. 1812年,婆罗洲华人矿场出口黄金532镑。

七十六. 1812年,婆罗洲华人矿场生产总值约474.4万西班牙银元。

七十七. 1818年,三发苏丹阿布;巴加;达如亭(Abou bakar tadjoudin)向雅加达的荷印政府求援,要求派兵攻打独立的华人政权。荷印政府派兵前往,但无力镇压,只是造成了一种休战局面。

七十八. 1819年,兰芳公司在发展战略上发生分岐。宋大哥等人主张反击东印度公司对西婆罗洲的渗透,提议攻打荷兰东印度公司控制的坤甸地区。刘台二等人主张联合荷兰东印度公司与番人和和顺公司争夺金矿,刘台二得到较多支持。荷印政府特使访问东万律,两国立约规定兰芳共和国改挂荷兰国旗,荷兰东印度公司则支持兰芳公司的扩展。

七十九. 1819年,东印度公司特使Nahuys访问东万律,宋插伯与他签署了在兰芳公司矿区使用荷兰国国旗的条约。

八十. 1820年,谢清高于澳门著《 海录》一书,其中昆甸国条为介绍兰芳共和国最早的中文资料。

八十一. 1821年,兰芳四十五年,辛是岁,插伯病卒。刘台二嗣位,时道光元年。台二亦嘉应州人。时荷兰人北上,兰芳大总制各属地,多为所夺。乃以利诱刘生往瓜哇巴达维亚,阳示优宠,台二喜之,而不知遂堕其计。

八十二. 1822年,三条沟、泰和、十五分公司又从和顺总公司分出。

八十三. 1822年,东万律的兰芳公司、蒙脱拉度的和顺公司、西纽宜斯(seminis)的三条沟公司被荷兰人称为三大共和国。

八十四. 1822年(或以为1823年),刘台二率领使团到坤甸和南吧哇,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谈判,约定双方各平共处,互不进攻。

八十五. 1822年,东印度公司特使Tobis安排刘台二和兰芳公司其他副头人一起到坤甸,东印度公司授予刘兰芳公司甲大的封号,总厅及各地副头人受封甲必丹。Tobis有手稿,至今存于海牙国立档案馆。

八十六. 1822年(或以为1823年),宋插伯大哥被免职,不久去世,在宋大哥的葬礼上因继位问题,公司总厅发生混乱。刘台二在东印度公司的帮助下继任第六任大总制。为罗太哥同时兄弟中最年幼的。刘接受“荷兰皇帝敕封兰芳公司甲大”的封号,其他首领受封甲必丹。兰芳共和国开始接受荷印政府管辖,独立自主地位丧失,成为自治共和国。

八十七. 1822年,荷印政府首次派军侵略兰芳共和国。

八十八. 1823年,东印度公司才开始能够在西婆罗洲立足。

八十九. 1823年,兰芳公司出让全部人头税和一半的鸦片及其它税收权给东印度公司。东印度公司派一支十二人的军队进驻兰芳公司首府东万律。东印度公司收取八千荷盾的人头税。

九十. 1823年,西婆洲出口的黄金价值为八千万荷兰盾(666万英镑),最低估计华人年采得的黄金在一百万盎斯以上。

九十一. 1823年,婆罗洲华人矿场输出黄金值667.67美元。

九十二. 1824年,刘台二总制受邀到达巴达维亚与荷印总督会谈。东印度公司盛情款待,试图收买他,并展示东印度公司的武力。时荷兰人只能控制坤甸和三发两个地区。

九十三. 1824年,三发民政长官Hartmann请刘台二到巴达维亚参见荷印总督。

九十四. 1824年,兰芳四十八年,甲申岁,荷兰驻巴达维亚政府,以先得刘台二默许,始设公班牙于坤甸老铺头,委刘台二为甲大,以加巴士河为界,河西割属公班牙,河东仍属兰芳大总制,条约字面用三色字,声明不相侵犯。三色字者,一汉文,一巫来由文,一荷兰文也。依条约兰芳大总制本非属国,乃刘台二妄以荷兰三色旗代兰芳大总制长方形黄旗,谬以属国自待。故时人为歌谣辱之:插伯企厅大差矣,州府交分台二企。大家兄弟无见识,桅杆扯起三色旗。

九十五. 1824年,兰芳公司的组织机构由传统中国型改成东印度公司形式。

九十六. 1824年,刘台二接受东印度公司委任为甲太,人头税交由东印度公司,兰芳公司的收入仅靠烟酒等税。

九十七. 1825年,125名从中国来的华人被东印度公司拒绝登陆,引起兰芳公司反刘台二力量的不满,他们发动起义,将刘台二关押了一段时间,并联合打劳鹿公司华人进攻南吧哇的东印度公司堡垒。

九十八. 1825年,刘台二执行东印度公司的命令拒绝125名新客在坤甸登陆,并向东印度公司请求援兵。东印度公司的军队被击退。兰芳公司将刘台二关押起来。

九十九. 1826年,兰芳公司刘台二等人与东印度公司特使谈判,东印度公司取消了上年的税收,以示支持。

一百. 1826年,东印度公司以免除上年人头税为条件换得刘台二被释。

一百零一. 1830年,满和公司移至万那,和顺公司仅剩大港、坑尾、新屋三公司。

一百零二. 1830年以后,为了对付东印度公司的封锁,大港公司开始提倡种水稻,班戛(Pamangkar)一带最多。三条沟公司甚至全改从事农业。

一百零三. 1831年,东印度公司和兰芳公司合作控制万那地区的金矿。东印度公司派军将矿场从打劳鹿公司华人手中夺来交给兰芳公司,贷款扶助兰芳公司开矿,收购采出的黄金。

一百零四. 1834年,刘台二陪同东印度公司坤甸副专员到kapoeas上游考察,力求促进内陆贸易的发展。

一百零五. 1834年,新加坡的英国人接到和顺公司愿意互通贸易的消息,和顺公司试图以此打破荷兰人的封锁。英国人派通马来语的爱尔前去谈判。爱尔发现,除去三发和坤甸两个小据点被东印度公司占据外,两据点之间的长广百英里的地带上遍布华侨公司。

大港公司极有组织能力。蒙脱拉度地区有一条长达四分之三英里的大街,总督府位于市区的另一端。衣着鲜明的总督和官员都来迎接他,并鸣礼炮三响,以示礼遇。五十多个各区代表和公司官员与爱尔会谈新加坡通商事宜。爱尔认为总督有极高的政治敏感性,公司这种形式是适合华人社会的。公司既不受满清领导,也不受荷兰人控制,有完全的独立性。荷兰人建立统治的企图已完全破产。

整个大港公司被分成若干区域,每一区域由若干民选的代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所有成年男性都有选举权。各区代表有权处理本区内的司法案件,但死刑要得到总督的同意。只要能得到选民的信任,代表的任期无限,但选 民可以随时撤换他们不信任的代表。各区域的代表组成公司,再选出总督,总督有权处理内政外交事务,但重大事务经预先征求公司的意见。

一百零六. 1836年2月4日,新加坡自由报转载新月刊八月份的一篇文章,称婆洲华人公司时用到了“独立政府”、“中国政府”的词汇,可能是兰芳公司为国家的最早出处。其他英荷文献有称之为共和国的。

一百零七. 1837年,刘台二去世,领导层在继任者人选上发生分裂,有的主张推刘台二期许的嘉应州武庠生生谢桂芳,有的反对,最后由古六伯任第七任总制。

一百零八. 1838年,两个会讲闽南方言的美国传教士多第和波尔门到西加里曼丹,发现除沿海一些地区有闽南方言人外,内地全为客家人。大港公司仍有两万人,他们提出行医办学的要求,公司答复行医可以,办学则因“公司胜任,不需要帮助”。因为蒙脱拉度已有四所小学校。传教士离开时,每人还受赠三枚金戒指,每个值八美元。传教士到了三条沟公司,仍有万人之巨。而兰芳公司已近崩溃。

东万律有两条交错成十字街长四分之一英里,很宽大,街边的房屋都很整齐美观,但人少得如同霍乱之后的美国城镇,房屋都空着。公司领导人说人口仅四千余人。东印度公司解释是由于华人公司之间的武装冲突所至,但两个传教士却认为是捏造,因为他们正是凭着大港公司的介绍信才得以进入兰芳公司领域的,且因此得到了礼遇,也受赠了两枚金戒指。田汝康认为是由于兰芳公司向东印度公司投降得到了如此窘境。

一百零九. 1838年,兰芳公司甲太下辖九个甲必丹:东万律、万那、新港、伫喃、沙拉蛮、喃吧哇、八阁亭、淡水港、坤甸、新浦头。

一百一十. 1841年,此前,三条沟公司已与沙捞越苏丹的代理人谈妥了石隆门金矿的开采事宜。等到布鲁克被任命为拉甲之后,三条沟公司拒绝承认,也没有让他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布鲁克认为昔邦(Sepamg三条沟公司总部所在地)“华人政府”和他之间早晚有一场战争,三条沟公司会与大港公司联合对付他。

一百一十一. 1841年,蒙脱拉度的三条沟公司同沙劳越苏丹签定协定,派出350户华工在沙捞越石隆门组织分公司采金,负责人是刘善邦。后来又有太平军余部前来。

一百一十二. 1842年,壬寅岁,公司与万那苏丹国开战,失败,万那和新港两处公馆失陷,耗费巨大,公司元气自此大伤。东印度公司斡旋停战。

一百一十三. 1842年,兰芳六十六年,壬寅岁,万那土人反叛,六伯与之大战,饷械不继,败绩。众以六伯无能,迫之解职,六伯回国。

一百一十四. 1842年,古六伯见兰芳国势艰难,辞职返华。 谢桂芳(谢铭铨)接任第八任总制,年已老迈,且有风疾,八个月后去世。

一百一十五. 1843年,兰芳六十七年,癸卯岁,众举谢桂芳为大唐总长,八月后去世。

一百一十六. 1842年,由于东印度公司的挑动,兰芳公司和土番发生冲突,丧失了万那和新港两地。

一百一十七. 1842年,东印度公司假借苏丹之名,向大港公司勒索黄金,大港公司处决了勒索者,并将来信当众焚毁。此坚决回击的举动甚至连沙捞越的布鲁克都感到棘手。

一百一十八. 1843年,叶腾辉继任第九任总制,掌权者商人叶腾辉,似有义务性质,家人常住东万律,叶有事则公办,无事则经商。据传说双峰林道乾的子孙后代与部分土著达雅克人通谋作乱,往征之。双峰离东万律约有二日半路程。所费较巨,但叶对于此事未与他人商议,不合民治精神,被讥为独裁。叶引咎辞职返华。叶临行时,留信一件致管帐员刘寿山,嘱为继任者。

一百一十九. 1844年,兰芳六十八年,甲辰岁,众举叶腾辉为总长。

一百二十. 1845年,叶腾辉去职,刘乾兴继任第十任总制,他也不到总厅办公。

一百二十一. 1846年,兰芳七十年,丙午岁,众举刘鼎为总长,鼎名乾兴,以传位及已,遂改元为乾兴元年。即与万那土酋大战,为所败绩。盖自叶腾辉不住大厅所以来,人心涣散,刘鼎效之,大厅益坏,兵备日虚,荷兰人与土人,交为侵略反叛,而国遂不可为矣。

一百二十二. 1846年,丙午年以后,兰芳公司又与万那苏丹开战,损耗颇多,而无所得。公司人口和收入也日趋减少。

一百二十三. 1847年,兰芳公司推举刘阿生赴巴达维亚交涉,试图恢复丧失的权利,但刘生重新走上刘台二的道路,出卖公司利益。李添全、郭亚真为首的二百多华人发起反刘运动,占据东万律,刘阿生出逃坤甸。但由于汉奸出卖,李添全被剌杀,起义失败,五十多人被流放亚齐。刘阿生的地位进一步巩固。

一百二十四. 1847年,乾兴二年,丁未岁,荷人放刘鼎于邦戛,劫其所守三色守条约,以刘生为甲太,时道光二十七年,公元一八四七年也。刘生又名寿山。

一百二十五. 1848年,刘乾兴去职,刘生继任第十一任总制。

一百二十六. 1848年,西婆罗洲出口黄金值12400英镑。

一百二十七. 1848年,婆罗洲华人矿场生产总值为130万盾。

一百二十八. 1850年7月,西婆罗洲势力最强大的公司──大港公司,攻击其劲敌三条沟公司(其首邑在昔邦 Sipang)的成员,并把他们逐出色米尼士镇(Seminis),其中一些三条沟公司成员向北逃命,另外一些则逃到邦戛(Pamangat) 后,派一急差到坤甸向荷兰人求救。平时,荷兰人已经跟大港公司发生过不少冲突,而事件发生在其境内的三发苏丹国,却处在荷兰人的控制下。

于是,荷兰人派兵驰援,却迟了一天。个荷军抵达邦戛时,发现三条沟公司的总厅被敌人炸毁,其部分人员越过三发河逃生,得到兰芳公司人员的照顾。原来兰芳公司本身是大港公司的劲敌,也是荷兰人的盟友。其他的三条沟人员则逃往砂劳越,并与来自色米尼士镇的同僚相会合。这批人员构成了流落于砂劳越石隆门地区的三千多名难民。有趣的是,在石隆门的三条沟首领是刘善邦。时至今日,人们相信他是石隆门的开发功臣。他的神主牌至今仍保存着,而且在石隆门举行的一切节日庆典中,他的名字总被提到。

一百二十九. 1850年,大港公司按约向东印度公司索回邦夏一带租用的土地,这些土地位于三发海口,东印度公司不愿归还。大港公司据理力争,东印度公司恼羞成怒,发动侵略战争。郑洪领导大港公司获得胜利,收复了邦戛,但他自己却牺牲了,华侨在蒙脱拉度立忠臣庙(后改忠义祠)供奉。东印度公司驻坤甸县长向被刘寿山篡夺了领导权的兰芳公司求援,得到支持。大港公司腹背受敌,联合十五分、霖田两公司重新成立和顺总厅苦战。

一百三十. 1850年,荷印殖民政府派遣军队征服打劳鹿的和顺总厅(以大港公司为首),双方进行了长达四年的“公司战争”,最终消灭了独立自治的大港等公司,惟有东万律的兰芳公司得以幸存。

一百三十一. 1850年,东印度公司对大港公司开战,三条沟公司三百五十户农民迁到沙捞越。后又能一批金矿工人迁至,加入到三条沟原来在石隆门的金矿中。对布鲁克政权采取拒绝态度。

一百三十二. 1850年,荷印政府在婆罗洲与华人共和国重启战端。

一百三十三. 1850年,乾兴五年,庚戌岁鹿邑大港公司与荷人大战大捷,克复邦戛。先是邦戛与坤甸西北部,为荷人所夺,至是大港公司同胞起师与战,大捷,克复邦戛。

一百三十四. 1851年,乾兴六年,辛亥岁,刘生与万那土酋修好,以采文兰金刚石也。先是刘生欲与万那修好,其酋长不肯与会,至是先使通款,酋始许之,刘生遂率五百余人,前往文兰采矿。其王牙城初无华人侨居,至是以开采金钢石诸矿,顿成商埠。

一百三十五. 1852年,乾兴七年,壬子岁,刘生率兵助荷人拒大港同胞,擒其首以献荷兰东印度公司。先是刘生嗣位,其女婿叶湘云(字汀帆)伪造谣言,谓加巴士河水尝澄清,故愚者颇望其有所作为,至是始知刘氏翁婿,实皆汉奸。然国事既坏,大势岌岌,无可挽矣。

一百三十六. 1852年,布鲁克政权开始在石隆门附近修筑炮台,准备侵略。

一百三十七. 1854年,婆罗洲各共和国联兵与荷兰人血战。华人各国战败灭亡,惟兰芳国尚存,自治权丧失。国家受到战争的严重破坏,历年积存的史料几乎全部毁于战火。

一百三十八. 1854年,西婆罗洲华人估计有490000人。

一百三十九. 1854年7月25日,大港公司全部约六七千人,从蒙脱拉度主动撤退,并将蒙脱拉度全部焚毁,使东印度公司的侵略者一无所得。

一百四十. 1854年,大港公司主动撤出蒙脱拉度地区,在兰芳公司刘寿山的阻击之后,仍到达石隆门,与三条沟公司汇合。

一百四十一. 1854年,荷印政府派安特生(Andresen)领兵将婆罗洲“华人殖民地”全部消灭。建立起荷印政府的霸权。遭到华人的顽强抵抗。华人表现出了高度的军事素质。

一百四十二. 1854年,荷华战争中,兰芳公司站在荷印政府一边,荷印政府同意保存兰芳共和国独立权到其首领刘阿生(即刘寿山)死亡为止。并且认为整个20至40年代的武装干涉中,兰芳公司都是配合荷印政府的。

一百四十三. 1853年至1854年的战争中,其它公司的年册都散失了。也可能藏在巴达维亚或陆军部的档案里,假如没有被白蚁毁坏的话。

一百四十四. 其它公司的年鉴和年册全部丧失。

一百四十五. 1856年,西婆罗洲华人约237780人,很多华人迁往沙捞越。

一百四十六. 1856年,乾兴十一年,丙辰岁,刘生与荷官阿物思德里山往见驻巴达维亚之荷兰总督。先是荷人已劫得三色条约字据,谓刘生曰:河东地,当属荷国。刘生谓,依约实属兰芳。荷人曰:约文安在?可照约勘验。刘生不能对,荷人复乘机以金银等物相饵,刘生用与订立密约,尽割所属各地,仅留东万律大厅地界。所得银物,悉归私囊,而兰芳大总制民庶,未之知也。即刘生诸子与女婿,亦不悉私约究竟,各欲争长其地,而趋奉荷兰。荷兰知其虚实,故能操纵如意,无所惧焉。

一百四十七. 1857年,沙捞越华人大起义,是蒙脱拉度华人反抗的继续。失败后,有些人潜回蒙脱拉度地区,恢复了一部分金矿开采业。

一百四十八. 1858年,克鲁生将军(General Kroesen)向荷印政府移交婆罗洲西岸政权。

一百四十九. 1850年代,一些兰芳公司和大港公司的华人逃到砂捞越石隆门。

一百五十. 19世纪50年代,在西婆罗洲华人矿业走向衰落时,沙捞越的华人采矿业却方兴未艾。人数已达十万人。

一百五十一. 1873年,乾兴二十八年,乙亥岁,刘生退位,以计立其子亮官。

一百五十二. 1878年,乾兴三十三年,庚辰岁,刘亮官病死,不由共弟恩官继位,而由刘生复位。

一百五十三. 1880年,蒙脱拉度原来大港公司由石隆门返回的那批人,再次起义,五年后被完全镇压。

一百五十四. 1880—1883年,兰芳国还充满了生机。

一百五十五. 刘阿生(刘寿山)甲太,直接传位给自己的儿子。

一百五十六. 1884年,乾兴三十九年,甲申岁,秋八月初旬,刘生以事至坤甸新埠头,沽疾数日,遂卒。荷官假思粦名加挞者,乘刘生家属扶柩东归,出其不备,据东万律,折毁大厅前桅杆,撕兰芳国旗,并迫刘氏家属交出兰芳大总制历代印信,下令不得再推举总长。人心大愤,有义士梁路义者,于九月四日,率众与战,斩荷将阿成坚,克复总厅,杀荷人无数。

一百五十七.甲申九月初五日,东帝隆之关都力荷官,用林粥唐言,谓东万律梁路义无备,遂率队深入,华人中有童子戴月兰、丘耀郎、赖有传者,适游猎遇之,发鸟枪相击,荷兵仓卒惊遁,其关都力为所击毙。

一百五十八.巴达维亚荷人总督惧中国问罪,革加挞官职,以慰坤甸华民,不敢以为直属领地,后见中国置若不闻,不加保护,始将兰芳国旧属各地,画为坤甸土酋版图。

一百五十九. 1884年10月3日,兰芳共和国总长厅移交荷印政府。荷印政府派驻东万律的县官利兹克(J.C.RIJK)在东万律就职。

一百六十. 1884年10月23日,荷印政府派驻东万律的县官利兹克(J.C.RIJK)被华人杀死。兰芳共和国人民由于不满刘寿山与荷印政权签定的密约。发动规模宏大的反荷起义,整个东万律地区全部起义。荷印政府先派出府尹(Resident)、军官、官员和五百多名军人,后又派一个加强师组成镇压军。将起义镇压在大屠杀中。

一百六十一. 刘寿山葬礼之后,东印度公司强行改变共和国的金矿、税收、刑法案件审判权,并拆毁共和国的旗杆,占据共和国总部,该官员随即被兰芳共和国处死。并焚毁了东印度公司派驻共和国的官吏住所。共和国开始组织起十余万人的多路武装力量准备抵抗,并囤积了足够一年用的粮食,一部分妇孺被舒散到砂捞越,当地马来族人和达雅克人都支持共和国的抵抗。

一百六十二. 1885年1月,荷印镇压军队的援军才派到兰芳共和国,一接触即为梁露二(梁路义)的共和国武装击退,退守坤甸。荷印政权请坤甸苏丹说和,被共和国拒绝。后增兵二千,扭转战局。

一百六十三. 1886年,东印度公司再增兵三千,仍为兰芳共和国击退。荷师败绩,不稍退,乃贿土酋,使土番来袭,不得逞。又贿汉奸引道来袭,卒以强弱悬殊不敌,议政厅旋毁,改作武帝庙。摘去旗帜牌板等,兰芳遗物被保存在雅加达博物馆中,到上个世纪初温雄飞先生尚见到。

一百六十四. 1886年,光绪十二年,梁路义率兰芳国民,坚持抗战两年。为汉奸刘恩官、郑正信、叶汀凡、吴桂三、郭亚威、余康、黄福元、陈和二、罗撒庭、林粥唐等所算,军火不继,众寡不敌,战败。梁路义出亡吉隆坡。

一百六十五. 1887年,罗义伯率军继续抵抗,东印度公司兵败走高坪,不得不与罗义伯领导的兰芳共和国军划界而治。

一百六十六. 1888年,兰芳共和国军战败。由于汉奸黄福源、吴桂二的出卖,共和国军被包围,击战四个月后,因弹尽粮绝而大部牺牲。

一百六十七. 1888年,荷兰人拆毁东万律兰芳共和国总厅大厅。

一百六十八. 1885年9月,施好古写成《婆罗洲的中国公司》一文,认为一百年来,荷兰人在婆罗洲仅享有名义上的统治权,并未真正统治过婆罗洲。认为婆罗洲华人公司是有行政管理权、司法权、政治权的组织,脱离祖国而独立。是绝对民主的,对君主专制有可靠、有效的抵销作用。

一百六十九. 施好古说虽然镇压了华人的起义,但是镇压军却陷入了比公开起义更为可怕的潜伏势力包围之中,华人秘密社会的威胁使他们提心吊胆,甚至在办公室中也会感觉到它的威胁。并认为华人秘密会社与中国秘密会社有同样的徽号、宗旨(反清)、印章、名称。婆罗洲华人公司的名称叫义兴公司,与大陆的完全一致。还有三点会。

一百七十. 施好古说,邦加、勿里洞、廖内等地几乎全为华人。

一百七十一. 退往苏门答腊的兰芳国民一直往西边迁徙,并于马来西亚半岛定居。

一百七十二. 《年册》由兰芳公司最后一任首领刘阿生的女婿叶湘云编撰。1885年,荷印政府派驻西婆罗洲的翻译高延得到叶祥云抄录的《 兰芳年册》副本,著成《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书中把华人建立的所有公司一律称为共和国。

一百七十三. 兰芳灭国后,刘寿山之子刘恩官(年已及冠、其父欲传位与之)逃到日里棉兰,兰芳国的田赋册、审案卷宗等兰芳国档案材料一同被携至,多人曾亲见。

一百七十四. 1894年,刘寿山之婿、刘恩官之姐夫嘉应州张煜南出任清朝驻槟榔屿副领事,后者有《海国公余辑录》,卷六有《海国咏事诗婆罗洲》十二首,其一云:地辟罗江百里长,公司昔日立兰芳。二十年客长人争敬,碑记今犹竖道旁。

一百七十五. 19世纪末,荷兰人最终建立起对婆罗洲西部二十多个马来王国的统治。

一百七十六. 1905年,梁启超先生作《中国殖民八大伟人传》发表在《新民丛报》63期上,一般认为罗芳伯和兰芳共和国自此为众人所知 。

一百七十七. 1912年,荷兰人正式宣布西婆罗洲为其殖民地帝国的部分领土。

一百七十八. 1912年,东印度公司始正式宣布并领西婆罗洲。

一百七十九. 1912年,侨居坤甸的广东法政学员林凤超著《坤甸历史》一书,记录兰芳公司史事。

一百八十. 1912年,马来西亚吉隆坡有一名李玉昌的富商,原来曾任兰芳共和国的参谋,兰芳灭国后,逃至吉隆坡,经商致富,时年已七十余岁,每每对人言,兰芳不复,誓不归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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