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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清华简八《治邦之道》解析 | 中国先秦...

子居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收有《治邦之道》篇,据整理者说明:“本篇现存简二十七支,简长约四十四·六厘米,宽〇·六厘米,三道编。简文原无篇题,无序号。其中第二二简上有‘此治邦之道,智者智(知)之’之语,今据简文主题,取此句中‘治邦之道’四字命名本篇。本篇所使用的竹简依其形制可分为三组,每组简背皆有划痕,对于全篇的编联颇有参考,但如果完全按照划痕排序,一些文句又扞格难通;……许多论述与《墨子》一书的思想关系密切,涉及尚贤、节用、节葬、非命等内容,应该是一篇与墨学有关的佚文。……本篇简文的面世,对研究墨家学说及其在战国时期的传播颇有价值。”笔者认为,《治邦之道》虽然有受墨家影响的特征,但文中法家成分也同样占有很大的比例,还有一定成分的道家的影响,所以并不适合简单地以九流十家的框架来划定其学派归属。综合全文来看,《治邦之道》的思想渊源与稷下学宫关系密切,持说较接近宋钘一派。从措辞特征可以判断,《治邦之道》最有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更由作者以“勿”代类、以“圮”称桥可以推知,作者当为会使用东楚方言的楚国封君级重臣。所以,《治邦之道》的作者很可能就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春申君黄歇。整理者所说“竹简依其形制可分为三组”,盖即简一至简十五、简十六至简二十三、简二十四至简二十七,网友悦园则在《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提出“简18当抽出,简19与简17直接连读。”[1]虽然他在之后又在次楼提出“全部简序调整为:9+10+11+12+13+15+16+17+19+20+21+22+23+24+1+2+3+4+5+6+7+8,25+26+27,附简14、19,不清楚应置于何处。当然,个别简序还有继续调整的可能。”以致确切意见不可确知,但笔者认为,悦园所提出的“简18当抽出,简19与简17直接连读。”甚确,且简一八当置于简一九后,简二〇前。简十四的位置,整理者注已指出:“本简从简背划痕来看,应接在第一三简之后,但内容无法衔接,且与其他各简内容上似亦不相连贯。该简的最下端有一个墨点,其他各简则未见,这一现象值得注意,该墨点很可能是有意做的一个记号。我们怀疑该简不属于本篇,但因某种原因被编入简文中,故抄写者或读简者标上记号,以示区别。我们视此简为衍简。”简一四只有43个字,相对于其它各简的45至50字明显要少,故整理者所说“衍简”确有可能,不过考虑到字数并不是决定性因素,“进退不

,至力不免”连读,句式也很整饬,且简一六后也存在划痕与简文不一致的现象,则简一四似也可置于简一之前,以下宽式释文即以此顺序给出。

【宽式释文】

……其刑政是不改,不谋初过之不立,无顾于诸侯,其民愈弊以解怨、𨴥固以不效于上,命是以不行。进退不稽,致力不免,乃转赶䦒匿,以免其屠。枝干危弱,以不盍于志,以至于邦家昏乱,蹙小削损,以及于身。凡彼削邦戕君,以及灭由墟丘,【皆以】废兴之不度。故祸福不远,尽自身出。故昔之明者早知此患而远之,是以不殆。

是以不辨贵贱,唯道之所在。贵贱之位,岂或在它?贵之则贵,贱之则贱。何宠于贵,何羞于贱?虽贫以贱,而信有道,可以驭众治政。临事长官,则有耻自营。

察纠以甄,上下政德之晦明,不及;高位厚食以居,不营。故昔之明者得之,愚者失之。是以仁者不用,圣人以解,故宅寓不理,以待明王圣君之立。

故兴不可以幸,既其不良于图,则又届于弗知以免于众,则何有益?彼天下之睿士之远在下位而不由者,愈自固以悲怨之。彼圣士之不由,譬之犹岁之不时,水旱、雨露之不度,则草木以及百谷晚生,以癠不成。彼春夏秋冬之相受既巡,水旱、雨露既度,则草木以及百谷茂长繁实,无疾以熟。故譬之以草木而正岁时,彼善人之欲达,亦若上之欲善人,殹乱政是御之。

故求善人,必从身始,诘其行,变其政,则民改。彼善与不善,岂有恒种哉?唯上之流是从。苟王之训教,譬之若溪谷……安□,事必自知之,则百官敬。毋怀乐以忘难,必虑前退,则患不至。毋惑于令色以荧心,称其行之厚薄以使之,则□□□。毋纵欲以枉其道,图终之以功。毋面诳,毋作伪,则身长。毋喜誉,必察听,谩恶、虚美,憎而远之,则下不敢诳上。毋恶谣,察其信者以自改,则过拂。毋以一人之口毁誉,征而察之,则情可知。毋骄大以不恭,和其音气与其颜色以柔之,则众不残。贫窭勿废,毋咎毋绝,教以举之,则无怨。虽彼废民之不顺教者,其得而服之,上亦蔑有咎焉。贵贱之位诸同爵者,毋有疏数、远迩、小大,一之则无二心,伪不作。度其力以使之,饥渴、寒暑、劳逸,和于其身。故毋欣甚勤,服毋欣甚美,食毋欣甚味。故资裕以易足,用是以有余。是以布均于百姓之兼利而爱者,故四封之中无勤劳馑病之人,万民斯乐其道,以彰其德,隐恻圣君。上有过不加之于下,下有过不敢以罔上。失之所在,皆知而更之,故莫敢怠,以抗其修。君守器,卿大夫守政,士守教,工守巧,贾守贾儥聚货,农守稼穑,此之曰修。

今夫踰人于其胜,不可不慎,非一人是为,万民是为。举而度以可士,兴;举而不度以可士,崩。故兴善人,必熟问其行,焉观其貌,焉听其辞。既闻其辞,焉小遘其事,以程其功。如可,以佐身相家。虽爵位丰禄,吾岂爱謟,如无能于一官,则亦毋费焉。夫若是,民非其所能,则弗敢言。彼士及工、商、农夫之惰于其事,以偷求生。上如以此矩辨观焉,则可以知之。彼天下无有闲民,君以其所能衣食,彼知上之情之不可以幸,则无□□□□□□□□□,懋于其力,以求相贤。故民宜、地举、货实,政无秽,上不忧,邦家安。

其政使贤、用能,则民允;男女不失其时,则民众;薄关市,则货归,民有用;不厚葬,祭以礼,则民厚;不起事于农之三时,则多获;各当一官,则事省,民不援。爱民则民孝,知贤则民劝,长孺则【畜】蕃,民有用。勤路室,摄圯梁,涤谷澨,慎舟航,则远人至,商旅通,民有利。此治邦之道,智者知之,愚者曰在命,曰:“夫邦之约张、聚落有常,譬之若日月之叙,代阴代阳。”曰:“彼岂其然哉?彼上有所可戚,有所可喜。可戚弗戚,可喜弗喜,故坠失社稷,子孙不侸。可戚乃戚,可喜乃喜,故常正无忒。彼上之所戚,邦有疠疫、水旱、不时、兵甲骤起、盗贼不弥、仁圣不出、谗人在侧弗知、邦狱众多、妇子媵贾、市多台、五种贵,上乃忧戚、省戒以知之于百姓,乃恤其政,以悟其故,曰:‘吾爰失此?毋乃吾布均是其不均?殹吾作事是其不时乎?殹吾芒税是其疾重乎?殹吾为人罪戾已覆不称乎?故万民歉病,其粟米、六扰败竭,则儥卖其臣仆,媵纳其子弟,以量其师尹之征,而上弗知乎?’此类也,每一之发也,足以败于邦。故更夺君目以事之于邦,及其廷里、四边,则无命大于此。”

【释文解析[2]】

……不

(免)〔一〕。乃

(斷)迀(奸)䦒(杜)匿(慝)〔二〕,以

(免)亓(其)

(屠)〔三〕。

  整理者注:“前有缺简,所缺简数不详。”[3]若按笔者推测的将简十四置于简一之前的可能性,则“致力不免”即努力也无法避免获罪,呼应前文的“其刑政是不改”。

  整理者注:“断,斩杀。《墨子·号令》‘守曰断之’,孙诒让闲诂:‘『断』即斩也。’䦒,读为‘杜’,义为杜塞。”[4]整理者所读“断奸杜慝”很难理解,整理者将“剸”训为斩杀,与训为杜塞的“䦒”也差别颇大。而且,既然已经“断奸杜慝”,则不应该下文会有“以至于邦家昏乱”之说。笔者认为,此处“

”似当读为“转”,《左传·昭公十九年》:“今宫室无量,民人日骇,劳罢死转,忘寝与食,非抚之也。”杜预注:“转,迁徙也。”“迀”疑即《越公其事》第一章的“赶”,网友苦行僧曾提出:“简1‘赶升于会稽之山’,简4‘赶在会稽’,其中的‘赶’字,我们应读为‘窜’,训为隐匿。”[5]所说或是,虽然《越公其事》第一章中“赶”、“登”连称是不利于释“赶”为“窜”的一个主要问题,但仍不妨碍将“赶”理解为与“窜”词义相当,而且先秦传世文献中,“窜”、“匿”也往往并提,这与《治邦之道》称“剸迀䦒匿”也可对应,所以苦行僧读“赶”为“窜”,目前看来从文意上是最恰当的。整理者读为“杜”的“䦒”字,按原字原义也可通,《玉篇·门部》:“䦒,徒浪切,门不开。”而由“䦒”音“徒浪切”来看,“䦒匿”更可能是读为“藏匿”,《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郦生闻其将皆握齱,好苛礼自用,不能听大度之言,郦生乃深自藏匿。”《说文·艸部》:“藏,匿也。”转、窜、藏、匿皆可表逃避义,正对应下句的“以免其屠”。《呂氏春秋·首時》:“故有道之士未遇时,隐匿分窜,勤以待时。”即可参看。《治邦之道》下文的“

”,与此处的“䦒”很可能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而由“门”内所从皆为铎部字来看,读为“杜”的可能性应该不大。

  整理者注:“

,‘屠’字异体。”[6]“屠”用于人身的辞例,目前可见在先秦传世文献中皆不早于战国末期,如《吴子·图国》:“有此三千人,内出可以决围,外入可以屠城矣。”《吕氏春秋·察微》:“吴人往报之,尽屠其家。”《尉缭子·十二陵》:“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战国策·秦策三》:“北坑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故《治邦之道》的成文也以战国末期为较可能。

古(固)疐爲弱〔四〕,以不㕎(掩)于志〔五〕,以至于邦

(家)

(昏)

(亂),

(翦)少(小)𠚺(削)

(損)〔六〕,以﨤(及)于身。

  整理者注:“古,读为‘固’。《荀子·修身》‘体倨固而心执诈’,杨注:‘固,鄙固。’疐,《说文》:‘碍不行也。’弱,《书·洪范》‘六曰弱’,孔疏引郑注:‘愚懦不毅曰弱。’”[7]整理者所说“古”字,由放大图版可见,其“十”的竖笔实为竹简的纹路,故此字似当是“𠮛”,即“旨”字异体,《集韵·旨韵》:“旨,古作𣅌、𠩊、𡱔、𠮛。”网友ee在55楼指出:“简1所谓的“疐”从字形上看更象是‘倝’,但下部讹为‘土’形。”由此推测,“𠮛倝”很可能当读为“枝干”,指臣属,《韩非子·扬权》:“为人君者,数披其木,毋使木枝扶疏;木枝扶疏,将塞公闾,私门将实,公庭将虚,主将壅围。数披其木,无使木枝外拒;木枝外拒,将逼主处。数披其木,毋使枝大本小,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不胜春风,枝将害心。”即以枝喻臣之例。“为弱”读为“危弱”[8],《荀子·强国》:“道德之威成乎安彊,暴察之威成乎危弱,狂妄之威成乎滅亡也。”即其辞例。

整理者注:“㕎,读为‘掩’,《广雅·释诂》:‘取也。’不掩于志,指不能实现其目标。或说‘㕎’为‘阖’字异体,疑读为‘盍’,《尔雅·释诂》:‘合也。’”[9]由下文“以至于邦家昏乱”来看,“㕎”读为“盍”训为“合”是。“㕎”当是“𠥕”字异体,且由《治邦之道》篇中“医”书为“侯”来看,写手似有将“匸”书为“厂”的书写习惯。《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所以去二国死两君者,行合于志而慕义无穷也。”即“合于志”的辞例。《治邦之道》此处所说“不合于志”当是指不合于主君的治国之志。

“邦家昏乱”一语,先秦两汉传世文献作“国家昏乱”,当是避讳改字故,见于《墨子·鲁问》和《老子》、《庄子·渔父》、《文子·精诚》、《淮南子·道应》、《说苑·臣术》,可见其出现当不早于战国后期,这与前文推测《治邦之道》最可能成文于战国末期相合。

整理者注:“

,读为‘翦’,翦灭。‘𠚺’即‘削’,《说文》:‘削……一曰析也。’

,从夂,𪔅声,字亦见于清华简《别卦》,‘损’字异体。翦小削损,意谓小国将被翦灭,大国则国土侵削。”[10]网友海天游踪提出:“《治邦》01‘以至于邦家昏乱,○少削损,以及于身。」整理者将○字形释为‘翦’,不确。该字无疑是‘杀’字,读为‘shài’,是消耗、衰微一类的意思。《商君书·说民》:‘故能生力,不能杀力,曰:“自攻之国”,必削。’”[11]网友姚道林则提出:“这个字或许应该释为‘戚’,读为‘蹙’,蹙小即缩小的意思。”[12]网友斯行之补充言:“我们认为姚先生的改释可从,试为补说如下:楚文字中确定的‘杀’字及‘杀’旁似皆从‘攵’,且其左下并无写成没有饰笔的‘人’形者,释之为‘杀’与字形不合。望山简‘戚郢’之‘戚’字有与此字同形者,可证此字确应释‘戚’。‘戚’读为‘蹙’也很合适,‘蹙小削损’同义连用,‘蹙’有缩小、减削义,且古书中常用来指国土削小,如《诗·大雅·召旻》:‘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左传·成公十六年》卦爻辞:‘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后世亦有‘蹙国’‘蹙土’‘蹙地’‘蹙削’等语。”[13]笔者认为,网友姚道林、斯行之所说皆当是。

“以及于身”一语,可参看清华简《子犯子余》:“殷邦之君子,无小大,无远迩,见纣,若大山将具崩,方走去之,惧不死刑,以及于厥身,邦乃遂亡。”又或作“以及其身”,如《墨子·天志下》:“使之父子离散,国家灭亡,抎失社稷,忧以及其身。”《左传·昭公十年》:“弃德旷宗,以及其身。”上博简《曹沫之陈》有“昔之明王之起于天下者,各以其世,以及其身。”比较可见,《治邦之道》的措辞特征更接近《子犯子余》,且很可能其成文比《子犯子余》为晚。

(凡)皮(彼)𠚺(削)𪢽(邦)

(戕)君〔七〕,以﨤(及)

(滅)由虛丘〔八〕,【一】□□〔灋〕(廢)

(興)之不厇(度)〔九〕,古(故)𥛔(禍)福不遠,𦘔(盡)自身出〔一〇〕。

  “削邦”,先秦传世文献作“削国”,《商君书》四见,《韩非子》一见。与此对应者,先秦还有“国削”之说,《商君书》四见,《韩非子》、马王堆《黄帝书》各二见,《鹖冠子》、《孟子》各一见。由此可知,持此说者以法家为主,其影响旁及黄老、儒家。《墨子》全书皆没有这个措辞特征,故《治邦之道》作者的思想倾向当是更近于法家。

  整理者注:“

,即‘戕’字。《国语·晋语一》‘可以小戕,而不能丧国’,韦注:‘戕,犹伤也。’”[14]据《左传·宣公十八年》:“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故“削邦戕君”即对应前文的“邦家昏亂,蹙小削損,以及于身。”

  整理者注:“‘

’读为‘灭’。由,《考工记·梓人》‘而由其虡鸣’,郑注引郑司农云:‘若也。’灭由虚丘’指国家被夷灭而成废墟。”[15]网友斯行之在88楼提出:“简1整理者读为灭的[衣戌]字,实为‘烕’字,其‘火’旁与简11的‘气’字同。”[16]说当是。《管子·八观》:“众散而不收,则国为丘墟。”《吕氏春秋·知化》:“子胥非不先知化也,谏而不听,故吴为丘墟,祸及阖庐。”《吕氏春秋·禁塞》:“吴王夫差智伯瑶知必国为丘墟,身为刑戮,吾未知其为不善无道侵夺之至于此也。”皆与《治邦之道》此处所言相近,因此可知其成文时间当也相仿佛,故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

  整理者注:“简首残字可补为‘灋’,读为‘废’。度,见《逸周书·度训》等篇所论。《荀子·解蔽》‘参稽治乱而通其度’,杨注:‘度,制也。’”[17]“废”前所缺二字可补“皆以”或“皆由”、“尽由”等词,“皆以废兴之不度”正可与清华简《邦家处位》所说“君臣必课以度”参看,由此即可见《治邦之道》与《邦家处位》在思想上的相关性。《周礼·地官·州长》:“三年大比,则大考州里,以赞乡大夫废兴。”郑玄注:“废兴,所废退、所兴进也。”故“废兴”犹言“黜陟”。《周礼·地官·遂大夫》:“凡为邑者,以四达戒其功事,而诛赏废兴之。”贾公彦疏:“功事,即上注九职之功业也。”故“废兴”所“度”者,即事功,这也可旁证《邦家处位》中的“

”当读为“功”而非“贡”。“废兴”一词,不见于《墨子》,这应该也可以表明《治邦之道》作者用语习惯上与墨家的差异。

整理者注:“𦘔,读为‘尽’。《墨子·经上》:‘尽,莫不然也。’”[18]《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祸福无门,唯人所召。”《说苑·敬慎》:“存亡祸福,其要在身。”所说皆与《治邦之道》此处所言“祸福不远,尽自身出”相近。观《治邦之道》上文,此“祸福”当即前言“废兴”,而其观点近于《管子·枢言》:“为善者有福,为不善者有祸,祸福在为,故先王重为。”《管子·枢言》中还称及“先王之书”,而“先王之书”这个说法,先秦传世文献中《墨子》二十见,《管子·枢言》一见,《文子·上义》一见,出土文献中于上博七《武王践阼》一见,因此可推测“先王之书”是墨家学派的习惯用词。《古今姓氏书辩证》:“禽,出自齐管夷吾之孙,仕鲁别为禽氏,所谓禽郑是也,其后有禽滑厘。”《通志·氏族略·以名为氏》:“禽氏,鲁大夫禽郑者,管于奚之子也,墨翟弟子有禽滑厘。”管于奚其人,杜预《春秋释例》卷九列为杂人,清代武亿《群经义证》:“十二年,‘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注》:‘管仲之后,于齐没不复见,传亦举其无验。’《正义》:‘丘明之意,假称君子,论管氏应合世祀也宜哉,而遂不世祀,子孙絶灭,是行善无验,故杜注云传亦举其无验是也。’案:《史记·管晏列传》:‘鲍叔既进管仲,以身下之,子孙世禄,于齐有封邑者十余世,常为名大夫。’《索隐》引《世本》云:‘庄仲山产敬仲夷吾,夷吾产武子鸣,鸣产桓子启方,启方产成子孺,孺产庄子卢,卢产悼子其夷,其夷产襄子武,武产景子耐涉,耐涉产微,凡十代。’此即《传》世祀实证也,又成十一年《传》有齐管于奚,《世族谱》以为杂人,按管氏在齐不闻有两族,杜氏曲说,盖欲隐护其非也。”所驳甚是,声伯之母能嫁于管于奚,可知管于奚当是齐大夫,如武亿所言“管氏在齐不闻有两族”,不难推知管于奚也当是管仲之后,故墨子的首席弟子禽滑厘即管仲的后人,因此墨子本人熟悉管、晏学说完全可以想见。墨家重“义”,《管子·枢言》恰有“德盛义尊”、“时者得天,义者得人”、“有义胜无义”等语,故《管子·枢言》篇非常可能就是墨家学派中禽滑厘这一支的作品,其法家、墨家融合的特征,与《治邦之道》也是很相似的。考虑到《墨子》中《尚贤》篇与《治邦之道》的关系,则或可由此推测,《尚贤》也是传承自禽滑厘这一支。

古(故)昔之盟(明)者

(早)智(知)此

(患)而遠之〔一一〕,是以不

(殆),是以不辡(辨)貴俴(賤),隹(唯)道之所才(在)。

  整理者注:“

,读为‘患’。字形亦见上博简《孔子诗论》:‘民之有戚卷(患)也,卡〓(上下)之不和者,其甬(用)心也𨟻(将)可(何)女(如)?’”[19]清华简《管仲》:“管仲答曰:前有道之君所以保邦,天子之明者,能得仆四人同心,而己五焉;诸侯之明者,能得仆三人同心,而己四焉;大夫之明者,能得仆二人同心,而己三焉。”数称“明者”,与《治邦之道》此处称“明者”有类似的措辞特征,《韩非子·治分》:“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其强调“数”也与《治邦之道》强调“度”相似,《韩非子·大体》:“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以“祸福”生于“道法”,也正合于《治邦之道》这里所说的“道之所在”,由此皆可见《治邦之道》的法家倾向,这些措辞特征,《墨子》皆无。虽然如此,但言“不辨贵贱”的尚贤说确实是墨家特征,如《墨子·尚贤中》:“故古圣王以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因此可见清华简《治邦之道》的思想特征虽倾向于法家,但确曾深受墨家影响。《文选·潘岳〈闲居赋〉》注引蔡邕《劝学》篇曰:“人无贵贱,道在则尊。”可见类似的观念,东汉时犹存。

貴俴(賤)之立(位),幾(豈)【二】或才(在)

(它)〔一二〕?貴之則貴,俴(賤)之則俴(賤)〔一三〕,可(何)𢤲(寵)於貴,可(何)

(羞)於俴(賤)〔一四〕?

  整理者注:“古音‘几’与‘岂’近,故多通。《荀子·大略》‘几为知计哉’,杨注:‘几,读为岂。’”[20]“贵贱”与“位”连言,见《易传·系辞》有“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列贵贱者,存乎位。”《礼记·经解》:“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庄子·天道》:“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贵贱履位,仁贤不肖袭情。”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与《易传·系辞》、《礼记·经解》、《庄子·天道》相接近。“在它”先秦传世文献多作“在他”,如《左传·襄公三十年》:“视躁而足高,心在他矣。”

  整理者注:“《墨子·尚贤上》:‘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此若言之谓也。’”[21]整理者所引《墨子》内容的思想渊源,可见于前引《墨子·尚贤中》及《墨子·法仪》:“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因此可知是基于天道无私的观念,故《庄子·秋水》言:“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而天道无私则是对应公事无私的观念,以行政为公共事务与以行政为亲情伦理是先秦时两条截然不同的治政理念,前者主张尚贤,后者主张尚亲,而在尚贤方面,法家与墨家观念相近。《管子·枢言》:“以卑为卑,卑不可得;以尊为尊,尊不可得。……贵之所以能成其贵者,以其贵而事贱也,贤之所以能成其贤者,以其贤而事不肖也。恶者美之充也,卑者尊之充也,贱者贵之充也,故先王贵之。”《枢言》很可能是法家、墨家合流的禽滑厘后学所作,前文已言。而以“贵之”、“贱之”为执政之术,则有《管子·任法》:“故明王之所操者六:生之杀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此六柄者,主之所操也。”凡此皆可与《治邦之道》所述参看。将等贵贱、齐万物发展到极致者,则多有道家倾向,如《鹖冠子·学问》:“贵贱无常,时使物然,常知善善,昭缪不易,一揆至今。不知善善,故有身死国亡绝祀灭宗。”《群书治要》卷三十一引《太公阴谋》:“四言为海内宗者,敬接不肖,无贫富,无贵贱,无善恶,无憎爱也。”《淮南子·齐俗》:“物无贵贱。因其所贵而贵之,物无不贵也;因其所贱而贱之,物无不贱也。”故由以上内容可见,《治邦之道》所言“贵之则贵,贱之则贱”,其观念正在法、墨、道三家之间。

  整理者注:“宠,《国语·楚语上》‘其宠大矣’,韦注:‘荣也。’

,读为‘羞’,一说读为‘忧’。”[22]《治邦之道》行文是基于君主的角度,故读“

”为“羞”是,《韩非子·说疑》:“观其所举,或在山林薮泽岩穴之间,或在囹圄緤绁缠索之中,或在割烹刍牧饭牛之事。然明主不羞其卑贱也,以其能,为可以明法,便国利民,从而举之,身安名尊。”即其辞例。

唯(雖)貧以俴(賤)〔一五〕,而

(信)有道,可以

(馭)眾、

(治)正(政)、臨事、倀(長)官〔一六〕,則或恥自縈(營)𡪣

〔一七〕,以

(甄)𠧗〓(上下)【三】正(政)悳(德)之

(晦)明〔一八〕,不﨤(及)高立(位)厚飤(食)〔一九〕,以居不懁(還)〔二〇〕。

  整理者注:“以,犹‘而’也,见《经传释词》卷一(第八页)。”[23]“信有道”于传世文献见《说苑·指武》:“王曰:若信有道,不可伐也。”治称“驭”,先秦文献见于《周礼》、《管子》、《六韬》、《荀子》,《周礼·天官·大宰》:“以八则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驭其神;二曰法则,以驭其官;三曰废置,以驭其吏;四曰禄位,以驭其士;五曰赋贡,以驭其用;六曰礼俗,以驭其民;七曰刑赏,以驭其威;八曰田役,以驭其众。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四曰置,以驭其行;五曰生,以驭其福;六曰夺,以驭其贫;七曰废,以驭其罪;八曰诛,以驭其过。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管子·形势解》:“造父,善驭马者也,善视其马,节其饮食,度量马力,审其足走,故能取远道而马不罢。明主犹造父也,善治其民,度量其力,审其技能,故立功而民不困伤;故术者,造父之所以取远道也,主之所以立功名也。驭者,操辔也,故曰:造父之术非驭也。”《六韬·文韬·国务》:“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荀子·君道》:“欲治国驭民,调壹上下,将内以固城,外以拒难,治则制人,人不能制也。”关于《周礼》、《管子》、《荀子》三书与清华简关系密切这一点,笔者在之前的解析文章中已多次言及,《治邦之道》言“驭众”同样体现了这一点。

  整理者注:“临事,见于《论语·述而》‘临事而惧’,《荀子·致士》‘临事接民’等。此段之说,可参《墨子·尚贤》诸篇。”[24]“治政”后当为句号,句意为可以任用。“治政”、“长官”并皆见《墨子·尚贤中》,因此当可判断《治邦之道》的作者对《墨子》的《尚贤》篇是非常熟悉的。“临事”先秦典籍多见,但由前文的分析可以推测,《治邦之道》使用此词很可能主要是源自《管子》的影响,《管子·立政》:“有临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则材臣不用。”“临事长官”指任职。

  整理者注:“则,犹‘而’也,见《经传释词》卷八(第八二页)。萦,读为‘营’,训为谋求。清华简《芮良夫毖》:‘厥辟、御事各营其身,恒争于富,莫治庶难,莫恤邦之不宁。’”[25]“或”当读“有”,“有耻”即有耻辱,《管子·法禁》:“不能其事而失其职者,必使有耻;是故圣王之教民也,以仁错之,以耻使之。”“自营”先秦传世文献未见,传世文献最早的辞例即《说苑·至公》:“偏驳自私,不能以及人,陛下所谓自营仅存之主也。”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颇晚,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𡪣”后之字从“攵”,疑是“救”字,则“𡪣救”或可读为“察纠”,《周礼·天官·小宰》:“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郑玄注:“纠,犹割也、察也。”

  整理者注:“

,两见于清华简《殷高宗问于三寿》,此处读为‘甄’。《后汉书·光武帝纪》‘灵贶自甄’,李注:‘甄,明也。’政德之晦明,谓政事之治乱。”[26]若按笔者前文推测读“𡪣救”为“察纠”,则“甄”当训为识别,《后汉书·鲁丕传》:“班固源流周赡,近乎通人之作,然因藉史迁,无所甄明。”李贤注:“甄,别也。”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十二:“甄明,上经延反,《考声》云:‘甄,识也,察也。’”“察纠以甄”即审查政绩以判别执政者的优劣,“上下政德之晦明,不及”即不过问所以也不知道德行政事是昌明还是昏昧。“政德”于先秦传世文献只见于《左传》、《国语》,于先秦出土文献则《芮良夫毖》、《子产》皆见,因此或可推测存在从《芮良夫毖》至《子产》,由《子产》而《治邦之道》的影响过程。

  整理者注:“食,俸禄。《周礼·医师》‘岁终则稽其医事,以制其食’,郑注:‘食,禄也。’”[27]《墨子》、《管子》并不使用“高位”一词,与之相应的是“尊位”,如《墨子·尚贤上》:“虽在于厚禄尊位之臣,莫不敬惧而施。”《管子·明法解》:“乱主之治也,处尊位,受厚禄,养所与佼,而不以官为务,如此者,则官失其能矣。”先秦文献中使用“高位”一词最多者为《国语》,可见《治邦之道》的作者虽然深受法家、墨家影响,但在措辞习惯上仍有所不同,且《治邦之道》的作者很可能与《国语》的编撰者有较近的关系。

  整理者注:“还,《仪礼·乡饮酒礼》‘主人答拜,还,宾拜辱’,郑注:‘还,犹退。’”[28]“还”当读为营[29],《淮南子·主术》:“执正营事,则谗佞奸邪无由进矣。”“高位厚食以居,不还”犹言尸位素餐。

古(故)昔之明者𠭁(得)之,𢠙(愚)者𨒫(失)之,是以

(仁)者不甬(用),聖人以解〔二一〕,古(故)

(宅)寓不李(理)〔二二〕,以𠱾(待)明王聖君之立。

整理者注:“本篇第二四简有‘忎(仁)圣不出’之语,‘仁’字不从‘言’旁。解,指离散其心。《墨子·尚贤下》:‘是以使百姓皆放心解体,沮以为善,垂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劳来也。’”[30]“明者得之,愚者失之”者,所指即前文“不辨贵贱,唯道之所在”,由此可见,“愚者失之”后当为句号,整理者标逗号盖是以“仁者不用,圣人以解”为前文的结果,实则当理解为“仁者不用,圣人以解,故宅寓不理”是要“待明王圣君之立”,也即当“废兴之不度”时,非世无仁圣,而是仁圣会选择尽量避免被乱政淫威所波及。《庄子·人间世》:“入则鸣,不入则止。无门无毒,一宅而寓于不得已,则几矣。”与《治邦之道》此处所言“宅寓不理”持说类似,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与《庄子·人间世》大致相近。

  整理者注:“理,《吕氏春秋·劝学》‘圣人之所在,则天下理焉’,高注:‘理,治。’”[31]先秦传世文献中,一篇之内同时提及“明王”、“圣君”者,只有《管子·任法》:“圣君任法而不任智……故明王之所恒者二……”和《韩非子·说疑》:“古之所谓圣君明王者,非长幼弱也及以次序也。”两篇。另外《说苑·君道》“齐桓公问于宁戚”节有:“明王圣君无不容,故安乐而长久。”由内容可见,该节非常可能为《管子》佚文,因此可见同时使用这两个词汇,是战国末期法家的特征。“圣君”之称,在清华简中还见于《子产》和《邦家之政》,也说明《子产》、《邦家之政》、《治邦之道》之间应是有很大的相关性。

古(故)【四】

(興)不可以幸〔二三〕,旣亓(其)不兩於𢝬(圖)〔二四〕,則或

於弗智(知)〔二五〕,以

(勉)於眾,則可(何)或(有)𠍳(益)?

  整理者注:“幸,《国语·晋语一》‘其下偷以幸’,韦注:‘徼幸也。’参看陈剑:《释上博竹书〈昭王毁室〉的‘幸’字》(《战国竹书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一三年’第一三四~一四五页)。”[32]“不可以幸”于先秦传世文献见于《吕氏春秋·不屈》:“凡自行不可以幸,为必诚。”其反义词“可以幸”见《战国策·燕策二·乐毅报燕王书》:“臣自以为奉令承教,可以幸无罪矣,故受命而不辞。”二者都显然不早于战国末期,故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也是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

  整理者注:“两,《逸周书·武顺》:‘无中曰两。’图,谋也。”[33]网友易泉提出:“简5‘既其不两于图’,‘两’读作‘良’。五里牌406号墓11号简‘屦三两’之‘两’写作‘良’。《左传》昭公二十三:‘子弗良图,而以叔孙与其雠,叔孙必死之。’《吕氏春秋·慎行》:‘是吾罪也,敢不良图’。可参看。‘不两(良)于图’,结构类于‘不良于言’(《书·说命》‘乃不良于言,予罔闻于行。’)。”[34]说当是。

  整理者注:“

;字迹不清,疑为‘务’字。”[35]

字似为上既下人,疑即“䇒”字,为“届”字、“暨”字异体,训为极,《篆隶万象名义》:“䇒,右薤反,届字,极、至。”《说文·尸部》:“届,行不便也。一曰极也。”《集韵·怪韵》:“届,古作暨。”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二十:“暨乎,上其冀反,《考声》云:‘暨,及也,极也。’”“则又䇒于弗知以免于众”当是说又通过极端控制信息希冀民众无所察知,以免于民众对其“不良于图”的指责。

皮(彼)天下之

(銳)士之

(遠)才(在)下立(位)而不由者〔二六〕,

(愈)自固以悲㥐(怨)之〔二七〕,皮(彼)【五】聖士之不由,卑(譬)之猷(猶)

(歲)之不旹(時),水

(旱)、雨𩂣(露)之不厇(度),則芔(草)木以﨤(及)百

(穀)曼(慢)生,以

不成〔二八〕。

  整理者注:“

,字见于郭店简《老子》甲本,今本作‘锐’。

,字从止从衣,为‘远’字早期甲骨文写法在楚简中的遗留。一说该字从止从又,衣声,读为音近之‘隐’,谓隐处。或说该字当隶定为‘

’,从宀从止,及声,读为同音之‘及’。《广雅·释诂》:‘及,至也。’由,任用。《左传》襄公三十年‘以晋国之多虞,不能由吾子’,杜注:‘由,用也。’”[36]先秦文献中“锐士”皆是指精锐的战士,显然不合于《治邦之道》此处的语境,故“

”当读为“睿”,训为圣,《广雅·释言》:“睿,圣也。”故“睿士”犹下文的“圣士”。“远在下位”即远离朝堂,地位低下。由清华简各篇辞例来看,有不少篇章存在将“进用”称为“由”的特征,所体现的或是其传承、学习过程中特有的措辞习惯。

  整理者注:“‘

’字形略有残损,在此读为‘愈’。《国语·晋语二》‘吾闻申生之谋愈深’,韦注:‘愈,益也。’或以为此字可隶作‘害’,读为‘曷’。㥐,《说文》‘怨’字古文。”[37]“愈自”于传世文献始见《吕氏春秋·慎大》:“桀愈自贤,矜过善非,主道重塞,国人大崩。”《战国策·宋卫策》:“康王大喜。于是灭滕伐薛,取淮北之地,乃愈自信。”“悲怨”于传世文献始见于《孔丛子·杂训》:“无令人有悲怨,而后世有闻见,抑亦可乎?”“圣士”于传世文献始见《庄子·说剑》:“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其后《韩诗外传》卷七有“圣士哉!大人出,小子匿。”由此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韩诗外传》卷六:“不和人心,悖逆天理;是以水旱为之不时,年谷以之不升。”所述与《治邦之道》相近,也可以说明《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近于《韩诗外传》的成编。

  整理者注:“曼’读为‘慢’。《诗·大叔于田》‘叔马慢忌’,毛传:‘慢,迟。’百榖慢生’谓百谷不以时熟。或曰‘曼’读为‘晚’。

,疑读为‘瘠’。《公羊传》庄公二十年‘大瘠也’’何注:‘瘠’病也。’本句可参《墨子·尚同中》:‘故当若天降寒热不节,雪霜雨露不时,五榖不孰,六畜不遂,疾菑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将以罚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38]先秦传世文献中,实际上并无迟晚义的“慢”字用法,即使整理者注所引《大叔于田》,孔颖达《正义》也已明言“以惰慢者必迟缓,故慢为迟也。”可见“叔马慢忌”的“慢”实义为惰慢,其它先秦文献中,“慢”用为本字时也皆是指态度上的怠慢、傲慢,因此可知,《治邦之道》此处的“百谷曼生”只当读为“百谷晚生”,《管子·治国》:“河汝之间,蚤生而晚杀,五谷之所蕃庸也。”《鹖冠子·世兵》:“蚤晚绌嬴,反相殖生。”《吕氏春秋·辩土》:“其蚤者先时,晚者不及时,寒暑不节,稼乃多菑。”《韩非子·难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皆以早、晚对言。《素问·至真要大论》:“阳明司天,燥淫所股,则木乃晚荣,草乃晚生。”更是明确的“晚生”辞例。

字,网友汗天山指出当读为“癠”[39],《尔雅·释诂》:“癠,病也。”《方言》卷十:“凡物生而不长大,亦谓之鮆,又曰癠。”此句当读为“草木以及百谷晚生以癠,不成。”“晚生以癠”与下文“茂长繁实”相对。

皮(彼)萅(春)

(夏)

(秋)𣅈(冬)之相受旣巡(順)〔二九〕,水

(旱)、雨𩂣(露)旣厇(度),則【六】芔(草)木以﨤(及)百

(榖)茅(茂)長繁實,亡(無)

(衋)以䈞(熟)〔三〇〕。古(故)卑(譬)之人芔(草)木〔三一〕,而正

(歲)𠱾(時)。

  整理者注:“巡,读为‘顺’。《释名·释言语》:‘顺,循也,循其理也。’‘春夏秋冬之相受既顺’与前文‘岁之不时’相对。”[40]“巡”字本身就可训为循,完全无需另读为“顺”,《鹖冠子·天则》:“弦望晦朔,终始相巡。”《类篇·文六》:“巡,余专切,相循也。”“春夏秋冬之相受”可比较于《春秋繁露·十指》:“木生火,火为夏,则阴阳四时之理相受而次矣。”《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十二月相受,而岁数终矣。”“茂长”于先秦传世文献始见于《吕氏春秋·尽数》:“集于树木与为茂长,集于圣人与为敻明。”“繁实”见银雀山汉简《明堂月令》:“……养长,五谷繁实而英大矣。”皆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在战国末期,接近《明堂月令》和《春秋繁露》的成文时间。

  整理者注:“

,即‘衋’,《说文》:‘伤痛也。’”[41]石小力先生《清华简第八辑字词补释》指出:“按,‘无衋以熟’与上文‘以瘠不成’(简6)相对为言,‘瘠’字整理者训为‘病’(第140页),则‘衋’当读为‘疾’,病也。上博简《缁衣》11:‘《祭公之顾命》云:毋以小谋败大图,毋以嬖御(衋)庄后,毋以嬖士(衋)大夫、卿士。’清华简《祭公之顾命》16:‘汝毋以嬖御息(疾)尔庄后,汝毋以小谋败大作,汝毋以嬖士息(疾)大夫卿事。’衋,息,今本《礼记·缁衣》作‘疾’。”[42]读“衋”为“疾”,说当是。《诗经·大雅·瞻卬》:“蟊贼蟊疾,靡有夷届。”郑笺:“如蟊贼之害禾稼然, 为之无常, 亦无止息时。”《诗经·小雅·小弁》:“譬彼坏木,疾用无枝。”郑笺:“木内有疾,故无枝也。”《淮南子·天文》:“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稻疾,蚕不登,菽麦昌,民食四升寅。……大荒落之岁,岁有小兵,蚕小登,麦昌,菽疾,民食二升。巳在丁曰强圉。敦牂之岁,岁大旱,蚕登,稻疾,菽麦昌,禾不为,民食二升。”即草木谷物称“疾”之例。

  整理者注:“此句谓以人譬之于草木。简文‘草木’之后亦有句读符号。”[43]网友悦园指出:“简7‘故譬之人草木,而正岁时’,‘草木’之后的符号为专有名词提示符,非句读符号,当作一句读。‘人’当为‘女(如)’或‘若’的讹写,简6‘譬之犹岁之不时’、简8‘譬之若溪谷’、简23‘譬之若日月之除(参看23楼‘ee”发言)’,是其辞例。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即将‘人’读为‘如’或‘若’。”[44]所说当确有可能。除此以外,还可以考虑“人”或为“以”字之讹,甲骨文“以”字从人携物状,若《治邦之道》底本此处的“以”字写法与甲骨文、金文相近而又磨灭了左侧的所携之物,则抄手就会误以为是“人”字,“譬之以”见《新序·杂事四》:“臣请譬之以五味,管仲善断割之,隰朋善煎熬之,宾胥无善齐和之。”“正岁时”于先秦传世文献见《周礼》,《周礼·春官·大史》:“大史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吕氏春秋·孟春纪》高诱注引《周礼》作 “太史掌国之六典,正岁时以序事”,《周礼》一书,言“岁时”处有二十五例,而言“岁年”仅《大史》一例,且先秦文献言“岁年”也仅此一例,足见当以高诱注所引“正岁时以序事”为正,今传本“岁年”当有误。

皮(彼)善人之欲達〔三二〕,亦若上之欲善人,侯〈医〉(殹)

(亂)正(政)是御之〔三三〕。古(故)求善人,必從【七】身

(始),詰亓(其)行〔三四〕,

(變)亓(其)正(政),則民攺(改)〔三五〕。

  整理者注:“善人,指品行高洁之士。《墨子·尚同下》:‘国君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国必治矣。’”[45]“善人”即指前文的“仁者”、“圣人”、“睿士”、“圣士”,“善人”还见于清华简《赵简子》及《越公其事》第七章,考虑到《治邦之道》并未称“暴人”,故其称“善人”应该不大可能是承自《墨子》,对照《治邦之道》下文的“善与不善”和《赵简子》的“善人至,不善人退”,《治邦之道》的“明者得之,愚者失之”和《赵简子》的“齐君失政,陈氏得之……昔之得之与失之,皆有由也”则《治邦之道》所称承应该很可能是承自《赵简子》篇。

  整理者注:“侯,疑为‘医’字之讹,读为‘殹’。乱,《左传》襄公二十八年‘武王有乱臣十人’,杜注:‘治也。’御,《广雅·释诂》:‘使也。’”[46]整理者训“乱”为“治”,未免曲折难通,战国末期早已没有这样用法。笔者认为,“乱政”就是很普通的“昏乱的政治”,所指即《治邦之道》篇首会导致“邦家昏乱”的各种情况,“御”也是普通的“治”义,《文子·精明》:“仁莫大于爱人,智莫大于知人;爱人即无怨刑,知人即无乱政。”即可见知人与治理乱政的关系。

  整理者注:“诘,《易·垢》象传‘后以施命诘四方’,郑注:‘正也。’《墨子·尚贤中》:‘然后圣人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谓事能。’”[47]整理者引《尚贤中》文字来对应此段,盖是以“身”、“其”指的是善人,然而善人未得进用之前,自然无“政”可“变”,之后的“则民改”也显然即包括“善人”与“不善人”,故整理者的理解有误。“故求善人,必从身始”即清华简《子产》的“昔之圣君,取先于身,勉以利民,民用信之。”所说的“身”是指君主自身,“诘其行,变其政”所诘、所变也是君主之行、君主之政。君身能正,则善人进用;君身不正,则谗佞当朝。所以才有下文的“彼善与不善,岂有恒种哉,唯上之流是从。”笔者在《清华简〈子产〉解析》中曾言:“‘取先于身’犹言‘先取于身’,即先以身作则之意,清华简《管仲》:‘哉于其身,以正天下。”《管仲·中匡》:‘始于为身,中于为国,成于为天下。”《吕氏春秋·先己》:‘汤问于伊尹曰:「欲取天下,若何?」伊尹对曰:「欲取天下,天下不可取。可取,身将先取。」凡事之本,必先治身。……昔者先圣王,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皆可与此处‘取先于身’并观。”[48]所述内容也可与《治邦之道》此处所论参看。

  整理者注:“

,读为‘变’。《墨子·非命中》:‘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变政而民易教。’”[49]由整理者此注所引《墨子》言“上变政”也可见《治邦之道》前文“变其政”的“其”指的是君主。

皮(彼)善與不善,幾(豈)有亙(恆)穜(種)才(哉),唯上之流是從。句(苟)王之愻(訓)敎(教),卑(譬)之若溪浴(谷)……【八】安(焉)□〔三六〕,事必自智(知)之,則百官敬。

“善与不善”于先秦传世文献见于《墨子·尚同中》:“古者国君诸侯之闻见善与不善也,皆驰驱以告天子。是以赏当贤,罚当暴,不杀不辜,不失有罪,则此尚同之功也。”《吕氏春秋·淫辞》:“王欲群臣之畏也,不若无辨其善与不善而时罪之,若此则群臣畏矣。”《吕氏春秋·去宥》:“夫请以为薪与弗请,此不可以疑枯梧树之善与不善也。”冯友兰先生《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六章第二节言:“‘别宥”就是《吕氏春秋》所说的‘去宥’。《吕氏春秋》的《去宥》篇,其内容可能就是宋钘、尹文在这一方面的思想。……荀子对于宋钘作了很多的批评。可见宋钘在当时是很有影响的,也可见荀子对于宋钘的重视。荀子在许多地方称他为‘子宋子’,可能荀子与他有一定的关系。荀子认为宋钘的学说和墨子是一派的,所以把墨翟与宋钘并称。他对于墨翟与宋钘的总批评有‘大俭约而优差等’。宋钘也‘大俭约’,已如上述。《天下》篇说宋钘、尹文‘作华山之冠以自表’。郭象注说:‘华山上下均平。’崔赞注也说:‘华山上下均平(陆德明《经典释文》引)可见宋钘、尹文的思想,也有‘僈差等’的一面。《天下》篇批评宋钘、尹文‘其为人太多,其自为太少’。它对于墨子也有类似的批评。可见《天下》篇也认为宋钘、尹文跟墨子接近。照这些资料看起来,宋钘、尹文是墨家的一个支流。”[50]陈奇猷先生《吕氏春秋校释》在《淫辞》篇注一中认为《淫辞》篇也是“料、宋、尹学派所作”[51]。晋代陶潜《群辅录·三墨》:“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尊于名,不忮于众,此宋铏、尹文之墨。裘褐为衣,跋蹻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者,相里勤、五侯子之墨。俱诵墨经,而背谲不同,相为别墨以坚白,此苦获、己齿、邓陵子之墨。”《吕氏春秋·去宥》首称“墨者”,末言“别宥”,是宋銒学派的作品当确实非常可能。《淫辞》及与之相关的《听言》、《应言》、《不屈》篇主旨皆是反对名家之辩,应是墨辩一派的作品,说“料、宋、尹学派所作”较缺乏证据,但仍属墨家一支则可确定。宋钘学派的特点是墨家与法家、道家的合流,墨辩一派则是墨家与名家的互动结果。由此可推知,《治邦之道》使用“善与不善”当也是承自墨家,且《治邦之道》的作者思想接近宋钘学派,只是较之更具法家特色而道家色彩更少。归结来看,《管子》、宋钘、荀子之间的共同交汇点无疑即是齐国的稷下之学,而稷下之学能与楚国发生联系的历史事件,最值得注意的当即《战国策·楚策四》:“长沙之难,楚太子横为质于齐。楚王死,薛公归太子横。”笔者在《清华简〈筮法〉解析》中就已提到:“《筮法》篇是战国末期文献且很可能本是属于公卿一级人物的话,或许可以作一个推测,即清华简中的多数内容,极有可能原本是楚顷襄王身为太子在齐国作人质期间收集、抄录的文献材料(不过也不排除收集、抄录者是楚顷襄王的随臣)。那么,清华简就当是出土于楚顷襄王即位后所起用的重臣之墓,甚至不排除就是出自楚顷襄王墓的可能。”[52]稷下学宫的离散正与楚顷襄王即位时间大致相当,而据《史记·春申君列传》,顷襄王之弟春申君又以“游学博闻”、“招致宾客”著称,为战国著名的四公子之一,则在稷下学宫离散期间,稷下学人中臣属楚顷襄王或归入春申君门下者,当不在少数,这应该就是清华简中若干篇章成文的一个重要来源。

整理者注:“本简第二字磨灭不可识。”[53]既然“第二字磨灭不可识”,则整理者读“安”为“焉”其实并没有任何根据,“安”字在这里很可能是读为原字。“训教”于先秦传世文献见《吕氏春秋·执一》:“吴起曰:治四境之内,成驯教,变习俗。”“自知之”于先秦传世文献见《吕氏春秋·不侵》:“自此观之,尊贵富大不足以来士矣,必自知之然后可。”也可证《治邦之道》当成文于战国末期。“百官”一词,《管子》二十见,《周礼》十八见,居先秦诸文献之首,而《墨子》中仅《城守》诸篇中的《迎敌祠》两见“百官”一词,可见这并不是墨家习用词汇,比较前文《治邦之道》与诸书关系,可知此处《治邦之道》言“百官”,很可能也主要是《管子》、《周礼》的影响。

母(毋)褱(懷)樂以忘難,必慮歬(前)退〔三七〕,則

(患)不至。母(毋)咸(感)於𪧧(令)色以還心〔三八〕,

(稱)亓(其)行之厚泊(薄)以吏(使)之,則□□□母(毋)從(縱)欲【九】以

(枉)亓(其)道,𢝬(圖)夂(終)之以

(功)。

  “怀乐”一词,先秦传世文献见《管子·立政》:“怀乐家室,重去乡里,乡师之事也。”《管子·九变》:“不然,则州县乡党与宗族足怀乐也。”《管子·宙合》:“乱俗败世,以偷安怀乐。”《管子·形势解》:“必服道德而勿厌也,而民怀乐之。”《战国策·秦策三·蔡泽见逐于赵》:“蔡泽曰:质仁秉义,行道施德于天下,天下怀乐敬爱,愿以为君王,岂不辩智之期与?”可见这个词主要是管子学派在使用。

  整理者注:“退,疑为‘后’字之讹。《大戴礼记·武王践祚》:‘见尔前,虑尔后。’”[54]笔者认为,相对于认为“退,疑为‘后’字之讹”,不如训“歬”为“进”,《说文·止部》:“歬,不行而进谓之歬。”《广雅·释诂》:“前,进也。”《太平经·音声舞曲吉凶》:“夫和气变易,或前或退,故下上无常。”即“前”、“退”并言用为进退之例。“进退”一词,先秦文献习见,如《尉缭子·勒卒令》:“若计不先定,虑不蚤决,则进退不定,疑生必败。”《治邦之道》简十四也可见。

  整理者注:“咸,读为‘感’,言动心。一说‘咸’为‘或’字之讹,‘或’读为‘惑’。‘𪧧’字释读见张光裕:《〈君子为礼〉释文考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〇五年,第二八二页)。令色,《诗·蒸民》‘令仪令色’,郑笺:‘令,善也。’还,《左传》襄公十年‘还郑而南’,杜注:‘绕也。’还心,指萦绕于心。”[55]网友罗小虎指出:“‘还’或可读为‘营’。《淮南子·本经》:‘目不营于色,耳不营于声。’高诱注:‘营,惑。’其本字当为‘䁝’。《说文·目部》:‘䁝,惑也。从目,荣省声。’‘营”与“‘还’古书有异文的例证。如《诗·齐风·还》:‘子之还兮。’《汉书·地理志》引还作营。营心,指使心里迷惑。’”[56]所说是,“营心”辞例见《淮南子·齐俗》:“趋舍行义,礼节谤议,以营其心。于是百姓糜沸豪乱,暮行逐利,烦挐浇浅。法与义相非,行与利相反。虽十管仲,弗能治也。”由此可见,整理者注所说“‘或’读为‘惑’”当是。

母(毋)面

(諒)〔三九〕,母(毋)

(詐)𢡺(僞),則身(信)長。母(毋)𢝫(喜)㦛(譽),必

(察)聖(聽),

(免)亞(惡)慮

(美)〔四〇〕,憎而遠之,則下不敢

上〔四一〕。

整理者注:“

,从心,京声,读为‘谅’。《礼记·乐记》‘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孔疏:‘谅,谓诚信。’面谅,指当面信誓旦旦。《书·益稷》‘汝无面从,退有后言’,与此相类。”[57]笔者认为,“

”疑当读为“诳”,《说文·言部》:“诳,欺也。”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贾逵注《国语》云:‘诳,犹惑也。’杜预注《左传》云:‘诳,欺也。’《声类》或作‘㤮’,古字也。”故“面

”犹言“面欺”,如《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今哙奈何以十万横行匈奴中,面欺。”《史记·酷吏列传》:“天子果以汤怀诈面欺,使使八辈簿责汤。”先秦传世文献中使用“诈伪”一词最多者为《管子》九见,其次是《韩非子》八见,可见该词的使用者以法家为主。“喜誉”可参考《太平御览》卷八七四引《六韬》:“喜听谗用誉,无功者赏。”

网友悦园提出:“简10‘毋【乍+又】伪’,整理者读【乍+又】为“诈”,按似可读为“作”,简12‘伪不【乍+又】(作)’,是其辞例。”[58]其实整理者也有同样的想法,此点由整理者注〔五一〕言:“前文有‘毋

(作)𢡺(伪)’之句,与此句相呼应。”即可见,推测盖是因为《治邦之道》全文较长,所以才出现释文与注文前后未照应到的情况。

  整理者注:“免,《史记·乐书》‘免席而请’,正义:‘犹避也。’虑,《尔雅·释诂》:‘谋也。’”[59]“免”当读为“谩”,字又作“瞒”,《说文·言部》:“谩,欺也。”《说文·目部》:“瞒,平目也。”段玉裁注:“今俗借为欺谩字。”《正字通·目部》:“俗以匿情相欺为瞒。”故“谩恶”即隐匿其恶以欺。“虑美”当读为“虚美”,如《说苑·贵德》:“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论衡·须颂》:“汉有实事,儒者不称;古有虚美,诚心然之。”《汉书·司马迁传》:“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皆是其辞例。

  整理者注:“

,疑此处义为‘谗’。”[60]“

”疑当读为“诳”,前文解析内容已言。“下不敢诳上”可与《越绝书·越绝外传计倪第十一》:“人知其能,官知其治。爵赏刑罚,一由君出,则臣下不敢毁誉以言,无功者不敢干治。”参看。

母(毋)亞(惡)䌛(謠),

(察)亓(其)

(信)者以自攺(改),則

(過)

(蔽)〔四二〕。母(毋)以一人【一〇】之口毁㦛(譽),

(徵)而

(察)之,則請(情)可智(知)。

  “自改”于传世文献始见于西汉,如《史记·韩长孺列传》:“太后日夜涕泣,幸大王自改,而大王终不觉寤。”《说苑·辨物》:“昔者高宗、成王感于雊雉暴风之变,修身自改而享丰昌之福也。”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西汉。

整理者注:“

,读为‘蔽’,《尔雅·释诂》:‘微也。’”[61]“

”疑当读为“拂”[62],训为矫除,《鹖冠子·道端》:“忠臣之功,正言直行,矫拂王过。”《荀子·臣道》:“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大戴礼记·保傅》:“弼者,拂天子之过者也。”孔广森补注:“匡救其恶曰拂。”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五:“拂去,芬物反。《考声》云:拂也,除也,拭也。”

“以一人之口毁誉”可参看《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夫陛下以一人之誉而召臣,一人之毁而去臣,臣恐天下有识闻之有以窥陛下也。”“情可知”可参看《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第八》:“圣人之谋,不可见其象,不可知其情。”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接近于汉代。

母(毋)喬(驕)大以不龏(恭),和亓(其)音

(氣)與亓(其)

(顏色)以䐓(柔)之〔四三〕,則眾不戔(賤)〔四四〕。分(貧)

(廢)〔四五〕,母(毋)咎母(毋)

〔四六〕,

(教)以

(舉)之,則亡(無)

(怨)。

  整理者注:“乔,读为‘骄’,骄大,古书作‘骄汰’、‘骄泰’。《晏子春秋·外篇上十》 :‘今公家骄汰,而田氏慈惠,国泽是将焉归?’《礼记·大学》:‘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当为‘颜色’二字合文。”[63]《治邦之道》此处所持与子产的尚恭观念非常接近,《墨子》中的恭则往往是指恭俭而不是与骄汰相对的恭敬,可见《治邦之道》并不适合直接视为墨家佚篇。“柔之”即怀柔,“音气”于传世文献始见于《文子·自然》:“音气不戾八风,诎伸不获五度。”“柔之”可参看《国语·周语中》:“谓君其何德之布以怀柔之,使无有远志?”

  整理者注:“戋,读为‘贱’。《礼记·乐记》‘是以君子贱之也’,孔疏:‘谓弃而不用也。’”[64]“戋”当读为“残”,宽柔待民则是不重刑戮,不重刑戮则民不残。《治邦之道》此段内容当是本于《左传·昭公二十年》:“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墨子》很少论述宽或柔的问题,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所受子产学派影响。

  整理者注:“

,字形亦见于包山简、天星观卜筮祭祷简,病也。一说‘

’读为‘癃’。废,《论语·微子》‘废中权’,陆德明释文引马融云:‘弃也。’”[65]

疑即“瘘”字异体,可读为“窭”,《尔雅·释言》:“窭,贫也。”贫、窭并称,典籍习见,如《诗经·邶风·北门》:“终窭且贫,莫知我艰。”《管子·五辅》:“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荀子·大略》:“然故民不困财,贫窭者有所窜其手。”

  整理者注:“

,疑读作同为月部之‘辍’。《吕氏春秋·圜道》‘冬夏不辍’,高注:‘辍,止也。’”[66]脆字异体或作膬、脃,故

当可读为绝,典籍中废、绝往往并举,如《礼记·中庸》:“继绝世,举废国。”《吕氏春秋·听言》:“今天下弥衰,圣王之道废绝。”《韩诗外传》卷五:“自周衰坏以来,王道废而不起,礼义绝而不继。”《新序·节士》:“至于身死,废子道,绝祭祀。”故《治邦之道》此处以“毋咎毋绝”接上文“贫窭勿废”。“毋绝”可参看《管子·牧民》:“民恶灭绝,我生育之。”

唯皮(彼)灋(廢)民之不

(循)【一一】教者〔四七〕,亓(其)𠭁(得)而備(服)之,上亦蔑有咎

(焉)〔四八〕。

  整理者注:“灋,读为‘废’。废民,《晏子春秋·问上》:‘治无怨业,居无废民,此圣人之得意也。’不循教,《礼记·王制》郑注:‘谓敖狠不孝弟者。’”[67]

当读为“顺”,“顺教”于先秦传世文献见《管子·版法》:“必先顺教,万民乡风。旦暮利之,众乃胜任。”《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信用谗佞》:“孤不仁,不能顺教,以至此极。”《文子·自然》:“无其性,不可使顺教;有其性,无其资,不可使遵道。”《版法》是《管子》中较早较核心的篇章,故可推测存在由《管子》而《晏子春秋》而《文子》的传播过程。

  整理者注:“蔑,否定副词,无、没有。《诗·板》‘丧乱蔑资’曾莫惠我师’,毛传:‘蔑,无。’咎,过。《诗·伐木》‘宁适不来,微我有咎’,毛传:‘咎,过也。’”[68]“上亦”云云式的内容,先秦传世文献中皆不早于战国末期。“蔑有”则先秦出土文献见于清华简《皇门》,先秦传世文献四见于《左传》,可以推知《治邦之道》所用“蔑有”很大可能是承自清华简《皇门》,且《治邦之道》的作者还很可能与《左传》的编撰者关系密切。

貴戔(賤)之立(位)者(諸)同雀(爵)者,母(毋)又(有)

(疏)

(數)〔四九〕、遠逐(邇)、少(小)大,𫜢(一)之則亡(無)弍心〔五〇〕,𢡺(僞)不

(作)〔五一〕。

  整理者注:“

,从网,疋声,指孔眼稀疏的网。

,从网,棘声,指孔眼细密的网。二字亦分别泛指疏、密,传世文献作‘疏数’。”[69]由《礼记·祭法》:“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墠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可见这种用法的“疏数”是由“亲疏多少之数”之数引申而来。“小大”、“远迩”见于同篇者,先秦出土文献有清华简《管仲》、《子犯子余》、《越公其事》,先秦传世文献有《逸周书·度训》、《荀子·正论》。因此上不难看出,清华简书系篇章之所以更接近《逸周书》,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将《度训》、《命训》、《常训》列在书首的《逸周书》编者与清华简各篇的作者或编撰者应是存在密切关系的,这个文化团体上承管子,下启荀子,自然最可能即是稷下学宫诸子。回顾清华简与《左传》、《国语》的相关性,则《左传》、《国语》很可能也是稷下学派中某几位学人共同编撰成书的。清华简各篇中,《管仲》言“吉凶阴阳,远迩上下”与“小大之事,必知其故”并不在同一对话段落,而《子犯子余》言“无小大,无远迩”,《越公其事》第五章言“至于边县,小大远迩”、第七章言“城市边县,小大远迩之勼落”皆是以“小大”、“远迩”并称,故《子犯子余》和《越公其事》五政各章作者当是与《治邦之道》作者关系更近,笔者在《清华简〈子犯子余〉解析》中言:“《子犯子余》篇中强调‘上绳不失’、‘政令刑罚’都有明显的法家影响特征,其思想很可能是承袭自同属清华简的《管仲》篇作者。”[70]笔者在《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六章解析》中言:“‘越则无狱,王则闲闲’的描述,一望可知绝无可能是实际情况,由此也可以看出该章作者重在夸饰,并不在意史实究竟如何。因此可以判断,《越公其事》第四至第九章的作者很可能不是史官。所以即使是《越公其事》中的核心内容‘五政’,当也并非出自越史之手,而只是后人追记。”[71]虽然这个“后人”不是史官,但并不排除曾为越臣,故以此当可列出自《管仲》作者至《子犯子余》作者和《越公其事》五政各章作者再至《治邦之道》作者这样历时的文化传承关系。

  整理者注:“《墨子·尚贤中》:‘故古圣王以审以尚贤使能为政,而取法于天。虽天亦不辩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上博简《曹沫之陈》第二一简:‘凡畜群臣,贵贱同待,禄毋倍。’”[72] “一之”当是指一之以法度,《管子·任法》:“治世则不然,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其杀戮人者不怨也,其赏赐人者不德也。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于上。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可证。“二心”之说,先秦传世文献中《尚书》一见于《顾命》篇,《管子》两见于《大匡》篇、一见于《小匡》篇,《左传》八见,《国语》五见于《晋语》,《六韬》三见于《龙韬》,《庄子》一见于《田子方》篇,《韩非子》五见于《诡使》篇、一见于《有度》篇,《战国策》一见于《赵策一》,先秦出土文献一见于《郑武夫人规孺子》。《顾命》篇中“则亦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语境下,“不二心”显然还不是稳定的词汇结构,这一情况由《管子》中《戒》篇的“不二其心”即可见,《郑武夫人规孺子》承袭了《顾命》的“不二心”,而目前可见先秦传世文献则除《管子·戒》篇外,基本都是言“二心”或以“无”与“二心”构成“无二心”的组合,《治邦之道》即属于这个组合模式,可见各文献中从《顾命》开始,必然有一个确定的传承过程才能产生这样的情况。由此可以推论出几点:第一,《左传》、《国语》的编撰者并非儒家,而是有兼取诸家的特征,毕竟由前文所列传承涉及诸书来看,基本不涉及具有典型儒家特征的先秦文献,这也就印证了前文解析内容所言《左传》、《国语》的编撰者很可能是稷下学派中某几个学人的情况;第二,稷下学派虽然并不是特属某家的学术派别,但其主要构成以法家、墨家、道家思想为多,思想方面主要为法家、墨家合流者即宋钘、尹文学派,主要为法家、道家合流者即黄老学派,主要为道家、墨家合流者即文子学派;第三,即笔者多次提到的,儒家在先秦文化中,至战国末期以前,都没有显著的影响力,也并非经、史类典籍传承的主体,此点回顾《治邦之道》文中措辞特点所受影响来源就不难看出。先秦并无专门的词汇学,自然人们也无从单独考量哪些词有传承上的特殊性。因此,即使观念不能互融,如果是在影响上具有重要地位的学派,其特征常用词汇都必然是具有广泛渗透性的。这就好像,现代的主流媒体无论如何标榜正统,都无法抗拒网络用语的渗透,其道理是完全相同的。而缺乏特征词汇渗透,则会说明该学派并不具普遍影响力。第四,稷下学派在东方六国的影响,肯定是远大于子夏、曾子教过几个弟子这种既无实绩可考、又没有量化指标能衡量的浮泛之说的。毕竟,战国时学人多数并没有特定门派观念,转益多师的情况甚为普遍。这种情况下,能考量的只有学人自己所持论述的核心观念与常用词汇传承以及交游范围三个方面。从这个角度讲,秦汉以降文献中记载的先秦各种师承关系,恐怕多为道听途说的传闻,鲜有能引为实据者。第五,既然稷下学派是以战国齐国为背景依托,承管仲学派的主要观念而建立的,则《管子》一书中轻重诸篇(或还涉及到明显非管仲事迹的各篇内容)的管子与桓公对话,很可能原本记述(或托名)的是田齐桓公午与战国时另一位为管仲后人但也被称为管子的臣属的对话,其后或是在传承过程中被误解为即是春秋时的管仲事迹,或是被《管子》编者改写为春秋时的管仲事迹,皆属非常可能之事。

  整理者注:“前文有‘毋

(作)𢡺(伪)’之句,与此句相呼应。”[73]此处所说“伪不作”可与《鬼谷子·抵巇》:“上无明主,公侯无道德,则小人谗贼,贤人不用,圣人窜匿,贪利诈伪者作。”对观,不难推知《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近于《抵巇》篇。

厇(度)亓(其)力以吏(使)之,飢滐(渴)〔五二〕、寒

(暑)、

(勞)

(逸),和於亓(其)【一二】身,古(故)母(毋)

(慎)甚

(勤)〔五三〕,備(服)母(毋)

(慎)甚

(美),飤(食)母(毋)

(慎)甚

〔五四〕。

  “度其力以使之”可参看《管子·形势解》:“明主犹造父也,善治其民,度量其力,审其技能,故立功而民不困伤。”

  整理者注:“滐,读为‘渴’。一说此字宜隶定为‘渫’,‘渫’读为‘渴’。上博简《仲弓》‘渫其情’,‘渫’通‘竭’,可证。”[74]类似的列举可见《六韬·龙韬·励军》:“将与士卒共寒暑、劳苦、饥饱,故三军之众,闻鼓声则喜,闻金声则怒。”《吕氏春秋·侈乐》:“寒温、劳逸、饥饱,此六者非适也。”由此也不难看出《治邦之道》成文之晚。“饥渴、寒暑、劳逸”衍生自饥、寒、劳三患,即《墨子·非乐上》:“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墨子·尚贤中》:“是以民无饥而不得食,寒而不得衣,劳而不得息,乱而不得治者。”《墨子·非命下》:“必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衣狐白裘》:“古之贤君饱而知人之饥,温而知人之寒,逸而知人之劳。”《荀子·性恶》:“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荀子·非相》:“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又见《荣辱》篇)不难看出,三患说在《墨子》、《晏子春秋》、《荀子》间的承袭关系。与此相对,《管子》中则或为饥、寒对举,或为饥、劳对举,从不见三者并举的情况,故可知管子学派对墨家的影响大于墨家对管子学派的影响。《荀子》在这个传承序列上再次列名在《墨子》、《晏子春秋》之后,正可以证明笔者在《清华简〈邦家之政〉解析》中所说:“由管子而晏子,由晏子而荀子,其相关性非常明显,因此无论荀子自陈多么推崇孔子,荀子所受学术影响也并不是主要源自儒家。”[75]

  整理者注:“‘故’字之后疑有脱字,据其文意,或可补一‘身’字。慎,《尔雅·释诂》:‘忧也。’一说此句与后面数句的‘毋’字皆发语词,没有否定的含义,《经传释词》卷十‘《管子·立政·九败解》篇曰『人君唯毋听寝兵』。毋,发声。毋听,听也。’(第一〇二页)”[76]林少平先生《读清华简捌札记》指出:“‘故’应训为‘事’。”所说当是,其后并无脱字,《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令尹子木与之语,问晋故焉。”杜预注:“故,事。”《国语·周语上》:“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韦昭注:“故,事也。”整理者读为“慎”的“

”、“

”皆从“斤”从“言”从“心”,实即“忻”字,字又作“訢”、“欣”,训为喜,《玉篇·心部》:“忻,喜斤切,察也,喜也。”。“甚”训厚、重、极,《吕氏春秋·观表》:“向者右宰谷臣之觞吾子也甚欢,今侯渫过而弗辞?”高诱注:“甚,厚也。”《淮南子·修务》:“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甚矣。”高诱注:“甚,重也。”清代刘淇《助字辨略》卷三:“甚,犹极也。”

  整理者注:“

,疑为‘𢨋’字,读作同为唇音物部之‘费’。《说苑·谈丛》:‘木马不能行,亦不费食。’”[77]从整理者注看,“

”当即“𠐲”字,为悖字异体,《集韵·勿韵》:“悖,乱也。或作愂、𢨋、𠐲。”则“

”当可读为“味”,“甚

”即对应文献习见的“重味”、“厚味”、“疾味”、“綦味”、“极味”,清华简《邦家之政》中作“齐味”,笔者《清华简八〈邦家之政〉解析》中曾言:“疾味也即极味,又作綦味,《墨子·节用中》:‘足以充虚继气,强股肱,耳目聪明,则止。不极五味之调,芬香之和。’《荀子·王霸》:‘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马王堆帛书《明君》:‘目极色而视之,口极味而食之,耳极声而听之。’皆是其辞例。”[78]而《国语·周语下》:“高位寔疾颠,厚味寔腊毒。” 《庄子·至乐》:“夫天下之所尊者,富贵、寿善也;所乐者,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也。”《荀子·王霸》:“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财物而制之,合天下而君之,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谢甚高,园囿甚广,臣使诸侯,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也皆是其辞例。“故毋忻甚勤”对应前文“劳逸”,“服毋忻甚美”对应前文“寒暑”,“食毋忻甚味”对应前文“饥渴”,所以说“和于其身”即是持尚俭节用说,这与子产的尚俭观和《墨子》的节用说皆相吻合。

古(故)資裕以易足〔五五〕,甬(用)是以有余(餘),是以尃(敷)均於百眚(姓)之溓(兼)

(利)而

(愛)者〔五六〕。古(故)四𪢽(封)之

(中)亡(無)堇(勤)

(勞)慬(殣)【一三】

  整理者注:“资裕,物资充裕。”[79]《韩非子·六反》:“上不爱民,赋敛常重,则用不足而下恐上,故天下大乱。”所说与《治邦之道》此处正相反,可参看。“尃”当读为“布”[80],“布均”即“布政有均”的省言,《管子·君臣》:“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教,布政有均。”《史记·孝文本纪》:“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以菑,以诫不治。”由此不难看出,《治邦之道》的作者很可能是非常熟悉《管子·君臣》篇的。

整理者注:“溓,从水,兼声,读为‘兼’。

,从‘利’字古文,读为‘利’。《墨子·天志上》:‘故天意曰:『此之我所爱,兼而爱之;我所利,兼而利之。』’《墨子·法仪》:‘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以其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兼而爱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荀子·非十二子》:‘长养人民,兼利天下。’者,义同于‘之’,见《经词衍释》卷九(中华书局,二〇〇三年,第一六六页)。”[81]“爱者”后当为逗号,“是以布均于百姓之兼利而爱者”即指下文的“圣君”。正如整理者注所引,兼爱、兼利说是墨家的典型观念,《孟子·尽心上》:“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庄子·天下》:“墨子泛爱、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皆可见不止墨家自陈持此说,且诸子也以该说为墨家特征。除整理者所引外,《荀子·富国》有“若夫兼而覆之,兼而爱之,兼而制之。”《荀子·成相》有“尧让贤,以为民,泛利兼爱德施均。”皆可见荀子无疑是受到了墨家兼爱、兼利说的影响。与此相对,《管子》中对此则有截然不同的两种观念,一者为《管子·版法》言“兼爱无遗,是谓君心。……修长在乎任贤,高安在乎同利。”《版法》是《管子》中较早的篇章,前文解析内容已提及。是“同利”说似即“兼利”说的前身,印证于《说苑·臣术》中伊尹答复汤的内容“大夫者,出入与民同众,取去与民同利,通于人事,行犹举绳。”汤与伊尹的传说自然以宋地为传播中心,笔者在《清华简〈系年〉第16~19 章解析》:“真正起到中间作用的,将弭兵之事由晋、楚两国之间一变而波及到诸侯各国的,一直都是宋人。直到战国时期,倡寝兵之说最为著名的宋钘,仍然是宋人。前引《左传》文中更是明言向戌之所以从中斡旋,是‘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可见,于彼时之前,在宋国国内,弭兵之说必已大行其道。这说明,先秦时期颇具影响力的弭兵(又作寝兵、息兵)之说,必是始兴于春秋之宋国的。将此内容对照上博简《容成氏》所记‘汤乃谋戒求贤,乃立伊尹以为佐。伊尹既已受命,乃絷兵禁暴,详得于民,遂弭天下,而一其志,而寝其兵,而官其材。’即不难看出,弭兵之说当是在宋国流传已久的伊尹故说中的一个重要情节,很可能本是《尹至》、《尹诰》两篇之后的某篇《书》系篇章的主要内容。”[82]而墨子即宋大夫,由此可见墨子所持的兼爱、非攻、明鬼等十论,即宋地文化的体现,墨学为宋地之学,清人俞正燮《癸巳类稿·墨学论》即已有论,可参看。《管子》中的另一个观念为《管子·立政·九败解》的“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不难看出就是针对的墨家学说。《管子》一书中单有解篇的仅五篇,即《牧民解》(佚)、《形势解》、《立政九败解》、《版法解》、《明法解》,由此即可见在管子学派中《立政》篇“九败”节的重要性是与《版法》大致相当的,而对一种学说的反对必然晚于该学说,故《九败解》的成文当颇晚。以此可知,《管子》书中既有墨家学说的原型,也有对墨家学说的反对,是其涵盖范围必然大于墨家学派。

{亓(其)型(刑)正(政),是不攺(改)。不𢘓(謀)初

(過)之不立,亡(無)

(寡)於者(諸)侯。亓(其)民𢠚(愈)敝(弊)以

〈解〉

(怨)。

固以不

于上命,是以不行進退,不

至力}〔五七〕【一四】

  整理者注:“本简从简背划痕来看,应接在第一三简之后,但内容无法衔接,且与其他各简内容上似亦不相连贯。该简的最下端有一个墨点,其他各简则未见,这一现象值得注意,该墨点很可能是有意做的一个记号。我们怀疑该简不属于本篇,但因某种原因被编入简文中,故抄写者或读简者标上记号,以示区别。我们视此简为衍简。”[83]笔者前文已提到“简一四似也可置于简一之前”。“刑政”的用法,《墨子》中二十七见,除《耕柱》篇二见外,余者皆见于十论各篇中,因此可知这是墨子学派中较核心的一个词汇。除《墨子》外,“刑政”之称在先秦文献中《管子》的《霸形》、《正世》各一见,清华简《管仲》一见,《晏子春秋》的《内篇问上》、《内篇杂上》各一见,《荀子》的《王霸》、《致士》各一见,《国语·周语下》一见,《商君书·画策》一见,上博三《仲弓》一见,《礼记·乐记》一见。《荀子》中两见皆是言“刑政平”,与《晏子春秋·内篇杂上》同,因此当可推测荀子是受《晏子春秋》的影响。《礼记·乐记》称“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可知其所言“刑”、“政”是两个内容,与其他各书以“刑政”指治政且主要指刑不同,当可排除。故“刑政”一词的使用和传播当是以墨家、法家为主。对比“不谋初过之不立”可见,“其刑政是不改”显然当连读,指没有改变不正确的执政方式,整理者句读在“刑政”后不确。

关于“

”字,网友罗小虎在29楼提出:“字的左半似乎是‘学’字,……此字可读为效,效力、尽力。不效于上命,不为君主的命令而效力。”[84]并提出:“整理报告读为‘寡”的字似应读为顾,顾念。《左传·成公十三年》:‘君若惠顾诸侯,矜哀寡人,而赐之盟,则寡人之愿也。””[85]网友哇那提出:“‘进退’有可能属下。”[86]且提出:“按:‘上’下有墨点符号,‘命’恐当下属,即‘命是以不行’。”[87]所说皆当是。

当即简一之“䦒”字,盖为闭藏义。“

”下也有句读符号,故该句当读为“无顾于诸侯,其民愈弊以懈怨,䦒固以不效于上,命是以不行。进退不稽,致力……”。

(病)之人〔五八〕,萬民斯樂亓(其)道,以章(彰)亓(其)悳(德)。

  整理者注:“本简当与第一三简连读。殣,《说文》:‘道中死人,人所覆也。’《墨子·非乐上》:‘民有三患: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88]整理者读“慬”为“殣”误,“慬”当读为“馑”,“馑病”犹下文“歉病”,《诗经·大雅·召旻》:“瘨我饥馑,民卒流亡。”郑笺:“瘨,病也。”即饥馑称病之例。

鰥(懷)𢝔(惻)聖君,上有

(過)不加之於下〓(下,下)有

(過)不敢以憮(誣)上〔五九〕,

(失)之所才(在),

(皆)智(知)而

(更)之,古(故)莫敢

(怠),以

(抗)亓(其)攸(修)〔六〇〕。

  “鳏”当读为“隐”,“隐恻”即“恻隐”,《楚辞·九叹·惜贤》:“欲卑身而下体兮,心隐恻而不置。”《孟子·告子上》:“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即其辞例,“隐恻圣君”后当为句号。

整理者注:“怃,读为‘诬’。《左传》襄公十四年‘不可诬也’,杜注:‘诬,欺也。’”[89]“怃”当读为“罔”[90],训为欺诬、蒙蔽,《汉书·扬雄传》:“芒芒天道,在昔圣考,过则失中,不及则不至,不可奸罔。”颜师古注引苏林曰:“罔,诬也。”《汉书·郊祀志下》:“臣闻明于天地之性,不可或以神怪;知万物之情,不可罔以非类。”颜师古注:“罔,犹蔽。”“罔上”之说,典籍习见,如《说苑·臣术》引《泰誓》:“附下而罔上者死,附上而罔下者刑。”

“失之所在”明显与《管子·正世》所说“知得失之所在”相似,而《正世》篇是非常明确的法家作品,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的墨、法合流特征。

当即“赓”字异体,“故莫敢怠”句可参看清华简《子产》:“我是荒怠,民均弊然。”及《史记·秦始皇本纪》引《琅邪台石刻》:“细大尽力,莫敢怠荒。”由此即可看出《治邦之道》上承《子产》篇,且成文时间当接近秦代。

  整理者注:“‘抗’字处有旧字残痕,疑刮削未尽所致。抗,疑读为‘伉’。《吕氏春秋·士节》‘身伉其难’,高注:‘伉,当。’攸,读为‘修’,善也。”[91]“修”当训为饰,指车服等,引申为职司,《说文·彡部》:“修,饰也。”《荀子·王制》:“上以饰贤良,下以养百姓而安乐之。”杨倞注:“饰,谓车服。”《国语·鲁语上》:“夫位,政之建也;署,位之表也;车服,表之章也。”车服是职位的象征,故“以抗其修”就是现在说的要称职,《治邦之道》下文列举君、卿大夫、士、工、商、农的职司所在,然后言“此之曰修”,即可见“修”实际上就是指的职守。

君【一五】

(守)器〔六一〕,卿夫〓(大夫)

(守)正(政),士

(守)教,攻(工)

(守)丂(巧),價(賈)

(守)賈

(鬻)聚䞈(貨)〔六二〕,戎(農)

(守)

(稼)

(穡)〔六三〕,此之曰攸(修)。

  整理者注:“守,《周礼·司士》‘凡士之有守者’,孙诒让正义:‘守,谓有职事治守政者,通官守地守言之。’”[92]《左传·成公二年》:“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是以为君,慎器与名,不可以假人。”杜预注皆言:“器,车服。”所注内容略狭,君所司的“器”,当是包括所有可以代表君主身份地位的器物。与《治邦之道》此处类似者,《管子·君臣》有“是故有道之君者执本,相执要,大夫执法,以牧其群臣,群臣尽智竭力,以役其上。四守者得则治,易则乱,故不可不明设而守固。”而类似的内容,在《大戴礼记·虞戴德》中则言“昔商老彭及仲傀,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是战国时有以此内容出自商时的彭祖和仲虺的说法,考虑到《尚书》有佚篇《仲虺之诰》,则这个职司划分很可能原是《仲虺之诰》中的一部分。

  整理者注:“价,即贾人。《周礼·天官·序官》‘贾八人’,郑注:‘贾主市买,知物贾。’贾,《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平子每岁贾马’,杜注:‘买也。’

(儥),字形多见于包山简,即古文‘鬻’字。《左传》昭公三年‘有鬻踊者’,杜注:‘鬻,卖也。’‘贾鬻’一词,见于《逸周书·小开》‘贾粥不雠’。䞈,古‘货’字。聚货,《易·系辞下》:‘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93]“聚货”于先秦传世文献见《国语·楚语下》:“夫古者聚货不妨民衣食之利,聚马不害民之财用。”可见《治邦之道》与《国语》的关系。《文子·下德》:“人不兼官,官不兼士,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故农与农言藏,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商言数。是以,士无遗行,工无苦事,农无废功,商无折货,各安其性。”也可以看出《治邦之道》与《文子》的关系。

整理者注:“

,读为‘稼穑’。《诗·伐檀》‘不稼不穑’,毛传:‘种之曰稼,敛之曰穑。’”[94]《管子》有著名的士农工商四民说,笔者在清华简《越公其事》的几篇解析中已提到该说与《逸周书》和《六韬》之间的关系,而《六韬》中的《六守》篇以仁义忠信勇谋为六守,称农工商为三宝,银雀山汉简《六韬》则称农工商为“三器”,由其指称并无定名来看,最初所指未必即《六韬》所记者,再考虑到《管子》、《六韬》往往篇名与《书》系篇章大有关系,而内容则另成新说,当可推测很可能在《书》系篇章中“六守”本即是指《治邦之道》所列的“君守器,卿大夫守政,士守教,工守巧,贾守贾鬻聚货,农守稼穑”六守。《管子·君臣》言“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而外内别也。”所言“相”与“五官”显然可比之于《治邦之道》的“卿大夫”,因此这种分类方式当有相同的来源。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墨子》中并没有类似的分类方式,士农工商在《墨子》中从不并提,由此即可见,虽然《治邦之道》对墨家学说吸收甚多,但仍并不适宜视为墨家佚篇。

“此之曰”于先秦文献未见,《韩诗外传》卷三有“何谓十二发?痿、蹶、逆、胀、满、支、膈、盲、烦、喘、痹、风,此之曰十二发。”故比较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当接近秦汉时期。

今夫逾人於亓(其)

(勝)〔六四〕,不可不

(慎),非一人是爲,萬民是爲。𪴿(舉)【一六】而厇(度),以可士興;𪴿(舉)而不厇(度),以可士堋(崩)〔六五〕。

  整理者注:“逾,《说文》:‘越进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谓超越而进。’胜,《国语·晋语四》‘中不胜貌’,韦注:‘胜,当为称。’此句言国君未按照臣下的优长之处来提拔任用人才。”[95]“踰人”之说,传世文献可见《史记·汲郑列传》:“使黯任职居官,无以踰人。”《索隐》:“踰音庾。案:汉书作‘愈’,愈犹胜也。此作‘踰’,踰谓越过人也。”不难看出《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接近《史记》的所属时段。“踰人于其胜”指提拔任用超过了其实际能力。“非一人是为,万民是为”所持当是完全的尚公观念,可参看《六韬·文韬·文师》:“太公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六韬·武韬·发启》:“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六韬·武韬·顺启》:“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惟有道者处之。”《吕氏春秋·贵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吕氏春秋》本即杂取众家之说而成书,因此这个“非一人”的尚公观念可归本于《六韬》,其所针对的,正是先秦典籍习见的天子称“一人”、“我一人”、“余一人”、“予一人”特征,如《尚书·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即是。《六韬》一书,托名太公,为兵家、道家、法家思想的杂糅作品,来源很可能也是出自稷下,其由天道无私推论出政法无私的思路,与墨家颇为契合,如《墨子·法仪》即言“然则奚以为治法而可?故曰莫若法天。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兵家天然具有对绝对君权的漠视倾向,《孙子兵法·九变》:“君命有所不受。”银雀山汉简《将德》:“君令不入军门,将军之恒也。”即已表现得非常清楚。与此相对,儒家因为是推崇宗法制,所以在对其他各家的借鉴后顺风宣扬的“公”,实为一家一姓之私,只不过冒以“公”名,行“代表”之实。从这个角度上说,《治邦之道》称“非一人是为,万民是为。”思想上归于和《六韬》同源,当去史实不远。

整理者注:“崩,读为‘背’。《墨子·非命上》‘守城则不崩叛’,孙诒让闲诂:‘『崩』,当为『倍』之叚字。《尚贤中》篇云『守城则倍畔』,犹此下文云『守城则崩叛』也。『倍』与『背』同。《逸周书·时训》篇云『远人背叛』。『倍』与『崩』一声之转,古字通用。’”[96]“崩”当读为原字,指国家崩坏,此句当读为“举而度以可士,兴;举而不度以可士,崩。”《大戴礼记·武王践阼》:“剑之铭曰:带之以为服,动必行德。行德则兴,倍德则崩。”即“兴”、“崩”对举之例。《荀子·尧问》:“走如马,不与马争走;知如士,不与士争知。”杨倞注:“士,谓臣下掌事者。”故“可士”犹言可堪任用。

古(故)興善人,必䈞(熟)𦖞(問)亓(其)行,

(焉)雚(觀)亓(其)

(貌)〔六六〕,

(焉)聖(聽)亓(其)

(辭)。

  整理者注:“

,从页,爻声,读为‘貌’。”[97]类似的观念,还见于《吕氏春秋·审分》:“正名审分,是治之辔已。故按其实而审其名,以求其情;听其言而察其类,无使放悖。夫名多不当其实而事多不当其用者,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陈奇猷先生言:“奇猷案:上《正名》及此下八篇皆法家之言。本篇言审分。审分者,定君臣上下之分也。定君臣上下之分者,法家家法也。司马谈曰:‘法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见《史记·自序》),是其证矣。《韩非子·二柄》云‘臣不得越官而有功’,又《难三》引《申子》曰‘治不踰官’,是行法之要,必使臣下不越其职。使臣下不越其职则必先定其分,分定然后可绳之以法,故定分为法治之本,尤为此审分为法家言之明证。又案:此篇与上《正名》相接,本篇言‘正名审分,是治之辔’,可知上《正名》与此《审分》为相连而不可分割之两则论题。《韩非子扬权云:‘名正物定,名倚物徙’,又曰:‘审名以定位,明分以辩类’,尤可明正名与审分为两则相连之论点。又上言正名,此言审分,更下数篇则论术、论势,皆是法家家法。查《尹文子·大道上》云:‘道不足以治则用法,法不足以治则用术,术不足以治则用权,权不足以治则用势。势用则反权,权用则反术,术用则反法,法用则反道,道用则无为而治’,可知尹文主张以法术势为治,与此览数篇所论同一旨趣。据此,上《正名》及此览八篇皆尹文学派之著作也。”[98]前文已言及宋钘、尹文皆有法家、墨家合流特征,所以《治邦之道》此段内容也当是因为体现了类似的特征,故与《吕氏春秋·审分》所论相近。

旣𦖞(聞)亓(其)

(辭),

(焉)少(小)

(穀)亓(其)事〔六七〕,以𥺆(程)亓(其)攻(功)〔六八〕。

  整理者注:“

,即‘谷’,官俸,此处谓给予官职。《论语·宪问》‘邦有道,谷’,《集解》引孔安国注:‘谷,禄也。’小谷其事,指试探性地给予一个官职,以考察其能力。《墨子·贵义》:‘世之君子,使之为一彘之宰,不能则辞之。’”[99]网友余晓春提出:“简7‘……焉观其貌,焉听其辞。既闻其辞,焉少谷其事,以程其功’云云,与《鲍叔牙与隰朋之谏》简1—2‘有夏氏观其容以使,及其亡也,皆为其容;殷人之所以代之,观其容,听其言,凡其所以亡,为其容,为其言;周人之所以代之,观其容,听言,[辶句][亻厶司]者使,凡其所以衰亡,忘其[辶句][亻厶司]也。二三子勉之,寡人将[辶句][亻厶司]’可以结合研究。比较可知,‘谷其事’之‘谷’与‘[辶句][亻厶司] ’之‘辶句’无疑当表示一词(撇开楼上‘谷’的读法分歧不论,‘辶句’的旧说中董珊先生读为‘考’于义最合),而‘[亻厶司] ’可据以读‘事’,《唐虞之道》简23‘闻舜悌,知其能[纟厶司]天下之长也’之‘[纟厶司] ’,裘先生读为‘事’,得到普遍认同,是其通假之证(又可参谢明文先生《金文札记二则》)。”[100]网友心包在14楼补充:“‘谷’、‘句’音通绝无问题,这里都读为‘讲’,谢先生亦曾怀疑私人所藏一套春秋中期的编钟‘享我一人,肇榖威仪”的‘榖’读为‘讲’或者‘纠’(《谈谈胡器中两例‘榖”字的读法》,368页下‘注3’,‘商周青铜器与金文研究’(学术研讨会,中国郑州,2017年10月27-29)。”若读“辶句”为“考”,则“考事者使”明显不辞,读为“讲事”或“纠事”存在同样的问题。参考诸说,则“谷”似当读为“遘”,字亦作“逅”,训为见,《尔雅·释诂》:“遘,见也。”见事犹言识事,因此“谷其事”犹言“识其事”。

  整理者注:“𥺆,即‘程’,考核。以程其功,意即察其所能。《墨子·尚贤中》:‘然后圣人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谓事能。’”[101]“功”是事功,因此“以程其功”显然不能解释为“察其所能”,“以程其功”即先秦传世文献所言“量功”、“课功”,《墨子·尚贤上》:“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举公义,辟私怨,此若言之谓也。”《管子·明法》:“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韩非子·八经》:“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韩非子·六反》:“明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然则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矣。”皆是类似的观念。

女(如)可,以差(佐)身相

(家)〔六九〕。【一七】

整理者注:“此句谓如果考核合适,则以之佐身相家。《墨子·尚贤中》:‘故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102]简十七当下接简十九,前文已言。由此处称“佐身相家”而不是“佐身相邦”来看,或许《治邦之道》作者本人就是身居“相邦”之职或身居相当于“相邦”的职位。

上女(如)以此巨(矩)

雚(觀)

(焉)〔七〇〕,則可以智(知)之,皮(彼)天下亡(無)又(有)

(閒)民〔七一〕。

  整理者注:“巨,即‘矩’。《周礼·轮人》‘必矩其阴阳’’郑注引郑司农云:‘矩,谓规矩也。’

,字不识。”[103]简十八上接简十九,上所察观者即前文“彼士及工、商、农夫之惰于其事,以偷求生”的情况。“矩”指量度、法度,《管子·弟子职》:“居句如矩,蒸閒容蒸。”尹知章注:“矩,法也。”《管子·七臣七主》:“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夫矩不正,不可以求方。绳不信,不可以求直。”即可见同样的比喻方式,前文所引《管子·明法》:“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就对应于“上如以此矩”。“巨”字后有句读符号,不过看起来只是表示语气上的停顿。“巨”下似是不从“又”的“卞”字左下增“人”,当即“便”字异体,此处可读为“辨”,类似的观念可参看清华简《子仪》:“辨官相试,乃有见功。”《邦家处位》:“辨功而改,乃有纠于前用。”“辨”、“观”并举,《周礼》习见,如《占梦》:“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视祲》:“视祲掌十煇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保章氏》:“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由此可见《治邦之道》与《周礼》的相关性。

  整理者注:“闲民,《周礼·大宰》‘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孙诒让正义:‘此民无常职事,转移无定,与人为役,故谓之闲民。’”[104]先秦文献中,“闲民”仅见《治邦之道》及整理者注所引《周礼》,故可以推知《治邦之道》使用这个词汇极可能即是受《周礼》影响,这与前文所列“辨”、“观”并举类似,皆可见《治邦之道》的作者当是熟悉《周礼》的。

君以亓(其)所能衣飤(食),皮(彼)智(知)上之請(情)之不可以幸〔七二〕,則亡(無)……【一八】

  整理者注:“幸,《小尔雅·赓义》:‘非分而得谓之幸。’”[105]《周礼·夏官·职方氏》:“王设其牧,制其职,各以其所能。”所述明显类似于《治邦之道》,故前述《治邦之道》的作者当是熟悉《周礼》的于此也可得证。“上情”于先秦文献见于《鹖冠子·王鈇》:“柱国不政,使下情不上闻,上情不下究。”“不可以幸”于先秦文献见于《吕氏春秋·不屈》:“凡自行不可以幸,为必诚。”两相对比,也可知《治邦之道》当成文于战国末期。

隹(雖)

(踐)立(位)豐彔(禄)〔七三〕,𫊟(吾)幾(豈)炁(愛)□〔七四〕,女(如)亡(無)能於一官,則亦母(毋)

(弼)

(焉)〔七五〕。

  整理者注:“

,疑读为‘践’。《礼记·曲礼上》‘修身践言’,郑注:‘践,履也,言履而行之。’‘践位’一词,古书多见,如《文子·自然》:‘圣人践位者,非以逸乐其身也。’”[106]网友心包提出:“简19如下之字,当释为从隹从米,见于金文(参周忠兵先生《遹簋铭文中的‘爵’字补释》一文,载《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三十周年纪念文集》,下列图片亦取自该文)及《越公其事》简55下面之字(《越公其事》中该字,已经有学者指出读为‘爵’,‘越公其事’初读,192楼‘zzusdy’及193楼笔者引章水根先生文),直接读为‘爵’,‘爵位丰禄’,文从字顺。”[107]所说是,《荀子·议兵》:“是高爵丰禄之所加也,荣孰大焉。将以为害邪?则高爵丰禄以持养之;生民之属,孰不愿也。”所言“高爵丰禄”即可与《治邦之道》此处言“爵位丰禄”对观。丰训厚,《国语·周语上》:“树于有礼,艾人必丰。”韦昭注:“丰,厚也。”所以“高爵丰禄”也即《治邦之道》前文的“高位厚食”。《墨子·尚贤上》:“高予之爵,重予之禄。”《墨子·尚贤中》:“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管子·君臣》:“夫臣人者,受君高爵重禄,治大官,倍其官,遗其事,穆君之色,从其欲,阿而胜之,此臣人之大罪也。”《韩非子·说疑》:“大者不难卑身尊位以下之,小者高爵重禄以利之。”不难看出由《墨子·尚贤》而《管子》而《韩非子》的措辞传承,《治邦之道》与《荀子》所称“爵位丰禄”、“高爵丰禄”则当是这一措辞传承中的旁支,由此也可以看出《治邦之道》的用词是非常接近《荀子》的。

  整理者注:“残字左旁从言,右旁不识。”[108]右旁似是丑字,若此则该字可能就是“䚼”,此处可读为“謟”,训为欺诞,《荀子·性恶》:“其言也謟,其行也悖。”梁启雄释:“謟,诞也。”“吾岂爱謟”即表示我不会以高爵厚禄的许诺来欺诞,这样的表述口吻说明《治邦之道》作者至少是封君级的重臣,才能对他人许以高爵厚禄为承诺,结合清华简各篇的特征,此封君可能就是春申君黄歇,而如果确实如此,则清华简的碳十四测年结果值得重新考虑何以略早。

  整理者注:“弼,读为‘畀’,给予。”[109]网友哇那在95楼提出:“简19:如无能于一官,则亦毋弼焉。‘弼’整理者读为‘畀’,给予。按:当读为‘费’。意思是没有一官之能的人,也不会费靡、费耗(其位其禄)(言外即不会虚予无能之人以位、禄)。此与前面‘虽A位丰禄,吾岂爱B?’形成呼应。‘爱’、‘费’反义,如《老子》‘甚爱必大费’。”[110]所说当是,《墨子·尚贤上》:“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管子·君臣》:“举能以就官,不类无能。”《荀子·王制》:“王者之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文子·上仁》:“古者无德不尊,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诛。”《韩非子·孤愤》:“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战国策·秦策三·蔡泽见逐于赵》:“吴起为楚悼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壹楚国之俗。”所持皆是类似观念,且不难看出多为法家倾向,且再次体现出《墨子》、《管子》、《荀子》、《韩非子》这一传承脉络,而《荀子》与《文子》间的相关性则至为明显。

夫若是,民非亓(其)所能,則弗敢言,皮(彼)士﨤(及)攻(工)商、戎(農)夫之

(惰)於亓(其)事,以愈(偷)求生〔七六〕。【一九】

士、农、工、商,是《管子》中标准的四民分业,《墨子》中并没有这样明确的划分,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的作者是秉持管子学派之说而对墨家有所吸收,所以将《治邦之道》划归法家与墨家的合流更为近实。从这个角度上说,要切实研究先秦思想的传播与互动,恐怕需要不拘泥于秦汉以降九流十家的划分,才更有机会真正认识到先秦思想相互激荡、融合的复杂性。

整理者注:“愈,读为‘偷’。《国语·齐语六》‘则民不偷’,韦注:‘偷,苟且也。’”[111]“偷”当训为侥幸,《文选·张衡〈东京赋〉》:“今公子苟好剿民以偷乐,忘民怨之为仇也。”李善注:“偷,犹侥幸也。”“以偷求生”即传世文献习见的“偷生”,“幸生”,如《管子·君臣》:“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荀子·王制》:“朝无幸位,民无幸生。”《荀子·荣辱》:“今夫偷生浅知之属,曾此而不知也。”偷、幸并称,如《管子·明法解》:“行私惠而赏无功,则是使民偷幸而望于上也。”《韩非子·难二》:“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且“偷幸”作为词汇,在先秦传世文献中仅见于《管子》的《权修》、《山至数》、《明法解》和《韩非子》的《饰邪》、《八说》、《难二》,由此即可见韩非子对管子学派的继承远较荀子彻底,所以韩非子的法家思想特征才更为鲜明。“惰于其事”当是源自《墨子·非命上》:“昔上世之穷民,贪于饮食,惰于从事,是以衣食之财不足,而饥寒冻馁之忧至。”的“惰于从事”,其后直接发展为《墨子·非儒下》的“有强执有命以说议曰:「寿夭贫富,安危治乱,固有天命,不可损益。穷达赏罚幸否有极,人之知力,不能为焉。」群吏信之,则怠于分职;庶人信之,则怠于从事。吏不治则乱,农事缓则贫,贫且乱政之本,而儒者以为道教,是贼天下之人者也。且夫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浩居,倍本弃事而安怠傲,贪于饮食,惰于作务,陷于饥寒,危于冻馁,无以违之。”《非儒下》的“贪于饮食,惰于作务”即《非命上》的“贪于饮食,惰于从事”,因此可见墨家即是将儒者比于偷生的“穷民”。

𢘅(懋)於亓(其)力,以求相臤(賢)。古(故)民宜

(地)𪴿(舉)䞈(貨),實正(征)亡(無)

(穢)〔七七〕。

“懋于其力”当上接简十八的“彼知上之情之不可以幸,则无……”,“无……”大意当是为说士农工商没有偷生侥幸的情况。

“贤”训胜,《战国策·秦策四·秦昭王谓左右》:“韩、魏虽弱,尚贤在晋阳之下也。”高诱注:“贤,犹胜也。”相贤即相互争胜,先秦文献仅见于《六韬·龙韬·兵征》:“相喜以破敌,相陈以勇猛,相贤以威武。”由此可见《治邦之道》与《六韬》的相关性。

  整理者注:“秽,荒芜,杂草丛生。《荀子·富国》:‘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112]网友哇那提出:“简20‘故民宜地举货,实征亡秽’,整理者断读如是。似当断读为‘故民宜、地举、货实、正(政)亡秽,上不忧,邦家安’,“举’:辟举也,《管子》:‘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三国志》‘抑黜群小,然后俗化可清,庶政无秽。’”[113]所说是,《楚辞·九思·遭厄》:“士莫志兮羔裘,竞佞谀兮谗阋。”旧注:“言政秽则士贪鄙。”也是政绩称秽之例。上博四《曹沫之陈》:“知舍有能,則民宜之。”与《治邦之道》持举贤尚能则民宜说同。

上不𢝊(憂),邦

(家)

(安),亓(其)正(政)事(使)臤(賢)、甬(用)能〔七八〕,則民允〔七九〕。

  “上不忧”于先秦传世文献见《荀子·富国》:“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也可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近于《荀子》。

整理者注:“使贤、用能,指任用贤者和有才干的人。《周礼·大宰》:‘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114]使、用同训,《广韵·用韵》:“用,使也。”与《治邦之道》所说“使贤用能”最接近的先秦传世文献记述为《尸子·分》:“夫用贤使能,不劳而治;正名覆实,不罚而威。”此说当是本于墨家所持的尚贤使能说,例如《墨子·尚贤上》:“是在王公大人为政于国家者,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墨子·尚贤中》:“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墨子·尚贤下》:“而今天下之士君子,居处言语皆尚贤,逮至其临众发政而治民,莫知尚贤而使能。”

整理者注:“允,《尔雅·释诂》:‘信也。’邢疏:‘谓诚实不欺也。’”[115]“使贤用能,则民允”可与《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景公问善为国家者何如》:“举贤官能,则民与若矣。”参看。

男女不

(失)亓(其)𠱾(時),則民眾。泊(薄)𫔢(關)市〔八〇〕,則䞈(貨)䢜(歸),【二〇】民有甬(用)。

  “男女不失其时”可与《逸周书·籴匡》:“大荒……嫁娶不以时,宾旅设位有赐。”《墨子·辞过》:“男女失时,故民少。”《管子·幼官》:“十二,始卯,合男女。”《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参看,由此也可见《逸周书》、《墨子》、《管子》、《周礼》之间的相关性。

  整理者注:“泊,读为‘薄’,减轻。《孟子·尽心上》:‘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关市,见于《周礼·大宰》:‘七曰关市之赋。’《逸周书·大聚》:‘泉深而鱼鳖归之,草木茂而鸟兽归之,称贤使能、官有材而士归之,关市平商贾归之。’”[116]轻税薄敛是《管子》、《晏子春秋》所共有的观念,如《管子·内言·大匡》:“君许诺,乃轻税,弛关市之征,为赋禄之制。”《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景公问欲和臣亲下》:“百官节适,关市省征,山林陂泽,不专其利。”而《墨子》中并无类似观念,因此可知《治邦之道》此处所说的当是承自管仲学派。法家之书中,《商君书》、《韩非子》皆有明显的重农抑商倾向,与《治邦之道》中鼓励流通不同,沿海齐越等国则多鼓励商业,《管子》中更有轻重诸篇专门论述经济的作用,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的鼓励流通、支持聚货接近《管子》。

不厚

(葬),祭以豊(禮),則民厚〔八一〕。不𨑓(起)事於戎(農)之厽(三)時〔八二〕,則多

(穫)。

整理者注:“墨子提倡节葬,相关论述可参《墨子·节葬下》。《淮南子·要略》:‘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用夏政。’”[117]墨家反对厚葬,《墨子》书已足以说明,整理者另引《淮南子·要略》文来作注,盖是学界凡事皆要牵涉儒家的旧习使然。然而,如果仔细推敲,《淮南子·要略》此说实别无可证。第一,《要略》中论诸子的渊源,唯此墨子称“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其他诸子则皆无师承记述,是所述体例唯墨子特殊,此为可疑。第二,《要略》非先秦文献,而先秦文献无一言墨子学儒者。《吕氏春秋·所染》称“鲁惠公使宰让请郊庙之礼于天子,桓王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后在于鲁,墨子学焉。”而鲁惠公距墨子,年代悬隔两百多年,史角后人是何人为墨子之师,也全无可考,此史角后人此时居鲁还是居宋,更无从得知,《汉书·艺文志》称“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较墨子为早者,郑有子产,齐有晏婴,所持观念皆颇与墨子相近,是墨子不需要学儒而后才能“背周道而用夏政”。第三,墨子本人,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盖墨翟,宋之大夫,善守御,为节用。” 顾颉刚先生《禅让说起源于墨家考》推测墨子“是公子目夷之后,原宋国的宗族。”为宋大夫则自然是受学于宋的可能性远大于受学于其它地区,而宋地自有文化传承,于周文化尚常取排斥态度,如何会大肆宣教刚出现不久的儒家文化?此于理不合。前文解析内容已言,“墨子所持的兼爱、非攻、明鬼等十论,即宋地文化的体现。”《墨子》一书中,核心十论分别为: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其中尚贤、尚同、兼爱都是反对周文化中亲亲的宗法观念的;非攻即宋文化的弭兵、寝兵说;节用则尚俭,反对的是尊卑等差文章繁饰,所针对的自然是西周中期以来所形成的周礼制度;节葬更是切近,据《左传·成公二年》:“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重器备,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可见宋地本不尚厚葬;学界虽屡屡提及帝、天称谓之别为周、商文化的差异,但核于甲骨、金文和传世、出土文献,帝、天称谓差异实为历时演变的差异,而非文化地域的差异,作为指称至上意识,由称帝转为称天,商人和周人在时间上基本是大致同步的,故墨子的天志说也无需外求;明鬼更是契合宋文化,《礼记·表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即是明证,“先罚而后赏”所以易与法家观念融合,“尊而不亲”故有尚贤、尚同、兼爱;非乐与宋地音乐文化并不发达有关,郑卫之音,先秦最为著名,楚之巫音、蔡讴、齐倡也都为人所熟悉,而宋地间在郑卫齐楚蔡之间,在音乐方面却没有显著的记载,此盖即因宋地有非乐说的缘故;非命所指,篇中明言“执有命者之言曰:命富则富,命贫则贫,命众则众,命寡则寡,命治则治,命乱则乱,命寿则寿,命夭则夭”与《论语·颜渊》中“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比较可知,子夏所持,即墨子所反对者,《墨子·公孟》:“公孟子曰:‘贫富寿夭,齰然在天,不可损益。’又曰:‘君子必学。’子墨子曰:‘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而去亓冠也。’”也可见非命实即非儒的一部分,而宋、鲁二国素来不睦,《左传·隐公元年》即已记“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此后更是争战不绝,鲁的日削与宋的扩张也颇有关系,因此为宋文化典型的墨家对鲁文化典型的儒家持打击、排斥态度,实即政治局势的延伸,宋文化对周文化原本就多不接受,当然不需“背周道”才能“用夏政”。综上所论,《淮南子·要略》的所谓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实无所据,恐怕只是西汉始出的一种讹传或造作。

“祭以礼”是《治邦之道》中唯一提到“礼”的地方,相对于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对“礼”的绝口不提,《治邦之道》显然不那么彻底。与此相应,子产尚俭但不反对礼乐,《墨子》言“非乐”也不言“非礼”。由此可见,融合了法家、墨家之说,很可能为稷下学派影响而成文的《治邦之道》,和以《黄帝书》为代表而同样出自稷下学派的黄老之学一支,有着较显著的差别。

  整理者注:“三时,谓春、夏、秋三个务农时节。”[118]《管子·问》:“工尹伐材用,毋于三时,群材乃植,而造器定冬,完良备用必足。”尹知章注:“三时,谓春、夏、秋。”《国语·周语上》:“王事唯农是务,无有求利于其官,以干农功,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韦昭注:“三时,春、夏、秋。一时,冬也。”《左传·桓公六年》:“奉盛以告曰:絜粢丰盛。谓其三时不害,而民和年丰也。”杜预注:“三时:春、夏、秋。”《鹖冠子·泰鸿》:“三时生长,一时煞刑,四时而定天地尽矣。”马王堆帛书《黄帝书·经法·论约》:“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殹。”皆可见《管子》、《左传》、《国语》、《鹖冠子》、《黄帝书》与《治邦之道》的关系,“农之三时”又见《齐民要术·种谷》引《孟子》赵岐注:“待时,谓农之三时。”

(當)

(一)官,則事寈(靖),民不援(緩)〔八三〕。㤅(愛)民則民考(孝)〔八四〕,智(知)臤(賢)則民權(勸)〔八五〕,倀(長)乳則【二一】[畜]蕃〔八五〕,民有甬(用)。

  整理者注:“

,即‘当’,《玉篇》:‘任也。’靖,《国语·晋语六》‘则怨靖’,韦注:‘安也。’缓,《墨子·亲士》‘见贤而不急,则缓其君矣’,王焕镳校释:‘怠慢。’”[119]网友哇那提出:“简21‘各当一官则事[宀青] ’,似当读‘省’,约、简也(《墨子》‘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也可能读为“静/清’。”[120]所说读“寈”为“省”当是,《慎子·威德》:“古者工不兼事,士不兼官。工不兼事则事省,事省则易胜;士不兼官则职寡,职寡则易守。”可证。“援”当读为原字,训为援引,而非读为缓,《国语·晋语八》:“事君不援而进,不阿而退。”《管子·君臣》:“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皆是其辞例。

  整理者注:“《墨子·兼爱上》:‘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121]整理者所引《墨子·兼爱上》之前的内容“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视父兄与君若其身,恶施不孝?犹有不慈者乎?视弟子与臣若其身,恶施不慈 ?故不孝不慈亡有”实际上更能说明《治邦之道》此处的“爱民则民孝”与墨家兼爱说的关系。

整理者注:“《墨子·尚贤下》:‘今唯毋以尚贤为政其国家百姓,使国为善者劝,为暴者沮。’”[122]所注和《治邦之道》所言“知贤则民劝”并不是很契合,《治邦之道》此处内容,更适合与《墨子·尚贤中》:“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贵富,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是以民皆劝其赏,畏其罚,相率而为贤者。”和《管子·小匡》:“陈力尚贤,以劝民知。”相参看。

整理者注:“‘乳’字释读见赵平安:《释战国文字中的‘乳’字》(《金文释读与文明探索》,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一一年,第一一二~一一七页)‘畜’字残,仅剩下半部分。”[123]网友悦园提出:“简21之‘长乳’之‘乳’,似应读为‘孺’,‘长孺’即抚育、爱护幼小者,犹言‘慈幼’。”[124]整理者所说“乳”字,清华简《系年》亦见,笔者在《清华简〈系年〉16~19章解析》中已曾言及:“整理者言此字用为‘孺’当是,然依赵平安文认为此字本是‘乳’字,则其说可商。查简帛等出土材料中的该字,皆用为从‘需’得声之字,无一字可以确证是读为‘乳’的(即便整理者所引清华简‘兹武王乳=肇嗣’一语亦然),此种情况颇难让人理解。“乳”字又非生僻字,楚简中‘

’字若确是‘乳’的字,何以不见其作本字本义应用,却反而皆借为从‘需’得声之字了呢?由传世文献可见,先秦时称‘孺子’之例甚多,但却绝无一例称为‘乳子’的。简文中的此字若确实是“乳”字,这种情况难道不奇怪么?今观从‘需’得声之字,大多有柔弱、幼小之义,但‘需’字却无此义,故笔者以为,凡此诸字,皆本当是从‘

’得义,而‘

’字当依杨泽生先生《上博竹书第三册零释》一文所说即‘孺’的表意初文[125],为幼子义。”[126]现证于《治邦之道》也仍是这个情况,先秦两汉典籍未见称“长乳”者,而秦汉之时名“长孺”的人甚多,也可证整理者读为“乳”的字当为“孺”字的表意初文,《治邦之道》此处确当读作“长孺”而非“长乳”。

(謹)

(路)室〔八七〕,

(攝)洍(圯)梁〔八八〕,

(修)浴(谷)

(澨)〔八九〕,

(順)舟航〔九〇〕,則

(遠)人至,商

(旅)迵(通),民有利〔九一〕。

  整理者注:“

,读为‘谨’,《广韵》:‘絜也。’或说读为‘墐’,《说文》:‘涂也。’路室,客舍。《周礼·遗人》:‘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贾疏:‘路室,候迎宾客之处。’”[127]

即“勤”字异体,该句意在表述为了“远人至,商旅通”而施行的举措,因此

读为原字“勤”最为适合。除整理者所引外,“路室”还见于《说苑·辨物》“王子建出守于城父”节:“昔者庄王伐陈,舍于有萧氏,谓路室之人曰:巷其不善乎!何沟之不浚也?”庄王所问,也正是因路室之人不勤于事。

  整理者注:“‘

’即‘摄’,义为整饬。洍,读为‘圯’,《说文》:‘东楚谓桥为圯。’”[128]据《史记·留侯世家》:“良尝闲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集解》:“徐广曰:圯,桥也,东楚谓之圯。音怡。”《索隐》:“李奇云:‘下邳人谓桥为圯,音怡。’”《史记·货殖列传》:“彭城以东,东海、吴、广陵,此东楚也。其俗类徐、僮。朐、缯以北,俗则齐。浙江南则越。夫吴自阖庐、春申、王濞三人招致天下之喜游子弟,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亦江东一都会也。”因此《治邦之道》使用东楚方言即说明,第一、直接显示出与清华简《越公其事》的相关性,第二、显示出与春申君黄歇的相关性。笔者在《清华简八〈邦家处位〉解析》中曾言:“已知清华简与子产后学、管子学派及荀子都颇有关系,……归结之前的推测,则清华简诸篇是有多种来源的,而其最后或是被战国末期某位封君之傅收藏,该傅是子产后学,而且与春申君黄歇很可能关系密切。”[129]在本篇的前文解析内容中也已提到“稷下学宫的离散正与楚顷襄王即位时间大致相当,而据《史记·春申君列传》,顷襄王之弟春申君又以‘游学博闻’、‘招致宾客’著称,为战国著名的四公子之一,则在稷下学宫离散期间,稷下学人中臣属楚顷襄王或归入春申君门下者,当不在少数,这应该就是清华简中若干篇章成文的一个重要来源。”、“‘吾岂爱謟’即表示我不会以高爵厚禄的许诺来欺诞,这样的表述口吻说明《治邦之道》作者至少是封君级的重臣,才能对他人许以高爵厚禄为承诺,结合清华简各篇的特征,此封君可能就是春申君黄歇。”《治邦之道》此处所用方言“圯梁”,即为笔者的推测提供了一个地域方面的直接证据。淮南与东楚相邻,而《淮南子·主术》:“故先王之政,四海之云至而修封疆,虾蟆鸣、燕降而达路除道,阴降百泉则修桥梁。”则用“桥梁”而不用“圯梁”即可见其地域差别。若作者所在地区水网纵横,以交通而言,则陆行必多经圯梁,因此“勤路室”与“摄圯梁”是直接相关的,正如下文“慎舟航”与“涤谷澨”相关类似。

  整理者注:“澨,《楚辞·湘夫人》‘朝驰余马兮江皋,夕济兮西澨’,王注:‘澨,水涯也。’”[130]谷、澨皆无从言“修”,故

当读为涤[131],训为涤荡、疏通,《尚书·禹贡》:“九川涤源,九泽既陂。”孔传:“九州之川已涤除,泉源无壅塞矣。”

  整理者注:“

,读为‘顺’,《说文》:‘理也。’一说读为‘慎’。”[132]网友余晓春16楼指出:“简22‘谨路室,摄汜梁,修谷澨,慎舟梁’之‘慎’释文中括读‘顺’,没有必要,比较《管仲》简10‘正五纪,慎四称,执五度,修六政’可知。”[133]读

为慎是。“舟航”见《淮南子·主术训》:“是故贤主之用人也,犹巧工之制木也,大者以为舟航柱梁,小者以为楫楔。”《淮南子·泛论》:“乃为窬木方版,以为舟航。”《淮南子·诠言》:“渡水而无游数,虽强必沉;有游数,虽羸必遂;又况托于舟航之上乎!”《淮南子·人间》:“江水之始出于岷山也,可攓衣而越也,及至乎下洞庭,骛石城,经丹徒,起波涛,舟杭一日不能济也。”《楚辞·九叹·远逝》:“横舟航而济湘兮,耳聊啾而憆慌。”皆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汉初,以战国末期为最可能。《治邦之道》言“舟航”而不言“舟车”,体现出对作者而言,水路往往更为重要,这也与东楚的地理特征相符。

  整理者注:“商旅,《考工记》:‘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民有利,民众能够获利。《墨子·节用上》:‘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134]“远人至”于先秦文献见《管子·权修》:“远人至而不去,则有以畜之也。”“商旅通”可参看《五行大义》引翼奉云:“先王以冬至闭关,不通商旅,慎阴气也。”据《汉书·翼奉传》:“翼奉字少君,东海下邳人也。治《齐诗》, 与萧望之、匡衡同师。”下邳正属东楚,由之前引文也可见“下邳人谓桥为圯”,《治邦之道》重商有沿海特征,重舟航说明水路更重要,称“商旅通”也可与西汉时期下邳人翼奉所言相印证,凡此皆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地域盖即在东楚地区,成文时间当接近西汉时期。

(治)邦之道,智者智(知)之,愚者曰:‘才(在)命〔九二〕。’曰:‘夫邦之弱張【二二】、

𦴦(落)有常〔九三〕,卑(譬)之若日月之俆(敘)〔九四〕,弋(弌)淦(陰)弋(弌)昜(陽)。’

  “治邦之道”一说,先秦传世文献皆作“治国之道”,盖因避讳而改,如《管子·治国》:“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韩非子·饰邪》:“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说苑·政理》:“武王问于太公曰:‘治国之道若何?’太公对曰:‘治国之道,爱民而已。’”《说苑·政理》明显当是引自《太公书》,故由《管子》至《六韬》和《韩非子》,其措辞的影响一如前文分析。“智者知之”的说法也与之类似,《管子·乘马》:“是故智者知之,愚者不知,不可以教民。”《战国策·韩策三·或谓韩公仲》:“利害之相似者,唯智者知之而已。”由此也可见《治邦之道》言“治邦之道,智者知之”具有管仲学派思想特征。

整理者注:“《墨子》有《非命》上、中、下三篇,批判‘有命’之说,其中《非命中》言:‘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将欲辩是非利害之故。当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执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135]墨子所反对的有命观,即《论语·宪问》:“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论语·尧曰》:“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孟子·万章上》:“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相较之下,孔子的有命观显然即子夏有命观的来源,故墨家所反对的就是儒家的有命观。清华简《邦家处位》称“邦家处位,倾侧其天命。”虽然仍承认天命,但已感叹天命无常,是其观念较《治邦之道》略保守,故综合前文解析内容,《邦家处位》的作者可能即是黄歇之傅。清华简《命训》篇,也即《逸周书·命训》,其言“大命有常,小命日成。”较之《论语·颜渊》中子夏所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已经有较大差别,至《荀子·天论》则更是改变为“天行有常”、“治乱非天”,因此可知《荀子·天论》当是对《命训》有所承袭改易。《易传·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马王堆帛书《黄帝书·经法·论》:“天明三以定二,則壹晦壹明,壹陰壹陽,壹短壹長。……必者,天之命殹;……物合于道者,谓之理。理之所在,谓之顺;物有不合于道者,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谓之逆。逆顺各有命殹,则存亡兴坏可知殹。”《易传》主要为儒、道合流,《黄帝书》则主要为道、法合流。因此《治邦之道》中先是以“愚者”说“在命”、“有常”,后以“愚者”说“譬之若日月之叙,一阴一阳”,其所反对的“愚者”当非如墨家那样只是为反对儒家,而是转为包括稷下学派中儒、道合流的一支了。观《治邦之道》所述,其思想倾向与《命训》、《荀子》、《易传》、《黄帝书》皆有所差别,最为根本的区别即完全取消了天命观,也即《治邦之道》的作者实际上连墨家的“天志”观念也没有接受。对于《治邦之道》的作者而言,虽然仍然支持“祭以礼”,但明显只是将其作为仪式性的存在保留,不再认为需要这样一种意识宣教来约束民心、辅助行政了。

网友ee提出:“简22‘夫邦之溺张’,‘溺’整理者读为‘弱’,按应读为‘约’,与‘张’文义相反。约,影纽药部,溺,泥纽药部,二字古音很近。《淮南子·原道》:‘约而能张,幽而能明,弱而能强,柔而能刚。’”[136]所说当是,《文子·道原》:“绰约流循”,《淮南子·原道》即作“淖溺流遁”。清华简《管仲》:“受命虽约,出外必张。”同样是“约”、“张”对言。

  整理者注:“

,字不识,从上下文分析,其义当与‘落’意相反,表示上升,疑为‘升’字异构。”[137]“

”字上部从阝从身,疑即邪字异体,下部“坸”为“垢”字异体,《玉篇·土部》:“坸,与垢同。”该字疑与《鹖冠子》“𨈳”字有关,为侯部字,《说文·纟部》:“絇,纑绳絇也。从纟句声。读若鸠。”故“

”当可读为“聚”或“鸠”,而“聚”、“鸠”也即《越公其事》中的“勼”,正与“落”义相反。

  整理者注:“俆,读为‘叙’。《周礼·乡师》‘凡邦事,令作秩叙’,郑注:‘叙,犹次也。’”[138]“日月之叙”可与《淮南子·兵略》:“是故处于堂上之阴,而知日月之次序。”参看。网友哇那提出:“简23‘弋阴弋阳’似当读为‘代阴代阳’??代:迭、更、递也。《荀子》:‘尚功利之兵,则胜不胜无常,代翕代张,代存代亡,相为雌雄耳’。”[139]所说是,《风俗通·祀典》:“茭者,交易,阴阳代兴也。”《风俗通·山泽》:“万物之始,阴阳交代。”皆可证。

曰:‘皮(彼)幾(豈)亓(其)肰(然)才(哉)?皮(彼)上有所可慼〔九五〕,有所可𢝫(喜),可慼弗慼,可𢝫(喜)弗𢝫(喜),古(故)

(墜)

(失)社禝(稷),孫〓(子孫)不逗(屬)〔九六〕。【二三】

  整理者注:“戚,忧伤。《诗·小明》‘心之忧矣,自诒伊戚’,毛传:‘戚,忧也。’”[140]“戚”、“喜”对言,又见清华简《越公其事》第七章:“其勼者,王见其执事人,则怡豫喜也。……其落者,王见其执事人,则忧戚不豫。”可见《治邦之道》与《越公其事》的措辞相关性。“坠失”于先秦文献见《国语·周语上》:“犹恐其有坠失也,故为车服旗章以旌之,为贽币瑞节以镇之,为班爵贵贱以列之,为令闻嘉誉以声之。”而《国语》很可能为稷下学派所编成,故与对稷下学说多有继承的《治邦之道》存在使用相同词汇的情况,此点前文已言及。

整理者注:“逗,读为‘属’,《广雅·释诂》:‘续也。’”[141]“逗”当读为“侸”,《说文·人部》:“侸,立也。从人,豆声,读若树。”《国语·晋语八》:“自文公以来,有力于先君而子孙不立者,将授立之。”马王堆帛书《黄帝书·十大经·雌雄节》:“厥身不寿,子孙不殖。”《国语·周语下》:“上得民心,以殖义方。”韦昭注:“殖,立也。”可见“子孙不侸”即“子孙不立”、“子孙不殖”。

可慼乃慼,可𢝫(喜)乃𢝫(喜),古(故)

(常)正(政)亡(無)弋(忒)〔九七〕。

  整理者注:“弋,读为‘忒’,《广雅·释诂》:‘差也。’”[142]“正”当读为原字而非读为“政”,“常正”见《艺文类聚》卷一引《申子》曰:“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常正,是以清明。”《北堂书钞》卷一百四十九引作“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无忒”于先秦文献又见《管子·内业》:“敬慎无忒,日新其德。”亦可见《治邦之道》与《管子》的密切关系。

皮(彼)上之所慼,邦又(有)

(癘)

(疫)〔九八〕,水旱不旹(時),兵

(甲)聚(驟)𨑓(起)〔九九〕,

(盜)則(賊)不爾(彌),忎(仁)聖不出,

(讒)人才(在)𣅔(側)弗智(知)〔一〇〇〕,邦獄眾多,婦子

(贅)

〔一〇一〕,【二四】

  整理者注:“‘

’字亦见于上博简《容成氏》第四九简,包山简第三简及上博简《容成氏》第一六简中则从‘戈’,读为‘疠’。疠,《山海经·西山经》‘其名曰肥遗,食之已疠’,郭注:‘疠,疫病也。’参李零:《〈容成氏〉释文考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〇二年)。”[143]“疠疫”、“水旱”、“不时”之间当皆为顿号,“水旱”本身就是灾患,而不是“水旱不时”才为灾患,可参看《左传·昭公元年》:“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并且“疠疫”、“水旱”、“不时”在篇内并提于先秦文献也仅见于此《左传·昭公元年》“晋侯有疾”节,可见《治邦之道》与《左传》的编者密切的关系。

  整理者注:“聚,读为‘骤’,屡次。《左传》宣公二年‘宣子骤諌’,服注:‘骤,数也。’”[144]“兵甲骤起”类似于《韩非子·解老》:“内暴虐则民产绝,外侵欺则兵数起。民产绝则畜生少,兵数起则士卒尽。”《战国策·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说秦惠王》:“明言章理,兵甲愈起;辩言伟服,战攻不息。”故可推知这样的措辞是战国末期特征。“不弥”于先秦文献又见于《管子·四称》:“谗贼与斗,不弥人争。”同样可证《治邦之道》与《管子》的密切关系。

  整理者注:“《墨子·尚贤中》:‘不肖者在左右,则其所誉不当贤,而所罚不当暴。’”[145]“谗人在侧”于传世文献最早见于《新序·杂事五》“齐有闾丘邛年十八道鞍宣王”节:“夫鸡处讙嗷则夺钟鼓之音,云霞充咽则夺日月之明。谗人在侧,是见晚也。”可见《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近于《新序》成编时间。

  整理者注:“

,读为‘赘’。

,疑读为‘贾’。妇子

,犹《淮南子·本经》所言‘赘妻鬻子’。”[146]网友罗小虎指出:“这个字在楚简出现过。我们认为应是‘賸’字。……徐锴《说文系传》:‘今鄙俗以物余为賸。古者一国嫁女,二国往媵之。媵之言送也,副贰也,义出于此也。’从传世文献来看,字形确实可写借用‘媵’字。《说文·人部》:‘㑞,送也。从人。灷声。’段玉裁注:‘今之媵字。《释言》曰:媵、将、送也。’賸、媵从‘送’这个义项上看,似也可看成同源字的关系。我们认为这个字在简文中应该理解为‘送’。在同篇简26中,这个字形也出现了,辞例为:‘~(赘)位亓子弟’。整理报告读为赘,我们认为这个字也应该读为‘賸’,指把职位传给子弟。……妇子

,意思应该是把妻子和小孩送人。我们认为这种赠送应该是有偿的赠送,正如整理报告所引用的《淮南子·本经》‘赘妻鬻子’所显示的那样。只是在释读上把这个两个字读为‘賸假’似更为妥当。”[147]所说当可取,“妇子媵贾”即“媵妇贾子”。不过罗小虎所说“赠送应该是有偿的赠送”则并不必然,当自己和妻儿都没有足够资源活下去时,把妻儿无偿送出,以保证自己和妻儿都能活下去,历史上这样的情况本也同样不乏其例。《韩非子·六反》:“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所说“嫁妻卖子”即是与“妇子媵贾”类似而早于《淮南子》的辞例。

市多

(臺),五穜(種)貴〔一〇二〕,上乃𢝊(憂)慼,

(靖)

(殛)以智(知)之于百眚(姓)〔一〇三〕,乃

(恤)亓(其)正(政),以禺(遇)亓(其)古(故)〔一〇四〕,

  整理者注:“

,从臣,直声,读为‘台’,指身份低贱的奴隶。五种,《周礼·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谷宜五种’,郑注:‘黍、稷、菽、麦、稻。’”[148]臣仆中的一种称“台”,先秦传世文献见于《左传·昭公七年》“楚子之为令尹”节:“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清华简《汤处于唐丘》:“君天王,是有台仆。”《孟子·万章下》:“盖自是台无馈也。”可见齐、宋、楚国皆有此称。《方言》卷二:“台、敌,匹也。东齐海岱之间曰台,自关而西秦晋之间物力同者谓之台敌。”据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四十七:“《方言》:同力者谓之敌。”卷四十九:“《方言》云:秦晋之间同力者谓之敌。”卷六十二:“《方言》云:同力者谓之敌也。”因此《方言》“物力同者谓之台敌”本当作“同力者谓之敌。”由此或可推测,“台”原指被俘获并充为臣仆的敌方人员,因此才属最低一级。《方言》卷三:“儓,𧟵,农夫之丑称也。南楚凡骂庸贱谓之田儓,或谓之𧟵,或谓之辟。辟,商人丑称也。”钱绎《笺疏》:“《广雅·释诂二》:“儓、𧟵,丑也。”又《释诂一》云:“僵,臣也。” 《玉篇》:‘儓,舆儓也。’《说文》:‘嬯,迟钝也。’昭七年《左氏传》云:‘仆臣台’,《正义》引服虔云:‘台,给台下征召也。’《万章》篇下:‘盖自是台无馈也’,赵岐注:‘台,贱官主使令者。’《广雅·释言》:‘驽,骀也。’《楚辞·九辨》云:‘策驽骀而取路。’《庄子·德充符》篇:‘卫有恶人焉,曰哀骀它’,李颐注:‘哀骀,丑貌。’‘儓’、‘嬯’、‘台’、‘骀’,义并相近。”所说“义并相近”明显就是同源词,“骀”即“驽”,因此“台”即“奴”,由使用范围来看,这应该是商代旧有词汇,自殷商遗民影响到齐、楚等文化区。

  “忧戚”一词,先秦传世文献见于《墨子》的《尚贤中》和《鲁问》,《庄子》的《让王》,《荀子》的《富国》、《礼论》、《解蔽》,出土文献见前文引《越公其事》第七章,考虑到《治邦之道》与《尚贤》的关系,则《治邦之道》使用“忧戚”一词当是受《墨子·尚贤中》的影响更大一些。

  整理者注:“

,读为‘靖’。《国语·晋语六》‘考讯其阜以出’则怨靖’,韦注:‘靖,安也。’

,读为‘殛’,惩罚。《书·康诰》‘爽惟天其罚殛我,我其不怨’,杨筠如曰:‘罚、殛连文,殛亦犹罚也。’(《尚书核诂》,陕西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九年,第一八二页X墨子·兼爱上》:‘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149]网友哇那提出:“‘[骨青]’当为瘦㾪的‘㾪’专字,此或可读为‘省’,省察。”[150]笔者认为,据《说文·二部》:“亟,敏疾也。”段玉裁注:“《释言》曰:‘悈、急也。’亦作㥛。皆亟字之异者耳。”《说文·心部》:“悈,饰也。从心戒声。《司马法》曰:有虞氏悈于中国。”段玉裁注:“悈与戒义同,警也。”故“

”当可读为“省戒”,《史记·乐书》:“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也。”《集解》引郑玄注:“省犹审也。”是“省戒”犹“审戒”,《管子·幼官》:“戒审四时以别息,异出入以两易。”《汉书·五行志》:“始皇不畏戒自省,反夷灭其旁民,而燔烧其石。”皆其辞例,故《治邦之道》此句当读作“上乃忧戚、省戒以知之于百姓”。“知之于百姓”可参看《管子·君臣》:“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加之于百姓。”《韩非子·难三》:“法者,编着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由此也可以推知《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盖即介于《管子·君臣》与《韩非子·难三》之间。

  整理者注:“

,即‘恤’,慎。《晏子春秋·问下二十》:‘共恤上令,弟长乡里。’于省吾《双剑誃诸子新证·晏子二》:‘恤,慎也。’遇,抵当,对付。《荀子·大略》‘无用吾之所短,遇人之所长’,杨注:‘遇,当也。’故,意外或不幸的事变。《周礼·宫正》‘国有故’,郑注引郑司农曰:‘故谓祸灾。’”[151]网友罗小虎指出:“整理报告把‘恤’理解为‘慎’,似可商。恤应该是忧虑、体恤之义。《列子·周穆王》:‘不恤国事,不乐臣妾,肆意远游。’‘恤其政’与‘不恤国事’正相反。”[152]所说是,《战国策·中山策·武安君白起与昭王论伐赵》有“武安君曰:是时楚王恃其国大,不恤其政。”故《治邦之道》的成文时间当与《战国策》此节相近,最可能是战国末期。“禺”当读为“悟”[153],“以悟其故”即考虑是什么原因,可参看《韩非子·难一》:“故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韩非子·人主》:“今无术之主,皆明知宋简之过也,而不悟其失。”

曰:『𫊟(吾)倝(曷)

(失)〔一〇五〕?此母(毋)乃𫊟(吾)尃(敷)均,是亓(其)不均?

整理者注:“倝,读为‘曷’,《说文》:‘何也。’”[154]网友ee指出:“简25:吾倝失此?按,从图版上看,此后有句读,应把‘此’归上读。‘倝’整理者读为‘曷’,从音上看,读为‘焉’更于古音更接近。”[155]所说是,不过从上古音角度来说,见、匣最近,故“倝”最适合读为“爰”,可参看《诗经·邶风·击鼓》:“爰居爰处?爰丧其马?”“尃均”当读为“布均”,前文解析内容已言。

侯〈医〉(殹)𫊟(吾)乍(作)事,是亓(其)不旹(時)

(乎)?侯〈医〉(殹)【二五】𫊟(吾)𥝕税,是亓(其)疾

(重)

(乎)〔一〇六〕?医(殹)𫊟(吾)爲人辠(罪)戾,巳(已)

(孚)不

(稱)

(乎)〔一〇七〕?』

  “殹吾作事是其不时乎?”可与《左传·文公六年》:“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左传·昭公八年》:“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相参看,同样能说明《治邦之道》作者与《左传》编撰者的密切关系。

  整理者注:“侯,亦疑为‘医’字之讹,读为‘殹’。‘殹’为影母脂部,读为影母职部的‘抑’,为表示选择的连词。𥝕,疑为‘秨’字之讹。秨,即‘租’字。疾,疾苦也。”[156]“𥝕”为“芒”字异体,《玉篇·禾部》:“𥝕,武姜切,或作芒。”《白虎通·五行》:“芒之为言,萌也。”《呂氏春秋·高义》:“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于宾萌,未敢求仕。”高诱注:“萌,民也。”故“𥝕税”即向臣民征收的税。《韩非子·难一》:“是故四封之内,执会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笔者在《清华简〈厚父〉解析》中曾言:“《厚父》篇中的‘民’并非是现代意义上的人民、民众之义,而是指有职位的臣属,下文‘臣民’连称就体现出了这一点。不惟《厚父》篇如此,清华简《尹至》、《尹诰》篇中的‘民’同样可以明显看出并非泛指民众,甚至不晚于春秋后期的各篇文献,其中的‘民’也基本都是指此义。由此上推,就不难知道,西周金文中的‘民’也当都解为臣属。”[157]由《韩非子·难一》可见,“民”为“有职位的臣属”义,在战国末期韩非子时犹存。“有职位的臣属”原对应的是“国人”,故“民”也本对应“国人”,而随着春秋战国时期“国”这一概念的扩张,“民”的涵盖范围也日益扩大,由此才逐渐发展出现代的意义上的民众范畴。因为这一缘故,先秦时期所谓的“民主”、“民本”,其实际诉求本是贵族权益,与现代所说的“民主”、“民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概念。

  整理者注:“巳,即‘已’,《书·大诰》孔传:‘发端叹辞也。’

,读为‘孚’,信用,诚信。

,即‘称’,《国语·晋语六》韦注:‘副也。’”[158]笔者认为,

当读为“覆”[159],训为治理、审察、审问,《尔雅·释诂》:“覆、察、副,审也。”《汉书·江都易王刘非传》:“汉廷使者即复来覆我,我决不独死。”颜师古注:“覆,治也。”故“已覆”即指案件已经审理,“不称”即指所定罪责不合于案情所当。

古(故)萬民溓(慊)

(病)〔一〇八〕,亓(其)䅇(粟)米六

(擾)敗渫(竭)〔一〇九〕,則

(儥)

(賈)亓(其)臣

(僕)〔一一〇〕,

(贅)位亓(其)子弟〔一一一〕,以量亓(其)帀(師)尹之

(徵)〔一一二〕,而【二六】上弗智(知)

(乎)?

  整理者注:“溓,疑读为‘慊’,不满,怨恨。”[160]“溓”当读为“歉”,《韩诗外传》卷八:“一谷不升谓之䭑,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荒,五谷不升谓之大侵。”《广雅·释天》:“一谷不升曰歉。”故“歉病”犹前文所言“馑病”。

  整理者注:“

,从犬,䐓声,读为‘扰’。六扰,即六畜。《周礼·夏官·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畜宜六扰,其榖宜五种’,郑注:‘六扰,马、牛、羊、豕、犬、鸡。’清华简《管仲》第一三简作‘六䐓’。‘败’字或释为‘损’。渫,读为‘竭’。”[161]“粟米”一词,于先秦文献中,《管子》五见,《墨子》的《鲁问》一见、城守诸篇九见,《荀子》三见,《晏子春秋》二见,《商君书》一见,《孟子》一见,对比前文解析内容中对“刑政”一词的分析可见,若将“刑政”一词分布范围的上博简《仲弓》替换为此处的《孟子》,则词汇的涉及典籍就大致相当,故体现的当是同样的法家、墨家兼用词汇特征。“六扰”一词,先秦传世文献仅见于整理者所引《周礼·夏官·职方氏》,由此即可见清华简《管仲》、《治邦之道》与《周礼》之间的密切相关性。

  整理者注:“

,卖也。参见本篇注〔六二〕。”[162]网友ee指出:“简26:‘则鬻贾其臣仆’,所谓的‘贾’其实是‘买’字,读为‘卖’。”[163]说当是,《周礼·地官·司市》:“凡会同师役,市司帅贾师而从,治其市政,掌其卖儥之事。”《周礼·地官·质人》:“凡卖儥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周礼·地官·贾师》:“凡国之卖儥,各帅其属,而嗣掌其月。”所言“卖儥”即对应《治邦之道》此处的“儥卖”。

  整理者注:“位,职位,地位。《诗·小明》:‘靖共尔位’正直是与。’”[164]“位”当读为“纳”,训为致、进,《礼记·曲礼下》:“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于国君曰‘备酒浆’,于大夫曰‘备埽洒’。”郑玄注:“纳女,犹致女也。”“媵纳其子弟”即以子弟来抵偿税收。

  整理者注:“量,《周礼·序官》‘量人’,郑注:‘犹度也。’师尹,《书·洪范》‘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屈万里《尚书集释》训为‘众长官’。征,《礼记·中庸》‘杞不足征也’,郑注:‘征,犹明也。’”[165]“量”当训满、充,《庄子·人间世》:“轻用民死,死者以国量乎泽若蕉,民其无如矣!”《吕氏春秋·期贤》:“无罪之民其死者量于泽矣,而国之存亡、主之死生犹不可知也。”高诱注:“量,犹满也。”“征”即征收,“儥卖其臣仆,媵纳其子弟,以量其师尹之征”就是卖掉臣仆,抵付子弟来满足官吏的征收。《治邦之道》的“师尹”当是承袭自清华简《管仲》篇。

此勿(物)也,

(每)

(一)之

(發)也〔一一三〕,足以敗於邦。古(故)方(防)敚(奪)君目〔一一四〕,以事之于邦,

(及)亓(其)

(野)𨛋(里)四

(邊),則亡(無)命大於此〔一一五〕。’【二七】

  整理者注:“勿,读为‘物’。《左传》桓公六年‘与吾同物’,杜注:‘类也。’发,发政。《墨子·尚同上》:‘国君发政国之百姓。’”[166]“此勿也”可类比于《越公其事》第六章“凡此勿也”,《越公其事》整理者已读“勿”为“类”,故《治邦之道》此处的“勿”也当径读为“类”,笔者在《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六章解析》中曾言:“据《说文·聿部》:‘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一方面,‘不’、‘弗’与‘勿’在音义上有着明确的对应关系,且存在通假例证。另一方面,‘律’为来母物部,与‘类’字声韵皆同,因此上‘不律’完全可以写为‘不类’。故‘勿’、‘聿’与‘类’的通假,在吴越方言中当是成立的。”[167]东楚原即越地,所以这同样体现出《治邦之道》作者的方言特征。“发”当训为生发、出现,指前面各种“足以败于邦”的情况出现,《左传·昭公元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杜预注:“发,见也。”

  整理者注:“方,读为‘防’。夺,《礼记·仲尼燕居》‘给夺慈仁’,郑注:‘犹乱也。’”[168]更从丙得声,故“方”当可读为更,训为变,《汉书·王嘉传》:“公卿以下传相促急,又数改更政事。”颜师古注:“更,亦变也。”“夺”训强行改变,《后汉书·卢植传》:“虽贲育荆诸之伦,未有不冘豫夺常者也。”李贤注:“夺,谓易其常分者也。”是“方夺”也即“变夺”,《汉书·东方朔传》:“上不变天性,下不夺人伦,则天地和洽,远方怀之,故号圣王。”《潜夫论·潜叹》:“及欢爱、苟媚、佞说、巧辨之惑君也,犹炫耀君目,变夺君心。”即其辞例。“方夺君目”指迷惑君主。“

”当为“廷”字,廷即官舍,《广雅·释宫》:“廷,官也。”王念孙《疏证》:“谓官舍也。”“廷里”又见清华简《管仲》:“大夫假使,便嬖知官事、长廷里。”也可证《治邦之道》的作者对《管仲》篇中的词汇多有承袭。

  整理者注:“于,训‘比’。参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中华书局,二〇〇四年,第五八页)。”[169]“无命大于此”就是没有比这更大的命了,指如果任用奸佞“更夺君目,以使之于邦”,导致为君者没能意识到各种“足以败于邦”的情况出现,则这就是最大的“命”。

[1] 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9,2018年11月26日。

[2] 以下释文及整理者注释皆照录《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原书内容,笔者意见在解析部分给出。

[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8页注〔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5] 简帛论坛,清华七《越公其事》初读帖144楼: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6&page=15,2017年5月5日。

[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8]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447页“危与伪”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 简帛论坛《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40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4,2018年11月18日。

[12] 简帛论坛《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78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8,2018年11月21日。

[13] 简帛论坛《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101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11,2018年12月18日。

[1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 简帛论坛《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88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9,2018年11月26日。

[1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一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一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一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一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一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一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39页注〔一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一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一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一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29]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169页“还与营”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3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4]《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35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4,2018年11月18日。

[3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0页注〔二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39]《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12,2019年5月4日。

[4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二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4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42]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http://www.ctwx.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42/20181117172522302458725/1542446745780.docx,2018年11月17日。

[4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44]《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34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4,2018年11月18日。

[4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4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4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4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8/10/09/672,2018年10月9日。

[4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50]《中国哲学史新编第1册》第16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9月。

[51]《吕氏春秋新校释》第1198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

[52] 《学灯》第三十期: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953,2014年4月7日。

[5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5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5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56]《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5,2018年11月19日。

[5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三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58]《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4,2018年11月18日。

[5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四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四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1页注〔四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2]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596页“蔽与拂”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6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四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四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四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四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四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四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6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四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70]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xianqin.22web.org/2017/10/28/405,2017 年10 月28 日。

[7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8/07/06/657,2018 年7月6日。

[7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五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7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五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7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五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75]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9/02/15/707/,2019年2月15日。

[7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五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7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五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7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9/02/15/707/,2019年2月15日。

[7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五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80]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915页“布与尃”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8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2页注〔五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82] 《学灯》第二十五期: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525,2013 年1月8日;又,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3/01/08/210。

[8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五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84]《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29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3,2018年11月28日。

[85]《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28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3,2018年11月18日。

[86]《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53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6,2018年11月19日。

[87]《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71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8,2018年11月20日。

[8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五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8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五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0]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320页“罔与无”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9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六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六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六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六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六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3页注〔六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六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98] 《吕氏春秋新校释》第1041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4月。

[9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六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0]《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12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2,2018年10月14日。

[10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六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六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7]《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60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6,2018年11月20日。

[10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0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0]《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10,2018年12月3日。

[11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3]《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5,2018年11月19日。

[11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4页注〔七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1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20]《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48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5,2018年11月19日。

[12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2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2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24]《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4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1,2018年10月12日。

[125] 简帛研究网:http://www.jianbo.org/admin3/html/yangzesheng02.htm,2004年4月29日。

[126] 《学灯》第二十五期:http://www.confucius2000.com/admin/list.asp?id=5525,2013年1月8日。又,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3/01/08/210。

[12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2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29]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9/03/20/712/,2019年3月20日。

[13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八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31]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738页“攸与条”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3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33]《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2,2018年10月22日。

[13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3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36]《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66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7,2018年11月20日。

[137]《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九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3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39]《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48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5,2018年11月19日。

[14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九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一〇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一〇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7] 简帛论坛《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20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2,2018年11月17日。

[14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一〇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4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一〇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50]《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5,2018年11月19日。

[15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一〇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52]《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42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5,2018年11月19日。

[153]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326页“愚与娱”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5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5页注〔一〇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55]《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23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3,2018年11月17日。

[15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〇六〕,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57]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http://www.ctwx.tsinghua.edu.cn/publish/cetrp/6831/2015/20150428171432545304531/20150428171432545304531.html,2015年4月28日

[15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〇七〕,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59]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767页“孚与复”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6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〇八〕,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1]《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〇九〕,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2]《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一〇〕,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3]《清华八〈治邦之道〉初读》帖23楼: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4357&extra=&page=03,2018年11月17日。

[164]《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一一〕,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5]《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一二〕,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6]《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一三〕,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7]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xianqin.tk/2018/07/06/657,2018年7月6日。

[168]《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一四〕,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169]《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捌)》第146页注〔一一五〕,上海:中西书局,201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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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学与国术之——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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