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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富人的专利,结婚是穷人的义务

昨天在家翻闲书,看到一篇文章,讲结婚是穷人的义务,离婚是富人的专利,深觉有理。

举几个例子。

身家千万的高富帅拒绝结婚。因为性资源充足,又不想财产被瓜分,于是,从容地做着黄金王老五。

但土挫穷必须结婚。因为没钱,没能力,没资源,一个人难以支付房子的首付、按揭款、车贷......和一个人结婚,借对方的力量一起来承担,就成了不得不做的事情。

离婚呢?更显穷富之别。

富人一旦感情破裂,立即离婚,比如默多克,老子有钱,凭什么受你邓文迪的鸟气,过不了,立马滚蛋,花钱换自由,划算!

穷人可潇洒不起来。

婚姻再折磨,再如人间地狱,也无法离开。协议一签,财产被分走大半,重新租房,支付孩子抚养费,工资所剩无几,生活质量大幅下降,没几个人愿意。

应对的办法只有两种:

1,出轨,在第三者身上找寄托;

2,熬,忍无可忍,继续忍。

因此,在穷人之中,我们会发现离婚率很低。因为离婚之于他们,成本太高,代价太大,他们享受不起。

相反,在明星、富豪、精英人士中,离婚成了极其普遍的现象。

但经济的不独立,还不是穷人不离婚的唯一理由。

比如,一中产阶级的全职太太,也不算太缺钱,如果离婚,平分到的房、车、存款,也足够她体面地活下去。

但她不离。因为,多年的包养,已经让她丧失独立生存的能力,最擅长的技能,不过是处理家务,照顾孩子,和讨好一个男人。在职场上,已然成了淘汰品。

那么,离婚于她,则意味着必须换主,找到另一个可以依傍的对象,方能继续活下去。

可惜年老色衰,在婚姻市场上,显然是劣质尾货,光顾者少,也卖不出好价钱。

这样的婚,她怎么敢离呢?!再委曲,也得求全,再饮泣,也得吞声,男人即便是半年不回家,也得自欺曰:“他忙,我要体谅他!”

离婚这种事上,比之于物质的富庶,精神的富庶更重要。

前者让我们考虑能不能,后者让我们思忖敢不敢。

敢都不敢,从内部就认了输,犹如抽了骨,丧了气,软了巴叽,随便男人怎么捏,还离个屁啊,还是安心做一辈子合法的性奴吧!

鲁迅在《南腔北调集》中,对这类女人痛斥曰:

她们虽然到了社会上,还是靠着别人的“养”;要别人“养”,就得听人的唠叨,甚而至于侮辱……在没有消灭“养”和“被养”的界限以前,这叹息和苦痛是永远不会消灭的。

翻译一下,就两字:活该!

相反的是,一个独立的女人,如果不想继续婚姻,就很容易离婚。哪怕没有钱。

比如前些年,我们圈子里曾有一桩轰动一时的新闻,一中年女作家,爱上了另一男人,回家就和老公离了婚,净身出户,什么也没要, 酷得一塌糊涂。

在这两种女人中,谁贫谁富,一目了然。

全职太太虽富犹贫,女作家虽贫犹富——富在心智,富在魄力,富在自由意志,富在独立意识,富在对爱情与生活的信心。有了这些,离婚还难?我才不信咧。

还有一种原因,是多数人用以作借口的,不离婚,是因为孩子

的确,离婚我们必须要考虑到:

1,你有足够的钱养活自己和孩子吗?

2,你有足够的精力,一边工作,一边陪伴孩子,照顾孩子,教育孩子吗?

3,你有独立强大的人格,成为孩子的榜样,让他健康成长吗?

如果你是物质充裕、精神充实的富人,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

1的答案是:有啊。

2的答案是:可以请全职保姆。

3的答案是:可能性很大。

因为我始终相信,钱就是底气,智慧就是尊严,选择就是自由。有了这些,腰杆足够硬,教养足够好,视野足够远,就能以身作则地告诉孩子

结婚不是收梢,离婚也非末路,这都是一种选择。

只要自己想要,努力去要,支付代价,承担后果,那么,生活就会越来越有味,有趣,有种,又有料。

当然,如果你是经济与人格均不独立的穷人,孩子的因素,就会成为你的樊笼,将你永远困在婚姻中,哪怕它变了质,异了味,生了霉斑。

所以说,离婚是富人的特权,结婚是穷人的刚需。

明白了这一点,再有女人在你面前说:“你怎么还不嫁人啊?我跟你讲,女人年龄越大,越不值钱的啊,我幸好结婚早,嫁给了我老公……”

那么,你大可以阴阳怪气地回复她:“你有个老公了不起啊?有本事你离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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