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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这个产业要被版权玩死?

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KTV老板和消费者都懵了,背后是中国音集协清理和规范歌曲版权打响的第一枪。

喜欢去KTV唱歌的你,有没有发现最近部分KTV的点歌系统中,一些以往耳熟能详经常唱的歌不见了?

近日,一则#6000多首歌将从KTV下架#的微博话题引发热议,到底咋回事?

中国音集协出手!超6000首K歌下架

10月22日,号称“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音集协”)发出一则题为《关于停止使用部分涉诉歌曲的公告》公告称:

为降低已获中国音集协许可的各使用者的法律风险,要求所有卡拉OK终端生产商在2018年10月31日前,将公告附件中所列出的音乐电视作品尽数删除,未接到书面通知前勿重新上传;

对于向中国音集协缴费的卡拉OK经营者,也请删除各本地服务器上所列明的涉及本次事件的音乐电视作品,未接到书面通知请勿重新使用;

如在2018年11月1日起凡因未删除公告附件所列音乐电视作品而遭权利人主张权利,使用者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部分微博网友评论:

涉及歌曲6609首,其中包含下面这些:

根据音集协所列的此次需要下架的歌曲清单来看,范围极广,有经典老歌也有流行歌曲。歌名大多耳熟能详,比如《最近比较烦》、《春天里》、《我爱你中国》、《追梦赤子心》、《夜空中最亮的心》、《小苹果》、《算你狠》等。所牵涉的艺人有那英、陈奕迅、叶倩文、twins、邓紫棋、张惠妹、任贤齐。

表单中要求下架的部分歌曲  除了港台歌手,广东地区具有知名度的毛宁、杨钰莹等歌手作品,如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版本的《一片艳阳天》、《晚秋》、《弯弯的月亮》等,也在“下架”之列。

表单中要求下架的杨钰莹部分歌曲  根据AI财经社不完全统计,涉及“情歌王子”陈奕迅的下架歌曲有154首,涉及张惠妹的有105首左右。

部分网友评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下架的歌曲仅限“某一种版本”。

比如,邓紫棋版本的《夜空中最亮的心》被删除,而逃跑计划版本的歌曲并未在名单中。同样《小苹果》歌曲被下架的是女团SNH48版本,原唱筷子兄弟的版本并未在列。同样,陈奕迅的下架歌曲也大多为英皇娱乐旗下版本。

根据中国音集协公告显示,此次下架的歌曲版本集中为:中国好声音一二三季、中国新歌声第一季、中国之星、蒙面歌王、蒙面唱将猜猜猜、盖世英雄等节目的播出版本;英皇娱乐、丰华唱片、乾坤影视等音乐机构的歌曲版本。

随着国内对于著作权意识的不断加强,这些机构注重自己的著作权无可厚非。一年前,网易云音乐相继下架了中国好声音一二三季等歌曲,原因也是版权问题。

音集协回应: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

次消息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音集协给11月5日出官方解答。

音集协在解答中表示:

依据《著作权集体条例》的相关规定,音集协只能代表两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会员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所以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许可范围内。

本次公布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因此,音集协依照法律定,通知KTV场所及KTV曲库上线渠道(VOD商)予以全部删除是严格依法办事、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行为。

删除侵权歌曲将推动KTV版权市场的规范和繁荣,目前音集协和音著协管理的曲库共有十五万以上,曲库的数量还随着会员数量上升、作品的增多不断的扩展。本次通知删除的6000多首歌曲,除了极少几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远点击率不高,对KTV曲库的广泛性的基数影响有限。

此次通知歌厅删除侵权使用的音乐电视作品,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渠道肃清并规范后,音集协会不断的将最新的正版、高质量会员作品最快捷、最直接提供给KTV场所,让消费者享受最新最流行的正版带来的愉悦和享受。同时在渠道上彻底杜绝KTV曲库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以促使更多的权利人入会。

KTV的经营者懵了:一年成本多出近8万元

据羊城晚报,由于中国音集协发出公告并要求各KTV下架音乐电视作品,包括广州在内的不少城市的KTV,已受到公告影响。

“严格按照公告执行,很多歌我们都不能播了。”广州一家连锁KTV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上周获悉有关通知,10月31日收到正式的纸质公告。“每间门店常用音乐电视作品3万-5万部,这回有6000多部不能用,消费者可以点的歌,特别是一些热门的歌就减少了。”

“如果不下架,我们就有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该负责人表示。

“不能播公告上的歌,我们的利益肯定有损失。”

广州另一家连锁KTV经营者告诉记者。

“有的企业可能会听话下架所有歌曲,但我相信不少企业会观望。”

一名KTV经营者告诉记者,由于歌曲下架会让顾客感到不快,不排除部分经营者仍坚持歌曲不下架,等到有进一步法律行动时再决定如何应对。

“好端端一直在唱的歌,怎么忽然间就不能唱了?”多名广州KTV经营者对此表示困惑,特别是关注涉事音乐电视作品为何“涉诉”。记者1日联系到中国音集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具体的下架原因以协会发布在官网的公告为准。

根据音集协在公告中披露的2015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标准来看,各省区收费不同。北京、上海收费在11元/天/终端,其他省份在8元/天/终端。

据此计算,如果一家北京的KTV拥有20个包间,那么其每月要为音集协的作品支付6000余元的版权费用,一年下来则需要支付近8万元。

有消费者曾被KTV要求缴纳版权费

为了避免惹官司,此前还有KTV选择让消费者缴纳歌曲著作权使用费的事情发生。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今年1月,一名长沙网友在微博反映,他在当地一家名叫新麦客KTV唱歌时,被前台要求缴纳5元的歌曲著作权使用费。在该网友的要求之下,KTV经理拿出了一份名为《关于收取歌曲著作权使用费的通告》的红头文件。

音集协于2017年5月发布的《关于2017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的公告中,对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权的收取标准作了规定。公告指出,2017年将继续沿用2016年的收费标准,各地有所不同。湖南、山西、黑龙江均为8.3元/天/终端,上海、北京收费最高,为11元/天/终端。

湖南某KTV的黄老板表示,他们平均一年要为一个包厢缴纳300至400元不等的版权费。“如果不交版权费就没有新歌,我们是一年交一次。我也不是很清楚这个收费是怎么收的,反正会有人上门来收费,然后再帮我们更新曲库。”

针对前面提到的KTV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的做法,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曾表示,使用作品的是KTV经营方,所以版权费应由经营方支付。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相当于KTV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了。集体管理组织肯定不会直接向消费者收费,所以这和集体管理组织无关,仅涉及KTV和消费者的服务合同。”

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一起音集协对当地多家KTV的集体诉讼案,法院审理后认为,KTV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立即从其曲库中删除侵权歌曲。此外,法院判处KTV赔偿音集协每首歌500元的经济损失。

《温岭日报》报道截图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间,杨浦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原告为音集协的侵害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纠纷116件,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的有10件,被告均被判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综合自中国青年报、羊城晚报、AI财经社、公开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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