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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娄《赫索格》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作品提要】

  大学历史教授赫索格学识渊博,但是他的婚姻生活却不顺利。第二个妻子马德琳背着他,和他的好友格斯贝奇约会,阴谋占有他的钱财和住房,还突然提出离婚,而后公然和情夫住在一起,并私自带走了女儿。毫无心理准备的赫索格被逐出家门。为治疗失眠和调整濒于崩溃的精神,他四处旅游,旅途中不断地思考各种问题,还不断地给认识不认识、活着或者死去的人写信。另一方面,他先后和好几个女人保持着情爱关系,这些艳遇让他既失落又依恋。一天他带着手枪,赶往芝加哥前妻的住处,准备杀死前妻和她的情夫,却看见那情夫正在温柔地给小女儿洗澡,于是就放弃了这个念头。接下来,他带女儿外出游玩,却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警察对事故的处理中,这把手枪给他带来了麻烦。所幸误会最终解除,赫索格也决心结束彷徨无主的漫游生活,回到在路德村的乡间居所,准备摆脱所有纠葛,安心完成自己的著述。但恰在此时,近来一段时间同他来往的纽约花店女老板雷蒙娜又追逐他来到这里的乡间居所。

  【作品选录】

  他耸了耸肩膀,把染上血迹的领带捏成一团,扔到路旁。头上的伤并不严重,血已经止住。他把琼妮递进车子。当他自己坐进那火热的蓝色人造革后座后,他把女儿抱到膝上。这是不是偶然地经历到你所一直追求的现实,赫索格?用你那诚挚的赫索格方式所追求的现实?落到了和别人一样的地位——过一种普通的生活?你个人没法判定那个现实是真实的么?任何一位哲学家都能告诉你,对现实的判别,像一切富有理性的判别一样,都基于共同的求证。只是这种追求的方法是反常的。但是只有人类才如此。为了烤小猪烧掉房子。这是人类惯用的烤小猪的方法。

  他对琼妮解释说:“我们要去兜兜风,亲爱的。”她点点头,没有说话。她的脸上没有眼泪,只有迷惑,而这使赫索格感到更为糟糕,使他伤心,使他心碎。仿佛有了马德琳和格斯贝奇还不够似的,还得他跑来凑热闹,带着他热烈的爱心和激动,拥抱,亲吻,潜望镜,焦急的心情。她不得不看到他头上流血。他感到眼睛刺痛,于是就用大拇指和食指把它们按住。车门砰的一声关上了。马达发出沉浊的吼声,车子平滑地向前驶去。干燥、丰富的夏天的空气开始流入车内,但是带着废气的味道,就像硬要他吸进似的,这使赫索格觉得更加恶心。车子离开湖滨后,他睁开了眼睛,看到了黄惨惨的丑陋的二十二街。他认得出夏天那该死的熟悉面孔。芝加哥!他闻到了从唐纳利化工厂吹来阵阵化学品和油墨的热哄哄的臭气。

  她已经看到了警察搜他的口袋。在她这个年龄,他已经什么事情都清楚地看见过了。有优美的,也有可怕的。他总是被那些血淋淋的或者是臭哄哄的东西溅得满身都是。他不知道她是否也会像他一样,把这些事记得那么一清二楚。他清楚地记得杀鸡的情况。他记得母鸡从板条笼子里拖出来时的拼命尖叫声,他记得鸡粪、锯屑的臭气和热哄哄的鸡骚味。然后是割断脖子后的战抖,杀死的鸡在锡制的架子上淌着血,鸡爪子还在金属板上抓个不停。没错,这是在罗伊街一家中国人洗衣店的隔壁,洗衣店门前朱红的纸张在风中飘动,上面写着黑色的象形文字。还有一件事发生在那条小巷附近——赫索格的心开始剧跳起来,他感到全身发热——那是在一个刮着风雨的夏天的傍晚,他被一个男人追上了。那人用手从背后掩住了他的嘴巴,一面拉他的衣装,一面嘶嘶地说了什么。他的牙齿已经蛀烂,脸上长满短髭。……后院里的那些狗一直往篱笆扑窜着,它们大叫大吠,都被自己的唾沫给噎住了——这些尖声吠叫的狗,而这时候摩西的喉咙却被那人的手腕扼着。他知道他也许会被他杀死。这男人可能会扼死他。他怎么知道!他这是猜测。因此他只是笔直地站在那儿。后来那人扣上军大衣,说道:“我要给你五分钱,可是我得先把这张一元券换开。”他给他看了看那张钞票,并且要他在那儿等着。摩西看着他从那条小巷的泥泞中离去,弯着腰,瘦骨嶙峋的身子裹在那件长大衣里,他走得很快,用那双臭脚;那双讨厌的脚,可恶的脚——摩西记得很清楚——几乎是在奔跑。狗已经不再吠叫,他一直等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最后,他只好拉起弄湿的裤子回家去。他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然后进屋去吃晚饭,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什么也没有!他和威利一起在水槽里洗了手,走向餐桌。他喝他的汤。

  后来,当他住院的时候,来了那位好心肠的基督教女士,她穿着带扣绊的鞋子,头上的帽针就像电车的辫杆,声音温柔,表情严厉,她要他读《新约》,他打开指定的章节读道:“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接着她又翻到另一页,摩西读道:“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倒在你们怀里。”

  好吧,这里有一句著名的劝告,伟大的劝告,虽然是德国人说的,那就是: 忘记你所不能忍受的事。强者能够忘记,能够遮住历史。好极了!即使这是谈到力量时的自我吹嘘——这班美学哲学家们,他们装出一副姿态,可是权力把一切姿态都一扫而光了。然而,你的确不能继续把一场恶梦转变成另一场恶梦,关于这一点,尼采的说法当然是对的。性格脆弱的人必须使自己坚强起来。难道这个世界只是一片荒芜,一堆煤炭?不,不,但是有时候,它好像是一个阻挠系统,否定了每个人所知道的事情。我爱我的孩子们,但是对他们来说,我就是这个世界,只会给他们带来恶梦。我和我的敌人生了这个孩子。而我爱她。就在此时此刻,她的容貌,她的头发的芳香,使我因爱心而颤抖。我是这样爱我和我的敌人生的孩子,这不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么?但是一个男人不需要为他自己寻找幸福。不,他能够忍受任何分量的痛苦——用回忆,用他自己所熟悉的邪恶和绝望作为支柱。这就是人类未曾写下的历史,他的看不见的消极成就。他有力量去完成任务,而目的不在寻求自己的满足,只要有伟大的目标,让他的生命以及所有人的生命都投入其中。他不需要意义,只要这种热情有施展的余地就行。因为,那样,一切就会不证自明;那就是意义。

  但是这一切必须停止,所谓这一切,是指诸如坐在这辆警车里这类事。他的孝心(几乎是中国式的)使他带着这支可怕而无用的左轮枪。去仇恨,让自己处于为仇恨干点什么的地位。仇恨是一种自我尊重。假如你想要在人们中间抬得起头……

  这里是南州政府街;从前,影片发行人常常在这儿悬挂花花绿绿的电影广告: 汤姆·密克斯跳下悬崖,等等。现在,这儿只是一条平坦、空寂的街道,街上有出售酒吧间用的玻璃器皿的商店。但是,这一代人的哲学是什么呢?不是“上帝已经死亡”,这一点早就成为过去了。也许应该说“死亡就是上帝”。这一代人认为——这是这一代人的思想的思想——任何一种信仰都能攻破,都有它的弱点,都不能持久,也没有真正的力量。死亡等待它们,就像水泥地面等待一只掉下来的玻璃灯泡,容易破碎的玻璃外壳啪的一声就失去了它那小小的真空,而这就完了。这就是我们教授形而上学的情况。“你认为历史是爱心史?你这个傻瓜!你看看这千千万万死去的人。你能可怜他们,同情他们么?你什么都不能!死的人太多了。我们把他们烧成灰烬,把他们用推土机埋到地下。历史是残忍史,不是爱心史,不像那班软弱的人所想象的那样。我们试验了每一种人类的潜能,以探讨哪一些是坚强而值得赞美的,结果发现这种潜能根本就不存在。有的只是实用。要是古老的上帝存在的话,他一定是个杀人犯。但是唯一的真神是死亡。事情就是这样——懦弱的幻想没有存在的余地。”赫索格听到了这番话,仿佛这些话是在他的脑海中慢慢说出来的。他的手潮湿了,他放开了琼妮的手臂。也许使他感到昏晕的并不是这次车祸,而是这些思想的预兆。他所以感到恶心只是因为恐惧、激动,以及对这些思想观念不能容忍的强烈感情。

  警车停了下来。好像他是乘一只摇摇晃晃的小船走水路来警察局的。当他走上人行道时,也是摇摇晃晃的。蒲鲁东说过:“上帝是唯一的邪恶。”但是经过我们在世界革命的内脏中搜寻过新信仰之后,结果怎么样?是死亡的胜利,不是理性的胜利,也不是理性信仰的胜利。我们自己的谋杀性的想象力原来就是这股巨大的力量。我们人类的这种想象力是从指责上帝谋杀开始的。在这整个祸患的底部,积存着人类的一种怨恨的意识。对此我不愿再有任何牵涉。完全不存在要比指责上帝容易得多,简单得多,也干净得多。但是且不去管它!

  他们把他的女儿递给了他,然后把他们父女俩护送上电梯。电梯间大得似乎可以容纳下一个中队。另外还有两个被警察拘留的人和他们一起上去。这儿是十一街和州政府街的街角处。他记得这地方。这儿挺可怕的。带着武器的人进进出出。他听从命令,跟着那位有着两只大手和一个大臀部的结实的黑人警察走过长廊。其他人则走在他的后面。他可能需要一位律师,他自然想到桑多·希梅斯坦。想到希梅斯坦会说什么话,他不禁笑了起来。希梅斯坦本人也使用警察的方法,使用他所擅长的心理学,就像在卢宾卡中所使用的,全世界都一样。他首先强调残忍的手段,等到获得需要的结果时,他就放松,可以显得比较温和。他的话是值得牢记的。希梅斯坦曾经大叫大嚷要放弃赫索格的诉讼,让那些讼棍去接办,把他前前后后都锁禁起来,把他的嘴巴封住,把他的肛门塞住,在他的鼻孔旁放一只量表,以他的呼吸来计算他应付的报酬。是的,是的,这些都是令人难忘的名言,一位现实的老师的名言。的确是这样。“于是,你会高兴地想到自己的死,你会乐意地跨进棺材,仿佛那是一辆新赛车。”然后,“我会使我的太太成为一个有钱的寡妇,年纪还不太老,还可以荒唐一番。”他经常重复说这句话。此时此刻,赫索格想起来觉得好笑。他满脸通红,全身龌龊,衬衣上还有血迹,想到这点,他咧了咧嘴。我不应该因为希梅斯坦这样粗鲁就看不起他。这是他由于流行的观点和美国的生活方式所形成的个人的残忍的看法。那末我自己的行为一直来又怎样呢?我爱这小猫咪,她的皮毛是这样温暖,要是我不伤害她,她也决不会伤害我,这也代表了同一信条的幼稚的一面。这一信条使得人们惊醒了过来,然后变成了大声咆哮的现实主义者。学聪明一点吧,你这个傻瓜!或者是陶贝阿姨那种天真无知的现实主义的方式:“先夫卡普里斯基总是事事照顾周到,我向来看都不必看一眼。”但是陶贝阿姨是一个既精明又可爱的女人。在遗忘与遗忘之间,我们所做的事,我们所说的话……可是这时他和琼妮已被领进了一个很大但是关着的房间,由另外一个黑人警察——一位警官——对他进行登记。这位警官已经上了年纪,一脸平顺的皱纹。他的皱纹是凸起的,而不是凹下的。他的肤色黑黄,黑而金黄。他和那位拘留赫索格的警察商量了一下,然后看了看手枪,取出枪里的两发子弹,又低声向那个穿发亮裤子的警察问了更多情况,后者弯着腰,秘密地耳语着。

  “好吧,你啦。”接着他对赫索格说。他戴上那副富兰克林式的眼镜,有细细的金边的殖民地时期的眼镜。他拿起笔。

  “姓名?”

  “赫索格——摩西。”

  “中间一个字的开首字母。”

  “E。”

  “住址?”

  “不住在芝加哥。”

  这位警官相当有耐心,他再一次问道:“住址?”

  “马萨诸塞的路德村,以及纽约市。哦,好吧,马萨诸塞的路德村,没有街道号码。”

  “这是你的孩子?”

  “是的,先生。我的小女儿琼妮。”

  “她住在哪儿?”

  “住在芝加哥,和她妈妈一起,住在哈珀大街。”

  “你们离婚了?”

  “是的,先生。我来看看这孩子。”

  “我明白了。你把她放下来好吗?”

  “不,军官——警官先生。”他纠正了自己的话,令人愉快地微笑着。

  “你正受到控告,摩西。你没有喝醉吧?今天你有没有喝过酒?”

  “昨天晚上临睡之前喝过一杯。今天没有喝。你是不是要我接受酒精化验?”

  “没有这个必要。我们没有控告你破坏交通规则。我们控告你是因为这支枪。”

  赫索格把女儿的衣服往下拉了拉。

  “这只是一件纪念品。就像这些钞票一样。”

  “这是些什么钞票?”

  “是俄国钞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

  “把你口袋里的东西全掏出来,摩西。把它们放在桌子上,好让我进行检查。”

  没有抗议,他乖乖地掏出钱,笔记本,钢笔,那条代用的破手帕,小梳子,还有钥匙。

  “摩西,我看你似乎有一大堆钥匙。”

  “是的,先生,不过我全能认出来。”

  “这没有关系。并没有禁止带钥匙的法律,除非你是个小偷。”

  “唯一的一把芝加哥的钥匙是这把上面有红记号的。是我的朋友阿斯弗特住房的钥匙。我跟他约定四点钟在科学博物馆门口见面。我要把我的女儿交给他。”

  “嗯,现在还没到四点,而且你哪儿也不能去。”

  “我想给他打个电话,叫他别去了。要不,他会一直等在那儿的。”

  “哦,可是我倒想知道,摩西,干吗你不直接把孩子送回到她母亲那儿去呢?”

  “你知道……我们现在不说话了。我们两人吵得很厉害。”

  “据我看来,你也许是被她吓坏了吧。”

  一时间,赫索格对他这句话感到十分气愤,警官的这句话是有意说来激怒他的。但是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不,先生,事情并不完全如此。”

  “那么也许是她被你吓坏了。”

  “这是我们安排好的,由一位朋友从中联系。打从去年秋天以来,我就没见过那女人了。”

  “好吧,我们会打电话给你的朋友和这孩子的妈妈的。”

  赫索格大叫了起来:“哦,别给她打电话!”

  “别打?”警官对他作了一个古怪的微笑,他靠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儿,仿佛他已从他那儿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真的,我们要请她到这儿来,看看她有什么要说的。要是她对你有什么指控,唔,那你的罪名要比非法私藏武器严重多了。那时我们对你的控告就会更重。”

  “警官先生,她没有任何可以指控我的地方。你可以查查你们的档案,根本用不着要她跑这么远的路来。我是这孩子的抚养人,从来没有少付一分钱抚养费。这就是赫索格太太能够告诉你的一切。”

  “这支左轮枪你是从谁那儿买来的?”

  又是老话,又是警察的这种惯有的骄傲态度。这使他深受刺激。但是他还是尽量使自己保持镇静。

  “这不是我买来的。它是家父的遗物。这支枪,还有那些俄国卢布。”

  “你这仅仅是出于怀旧的温情伤感?”

  “对了,我是一个温情伤感的混蛋。你就那么说好了。”

  “你对这些东西也有温情伤感么?”他用手指轻轻敲着子弹,一颗,两颗。 “好吧,我们来打电话。来,吉姆,你把名字和电话号码记下来。”他对带赫索格到警察局来的那个警察说。后者自始至终都站在一旁,胖胖的脸颊,他一直用指甲梳理着自己的胡子。

  “你不妨查一查我的通讯录,那本红色的。用后请还给我。我朋友的名字叫阿斯弗特。”

  “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叫赫索格,”警官说,“住在哈珀大街,是不是?”

  摩西点点头。他看着肥胖的手指翻动着他的巴黎产的皮革封面通讯录。通讯录上满是潦草的字迹和斑斑的墨迹。“假若你通知这孩子的母亲,那样会使我处于糟糕的境地。”他说,试图向警官作最后一次劝说,“要是我的朋友阿斯弗特来了,对你来说还不是一样的吗?”

  “记吧,吉姆。”

  黑人警察用红铅笔记下了地址,打电话去了。摩西作了一次特别的努力,以保持一种漠然的表情——没有反抗,也没有特别的乞求,丝毫没有流露出个人的表情脸色,他想起他曾相信过直接注目的求情方式,说是这样就把地位的不同、不幸的事故,等等,全都推到一旁,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对着另一个人,畅开胸怀,肝胆相照。以本质来认识本质。想到这,他心里不禁暗自笑了起来。这种主张,真是甜美的梦想!假如他试着直接注视警官先生的话,警官先生一定会把那本通讯录朝他扔过来。这么说马德琳要来了。好吧,让她来吧。也许这毕竟还是他所需要的,是个和她面面相对的机会。他鼻梁笔直,脸色苍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地板。琼妮在他的怀抱中换了个位置,引起了他肋骨处的疼痛。“爸爸很对不起你,小宝贝,”他说,“下次我们去看海豚。也许看了鲨鱼不吉利。”

  (宋兆霖 译)

  【赏析】

  197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了美国当代小说家贝娄。授奖词这样评价贝娄的创作:“这些作品……跟作者的第一部小说一样,都是刻画一个没有立足点的人。但是有必要指出,这是一个在我们这个风雨飘摇的世界里一面漫游,一面不断试图寻找立足之地的人。”

  从1944年推出处女作《晃来晃去的人》开始,贝娄的小说创作就一直关注着美国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中这样一类不安宁的灵魂。这些人始终忙忙碌碌,奔忙不息,似乎在逃离什么东西,又似乎在追逐某种匮乏的东西。他们彷徨困惑,未必能了心愿,却欣然于这样一个“值得为之奔波的命运”,至少是安于这样的命运。长篇小说《赫索格》通过人物遭遇,在将浪漫主义的处世态度同二战后的美国社会现实进行喜剧性对比的基础上,又平添了一份理性的思考和诘问。

  节选的部分中,小说故事情节已经发展到后半。这是离婚后赫索格第一次和女儿琼尼团聚。父女俩亲亲热热地参观完水族馆,打算找地方吃午饭,却意想不到发生了车祸。赫索格受了伤,琼尼受了惊吓。两人被带到警署,赫索格接受了审问。他没料到,随身携带的那把旧手枪,本来想用来射杀前妻玛德琳和她的情夫格斯贝奇,结果报仇未成,反变累赘,替他惹下不小麻烦。

  这一情节是具有象征性的。警官审问左轮枪和子弹的来历,一下子就触及到赫索格最敏感的部位:“你这仅仅是出于怀旧的温情伤感?”他只好承认,自己正是个“温情伤感的混蛋”。但对赫索格提出审问的,绝不止警官,还有小女儿琼尼。和赫索格一心要照顾好女儿的良好愿望相悖,琼尼差点送了命,心灵也肯定因此事受了伤。她看见警察搜着爸爸的口袋,脸上没有泪只有迷惑,好爸爸的形象先就支离破碎、四分五裂,根本别提像赫索格想象的那样,把前妻的新欢——那个“格斯贝奇叔叔”从小女孩心目里赶走了。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什么他一腔真诚的温情,非但没有给小女儿带来幸福,反而让她离开自己更远?

  节选部分最后提到玛德琳将随后赶来,等待着赫索格的,不久还有一场和她争夺女儿抚养权的诉讼。本来因发现了格斯贝奇还未离婚就和玛德琳同居,赫索格在官司中是占上风的。但这样一来,他恐怕只能处在招架地位了。

  作家对身陷困境中的赫索格充满了爱莫能助的同情,他让警官、琼尼和玛德琳,各自从自己的角度对赫索格的价值观念和生活理念进行了审视,实际已结成了一个松散的阵线,代表了和赫索格向往的“个人生活”相对立的方面。警官期待他成为奉公守法的模范公民,琼尼希望看到一个照通常标准哪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好父亲,玛德琳更是直截了当地宣布她和赫索格水火不相容。事实上,两人之间的不相容是根本性的,她对他根源于浪漫主义文化传统的“天真汉”式的追求嗤之以鼻。在路德村时,她就斩钉截铁地告诉过他:“你要的那种环境,你一辈子也别想有。那种环境只有12世纪才有过。”

  “天真汉”是作家对赫索格包含着疼惜与无奈的称谓。实际上,这是对他在研究浪漫主义的同时又深受其影响的概括(其中还有他犹太裔身份的文化因素)。小说一开始,已经定下了赫索格不见容于世人的基调: 几乎所有的人,包括他的犹太裔亲属和朋友,都把他当成疯子,他的所作所为也有悖于常理。他放弃了学术界显赫的地位,辞掉了芝加哥大学的教授职位,花2万美元在偏僻的乡村买了所破房子做别墅,打算隐居在那里完成自己的研究。他不仅自己离开繁华的城市,还把新婚妻子玛德琳拖到那远离现代文明的角落。他不谙人情世故,对玛德琳为准备离婚在财产、住房问题上做的手脚毫无警觉,对律师们暗中偏向玛德琳也一无所知。

  用赫索格自己的说法,他还保留着“史前天性”,“坚持要做一个天真的人”,他实实在在地感到同高度发达的工商业社会不合拍。芝加哥、纽约和费城等大都市都让他感觉不安生,回到落寞的乡村那间破旧房子,才觉得说不出的舒心惬意。他多愁善感,富于感情,除了亲人朋友,任何一个不相干的人一件不相干的事,都会激发他的悲悯,让他热泪盈眶。他从不为此羞赧。他主张保存内心的温柔和善良。他意识到脉脉温情在当今世界和人类心灵中十分稀有和可贵,得来不易,他充分估价了它与理性和逻辑的抗衡作用,也指出了它遭到普遍忽视和否定的不公正待遇。

  然而崇尚感情是否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赫索格的经历显然已经回答了这一点。既然感情是如此重要和高于一切,那么在情感生活中,就用不着什么道德伦理的规范或约束,完全可以率性为之,任情由之了。结果赫索格40岁已离了两次婚,另外还有一大堆情犹未了的风流事要操心。多情与忠诚,必然冲突。他是“一个天真但远不是那么纯朴的人”,“怀着一颗半纯洁半邪恶的心”。在节选部分里,赫索格习惯性地做着思想漫游,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被审判,感觉到灵魂在现实当中已走入了死胡同。这似乎在暗示传统的浪漫精神在现代拜金主义文明里的困境。

  尽管小说不是学术论著,但有关浪漫主义精神遗产和文化传统的思考,构成了《赫索格》的重要内容。这成了小说的一大特色。赫索格对浪漫主义的具体评论,见于他随时随地写下的并不一定发出的信件和札记里。总体倾向上,他对浪漫主义持批评的态度,认为它首先是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或历史观。浪漫主义往往把战乱和灾祸频仍的中世纪美化,结果“形成了一个新的乌托邦式的历史,一种田园牧歌”。在节选部分中我们依然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特点,他在漫游的思绪中这样扣问:“你认为历史是爱心史?你这个傻瓜!你看看千千万万死去的人。……历史是残忍史,不是爱心史,不像那班软弱的人所想象的那样。”赫索格觉得浪漫主义的另一个谬误是用审美的标准来评价一切,进而否定科学进步的意义,他“深信事实王国和价值标准王国不是永远隔绝的”,即是说科学和理智并不等于败坏和堕落,艺术和感情也并不就是拯救与新生。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他本人却是个陷于感情旋涡无力自拔的滑稽角色。他所批判的,正是他所遵循的。浪漫的情感方式和精神气质,终究让他沦落为自相矛盾的悲喜剧人物。其实,作家贝娄是要通过他所塑造的赫索格来表达这样一种立场,即在传统和现实之间进行折中与调和,不必“进行虚无主义的荒唐的空头抗争”,而是寻找“更温和一些的抵抗和自由选择形式”。他认为受现代文明抚育的人们,没有理由充当现代文明的叛逆者。这种文化保守主义,成为相当多的现代人挣扎在困惑中的取向,是他们身处现代社会裂变下的唯一曙光,这也是成就《赫索格》问世后长盛不衰的原因。

  小说结构独特,看似松散,但正好与小说中人物混乱的状态相照应。两条发展轨迹交织在一起,一条是现实生活中赫索格的遭遇,一条是他不断写下的五十多封信。这些信即为人物的内心独白,补充讲述着人物的经历命运和精神观念。作家手段高明地运用意识流手法,将人物的感觉、回忆、推测、联想、意念、说理等混杂在一道,却又清晰可循地逐一铺开。诙谐的嘲讽、犀利的揭露、生动的描写、精辟的分析,构成了小说语言的主要特征,使读者得以在忍俊不禁和出神沉思间自由痛快地逡巡。

  (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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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轴鼠画》原文及鉴赏

 东安一士人喜画①,作鼠一轴②,献之邑令③,令初不知爱,漫悬于壁④。旦而过之,轴必坠地,屡悬屡坠。令怪之,黎明物色⑤,轴在地,而猫蹲其旁;逮举轴⑥,则踉跄逐之⑦...(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