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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月宝鉴”之“正面”与“反面”

  也说八十回后的宝钗

  红楼人物

  近日拜读了周汝昌先生的大作《红楼真貌》。周老先生根据现存的种种资料,旁征博引,考证出“旧时真本”的原貌,乃是一个黛、钗、湘三部曲的过程:黛玉死后,宝玉娶宝钗;宝钗嫁后亦早卒,宝玉再娶湘云为续配。这一点,令笔者十分佩服。然而,书中的一章论及“八十回后的宝钗”。周老先生又断言,宝玉宝钗婚后“仍为姐弟”,“没有夫妻之实”,认为他们之间不存在性爱的关系。在我看来,则不免有失于牵强和武断了。笔者特不揣冒昧,将几点不同的意见,附骥于后,亦供诸位参鉴:

  首先,周老先生的“无性”之说,于他所常常引证资料不符。就从“旧时真本”的种种残迹来看,宝钗恰恰是“娩难”而亡的,或者说是死于产后疾病。(参见《续阅微草堂笔记》:“红楼梦·旧时真本”条)既曰“娩难”,可见宝钗此时已怀有身孕。而宝钗怀孕本身,不正说明了她与宝玉之间夫妻性爱的关系吗?周老先生一心于论证“宝钗早卒,湘云继配”,怎么连宝钗早卒的死因,这一重要的细节,也忽略过去了呢?这也太不应该了吧?

  其次,“无性”之说,也与周老先生所一贯坚持的“自叙说”,相互抵触。曹雪芹本人的经历,实难支持起这样的论点。我们现在知道,曹雪芹一生有过两次婚姻。他的第一个妻子,曾为他生育一子。但产后不久,她就染疾身故了。雪芹甚疼爱此子,舐犊情深。可他的儿子后来也不幸夭殇。雪芹为此遭受了精神上的重创。依照“自叙说”的原则,宝玉即雪芹。“旧时真本”中的宝钗和湘云,就应该分别对映曹雪芹的元配和继配了。周老先生自己也说:“曹雪芹是先娶薛宝钗,后娶史湘云。”那么,请问周老先生,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曹雪芹同他的结发妻子,亦仅为“姐弟”关系而“没有夫妻之实”呢?我们当然是不必相信这类说法的。

  其三,“无性”之说,也并不符合原著前八十回中对宝玉的描写。

  第28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宝玉见了宝钗丰泽、莹润的手臂,尚且心动不已。你能想象他二人“成其夫妇”之后,宝玉反对宝钗的身体无动于衷吗?不错,宝玉的确动过“这个膀子如何不长在黛玉身上”的念头。但这一念头的产生的前提,正是恨其“没福得摸”。钗玉成婚之后,这样的顾虑自然消失。如此一来,“金玉良缘”还会是一种空头婚姻吗?

  第58回,“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小生藕官本与小旦菂官有旧,菂官死后,藕官痛悼不已。但她又与新补的蕊官,“一样地温柔体贴”。藕官解释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 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

  读者试想,藕官的这番“得新不弃旧”的“真情痴理”,为什么会“独合了宝玉的呆性”?这不正是作者对待他平生所爱之女子的态度吗?藕官与菂官相爱至深,尚且不会“孤守一世,妨了大节”。周老先生又何以断定,宝玉就必然会为黛玉恪守“贞节”,而不与宝钗行夫妻之实?这不正好与作者的意图背道而驰了吗?更重要的是,宝玉一生所爱的女子,乃是一个情感的链条。初有可卿,可卿之后有黛玉,黛玉有宝钗宝钗之后有湘云……他又怎么可能一位接一位地去守“贞节”?要真那样,《红楼梦》也就不成其为《红楼梦》了。须知,宝玉对黛玉的怀念,是并不妨碍他与宝钗的恩爱的呀!就正如他与宝钗的感情,也不会妨碍他续娶湘云一样!

  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云: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又云:

  奇文!写得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何也?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岂于宝钗前反生远心哉?盖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宝钗待下愚尚且和平亲密,何反于兄弟前有远心哉?盖宝玉之形景已泥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反成远离之端也。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不然,后文如何反较胜角口诸事皆出于颦哉?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此一回将宝玉、袭人、钗、颦、云等行止大概一描,已启后大观园中文字也。今详批于此,后久不忽矣。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

  庚辰本第45回,描写黛玉凄楚自悲,宝玉衷心劝慰处,脂砚斋又批道:

  直与后部宝钗之文遥遥针对。

  其实,将这三段批语合起来解读,作者的真意也就不难理解了。

  宝钗、黛玉皆是宝玉的最爱。二人之于宝玉,具有娥皇女英之于舜帝的性质。只不过,从全书纵向的结构上讲,她们又分别对应了宝玉不同的人生阶段和情感阶段:黛玉代表了宝玉的初恋之情,宝钗代表了宝玉的婚姻之爱。就初恋阶段而言,宝玉与黛玉自然是相爱相近的。可是,初恋阶段的“有缘”,本身即于冥冥中包含了下一个情感阶段的“无缘”。宝玉与宝钗,形式上是相互疏离的。而这种疏离的背后,又蕴涵了日后的断环重合。“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宝玉、宝钗的爱情“精华”,正在于“成其夫妇之后”!所以,脂砚斋说:“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 “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 ——“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

  “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这正是《红楼梦》之“风月宝鉴”性质的又一体现。如果读者不察,徒以文章的表面入手,争论宝玉爱谁不爱谁,则难免陷入“贾天祥正照风月鉴”式的困境了。

  从宝钗自身的人生经历来看,她的故事也应该具有“风月宝鉴”之“正面”与“反面”的效果。未嫁之时,作为贵族少女的宝钗,乃是她形象的“正面”。出嫁以后,随丈夫宝玉一道落入贫困境地,成为“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寒士之妇,乃是她形象的“反面”。今写薛家之豪富,“珍珠如土金如铁”,是文章的“正面”。他日,宝玉宝钗“运败”、“时乖”,流寓失所,反需袭人、蒋玉函“供奉”,则是文章的“反面”。万变之中,唯一不变的乃是宝钗对“和谐”与“雅致”的渴求。并且于困苦中,宝玉宝钗夫妇患难与共,越发显现出“淡极始知花更艳”的色彩。今写黛玉孤苦无依,凄楚自悲,让宝钗同情不已,使宝玉怜爱有加;他日,宝玉面对妻子宝钗所遭遇的不幸:怀孕难产,再染疾早卒;又岂能不生出同样强烈的悲痛? 正所谓“直与后部宝钗之文遥遥针对。”若读者有幸读书至此,也就会由衷地感受到钗黛同为宝玉知己的道理了。故脂砚斋在强调指出了宝钗、黛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之后,又云:“请看黛玉逝后宝钗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庚辰本第42回总评)只可惜,这样的后文早已迷失,永远地和我们失之交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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