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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托关系办事?这是活生生的教训

在职场中,有一门特殊的学问——托关系

都说职场水深,而托关系这门学问,不仅水深,弯弯绕绕还特别多,所要面对的人心,尤其复杂。

别以为“托关系”的关键在“关系”二字,其实,怎么“托”学问更大,一个操作不到位,可能本来能成的,结果成不了了,或者本来不用找关系就能搞定的,结果找了关系反而黄了,这其中,复杂着呢。

很多人失败了,还不知道自己死在哪里。

(一)

景怡是一家知名国企的职工。

最近人事部门在招人,单位人来人往,一天,她看见走廊上有个人影很像她的前同事安,就上去打招呼。老同事相见,分外亲切,只是安的笑容始终有点勉强。

当晚,她接到了安的电话。

原来安报考景怡的公司,已经通过了笔试,但公司要求两年的相关工作经验,而她刚好差两个月,资格复审没有通过。

安小心翼翼地问景怡,她跟人事部门熟不熟。

景怡心里掂量着,她跟安关系还行,于是说了实话:“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天串门。我们公司要求特别严格,要求什么条件就是什么条件,从来没听说破例的,我不能保证一定行,我去找他们问问吧。”安连连感谢。

第二天,景怡找到了人事部门的主管欢姐,欢姐还算给她面子,说好天安来的时候正好也没有其他人在,这样吧,只要她找原单位重新开个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就行,就当她之前没来过,不知道她没满两年的事。

景怡如实转告,安很感谢,却也为难,她跟原单位早就闹翻了,这个假证明开不了。她也想过另外找个单位开个证明考了再说,但是一旦考上,调档的时候瞒不过公司,社保缴费记录也瞒不过公司。

过了几天,欢姐把景怡偷偷拉到一边,语气埋怨:“你这个朋友怎么到处找人呀?公司的林科长也在找我说这事。你跟她说啊,别到处找人了,要是大家都知道这事,我可不敢帮忙啊。”

景怡又赶紧如实转告安。

最终,安也没开到那个证明,林科长也没能帮上忙。

(二)

故事讲完了,你们觉得景怡是怎么样的人?

她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对不对?乐于助人,愿意去“帮忙问问”,也确实要来了解决方案,需要传话的地方,也没有鼓弄口舌、添油加醋。大家知道托人特别忌讳托两个以上的人,但景怡也没因为这个出幺蛾子。

所以,景怡应该算是个还不错的人。

可是这世界常常是这样的,无心办坏事,甚至好心办坏事。

找别的部门办别的事情,可能就成了,但是找人事部门办事,搞人事的人就是琢磨人心的,对他们来说,每种关系都有它的价码,给特权是要承担风险的,所以要衡量这份关系值得多大的风险。

景怡只是普通职工,带不来多大的利益交换,关系也没铁到那个份上,还会担心她口风不严,引起后患,并且她也只是“帮忙问问”,所以欢姐这样的老油条迅速衡量利益得失,给出了解决方案,看似给了景怡面子,其实人事部门没有任何风险。

可是林科长来找,真的就不行么?

安只是进面试,能不能考上都不一定呢,如果考不上,既没有风险,又卖了同僚人情,何乐而不为呢?就算考上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也不需要公示,只要没人知道没人举报,一般来说,是很难有什么意外的。

只要林科长给得出足够价码,表现出足够诚意,这笔交易,未必就不能做。

而这种事情,要的就是绝对的保密,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可是问题就在于,景怡知道了。

如果林科长来找欢姐直接就搞定了,而景怡来问就需要原单位开证明,景怡能不明白吗?欢姐不是把景怡给得罪了吗?

又知情又被得罪,这不就是隐患吗?

安全是第一考虑要素,所以欢姐衡量再三,也只能摆出一副大公无私的脸谱,拒绝了跟林科长互利互惠的机会。

其实,说不定欢姐一脸公正廉明拒绝的时候,心里还在暗暗遗憾呢!恐怕也会暗暗怪景怡,多什么事呢!

她也不怕告诉景怡林科长来找了她,因为那只能证明她的大公无私,还有我没给他面子却给了你面子的特别的“情”。

事情虽然没办成,但景怡仍然得承这份情。

自然了,欢姐也担心,万一安不死心,再找更大的领导来呢?

要么,她继续拒绝大领导,要么,林科长也成为她的隐患,哪一个选择,她都不想面对。

所以她让景怡告诉他们不要再找人了,再找人,现在的方案都不行了。

当然,如果真有更大的领导来,她是可以放行的,她放行的逻辑是:在我的权限内,是不行的,但是更大的领导,比如副总甚至老总,大领导有大领导的考虑,我当然是听从的,听从大领导的,本来这也是工作职责。

看看,欢姐的心里,拨动过多少算盘,起伏过多少波浪啊!

本来挺简单的事,是不是因为景怡的“好心帮忙”,反而搞砸了?

所以说,人心难测,沧浪水深。

也所以,如果你是安,要找关系,千万不能什么沾边的关系都试试,既欠了人情,办成事的可能性又不高,甚至还有可能因此跟朋友反目。

而如果你是景怡,也不要想着能帮就帮,尽力试试,要知道,很可能你这“尽力试试”,就把别人的事情给搞砸了。

关系真是一件需要大智慧的事情,很多人失败了,还不知道自己死在哪个环节。

关系不是找的人越多越保险,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关系都可以找,常常容易出反效果。

那么,如果只找一个人,又是能直接影响结果的人,本身也不是多难的事,就没有问题了吗?

人心可是世界上最长最弯的路啊。

还真不一定。

(三)

第二个故事,是我当学生的时候在作家刘墉的书里读到的。

真真是我的偶像,先生现在已经70岁高龄了。

小赵最近很是烦恼。

毕业之后,他很想进一家业内出名的大公司,刚刚参加了公司的笔试,虽说对自己的水平很有自信,但公司竞争异常激烈,他想请老爸赵教授出山,去打个招呼。

因为,那家公司的总经理吴总,正是赵教授的得意门生,以前还来家里吃过饭。

可是老头子死倔死倔,好说歹说都不答应。

妈妈也帮着劝,多说几句,老头子就怒了:“我就不相信以我儿子的水平,还会考不上!我不会去打这个招呼的,你们俩也是,谁也不许去给我丢人!”

妈妈拉着小赵气哼哼的离开了,她说,“别理他,妈自有办法。”

妈妈一个电话打给了赵教授的另一个学生廖经理,他也在这家公司任职,还是高级主管,说明来意后,廖经理特别热情:“哇,赵教授的公子考我们公司呀,真是荣幸之至!师母,您放心,我明天就去找吴总说,一定没有问题的!”

小赵这才放下了心。

廖经理是个办事稳重之人,他先是调出了小赵的试卷,看他答得怎么样。

一看之下,结果自己都脸红,不愧是赵教授的公子,答得是真好,自己都比不上他的水平,根本不用打招呼,妥妥的能考上啊。

他拿了卷子,兴奋地跑去找吴总经理。

“师兄,师兄,好消息!赵教授的公子来考咱们公司啦!喏,这是他的卷子!答得是真棒啊!”

“是吗?教企管的赵教授吗?好事啊!”吴总也很高兴,拿着卷子翻来覆去的看,啧啧称赞。接着,他想起了什么,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嗨,师母给我打的电话,让我关照一下,”廖经理依然很兴奋,“其实小师弟回答得特别好,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关照。当然啦,师兄,都是您说了算。”最后关头,廖经理也没忘拍拍马屁。

从吴总那里出来,廖经理就立刻电话向师母报告了情况,让他们安心等通知,可是,很多天过去了,小赵的同学已经收到了录用通知,小赵那里却始终没有任何动静。

为什么呢?专业的赵教授认定以小赵的水平一定能考上,高级主管廖经理觉得小赵的水平比自己还高,小赵有这么强劲的实力,为何竟然没考上呢?

作为高级主管的廖经理积极为小赵的事情奔走,单位一把手吴总又是赵教授的得意门生,如此一来,几乎是三保险,谁落榜,都不应该小赵落榜呀!

这不是太匪夷所思了吗?

如果你这么想,那就too young too simple了。

师母犯的错,廖经理犯的错,都在于太不懂人心、太不懂人性了。

如果吴总告诉廖经理,“小赵被录取了。”那么廖经理回头给师母报喜,赵教授一家,会领谁的情?会感激谁?

自然是廖经理。

明明是我吴总拍板的事,凭什么我被忽视,凭什么是他廖经理来得这个人情?!我这不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吗?

更重要的是,当学生的时候,吴总是比廖经理更受赵教授喜欢的学生,他还去赵教授家吃过饭,他跟赵教授的关系更亲近;工作之后,他是公司一把手,是廖经理的上司,于情于理,这个电话都应该打给他,这个人情都应该由他来卖。

而他居然不知情,这对一把手而言,已经是极大的伤了他的face。

还记得吗?领导的face,万万不能伤。

这两个原因加起来,吴总感觉自己受到了轻视,甚至是羞辱,自然不肯让小赵过。

(四) 

也许你们不太能理解领导对face的执念,那我再举一个例子,是我身边活生生的例子。

我有一男一女两个大学同学,大学时关系特别要好的那种。男同学官至副厅,女同学也从政,混得特别拉风,一天男同学拜托女同学联系一个考察点,女同学怠慢他,男同学恨得不行,从此两人再也不说话。

你们觉得挺惊讶吧:“这点小事都能互相不说话?”

殊不知,越是官大,越受不了被怠慢。

所以,在这个案例中,师母犯了第一个错,就是撇开吴总去找了廖经理。

而廖经理犯了第二个错,就是瞎揽事。

那么廖经理应该如何做呢?他可以在看了小赵的卷子之后,跟师母说:“我看了小赵的卷子,答得特别好,一定能考上。”

这样,师母会感谢他,吴总不会恨他,而小赵,凭自己的实力考进公司,甚至有可能是第一名,如果有一天大家知道他是赵教授的公子,却完全不靠关系靠实力的话,将会更加受到公司上下的尊重。

只可惜,就是因为不懂人性,大好局面毁于一旦。

(五) 

所以,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明白什么呢?

如果有足够的实力,就不要去找关系,否则明明可以成功的事情,很有可能因为招呼没打好、关系没找对而满盘皆输,最后还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如果自己能直接打招呼,就不要找人在中间传话。

关系,毫无疑问,托一把手最可靠,最保险;一把手托不着,托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也手不着,那就找直接办事的部门主任,比如第一个案例,如果安跟欢姐是姐们,那一点问题都没有。其实无论你托天王老子还是毛头老孙,最后办事,都离不开这三个人。

卯叔说

托人办事,情况确实复杂。这两个托人把事办砸的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都不是直接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主任,而是通过同一单位的小兵或中层去“敲边鼓”。

你要说复杂,其实也不复杂,将心比心就可以。哪个单位不是一个小江湖,谁愿意让“不穿同一条裤子”或“不上同一张床”的同事知道自己违反规矩办事?所以,如果找不到主要、分管副职、部门三级领导,不要轻易去找同一单位的同事。找没有金刚钻却爱揽瓷器活的虾兵蟹将,还不如自己去当“不速之客”呢。

其实,最容易办成的,是这样一种情况:你找的人,与分管副职或部门负责人是铁哥们铁姐们关系,床上关系,利益共同体,等等,这样,经办人给你走个后门就毫无压力,因为同僚知不道嘛!能办的,又有点好处,或捞个人情,他就给你办了。如果实在办不了,估计找谁也没用。为什么找一把手也不好呢?找一把手代价太大,承的情太重,很可能得不偿失。当然,重大的事,或涉及重大利益的事,就非一把手不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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