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西安交通大学校长王树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谈到,自2016年起,在不同学院的资金分配上,实行了“后配给”制度。“在此之前,各学院的经费需要每年提前向学校申报预算,再由学校进行论证来确定,学院按照论证后的计划实施。但‘后配给’制度则是学校根据各学院上一年的工作业绩增量,以及各学科与国内兄弟高校学科的增量对比,下拨相应的经费到学院,这笔钱完全由学院自主支配。”(3月14日中国教育报)
西安交大以实行“后配给”制度为标志,开启了高校经费划拨新模式。所谓“后配给”,就是“学校根据各学院上一年的工作业绩增量,以及各学科与国内兄弟高校学科的增量对比,下拨相应的经费到学院”。
从某种意义上讲,西安交大的“后配给”改革戳中了大学办学经费运行系统的一个软肋:事前(年初)拨款,虽然严格加强了过程管控,但审批链条多,经费使用效率低,甚至还可能会出现“缺钱”与“钱没花完”并存的尴尬局面。经费下拨后,学校可能担心基层乱花从而不敢放手,严加管控,层层设卡,给基层使用经费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因此,基层可能就会放弃使用或者变通使用,滋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
学校对经费加强管控,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学校财务安全,本身并没有错,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味地管控不足以解决根本问题,而且往往会使学校疲于应付各种签字。在我看来,在保证日常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可以借鉴西安交大“后配给”的做法,即当年各学院、各基层单位的经费核定不妨以上一年度的单位“产出”情况为依据,就像是某些企业实施的年薪制那样,这也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劳动价值论。
正如王树国校长所言,“后配给”制度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引导各学院不再专注于每年可以得到多少经费,而是将重点放在如何将本职工作做好。钱不变,但通过“后配给”这一新模式立下标准,更有助于各单位找准自己的位置和奋斗的方向,更有助于教育工作者放下浮躁,摆脱等靠要思想,从而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推动高校更快更好发展。
当然,对于一年之内难见明显成效的工作,这种“后配给”还要区别对待,做出因地制宜的探索、调整和应对。作为有别于企业的大学,使命是立德树人,办学效果往往有一个较长的滞后期,难以在短时间内看出成效,对于这些工作,如果一年结束就去考查并以此为据“论功行赏”,显然操之过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