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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的“感恩”实为变相勒索

3月15日起,一则名为《母校恩情几何?盘锦市高级中学标价一百》的网帖陆续出现在国内各大论坛上。网帖称,“所有费用都不开收据等手续,并要求学生在所缴纳的钱上写上学号。” 3月24日上午,该校一负责人解释道,“感恩母校钱”系学生的私自行为,目前已经全部退回。(3月24日《新京报》)

母校恩情几何?盘锦市高级中学标价一百。短短的一句话,让我们看到事件背后一所中学的精神沦丧、学生的不满和社会的质疑。100元不算多,但当其等同于 “感恩母校钱”时,一切都变味了,似乎成了变相的勒索——“所有费用都不开收据等手续,并要求学生在所缴纳的钱上写上学号”,这还是感恩吗?恐怕学校是只看到了钱而没有认识到感恩的真正含义与价值吧?

感恩是我国社会文化的重要原则,是民众的一种重要心理。按照《说文解字》的说法,“恩,惠也。从心,因聲。”恩就是恩惠,与仇怨相对,感恩就是感激别人对自己的恩德。感恩是个体对有利于自己生存和发展的因素表示友好并且回报,即所谓知恩图报,但请注意,这里的感恩主体应是自觉的、主动的,而非被强制的、胁迫的,且不一定都以金钱的形式来表达。反观“感恩母校钱”,之所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就是因为学校在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变相裹胁学生——你不感恩不行,不用金钱感恩更不行。打着感恩旗号做出背离感恩之本的事情,学校的斯文何在?老师的脸面何在?

把一切的责任都推给学生,推给不完全具备行事能力的“班长”更证明了学校的不光彩一面。感恩心理不是天生就有的,只有通过教育和引导,个体才能生发感恩意识和责任,进而将其外化为感恩行动。而良好的感恩教育环境是激发感恩行为涌现的前提,遗憾的是,学校有辱斯文和背离感恩的做法,使得事物走向了反面,不仅不利于对孩子进行感恩教育,更是以物化的感恩做派在学生心中种下了潜规则的种子,这种伤害不是区区的百元人民币所能计算的。

对培养自己多年的母校,学生应满怀敬意,心存感恩。可如果学校一定要用金钱来衡量这份恩情,甚至弄出了“感恩母校钱”这一名堂,那么带来的不是学生感恩之心的激发,相反,很可能是一种变相的伤害。常识告诉我们,引导学生既要知恩图报,但又不必因为他人施恩于己而时时处处思索报恩,把报恩变成终生负累,即要引导学生拥有正义、文明、健康、向上的感恩意识。但是,“感恩母校钱”徒有感恩之表,而没有感恩之核,并且,与正确的感恩意识相差十万八千里。如此做法,怎么能指望学生们生发感恩意识?

感恩能唤起人们互惠义务的记忆,感恩是个体与作为整体的社会联系起来的道德情感之一。德国社会学家西美尔认为“感恩是人类道德的记忆力”,西赛罗则说:“感恩不仅是最大的优点,也是其它优点之母。”物化的“感恩母校钱”不仅有悖感恩之道,还背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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