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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一河:“替罪羊”与“一把手”

  

  读书人“修身、齐家”,指望“治国、平天下”。可是千百年来,生不逢时是不幸,“入错行”更是大悲剧,有的头破血流,有的死无葬身之地。太阳啊还是太阳,书生啊还是书生,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安邦,倒是将个人悲剧演绎得催人泪下,唏嘘不已。

  

  眼下又是一个——中国知名股份制专家、厦门大学金融学博士赵磊,被河南漯河市三请四迎去,接二连三地委任为董事长、总经理,市长与他山盟海誓:“你放心大胆地干,干出成绩是你们的,出了问题是政府的”。结果,他被该市中级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赵磊是怎样身败名裂的?漯河市是怎样“筑巢引凤”的?第一,虚假出资2000万元,用赵磊的名义注册公司。第二,银鹰典当行在赵磊入主之前,已经非法向社会招募股金300万元。第三,将一大堆亏损“包袱”甩给赵磊……悲乎!“凤”栖于“危巢”而不知,不知有那么多的陷阱……妻子受不了冷落跟他离婚了。他是经常泡方便面对付一顿。他和父亲住的房子没有装修,水泥铺地,阴暗狭小。专案组查遍全国最后也承认他把95%的资金都投到了漯河的企业中,毫无个人挥霍。但他做了“替罪羊”。

  

  当初多少人劝他,那种地方去不得,你不是斗心眼儿的人,不会拉关系,不会送礼,不会打麻将故意输钱,只会认死理而不知通融。有人说“他进出多少千万元,只要拿出其中的500万元打通关节,保证屁事没有”。 接触赵磊案的检察官和律师说,“你原来和政府坐在一条板凳上,结果政府把板凳抽了,把你摔了。”“赵磊最大的错误就在于他没认清企业家应干什么,不应干什么。什么时候也不要忘了市场规则和官场游戏。”

  

  言之有理。今天有的地方,“不法分子”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把“专家”、“民营企业家”当做“敲门砖”,对民营企业巧取豪夺,公然或变相侵吞其合法的私有财产。风平浪静时,引之为“政绩”;一旦势头不对,便毫不犹豫地落井下石,借刀杀人。他们的党性、良心乃至人性都泯灭了。这种恶行在一些地方蔓延,让干实业的仁人志士避之惟恐不及,急流勇退而不得。

  

  “替罪羊”现象表明,我们的制度有“漏洞”。如个人集权太严重。人权、物权、财权统统都掌握在“第一把手”手中,统统由“第一把手”生杀予夺,要谁上谁就上,要谁下谁就下,哪个职能部门胆敢去监督这个“第一把手”?“因为中国社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第一把手’就是党的化身,党的代表,就可以凌驾于制度之上。”专家言之铮铮,现实无可奈何。这个问题不解决,谁都有可能做“替罪羊”。   

  

  如,福建长乐市“十佳公仆”、市财政局局长王凯锋,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通行做法,与27家企业签订了借款合同。这个下级服从上级的职务行为,却因745.8万元未能收回,而被指控为犯罪,判刑3年,缓刑4年。再如,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慧娟,由于在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决书中指出,“《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因与《种子法》相冲突自然无效”,便被撤销法官职务。(《中国青年报》2月6日称,李惠鹃没有被撤职)法官都知道,《立法法》规定,下位法和上位法抵触无效。 法官忠诚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行为,维护法制尊严的独立审判精神,居然给自己带来始料未及的伤害。

  

  金融学博士赵磊不满足于书斋里坐而论道的精神是可取的,但是没有找到自己准确的定位。他的悲剧在于,太迷信市长。此“公仆”早携一个亿以上人民币潜逃国外。国外早有经验:“总统是靠不住的。”因此用一整套规范的制度盯着、箍住总统,不让其为所欲为,也不让总统随便推出一个“替罪羊”。

  

  “耿直书生”怎么玩得过“贪官滑吏”?对“有心报国、无力杀贼”的书生,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加以保护,使其发挥才干,不遭无妄之灾,不发出“入错行”的悲叹。今天,党和政府正以前所未有的睿智与开明,使用专家学者,发挥“民间力量”,如“中南海专家讲座”制度的建立,北京、上海等城市纷纷成立政府专家顾问团,这还不够。还应该帮助他们了解决策过程、执行过程,让他们在保持学术自由和独立精神的前提下,发挥自己的作用。还应更加重视防止个人集权和制定权力制衡制度,不让有的“利益集团”,利用制度方面的“漏洞”来牟取私利,或抓住专家、民营企业家在某一点、某一方面的问题,而当作“替罪羊”抛了出来。

  

  因为,抛出“替罪羊”,只是危机暂时过去,下一个牺牲者是谁?“一把手”,还能高枕无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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