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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治乃大治

  

  一

  

  "无为而治"是道家的政治主张。"无为"主要有两层意思:

  一是顺从天地自然之道,尊重历史规律,不妄为,不恣意行事,不用过多的法令条规强制约束,否则会适得其反。即"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人民难以统治,是因为统治者太胡作非为],因而,"治大国若烹小鲜"[治理大国像煎小鱼,意谓煎小鱼时不可乱翻,否则会把鱼弄碎。治理大国也一样,如果玩弄权术,频繁扰民,会造成国家混乱]。统治者要像天地那样无私,"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成功不居"[使万物生长不占有,对万物有所推动而不自恃有恩,有所作为不居功自喜]。

  二是"无不为",即在尊从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更高境界的无所不为、大为,用哲学的话说,就是进入自由的境界。同时,"爱国治民,能无为乎?" 给老百姓一个宽松自由的环境,无苛政之苦,无重税之忧,人民安居乐业,自然达到"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为无为,则无不治"。

  "无为"既有不恣意妄为之意,又有"无不为"之意,为其所当为,止其所当止。

  概而言之,所谓"无为而治",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强调统治者的行为要顺应自然和人性,不强作干预,让下属和老百姓各得其所,各尽所能,相安无事。最好的政策应该是"清静无为",不要好大喜功,劳民伤财,徭役赋税,接连不断,搞得民众怨声载道,无所适从。要使一个国家安定大治,就要像对待井水一样,尽量不要搅动它,否则会淤泥残渣泛起。因而,"无为"不但不会有什么疏失,而且还能补救"有为"之弊端,"抑制违反自然的行动。"

  

  二

  

  话说刘邦当了皇帝以后,对于秦的"二世而亡"是很警惕的,他要士人陆贾总结一下包括秦朝在内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为他提供借鉴。陆贾根据儒家和黄老学说,结合当时国家残破、经济凋敝的状况,写成论文12篇,主要观点有:"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他主张不要"极武",不要"用刑太极",而要"文武并用",说这是"长久之术"。刘邦很赏识陆贾的意见,采取"清静无为"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经过轻徭役,减赋税,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等一系列措施,到文、景两帝时,社会经济获得了大发展,一片富足景象,"无为而治"收到明显的效果:"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庚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 即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这与汉朝刚建立时连皇帝都坐不上四匹马拉的车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里还有一个"无为而治"的有趣故事,说的是曹参做了相国之后,整天在家饮酒。汉惠帝就去拜访他,说国家这样大,你相国不管事,我皇帝怎么办?曹参说你看我跟萧相国[萧何]比怎么样?惠帝说不如萧相国。那么陛下和先帝比呢?不如先帝。先帝和萧相国制定下来的政策摆在那儿,我们不如他们,那什么东西都是现成的了。你就在家里喝酒吧。胡适对这一段历史特别推崇,他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我们看汉初,国家的官员特别的少,军队的人数特别的少,没有警察,税收也少,整个上下和睦。

  

  三 

  

  那么,政府对国民、对社会到底应该起什么作用?是管得多了好呢,还是管得 少了好?

  这不仅是专家学者们研究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与我们休戚相关的实际问题。

  有人说,政府是一种信托,其目的是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有人说,政府的固有职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在不同的社会状态下而有所不同,在落后的社会状态比在先进的社会状态要广泛得多。

  有人说,政府存在的合法目的是为人民去做他们所需要做的事,去做人民根本做不到的或者是以各自的能力不能做得很好的事,而对于人民自己能够做得很好的事,政府不应当干涉。

  有人说,一个好的政府应当做到两点:一是信守政府的宗旨,亦即人民的幸福;二是了解实现其宗旨之最佳途径。

  人类早期是没有国家政府的,自然状态下的自由自在 。随着人类的进化, 要征服自然,改善人的生存和生活,要把人的力量组织起来以应付种种挑战, 慢慢地国家政府产生了。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政府的产生,是由于生产力比较低下。而且生产力愈低下,政府的职能就愈多。同样,社会愈发展, 生产力愈发达, 政府的职能就愈少。如组织生产一项,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情况下, 基本上有市场及价值规律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起导向作用,政府则不必违背这个规律对经济管得那样多那样细。从这个意义上讲,管得较少的政府是较好的政府,这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趋势。

  进而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政府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这应该是检验一个政府是好的、坏的或蹩脚的政府最根本的标准。舍此标准任何其他标准都是不足取的甚至是骗人的、有害的。

  在政府与人的关系的历史实践中,有两种倾向显然是错误的和有害的:一种认为政府是全能的,什么都可以管,人的衣食住行言谈举止,乃至私生活,政府都能管。而且可以随时随地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每一角落、每一个人。就是说,一个社会中不存在政府不可进入的领域,个人和群团的自由与权利没有保障。他们活动范围的大小、内容是由政府决定的,人民无丝毫权利、自由、尊严可言,甚至动辙得咎。特别是当政教合一时,人的肉体和精神都受到禁锢与摧残,如欧洲的中世纪。也许是深受这样蹩脚、恶劣的政府管制与折磨之痛苦而难以忍受,于是有些人要实行无政府主义,认为国家政府是产生一切剥削和压迫的根源,一切权力与权威是屠杀人类灵魂及智慧的罪恶之源。国家政府及权力既无益于社会经济,又无益于个人,主张废除国家政府,反对一切管理与领导。

  

  四

  

  我国在政府与人的关系问题上有着沉痛的教训。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及其政府是对个人天性和智慧的摧残,社会进步的反动,也是近代中国落后挨打的一个根本原因。专制政府对个人是仇视和排斥的,这就造成了人与政府的分离与对立,对国事的冷漠。尽管君臣们以政治欺骗的手段和宗法观念标榜自己为民之父母,儒士文官以自己的参政号召人民的参与,但反映仍是冷淡的。事实是那样明白地告诉他们,官是官,民是民,哪朝哪代老百姓都要完税完粮,官吏们照样作威作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主义,政府与人的关系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一、政府职责不明,什么都管。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一大二公,一切靠国家计划安排,国民要统一管理,统一步调,统一思想,甚至统一服装统一发式,城市的国有化和农村的公社化是其典型反映。这不仅严重违背经济规律,管了许多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同时扼杀了个人的主动性、创造性和企业的活力,使个人和企业处于一种被动服从的地位,滋长了惰性和依赖思想,国家丧失了生机。文化大革命发展到极端就是早请示晚汇报。二、决策错误,劳民伤财。一次次政治运动,一次次瞎折腾,不仅没有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反而把国民经济搞到崩溃的边缘。政府在决策方面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给国家造成的创伤,给国民带来的不幸,其教训足够我们深刻反思并长期记取。何以致此?是由于左倾 思想作怪,是由于决策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又好大喜功,喜欢兴师动众,创造轰轰烈烈的场面与"政绩",而且决策错了个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腐败造成权力的变异。政府及公职人员本来是为社会服务、为人民谋幸福的,但由于对政府及其官员缺乏监督制约,一些官员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政府成了他们谋取个人利益的场所和合法外衣,权力成为换取金钱与好处的工具。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脱离了人民群众,甚至形成隔阂与对立。

  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要对政府的职能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哪些该管-要一定管好;哪些不该管-要坚决不管,不扰民,不与民争利。该管的也要有规范的程序,避免长官意志随意性。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这些,在宪法和法律里要有明确的规定。

  中国入世,经济融入全球一体化,按市场经济规律和世贸规则办事,这就要求政府尽快转变职能,减少对经济的管制,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要退出市场,当好裁判员-提供信息,搞好服务,维护市场秩序;同时要退出社会,一些事由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来做。

  政府的权力不是无限的,同样,党的权力也不是无限的,无所不在的。党政要分开-党做哪些事,政府做哪些事,要有一个清晰、适当的划分。历史告诉我们,过去的许多问题都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造成的。进入新世纪,不应该让这种状况再延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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