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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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考试通知范文集锦九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下行公文。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考试通知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考试通知 篇1
一、报名工作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要求各地州考试中心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注意事项
1.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并要求报考人员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
2.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3.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4.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三、考试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报名时间
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7月20日10:00—8月1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1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www.cpta.com.cm)。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
(1)续考考生无需资格审查。根据考试滚动年限,保留全科级别的考生近两年档案信息,保留免二科的考生近一年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考生为续考考生,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2)初考考生需进行资格审查。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即系统提示需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属于初考考生。各地、州、市初考考生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进行报名确认。乌市初考考生携带以上指定材料到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报考确认。
6.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全国考试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初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网上操作缴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7.开具发票。
(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
(2)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五、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月14日
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9日至15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科。
九、查询成绩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考试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的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志从事出版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2.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形式
10月15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采用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1、答题前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业答题卡首页);2、客观题部分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务部门发放、收回。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1日至8月7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8月9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审核通过需修改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联系资格审核单位(0851-85664489),资格审核单位同意并取消审核状态,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后,务必重新报名信息确认。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664489,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后,才能视为报名成功。并请于20xx年10月6日至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科67元。
五、教材使用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0851-85664489,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考试通知 篇3
一、考试科目、时间、答题方式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此次考试只进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科;《初级会计电算化》另行单独报考。
二、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xx]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本次考试无教材,考生需自行借阅20xx年教材。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2日。
报名地点:巨野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管理科。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报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录入信息。已考取电算化证的考生需同时携带电算化证书在报名点备案。
五、免试政策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后方可到报名地点报名。
菏泽市巨野县财政局
考试通知 篇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江西考区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及部分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6个考区,即省直与南昌考区、赣州考区、景德镇考区、萍乡考区、九江考区和上饶考区,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抚州、吉安和宜春的应试人员统一在省直与南昌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地在萍乡和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加考试,其它设区市报考人员在本考区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
10月1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17日9:00—7月26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网上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6日9:00—10月12日17:00。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2,摘录),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参考《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应试人员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即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参加本项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统一(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特别要注意提供“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网上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应试人员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前培训。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相关事宜请关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www.jxda.gov.cn)或江西省执业药师网(www.jxzyysxh.com)。
(二)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三)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计划
7月17日9:00
—7月26日17:00
网上注册登记
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
确认通过后至
7月31日17:00
网上缴费
10月6日9:00
—12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9月4日前
报送试卷预订单
考
试
时
间
10月14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10月20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11月25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说明:“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包括生物类、化学类和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
考试通知 篇5
xxxx年1月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安排如下:
xxxx年1月20日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正式学号和预科学号考试成绩),网址:xxxxxxxxxxxx(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八位),无学号跟考成绩等开学后再发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单,网上查不了!
进入网站页面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询成绩(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八位),首次登陆需完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邮箱等)
温馨提示:系统查询服务分时段开放:
周一到周五:
考试通知 篇6
各区县财政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6号)、《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6号)、《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1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定于20xx年下半年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组织
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合格证打印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此次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xx〕832号)的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各区县财政局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6月27日9:00开始,6月29日17:00结束,报满为止。考生可任选考区、任选科目报考。
2、现场审核时间。7月4日至7月6日三天。各区县开通现场审核系统,完成现场审核、收费、收表工作。现场审核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准(报名地点附后)。
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xx〕396号),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
五、考试时间安排
8月6日至8月7日。准确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科目和题型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实务、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七、考试方式和成绩衔接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个考试科目。三个考试科目同时报考同时及格即可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可选择报考全科、双科或单科,考试成绩与20xx年3月的考试成绩具有同等效力,合格成绩保留到下年有效。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考试完成后当时出成绩,考生一周后可登陆北京会计网查询。
八、打印准考证
20xx年7月20日后,考生可自行在北京会计网上打印准考证。
九、证书的申领
20xx年9月20日后,成绩合格考生可到原报名点领取证书。
特此通知。
考试通知 篇7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 篇8
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和报名表将于20xx年3月16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xx年3月15日
关于发放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xx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及报名表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20xx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报名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xx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市交委站下车。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考生的证书和报名表将于20xx年3月16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和报名表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可在预约领取日携带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人事考试业务窗口领取。
(四)联系电话:0755-88100099。
附件: 合格人员名单
考试通知 篇9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xx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5月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全市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市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工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全省统考:秘书、健康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等23个职业(工种)。
全市统考:保育员、汽车驾驶员、电工、中式烹调师、花卉园艺工等5个职业(工种)。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0日—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考试时间:20xx年5月20日—5月21日(见附件1、2、3、4、5、6)
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5月16日—5月18日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鉴定所统一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后由县区人社部门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其他社会人员报考的职业(工种)属全国统考的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属省、市统考的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
(二)报考条件
各职业(工种)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条件请登陆安徽省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申报条件”中查询;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还应符合《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及我市有关规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附件7);其它申报人员填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8);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9)各一份;
4、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5、论文:由市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申报人员于4月30日前按报名机构要求提交(一式三份),其中国考职业(工种)还需提交电子档,具体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0);由省中心或其它机构组织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统考的职业(工种)由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初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
(五)报名地点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18063034882、13966280634
联系人:边老师
地址: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国防学院实训楼二楼)。
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0564-3359028、3359027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余老师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技师学院实训楼二楼)。
四、相关要求
1、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鉴定工作,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统一鉴定,统一鉴定报名数据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2、报名机构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
3、20xx年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未列入今年统考安排的,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在今年5月份统考日组织实施,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报名材料等按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4、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在4月6日前将整理好的报名纸质材料和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见附件11)。
5、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年龄,截止到20xx年5月31日;
6、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报名人数未达到5人的不开考。
7、全国统考成绩于考试结束30日后,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查询;省考(职业)工种成绩将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ahrss.gov.cn/)“公示公告”中查询。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报名机构按规定申请复核成绩,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申报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
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其他相关事项请关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564-3376029、3376202
监督电话:0564-3376028、3376208
附件: 1.20xx年5月全国统考时间安排
2.20xx年5月全国统考考核方案
3.20xx年5月劳动保障协理员技能鉴定有关事项
4.20xx年5月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5.20xx年5月全市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6.20xx年5月全省统考考核方案
7.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
8.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9.工作年限证明
10.论文撰写要求
11.20xx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汇总表(一)、(二)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