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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和全球经济治理的边界:一个比较分析框架

一、引言

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源自于全球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兴起,毋庸置疑的是,就像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重要组成部分一样,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是不可分割的高度关联的两个概念,全球经济治理全球治理的主体和核心内容,但又不是全球治理的全部,全球治理除了在经济领域的合作、协调外,还要共同处理和解决除传统安全领域内以外的诸如环境、能源、疾病、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球性问题。但是,要严格而又清晰地划出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相区别的边界是困难的,因为在一个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纵横交织的网络时代,已无法割断各个领域内部和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经济现象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各领域。正因为如此,一些政治精英和学者在各种场合,包括在国际论坛和学术刊物上,很少对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概念严格区分,甚至在同一场合同一语境交替使用。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全球经济治理本来就是一个缺乏定义的概念。[1]所以,明晰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边界,理顺两者的关系,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

二、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历史演进与发展进程

和其他理论一样,全球治理的理论来源于全球治理的实践,这种实践主要体现为解决全球问题维护良好国际秩序的共同行动。早在19世纪后期,主权国家就不乏对人道救助、卫生、通讯和环境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实践例证。1918年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了“十四点”和平计划,主要强调公开外交、公海航行自由、贸易自由、全面裁军、公正处理殖民地争议等方式以建立一个新的国际秩序,这是全球治理思想的最早实践。[2]威尔逊总统首次在“十四点”和平计划中论述了关于成立国际联盟的想法,希望通过控制国联来控制国际秩序,以保证各大小国家的领土完整以及他们的政治独立。1919年各国在巴黎和会上通过了《国际盟约》,构成了《凡尔赛条约》部分内容,但因《凡尔赛和约》没有达到美国的意愿,美国拒绝签字,国际联盟也因此与美国无缘。1920年,巴黎和会宣布《凡尔赛条约》正式生效,实质上由英法控制的国际联盟宣告成立。应该说,国际联盟是20世纪以来,第一个正式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其宗旨“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和平与安全”体现了全球治理基本理念,但由于重要的成员国倾向保护自己的利益,加深了各国之间固有的矛盾,埋下了大国争端的新祸根,国际联盟没有有效阻止法西斯战争。

1945年二战结束后,联合国成立。作为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国际组织的诞生,标志着全球治理实践的正式开端,联合国成立以来,尽管在维护世界和平、缓和国际紧张、解决地区冲突、协调国际经济关系和促进世界交流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巨大的贡献,然而在解决一些重大的全球性问题上,显得力不从心,难于扮演一个国际性的“准政府”的角色。

1945年布雷顿森林会议以后创设的三大支柱,标志着全球经济治理的平台和机制的运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关贸总协定这三大国际组织虽然在资金融通、国际援助和自由贸易等方面做出贡献,但是从执行全球经济治理的主体来看,战后早期的超主权经济合作主要局限于发达国家,其范围并不具有全球性特征,[3]二战后“新独立”的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的平台内被边缘化了。1975年成立的G7组织则是明显将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而仅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富国俱乐部显然不能胜任全球经济治理的重任,治理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全球治理的早期实践基础上,随着全球性问题对传统主权国家的单边治理能力挑战的加剧,全球治理的概念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孕育而生,然而,当时这些概念通常仅仅是属于规范性或说明性的。[4]冷战结束期间,学界逐步将其推向理论研究的视野。1992年罗西瑙首次从学术上提炼和建立了全球治理的概念和理论框架,同年联合国宣告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创办了《全球治理》杂志,随后于1995年发表了著名的研究报告《我们的全球之家》(Our Global Neighborhood)。同时西方国际关系学各学派开始对全球治理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形成各自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标志着全球治理从实践进入了理论构建和政策影响阶段。

1999年,亚洲金融危机后G20宣告成立,G20在G7的基础上吸纳了部分新兴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相比较G7而言,G20在成分的组成和机制的运行上有着稳定性与有效性的优越,但是在从1999年到2008年的最初十年里,二十国集团部长级会议作为一个新兴的国际制度形式,虽然每年都召开例行的双部长会议,但它并没有如部分乐观者想象的那样,发挥出以经济金融领域的实际治理功效。[5]七国集团在全球经济治理中仍具有强大的辐射作用,G20只是作为G7集团的补充性工具而存在,增强G7领导人决策的有效性和化解合法性的危机是G20的主要作用。这一时期的新兴国家在G20的框架内并没有实质性的发言权,很大程度上G20是G7内容的延续、形式的变更而已。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G20领导人峰会首次在华盛顿召开,会议决定吸纳新兴经济体进入全球金融稳定论坛,强化IMF职能。2009年的匹兹堡峰会正式确定将G20机制作为讨论全球经济议题的主要平台,并使之对国际经济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6]同时关于全球经济治理的提法和系统的理论研究开始产生。

所以,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理论均源于通过国际机制各行为体相互协调、合作的实践,前者针对的是全球性综合问题,后者针对的是全球经济领域问题。全球治理的理论讨论近20年后,即2008年G20首脑峰会的召开,才标志着具有全球意义的全球经济治理的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中国正式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至此,全球经济治理的理念和术语在多种场合被广泛运用,加强全球经济治理与改革全球经济治理机制被提到空前的高度。

三、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要素:目标、主体、对象和机制

治理的目标、主体、对象和机制构成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基本要素,比较二者关系,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从治理目标和主体来看,全球经济治理的子目标服从全球治理以人类安全、和平、发展、福利、平等和人权为宗旨的总目标,维护经济安全稳定、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收入水平的稳定从而共同塑造全球经济秩序是全球经济治理致力的目标。从一定意义来说,全球经济治理是对全球化市场经济运行的一种管理,是对市场经济失灵的一种调节以及经济运行结果不公平的一种合理纠正机制,是政府干预、调节和规制国内经济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展,所以在“没有政府的治理”条件下,全球经济治理的执行主体更强调各国政府的共治,特别是带有超越主权意义的正式国际组织(IMF,WTO和世界银行)以及各种全球性和区域性的合作平台(如G20,金砖国家峰会等),全球公民社会发挥作用的领域还仅集中在那些国家不能完全顾及到的领域,如环境、人权、贫困、救济、毒品、艾滋病等领域。在作用的成效上,绝大多数能够取得明显效果的活动都是个案型的,难以产生全局性的影响。[7]在经济领域,全球公民社会一般难于形成权威性治理决策,其作用主要是对决策过程产生影响。跨国公司是全球经济市场运行主体,企业的社会责任赋予它具有一定的“善治”职能,跨国公司在全球价值链的外部治理过程中也需要考虑跨国的利益相关者关系,但作为本身利益的追求者甚至是部分全球问题的“制造者”,无法超然地行使宏观经济调控等公益性目标。

第二,从治理对象和治理内容来看,无论是应对全球性危机,还是处理日常的国际公共事务以及构筑国际社会公共安全防护体系等全球性问题,都是全球治理涉及的范围。而全球经济治理主要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维护全球经济的稳定、均衡和公平,纠正全球经济的失衡和缩小全球收入差距。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性在于,全球化正在产生不均衡的影响,而相应的的全球安排似乎也没能对此有所作为,世界经济变得更加不稳定、不平等以及缺少治理,因此强调更好的全球经济治理将降低全球经济中的不稳定和不平等。[8]具体来讲,全球经济治理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全球宏观经济的治理。针对供求市场全球化与全球市场统一管理主体缺位的矛盾,需要完善全球货币体系,建立各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合作和协调机制,以维护全球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减少全球经济的波动、预防危机的发生或在危机出现时共同“救市”。二是全球金融治理。源于金融市场的一体化、金融全球化与全球金融监管不力的矛盾,需要构建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监管的全球合作和协调机制,防范和处置金融体系风险。三是全球贸易治理。针对产业关联纵深发展带来的贸易全球化与全球贸易共同管理不足的矛盾,要建立多边贸易体制推进贸易自由化,以调解和处理贸易纠纷。四是全球产业治理。针对生产网络的全球分布和全球价值链的形成,需要建立基于协调的校正机制运作的制度治理系统,需要各国产业政策和全球价值链治理过程中的合作与协调。五是全球会计治理。针对全球经济一体化与全球会计制度非同一性的矛盾,需要由政府、非政府组织、私人企业及社会团体等为解决全球性的会计问题而形成的对话、协商机制。其核心问题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趋同,以形成高质量的、单一的会计标准,建立全球范围内被普遍认可并执行的高质量财务报告准则体系。[9]六是贫困治理。针对全球化带来的总体经济增长与全球经济的不平等加剧的矛盾,需要加强和完善以收入公平为目标以减贫、脱贫为主体内容的国际多边合作协调机制,缩小穷国与富国、南北发展的差距。

第三,从治理机制来看,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相对全球治理机制显得较为成熟。在全球治理的议题中,包括全球经济、人类安全、气候环境、公民社会、能源利用,等等,其中,最为核心和最重要的议题自然是全球经济治理,因为无论是气候、环境还是能源等方面的问题,往往都是由经济发展所衍生的次生问题。[10]回顾历史,治理机制的产生、运行和发展均伴随着经济问题的产生而产生,继而深化和发展。二战后,为了缓解国际货币体系的动荡,保持币值的稳定,美国提出的“怀特方案”最终战胜英国的“凯恩斯计划”,主导构建了IMF、世界银行和关贸总协定(后改为WTO)为支柱的布林顿森林体系,这三个多边机制为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应对20世纪70年爆发的“石油危机”和“美元危机”,G7(后为G8)应运而生。作为西方主要国家的一个重要国际协调机制,G8长期以来在全球经济政治事务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尤其是冷战后G8通过“成员扩大、议程增设和机制深化”,力求向“有效的全球治理”中心转变。[11]随着新兴经济体的群体性崛起,素有“富国俱乐部”称谓的G8已经不能单纯的依靠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方式来解决经济政治问题,必须联合新兴国家共同解决全球经济政治问题。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G20正式取代G8,迅速由部长级机制升级为峰会机制,成为国际经济对话的主要平台。“未来全球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不再由西方七大国主导,而是需要由更多重要国家一起来主导。换言之,一种反映各种声音的世界秩序正在形成”。[12]治理机制的变迁伴随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角色转换,角色的转换带来的是议题的扩大和转变。治理机制的产生最初仅限于经济领域,之后慢慢的拓展到政治、安全和社会等各个领域且日益广泛,经济治理机制逐渐深入到世界事务的协调和解决中。如,2006年,伊核问题、朝核问题、巴以冲突问题,以及最突出的全球能源安全问题等,被列入了G8的讨论日程。2008年,G8峰会着重讨论了全世界所面临的全球经济、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议题。从产生初期主要解决内部经济协调问题,发展到现在治理全球问题,G8进行着重大的角色转型。[13]全球治理机制的运行是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成熟度不及全球经济治理,但这并不说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是完美的,它同全球治理机制一样,其内部暴露的问题不容忽视。全球治理的多元治理机制尽管覆盖了不少新出现的国际问题和全球问题,但它们大多是滞后出现的机制,并非出自预先精审的设计,而是危机之下的仓促应对。[14]现行的G20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主要平台,其本身存在诸多弊端。成员国的意见分歧阻碍治理目标的实现;集体行动因为惩罚措施的缺失而归于无效;机制的非正式性难于对国际经济组织进行改革,阻碍治理目标的实现。经济全球化使得各个国家的经济融为一体,传统的国际协调治理机制的变革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步奏。作为贸易谈判回合的论坛(多哈回合)的世界贸易组织(WTO)也似乎未能成功。表1是基于上述内容做出的一个比较分析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是互为一体不可分割的,也可以做出比较明晰的区别边界,更为关键的是,以全球经济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全球治理,无论在是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滞后于全球化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世界格局的变化,改革和创新全球治理理论与机制已经日益成为国际学术界、政界和民众的共识。

四、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中国的参与

中国加入全球治理机制时间起点,可以从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算起,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在全球治理中表现为能力的不足、地位的次要和行动的约束。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甚至是参与治理进程中长期“被治理”的对象,也就是说,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长期的“被”全球治理、尤其是“被”全球经济治理的过程。[15]冷战结束后,中国主动融入国际体系,在致力于国内建设的同时担负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国际责任,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综合实力,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中国为世界经济的复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的综合国力、全球影响力和国际地位进一步提升,崛起的中国自觉不自觉地被推到了全球经济治理的前台,历史性地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新焦点。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表现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关切,从学界研究热点到政要的积极态度,表明中国已从被动参与过渡到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进程中。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历程如表2所示,从中可以看出两代领导人及领导代表均在不同场合对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进行积极表态。中国以经济问题为纽带,联合利益攸关国,通过治理的平台向其他各个问题领域延伸。在政治外交和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和对立一时无法消融的情况下,经济领域中共同利益的存在为缓和或化解政治战略分歧提供了可能。[16]所以,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战略是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为先导和中心。

近年来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崛起为世界经济的复苏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在国际社会赋予中国等新兴国家更多权利的同时,中国等发展中大国也承担着更多的责任。治理责任的加重及治理领域的扩大使得中国在全球治理的舞台上不仅面临着新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国参与全球治理需要如下理论和政策的双重准备:

其一是中国国际定位问题。当代中国的国际定位是指对当代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身份、角色、地位、作用的基本确认。这种确认一方面来自中国的自我认知与选择;另一方面来自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评判与认同。只有两者基本趋于均衡和一致,才有实质上的意义。但是中国对自身国际定位存在着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一些学者针对这一问题对作了梳理和论证,凝练出了我国阶段性的国际定位的基本特征。[17]但中国国际定位应随着的实力特别是软实力提升、国际体系结构的多极化以及在国际社会的积极表现做出阶段性动态变迁,蕴含中国新安全观、新文明观和新发展观的国际定位,需要在新的阶段进一步清晰化、准确化,也需要国际认可度进一步增强。当代中国一些新的表现特征,需要在定位中体现,比如中国是现有国际秩序的维护者而不是挑战者,发展中大国的责任承担者而不是逃避者,和谐世界理念倡导者和维护者而不是以战争促和平的实践者,国际规则的接受者和规则制定的主要参与者,等等。

其二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理论建树。西方有关于全球治理的理论及其争议都可以在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学术流派之中得到体现,所有这些理论大多都是基于没有世界政府条件下多边治理的理论阐述和学术诠释。全球治理的核心命题在于如何寻找一个合理和有效解决全球性问题方案,在各种类型的多边主义研究中最为关键的是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多边共治理论。

中国等新兴大国的崛起,是世界多极化的重要变量,多边进程下的全球治理将会怎样因为中国的积极加入而使得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得到强化,这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理论建树或中国式的全球治理理论的关键。为此有几个值得关注的方面:一是现行的国际体系的发展趋势是国际政治权力正在东移,美国及其西方盟国虽然面临群体性衰落,但是其在国际政治权力、国际安全权力、文化软实力等方面仍然占据主导优势,因此权力过渡与转移会导致国际体系某种紧张状态,但总体上国际体系不会失序,世界正在走向一个没有霸权、力量相对均衡的国际秩序。[18]但是没有霸权不等于没有领导,因为没有国际领导的多边主义往往是效率缺失的。一定意义上讲,对有效的多边主义的呼吁本质上是对新的国际领导的期盼。[19]新的国际领导不是霸权更替,而是新的国际集体领导,中国在参与全球治理机制变革的关键时期,不仅仅局限于参与者的角色,更多是要体现集体领导成员的角色,新型大国关系实际上相当程度的体现这种新的国际集体领导下的多边治理的关系。要使得现行的多边治理体制因中国的因素显得更加有效,中国在承担大国责任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承担国际集体领导的责任,责任的增加需要中国在现有的国际制度变革中相应的影响力、发言权和决策权的提升,也需要在集体行动和提供全球公共产品中维护中国自身的核心利益,而在这种利益认知上,并不是完全以自我利益为中心定义的利益,而是更多地将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和人类共同利益联系起来判断利益,中国可以避免在代议制民主国家出现的局部利益损害国内大多数人整体利益或者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现象。[20]二是多边主义的全球治理的合法性强化,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发展模式的多样性是一个重要的内容,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和发展模式的多样性是中国提出的,也得到了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认同。民主化和多元化也是新多边主义的理论孕育的思想理念,对多边主义的理论的完善有待于体现更多的中国模式。

其三是全球治理下中国理念的贡献。全球治理本身就是对全球问题认识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理念支配下解决问题的集体行动,反映了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的价值观。在这个主权国家为单元的世界里,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的理念提供显得尤其重要。当代的中国传承着古代文明的文化基因,“无外”和“天下”的思维模式形成了中国“和”的世界观,从“和平共处”到“和平发展”再到“和谐世界”等,无不体现这一世界观的理念模式,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可以作为中国在世界新秩序理念发展中的重要贡献,体现出中国对世界新秩序理念的深刻思考与中国式的世界理想。[21]问题是如何把“和谐世界”理念下转化为全球认同共享的知识?为此需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具体化“和谐世界”的全球治理思想的基本结构,“和谐世界”的概念包括四个全球治理改革的原则,即民主化、公正和共同繁荣、多样性和包容性、和平原则。[22]也就是具体体现为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国际秩序的公平性、国际社会的共荣性、世界文明的多样性、经济增长的包容性以及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新安全观,概括起来的要意是:在国际格局向多极化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和谐共处;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前提下,以平等互利共赢为指导,谋求全球经济的和谐发展。在尊重文明多样性的前提下,实现不同文明的和谐进步。二是“和谐世界”与“共同价值”的衔接。“和谐世界”的主张和来自西方的人权、自由、平等、正义等价值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并不存在根本的对立性,如果一味强调两者的对立,本身就偏离了“和”的要义,当然,以所谓的普世价值为准则,实行“霸权治理”干涉他国内政,也扭曲了全球治理的根基。共同价值应超越国籍、种族、民族,宗教和意识形态,鉴于西方与非西方的价值分歧和文明冲突,建构全球治理的共识性价值,应兼取、综合西方与非西方不同传统价值体系的底线价值理念才是关键。輦輱[23]三是和谐世界的全球治理理念的认同与共识。“和谐世界”主张要转化为全球治理的知识公共产品,需要系统化的提炼、有效的经验推广。也就是说,参与国际事务的中国是“和谐世界”的倡导者和建议者,更应该是这一理念的实践者和维护者,有效的经验和行动效应一旦形成,通过系统化的提炼和推广,倡导的理念才比较容易转化为共识性的价值。有效的全球治理一方面要求各国之间存在共同的价值追求,但是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各国的多样性需求,唯一的出路还是“和而不同”[24],这是全球治理价值理念日益呈现出的基本现实,也是“和谐世界”的智慧所在。

其四,在当今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下,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战略路径与模式选择问题。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体系和全球经济治理的时间不长,实践中经验积累还不足,需要从整体上布局和设计参与战略。具体体现为三方面:一是国家合作模式参与。新兴经济体的群体性崛起是推动世界多极化的重要力量,全球经济治理结构必须反应这种变化,他们在推动全球治理结构改革中有共同的意愿和诉求,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应体现这种群体效应,运用G20、金砖国家峰会等合作平台,提升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增强治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是区域合作模式参与。区域合作是全球经济治理的必要补充,发挥中国在周边和亚洲地区的影响力,在实践中不断注入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机制建构理念,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东盟地区论坛和东亚峰会等合作机制,推动东盟共同体顺利建成,强化中国主导或主要发起的区域合作平台,如上海合作组织、博鳌亚洲论坛等,提升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国家主导下的多元参与。与中国国内政治体制相适应,国家政府是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主导性行为体,但并不是唯一的,除此之外,培育鼓励次国家政府、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培育以中国为基地的全球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形成多元化的参与模式。

五、结论

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全球治理全球经济治理的理论均源于通过国际机制各行为体相互协调、合作的实践,前者针对的是全球性综合问题,后者针对的是全球经济领域问题。全球治理的理论讨论近20年后,即2008年G20首脑峰会的召开,才标志着具有全球意义的全球经济治理的正式启动,也标志着中国正式参与全球经济治理

1945年二战结束后布林顿森林体系三大支柱的创设意味着全球经济治理的机制的运行,但作为金融危机后兴起的全球经济治理概念并没有在学术上与全球治理做出清晰的区别边界,实际上,二者在目标、主体、对象上既有紧密的联系,也可以做出较为明确的区别。从治理目标和主体来看,全球经济治理的子目标服从全球治理以人类安全、和平、发展、福利、平等和人权为宗旨的总目标。从治理对象和内容上看,全球治理除了在经济领域的合作、协调外,还要共同处理和解决除传统安全领域内以外的诸如环境、能源、疾病、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球性问题。全球经济治理可以划分为全球宏观经济调控、全球金融治理全球贸易和产业治理、贫困治理以及全球会计治理等。从治理机制和效果方面来看,二者均有缺陷,但是全球治理机制是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发展的,成熟度不及全球经济治理机制。

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表现和作为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关切,中国从被动参与过渡到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由经济治理过渡延伸到全球治理领域的进程中需要理论和政策的双重准备。坚持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治理改革,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完善加入中国变量的多边主义全球治理的理论、构建全球治理的中国理念和中国模式,进而将其经过系统化的提炼、有效的经验推广转化为全球治理的知识公共产品;通过国家合作、地区合作以及国家主导下的多元参与模式,设计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战略路径。

注释:

[1]庞中英:“全球政府”:一种根本而有效的全球治理手段?[J].国际观察,2011年第6期,第16-22页。

[2]陈绍峰,李永辉:全球治理及其限度[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1年第6期,第57-61页。

[3]周宇:全球经济治理与中国的参与战略[J].世界经济研究,2011第11期,第26-32页。

[4]亨克·奥弗比克著来辉: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的全球治理:走向成熟还是衰落?[J].国外理论动态,2013第1期,第22-23页。

[5]崔志楠,邢悦:从“G7时代”到“G20时代”—国际金融治理机制的变迁[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第1期,第134-154页。

[6]李晓,冯永琦: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集体行动与二十国集团的作用[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2期,第120-145页。

[7]蔡拓,刘贞晔:全球市民社会与当代国际关系[J].现代国际关系,2003年第1期,第29-37页。

[8]奈瑞·伍茨:全球经济治理:强化多边制度[J].外交评论,2008年第107期,第82-95页。

[9]林钟高,于鑫,吴玉莲:全球会计治理框架下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分析[J].会计之友,2009年第1期,第9-13页。

[10]王国兴,成靖:G20机制化与全球经济治理改革[J].国际展望,2010年第3期,第8-18页。

[11]John Kirton.Explaining G8 Effectiveness,inMichal Hodgesand John Kirton,eds:The G8’s Rolein the New Millennium.Ashgate,1999,p.46。

[12]张宇燕:G20是世界与中国的转折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报[J],2009-04-16。

[13]卢静:试析八国集团的改革与发展前景.外交评论[J],2009年第5期,第118页。

[14]张胜军:全球深度治理的目标与前景[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第4期。

[15]庞中英:全球治理的转型—从世界治理中国到中国治理世界?[J].国外理论动态,2012年第10期,第13-16页。

[16]樊勇明:全球经济治理结构重组是中国的新战略机遇[J].国际观察,2013年第3期,第1-5页。

[17]蔡拓:当代中国国际定位的若干思考[J].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第121-136页。

[18]张建新:后西方国际体系与东方的兴起[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5期,第4-20页。

[19]庞中英:效果不彰的多边主义和国际领导赤字—兼论中国在国际集体行动中的领导责任[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6期,第4-18页。

[20]苏长和:中国与全球治理—进程、行为、结构与知识[J].国际政治研究(季刊),2011年第1期,第39-41页。

[21]王双:国际公共产品与中国软实力.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J],2011年第4期,第15-28页。

[22]Hong ying Wangand James N.Rosenau,“ChinaAnd Global Governance,”AsianPerspective,2009,pp.5-39。

[23]任剑涛:在一致与歧见之间:全球治理的价值共识问题[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第5-12页。

[24]俞可平:全球治理的趋势及我国的战略选择[J].国外理论动态,2012年第10期,第7-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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