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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催生 “创客”时代的到来

2015年全国“两会”,“创客”首次“闯入”《政府工作报告》,令创新创业者对前途充满憧憬。尽管“创客”这个名字已经“火”了,但对大多数人来说,仍然有点陌生。从“创客空间”到“创客之城”,互联网正催生“创客时代的来临。“创客战略”在各地已被采纳实施,凝聚为发展共识。本期圆桌论坛,我们邀请到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乔为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石光、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教授白彦锋为大家解读“创客”这一创新创业的新平台。

凡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的都应属于“创客”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理解“创客”的概念?它具有哪些特征和分类?

乔为国:“创客”现象,可以说早有雏形,如上个世纪60年代的硅谷,技术创新、临近大学、风险资本活跃,加之文化或者社会网络资本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使硅谷产业集群发展呈现可持续性,中小企业“横行”和“技术人员”当道现象盛行。

互联网革命之后,加之近年来一系列新技术的突破与普及,典型的如3D打印等,促成了如今大范围、群体性“创客”个人创新创业现象。年轻的“创客”们,基于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出产品,从而满足个性化需求。

白彦锋:“创客”应该是具有创新精神的职场精英、业界达人,他(她)们可以开办企业、工作坊等多种形式赤膊上阵地活跃在产业发展的风口浪尖,也可以依托现有工作平台,进行所谓的非独立创业,对现有的工作模式、工作理念展开创新式的思考和改造。因此,凡是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的都应属于“创客”。

促成了从大工业时代向工业4.0时代的个性化、网络化生产方式的转变

中国经济时报:“创客”的产生有何意义?

乔为国:“创客”们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更展现了极大的创新活力,释放社会及个人的无限潜力,已成为草根创新创业大潮的重要力量。他(她)们也促成了从大规模、标准化的大工业时代,向如今的工业4.0时代的个性化、网络化生产方式的转变,有点像工业革命前的家庭、个人手工工厂的回归,但赋予了现代技术的内涵。

白彦锋:中国历史上就有“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我国其实就是充满创新精神的民族。改革开放之后,打破铁饭碗、下海打拼,都是时下“创客”的先行者。只不过改革开放之初的创业者大多都是白手起家,有一份悲情英雄的情怀。现在中国即将建成小康社会,当今的 “创客”更多的是一种自身价值的追求和实现,“主动为之”的色彩更为浓厚。现在“创客”方兴未艾,更主要的还是抓住了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要实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促使中国的经济增长从不可持续的高投入、高污染向更多的依靠人力资本创新投入驱动的内生经济增长转变这一发展时期。“创客”之兴,对于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和个性解放乃至国家的经济转型、生态环境的改善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创业者群体快速扩大,成为一个新的经济现象

中国经济时报:“创客”的发展现状如何?

乔为国:由于更加发达的信息流通、人才集聚、资本环境,近几年在国内“创客”首先在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兴起,如今也有向地方城市蔓延之势。

背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度成为中国首富的马云等个人成功创业的示范效应,大学生就业难、公务员等吸引力下降等外部促成条件,互联网普及、3D打印技术大众化的技术使然,也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DIY、强调个性等社会文化的流行。

石光:虽然“创客”是一个新词汇,但它所对应的概念早已有之,主要是指从事创业活动的群体。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创业门槛有效降低,线上和线下经济活动进入深度融合阶段,基于互联网的创业日趋活跃,涌现出很多典型案例,不仅有效拉动了就业,推动了传统行业改造升级,更催生了很多新的经济增长点。狭义上来看,“创客”主要是基于互联网的新一代创业者。广义上来看,各种类型的创业者都可以称之为“创客”。创业者群体快速扩大,成为一个新的经济现象。我国“创客”的发展现状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全民创业日趋活跃。市场主体数量是衡量市场活力和创业活跃度的重要指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数据,全国市场主体数量从2003年的3112万户,增长至2014年底的6932万户,增幅超过120%;其中,企业数量从734万户增至1819万户,增幅达147%;个体工商户从2377万户增至4984万户,增幅超过109%。从历年变化趋势来看,2003年至2014年全国市场主体数量增速不断提高,从2003年的0.35%增至2014年的13.18%。企业数量增速总体上高于其他种类的市场主体,从2003年的4.8%增至2014年的17.05%。考虑到所有制因素,私营企业是与创业活动更密切的指标,2003年我国私营企业数量仅为国有企业的2倍,2013年已超过10倍。同时,私营企业的规模显著扩大,平均资产规模从2003年的1400万元增至2013年的8600亿元。

第二,“海归”和大学生等高知群体是创业活动的重要主体。近年来海外人才回流趋势明显,北京、江苏、上海、广东等地是“海归”创业最集中的地区,北京有丰富的科技资源,江苏有较为完善的制造业基础,这是两地吸引“海归”创业的主要优势。“海归”创业大多选择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生物工程或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科技行业。与此同时,国内大学生创业持续升温,《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我国大学生创业日渐增多,2013年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为2.3%,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1.6%和2%。高职和高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要高于本科毕业生。大城市高校毕业生的创业意愿要明显高于中小城市,2013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有22.9万人,其中有意从事自主创业的约占毕业生总数的10%左右。

第三,互联网创业蓬勃发展。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发展,显著降低了创业门槛。作为互联网企业的典型代表,阿里巴巴、腾讯等企业在创业后短短十余年间高速发展,2014年底两家企业的市值分别高达2500亿美元和1500亿美元。阿里巴巴和腾讯不仅自身是创业成功的典型,它们还为众多互联网创业者提供了公共平台和基础设施。

截至2013年6月底,阿里巴巴网络零售平台(淘宝网和天猫)上的创业就业人数为972万人,带动间接就业204万人。网络创业就业者以35周岁以下青年特别是男性为主,文化程度普遍在高中以上。网络创业有很强的规模和协同效应,21.3%在本人创业的基础上带动了其他人就业,全国涌现出一批“淘宝村”,根据阿里研究院的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淘宝村”数量已达到211个,其中浙江62个、广东54个、福建28个、河北25个、江苏24个。网络创业的群聚特征是创业领域的新现象,它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浓厚的创业氛围,对于农村创业和就业形成了强大的推动力。

巨大的用户数量是腾讯的核心资源,它通过开放QQ和微信平台吸引了大量互联网创业者,创业内容以游戏开发为主。一旦创业者的新游戏产品在腾讯上线,就能快速吸引大量的用户,大大减轻了市场开发难度。截至2013年4月,在腾讯开放的平台中有超过8万家游戏开发者,发布了超过4万款应用程序。

第四,北京、深圳等城市正逐步发展成为全国性创业中心城市。在区域创业版图中,北京和深圳等城市汇聚了大量创业者且创业行业多为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企业,这些城市初步显现出了成为全国性创业中心的潜力。北京的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突出,2011年中关村新创办企业数量首次突破4000家,创业活跃度甚至超过了十年前互联网热潮时的水平,创业领域集中于信息创业、高端制造业等行业。34岁以下的青年创业者占到47%,接近五成。中关村创业者中,为实现自我价值而创业创业者比例高达65%,远高于《全球创业观察中国报告》中我国机会型创业者的比例。深圳创业氛围浓厚,每隔若干年都能涌现出一些引人注目的成功创业企业,如华为、比亚迪、腾讯、华大基因、光启、大疆创新等。按1500万人口计算,深圳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高达113.7户,是名副其实的创业之都。

产业园区作为创业载体的作用日益突出。各类孵化器、高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在场租、融资、科研成果转化、税收政策、共性技术研发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了有效的扶持政策。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中关村 “1+6”、“新四条”试点政策,并提出将“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创新创业之火形成燎原之势”。

第五,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改善了创业环境。近年来我国的创业环境有所改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全球创业观察报告(2014)》跟踪了69个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情况,目前我国创业环境排在第36位,居中游水平,相对于瑞士、芬兰、美国、新加坡等创业活跃国家,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在金融支持、创业教育与培训、商务环境等方面差距较大。从历史趋势看,2002到2012年间,中国创业环境条件总体上在逐步改善,创业环境综合指数从2002年的2.69提高到2012年的2.8。

2014年以来,商事制度改革有效降低了创业门槛,改善了创业环境。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先照后证”改革降低了创立企业的行政门槛;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并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机制逐步完善。这些改革措施极大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数据,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平均每天新登记注册企业超过1万户;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262.29万户,同比增长16.6%,注册资本金20.74万亿元,增长86.53%。其中,企业358.33万户,增长47.61%,注册资本金19.13万亿元,增长98.24%。

白彦锋:中国的“创客”现在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充满了朝气和活力。但是,对于职业发展现实的残酷还缺乏足够的思想准备。如何将天马行空般的思想风暴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新经济业态,仍需一个不断摸索和摔打的过程。

技术、市场、管理、资金、人才、知识产权等都可能成为“创客”发展的困扰因素

中国经济时报:当前困扰“创客”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乔为国:“创客”群体有许多新的、好的想法,如果投资不大、衣食无忧、出于个人兴趣自己玩玩看没有问题,但如果期望商业化成功,则不可避免会遭遇许多困难。好的想法终究要形成产品和服务,姑且不论技术研发所需的时间和投资,商业化的过程也常常是漫长的。

重大的技术,从技术上可行到在社会上实现,平均时间周期约在7年左右。从纳斯达克数据看,从公司成立到上市也平均需要7年至8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周期里,是否有充足的资本去投入、去试错,能否熬得住、抗得起,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个挑战。并不是所有“创客”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资本支持,可能大部分最终都难以成功。“创客”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技术、市场、管理、资金、人才、知识产权等,都可能成为其发展的困扰因素。

石光:我国正在进入新一轮创业热潮,尤其是互联网创业,已成为改造传统产业、催生经济增长点的巨大机遇。但整体而言,我国创业的成功率低,企业寿命普遍偏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从2008年初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退出市场的企业共394万户,平均寿命仅为6年。截至2012年底,我国实有的1323万户企业中,存续时间5年以下的企业有653万户,高达企业总量的一半。

影响“创客”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金融体系对创业的支撑作用还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突出。以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主要适合进入成熟期的低风险行业,而高风险的创业活动更需要PE、VC、天使投资等股权融资,这些直接融资方式在我国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二是人才流动性不高,科研人员主要集中在公立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不愿意脱离体制下海创业。由于多种因素,行业间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很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取向是金融企业和垄断性国有企业,这抑制了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科研成果转化困难,高校和科研院所过于追求论文和专利,与实际经济需求脱节较大。应用型研究机构力量薄弱,不足以支撑产业技术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即使创业者具备有良好商业前景的创意和技术,如果很容易被模仿抄袭,最终也很难付诸实施。

白彦锋:最主要的困扰因素在于,我国长期以来都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创客”一旦做大,如何给予他们稳定的产权保护预期和法律环境至关重要。否则,“创客”们可能会发出“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的感慨。

“创客”平台构建过程中,应让市场发挥主导性力量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使“创客”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力量?

乔为国:要让“创客”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力量,也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创客”们有激情,但许多“创客”缺乏实际经验和社会资本,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支持,特别是有成功创业或管理经验的人,他(她)们可以提供经验,也可能扮演天使投资人的角色。

关于政府角色,这方面也有国际经验可以借鉴,如欧盟2008年发起的商业与创新服务网络,它提供满足企业所有需求的一站式服务,帮助了解市场信息、克服法律障碍,帮助找到国际商业伙伴、新技术来源、获取资助或贷款,并就多样化的问题,如知识产权、国际化或欧盟法律和标准提供建议。网络节点遍布欧洲,甚至超出欧洲,涵盖包括欧盟成员国及其他一些国家,通过强大的数据库和欧洲知识库联接。这些网络的节点总是离企业很近,无论哪个联络节点,既可以在现场提供帮助,也可以和该区域的特定专业机构联系,以更好提供服务。如果企业需要帮助,可和最近的网络联络点联系。网络已经和一些欧洲国家的商业组织、基金会及其他团体等协作,它们的部门专业技术对于网络的活动非常重要。合作伙伴包括商会、企业机构、地区发展组织、研究所、大学、技术中心和创新中心等。合作的机构有多年甚至数十年的经验。这些伙伴帮助优化服务,提供部门的建议和信息,并在联合开展活动、培训、项目等方面进行合作。

总之,政府的政策、资金、场地、税收等直接扶持可能重要,但“创客”们可能更需要的是政府提供良好的服务。“创客”平台构建过程中,政府要避免角色的错位,应让市场发挥主导的力量,不要形成另一种“开发区”式的扶持方式。

石光:鼓励全民创业是推动经济转型、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有效动力。国务院明确提出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年来,我国全民创业活跃程度明显提升,在大学生等群体、互联网等行业以及北京、深圳等城市涌现出一批创业成功的典型案例。创业不仅给创业者带来更高的回报,更实现了拉动就业、推进改革的社会效应。但是,目前我国仍存在很多不利于创业的体制、政策和制度因素,亟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大众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一,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创业活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和法治环境是激励创业的基本要素,这是对所有创业者一视同仁的普惠性政策。政府应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通过非禁即入的方式有效降低创业门槛。切实推动能源、交通、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破除民间资本投资垄断行业的“玻璃门”和“天花板”,真正让创业者分享改革红利。

第二,为创业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基本的“安全网”,解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强化机会均等,提高社会流动性,实现人尽其才。加大对初创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通过结构性减税定向扶持创业企业。完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创投计划等融资渠道,加强对创业者的金融支持。探索高新区等产业园区改革,充分发挥其对创业的孵化和促进作用。

第三,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加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构建面向企业实际需求的应用研究体系,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改进公共财政资金对科研的支持方式,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转化机制,让技术创新成果成为激励创业的源动力。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专利许可制度,让创新者分享创新成果商业化带来的经济利益。

白彦锋:这需要我国不断提高依法治国的水平,在创业过程中给予“创客”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真正的创新文化,绝不是“一窝蜂”式的头脑发热,这会来得快、去得也快。真正的创新文化不是“一阵风”,而是需要制度和法律为其提供保障的一种机制和模式。否则,遍地“山寨”、“劣币驱逐良币”将会把“创客”扼杀在摇篮当中。再者,“创客”还需要给予合理的经济回报,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通过上市、分红、股权、期权等现代经济形式给予创新精神和创新行动丰厚的物质回报,以利为利,将会使“创客”路及长远;“创客”有一定成就和积累之后,给予他(她)们更稳定的企业产权保护。同时,社会、政府都应宽容失败。“创客”所从事的毕竟是高风险的行业领域。一旦他(她)们失败,社会和单位都应给予更多的包容。最近,国家推出的鼓励科研院所等科技人员停薪留职去创业,就是一项很好的政策,为“创客”消除了后顾之忧。未来,在体制机制上应该开展更多的创新,做到为“创客”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从而使全社会形成一种创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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