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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在当前快速变化的中国社会,未成年人是尤为脆弱的人群之一?D?D因校园伤害、家庭暴力和父母离异等原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日益增多,同时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也得不到有效维护。为推动中国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1999年8月应运而生。该中心由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同设立,是中国第一家面向全国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向未成年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并进行相关法律研究的公益性民间机构。

 

      今年6月12至14日,110名来自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作在维护青少年权益第一线的律协领导及律师参加了中心在北京举办的“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培训班”(由加拿大公民社会项目资助)。中心聘请了最高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的法官李冰、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主任卜卫、《今日说法》记者刘..、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院长周鸿陵、中国儿童中心副研究员陈颖为参加此次培训的律师授课。

 

 

      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的法官李冰为参会律师进行了题为“法院在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方面所做的探索”讲座。其他专家也为参会律师分别开设了题为“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及相关法律问题”、“监护制度立法存在的缺陷及对案件办理的挑战”、“性别意识培训”、“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培训,及“公民社会培训”的讲座。

 

 

      来自安徽省、黑龙江省、天津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三位主任分别就各自省/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筹备、建立及工作规划介绍了经验,为那些想成立而还没有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省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中心主任佟丽华(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就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筹建、职能、管理及作用与参会律师一起进行了讨论。

 

 

      此外,今年5月20至22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及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在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乌拉特前旗举办了“中国中西部第一期未成年人维权干部培训班”(此项目由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办资助)。

 

 

      佟丽华律师为维权干部进行了一天的“儿童权利公约背景介绍及中国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制度”培训。培训班还为维权干部开设了题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与心理矫治”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问题”的授课及典型案例的深入讨论,为便利学员学习,专家们采用了讲课与现场观看典型案件光盘以及幻灯片等讲课模式。

 

 

      参加培训者有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团委、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教育系统中的未成年人维权干部和教师,他们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第一线,与未成年人保护有着直接的关系。被培训者中还有一直积极从事未成年人维权工作的公益人士,例如高崇毅老师多年来一直义务从事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工作。

 

 

      在这次培训的推动下,乌拉特前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县级“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并且所有参与会议的被培训者都自愿加入了未成年人维权网络,组建了中西部第一批未成年人维权网络。

 

 

      另据悉,7月5日至8日,中心已在新疆举办了第二期中西部未成年人维权干部培训班。今后在中国其它十个西部省份还将继续进行此项培训。 

 

 

      联系:佟丽华

      010-63813995/63835845

      www.chinachild.org

      iiccp@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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