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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出版时代需延伸著作权集体管理

  各位来宾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儿介绍一下关于数字出版的情况,我发言的内容由于事先沟通的问题有一些差异,可能主要讲数字出版的发展,也涉及到它的知识产权问题。

  另外我讲的主要是图书的数字出版,去年有一个中国数字出版年报,它统计显示,总计是799亿,与图书出版密切相关电子图书仅占不足3%,我们现在讲的数字出版在国内有很大规模的发展,大部分是网络游戏,网络广告,手机出版里虽然包括阅读,但是有很多是音乐游戏动漫,我今天讲的数字出版主要涉及到出版社。

  这个3%大概还不及国外一个公司,比如汤姆森公司一个集团,科技和医药集团的数字出版经营额的一半。

  另外一个特点,新媒体出版,或者出版社都在转型到数字出版发展面临困惑的时候,最近几年,特别是去年到今年手机阅读异军突起,成功杀出重围,有的业内人士认为,手机阅读具有版权保护好、传统快捷,盈利模式突出的特点,有利于成为希望之星。

  图书出版业内有这样的大概分类,把电子书叫1.0、2.0,1.0是纸载体的图书通过技术手段转化成电子图书。2.0是指作者直接在网络上发布他的小说。比如盛大文学上的连载,靠点击率收费。3.0认为是直接以多媒体方式创作的新的出版物。

  在美国数字出版1.0,原来的纸载体的电子书转微电子载体,占了数字出版的主导地位,国内到现在为止,2.0,也就是在网上,像起点中文网等直接在网上发布作品已经有了稳定的盈利,形成规模,但是电子图书出版的1.0,原来的出版物变为电子载体。

  那么现在,总的看出版机构,500多家出版社在数字出版方面处于这样的状态,一个是出版机构都积极参与数字出版,一直说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改制,全改为企业,另外一个就是数字出版

  另外一个重点是国家对重点项目给予了支持,很多平台基地建设,投资上千万、上亿的好多家,甚至有重复建设。

  但是数字出版的经营额和实际获益比较少,成功案例不多,我估计就我对业内的了解,一年经营额达到上百万的可能有几十家,达到上千万的有几家,达到上亿的据我知道,只有一家,就是知识产权出版社。

  所以出版界,对新媒体出版或者数字出版的转型方式,经营模式,仍然需要认真的探讨。

  那么对出版机构转型数字出版有几种方式,这是现在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我总结了这样四种:

  一个是专业内容的数字出版,提供有关的信息服务,还可以对这些内容进行更深一层次的加工,提供更高级的服务。

  第二种方式就是图书的数字出版,把图书转变为电子图书,就是刚才讲的电子书1.0。

  第三种方式就是图书按需出版,简称POD。

  第四种方式叫全媒体出版,多媒体出版,直接用多媒体方式创作。

  出版社转型中怎么选择,确实是他们首先要做的战略思考。

  数据库出版,我想是专业出版社具有优势,它可能成为将来数字出版的主角,因为专业出版社有专业的编辑力量,有积累的内容资源,有比较强的经济实力,也有品牌。

  数据库出版出版社参与了创作,它对内容进行了加工整理分类编辑,因此这个数据库的出版社拥有知识产权,有利于长期发展,使数字出版模式可以持续下去。但是数据库出版,需要长期积累和持续投入,短期内难有效果。

  电子书出版出版社实际是作为内容提供者,有的出版社社长在讲演的时候说,我们不能只做内容提供者,我们要做内容经营者,我说在电子书出版商,出版社很难成为经营者,他们自己做的平台规模影响比较小,现在大的集团,信息服务机构,投入很多力量重复建设了很多平台真正形成规模的公认的国内一个还没有,国外有亚马逊、有苹果。出版社应该是提供内容,这就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当然也有一些潜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可能其他专家会讲到。出版社拿到出版出版物,实际上只有五年到十年的出版权,数字的还不知道,纸书出版以后转换成电子版本提供到网络上,过了几年以后,实际上出版社已经没有它的权利了,这个权利处于一种很不清楚的状态。电子书出版我觉得见效快,但是它的长期发展,业内也在探讨。

  第三种,对POD,在美国是一个数字出版的很主要的形式,发展的很快,但是国内由于印刷成本高,没有销售渠道的问题,发展的比较慢,目前只适合印量很少,定价比较高的图书。

  全媒体出版现在仍在探索。

  国外有很成功的案例,比如汤姆森,这是六年以前的PPT,现在数据已更新了,它的最小的机构,科学和医药集团,提供专利和有关医药方面数据库的信息服务,它的经营额已经达到了七亿美元,就是几十亿人民币,只是这个集团最小的一块。我刚才讲到国内的数字出版,跟出版社有关的,大概总产值是20多个亿,它从66年就开始收编有关的企业,把英国的格伦特、德国的维拉等这些专利机构都购买过来,所以现在光专利信息服务这一块,在全世界就处于领先的地位。

  国内出版机构也对新媒体出版有一些案例,比较典型的就是知识产权出版社,它在专利局的环境下,专利文献出版从传统的纸载体出版开始,一直发展到全流程的数字出版,它从最左端申请人开始递交文件,现在一递交申请文件,马上进到电子化数据处理中心,把它全部按照国际标准,处理成标准的电子格式,每天的处理能力是五万到十万页,形成一个数据库,共五千名以上的审查员审查,到了出版呢,是审查完毕符合出版条件的时候,从数据库里提出数据,自动进行排版校对,这个出版周期只有一周,每天出版的文献量大概是三到五万页。

  出版物是通过互联网、DVD光盘,还有POD印刷等多种载体,所谓的复合出版,另外这些数据通过进一步的内容的深度加工,形成有更高价值的数据库内容,供用户使用,这一种出版实际上是典型的数字化的全流程的数字出版。从1985年实施专利法,89年开始启动数字出版,到现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已经完全实现了全流程数字化,据介绍,到今年,从申请人递交稿件,最左端,原来大部分是纸件,今年70%都是电子化的,整个出版流程就形成了完整的数字化格局。

  人民军医出版社也做了一个医学数据库,以数据库为支持,把使用端发到所有的边远连队,可以让他们解决医疗问题。取得很好的效果,有数千万的收入。

  社科文献出版社也建立了社会科学文献数据库。

  中华书局总经理李岩总结道,数据库出版正在成为传统文化资源的主流出版形式。

  数据库出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经过内容的深度加工,把数据库的内容再进行一次深度加工,然后就可以更有利于读者查询,了解他所需要的其他内容。那么这种深度加工以后的数据库,出版社就拥有了知识产权,而且通过积累就会形成很好的发展基础,现在出版社出书,只是编辑加工,着作权是在作者手里,出版社觉得不公平,我们也做了好多工作,封面设计、版式设计,可是过三五年跟出版社没关系了,他认为法律是偏向了作者,那么在数据库出版上,特别是对内容进行加工以后形成新的数据库,出版社拥有了出版权。

  国内有一些机构开始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资源数据库,人民出版社进行了数字化,又请一些专家和学生对里边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加工,背景和意义,它这个数据库将来对学习政治理论就会有很好的帮助。

  人民卫生出版社也在对医学图书进行加工,化工出版社也在进行数据库加工。现在还没有见到产生实际效益。

  数据库出版应该是专业出版的主要形式,特别是在一些科技文献,一些专业知识方面,它不强调用户体验,而是强调要抓住知识的本质,要传播记载和检索,这样数据库会有更好的功能。

  一些出版社也在考虑在转型数字出版方面,对数据库出版给予更高的重视,比如我接触到一个出版社,出版了大量的关于汽车修理的图书,所有的4S店和其他修理商店一连这个库,图纸资料都出来了。还有一个出版社,他们主要出版的图书就是菜谱,积累了很多照片,很多做饭的方法,他说我要做一个这样的数据库,我觉得这样专业的数据库都会有很好的利用价值。

  电子图书,也是一种数字出版的方式,最近五年,电子图书销售收入这儿有一个表,我简单总结,五年内电子图书的读者人群从四千万大约增加到1.2亿,从过去主要卖给机构和图书馆,现在开始卖给个人,另外移动阅读成了电子图书的主要的市场,阅读工具过去是PC机和笔记本占96%,去年已经下降到40%,手机阅读迅速上升,电子图书从它的销售收入统计上看,现在移动阅读发展很快,可能是一种有前景的方式。

  出版社就在考虑把纸书做成电子书,版式电子书,原版是是一样的,但是放在手机上不好读,因为手机屏幕太小了,左右挪动读起来很不方便,所以不适合移动用户,适合在PC机上,适合给机构,像数字图书馆,它的加工方式比较简单。

  还有一种叫流式电子书,就是把原来图书的内容,把它电子化,或代码化,形成EPUB格式,可以自己排版,包括一些图表、注解都可以重新链接,非常方便,现在说数字出版前景比较大,收入比较多,产生的经营额比较大,就是流式电子书,通过手机阅读。

  由于电子图书的发展,最近在出版社,过去都是一些技术公司操作数字出版,现在出版社开始在政府支持下,或者自己投资,规模化地介入数字出版,比如人民出版社。上海市委宣传部出钱,把所有最近几年的沪版图书全部数字化。中国出版集团最近也在政府资助下把所有中国出版集团出版过的内容数字化。启动了大规模的数字加工。

  有的出版社,观念已经转变了,过去出版社把纸书变成电子书有两个顾虑,一个就是版权保护,容易盗版,一个就是影响纸书销售,现在有的出版社经过实践以后,发现情况不是这样,比如中信出版社,他们大力推动电子书,把出版以后三个月之内转成EPUB格式,授权给一些平台或者渠道提供商出版,当然他要取得收入。它的这个收入已经占到了码洋的3%,出版社提出来的要求,今年要占到5%,熟悉出版的人知道,占到码洋的5%,那就是实洋的10%,出版的利润就是20%,电子书出版利润相当可观。你光怕盗版不行,一本书已经公开发表了,盗版的成本超过五百块钱,机械化生产全给你盗版了,不能怕盗版就不出版电子书,另外他们的经验,因为阅读人群不一样,对手机阅读有一个调查,70%手机阅读客户平均收入是1500块以下。

  浙江数字出版集团的一个数字出版部主任说他们和移动合作,一个月赚的钱比前十年还多,但是和纸质书销售相比,完全还够不成比例,他们还做过一个实验,和移动合作以后,实体书马上加印了,但是大部分出版社还没有大力度推广。据报道手机阅读月经营额超过两亿。

 

  为了适合电子书的出版,传统出版的流程需要进行改造,过去的出版只适合于纸书出版,现在很多出版社都开始进行改造,这个图是我们出版社的流程图,黄色的是传统出版,右侧是数据出版,把这两个结合起来,把产生电子数据作为标准化流程的一部分。

  数字出版的内容形式是图书的按需出版,这是数字出版的重要的形式。

  与传统出版相比,按需出版有一个重要的差别,传统出版先把书印出来,经过一级批发二级批发,零售,卖到读者手里,按需出版是先印书后卖书,完全根据需要量,这种出版模式已经有了很成功的运行的模式,最先是美国的LS,大概和一万家出版社合作,有一个订户一本书要两本,另外一本书要三本,把定单发到工厂里,就把这三本书印出来了。然后把发行费自己留下来,印刷费留下来,这是一种全新的出版模式,从图书的发行印制都变成了,这种方式在美国已经发展的很快。

  在数字出版快速发展的今天,纸书有没有生命力呢?美国有一个统计,它说传统的纸质图书2010年增加了5%,图书出版品种从30万增加到31万,但是非传统类的按需出版呈爆发式增长,2010年出版的品种277万,比09年增加了169%,这些图书主要是按需出版,就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图书生产不仅仅是出版社策划的一种工业化的产品生产,而是作者的需求,我需要出书,我度过了一生需要有一个总结,这种需求越来越多。这些图书主要是从事小众图书出版出版社来出版

  在2010年,有三个出版社占了按需出版的78%的范围,这三家出版社都是非传统出版社,重视新的出版方式,那么它出版了两百多万本,当然每本书的印数是比较少的。

  国内对POD也是有一些试探,知识产权出版社应该说是最早开始的,到现在为止,完成了数万种书,数百万册图书。

  中国出版集团引进了咖啡印书机,据说是李长春批示投资三千万,生产中版闪印王。方正集团在昌平建厂,开发国产设备。民营图书公司的POD甚至初具规模,我知道有一个公司专门出版文献书,是有了订户以后再印刷,先销售后印刷,经营的很少,一年达到了数千万的经营额。

  POD在国内发展受到了制约,主要受到两个制约,一个是成本制约,目前为止设备需要进口,设备的维护要由设备公司提供,价格比较高,本身就是进口设备和进口维护,按需印刷的价格比较高,所以很难普及。

  另外一个就是这种图书没有形成销售渠道,你送到书店给你退书,全浪费了,这种销售渠道应该是先有订户后印刷,全是按照用户需要。

  国内图书按需出版规模化可能性,一个是要有新的喷墨数字印刷设备,它会大大降低数字印刷成本,另外也在多方争取和呼吁政府支持。

  另外还要建立按需出版的销售渠道,是先让图书馆有这种需求,需要某一类的书,凡是这种书我全要,不管多少钱,但是我们还没有销售渠道。

  需要建立作者、出版、印制、销售,新的合作机制,我们也在试探。断版图书,如果图书馆需求,我们怎么样合作。那么我们想我们定价比较高,定价是传统图书的两倍,一部分是返回原来的出版社,一部分是数字印刷的成本一部分是发行的成本,我们还试探着跟水利水电出版社签订了合同,也算是卖出了第一部,浙江有一个学院要所有水利水电的图书,我们就签了这个合同,断版图书如果你有的,那我们就把库存拿出来销售,没有的就POD的形式销售,把版税返给出版社。但是其中有一条,出版社主动提出一条,说十年以内的图我跟你签合同,十年以上的不签合同,没法签合同,可是图书馆恰恰是建国以后所有的都要。所以这里也有些问题。

  第四种数字出版的方式就是全媒体出版,比如教育出版,电子化课件,电子书包。华东师范大学瑞瑞一课一练教辅彩信,今年二月免费开通,口号是在争议中保持低调。

  最后我也想讲一下我们遇到的着作权问题,当然盗版是制约数字出版的重要因素,但是我想呢,将来由大的机构,最后只会形成少数的平台,反而盗版容易控制,因为小平台拿书复制只可能是个人之间的,但是广泛的传播必须是大的机构,大的平台,内容非常多的,这种大的机构盗版,承担的风险很大,也比较容易被查找。个人之间的互相拷贝我觉得影响不大。

  另外就是复杂的版权关系制约数字出版,比如出版机构拥有清晰数字版权内容的,有说法说不超过30%,现在有了数字出版以后,不像传统出版一样,只集中于最近一两年出版的新书,因为旧书书店里没法摆了,到了数字出版,由于存储空间无限大,所有出版过的图书都可以卖,对好多年以前出版的图书,着作权问题就凸显了。以前剑桥大学统计,两万种图书,平均每种一年只销售几十册。但是到现在仍然有销售,过去只销售最近两三年的书,旧的书不加印卖是没问题的,现在把它电子化,实际上出版社有权利的很少,谁有权利呢?作者有权利,但是不一定能找到,我们的有些书五六十年代出版的,很有需求,但是作者病故了,着作权延伸五十年,有两个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中国,这个问题就凸显出来了。

  另外带图书出版过程中,出版社负责编辑、美工、创意,也做营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出版几年之后,这些书与出版社没关系了,那封面很漂亮,出版社提出来,这个法律是不是过于偏向作者。所以复杂的版权关系制约了出版

  或者权利人找不到,很难找,社会有需求,因为有些学校建校比较晚,需要以前的图书教学使用,我们曾经组织十多个人找权利人,我们找到的作者都非常同意,甚至有的作者说我不要版税,你能让它恢复出版就很不错了。

  由于数字出版的发展,所以使图书的利用范围大大地延伸了,延伸到了建国以前,这些图书能不能加印和数字化,很困难。

  所以一直在建议,要适应数字出版的需求,争取能够延伸着作权集体管理。能不能在一定条件下,像过去出版的书,我觉得大部分作者是同意的,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协会规定的标准付费使用,把费用交给集体管理组织,我们现在很多断版图书很多图书馆都需要,图书馆接受很高的费用,卖一本书作者可以得到四五块钱,但是问题是找不到。据说英国有集体管理的规定。权利人只要声明,我们可以不使用,但是大部分的权利人过去出版的书是希望能够继续为社会服务的,如果有这样一条规定,能够延伸着作权的管理,我想对数字出版,对刚才讲到的电子书、POD,都会很好地处理好。

  实际过程中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办呢?有些情况是跟出版社谈,有些情况呢,你做数字出版,就承担一些着作权的风险,把费用留下。尊重持有人,我今天就向大家讲这么多,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合作,数字出版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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