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现: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没有申请续展仍然继续使用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不当。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
4.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的意义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的行为,或者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描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并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5.组合商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组合商标使用是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主要表现: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5.反向假冒行为。
四、不规范后果有哪些?
一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二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三是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使用规范在法律中也是有明确的规定,不仅要商标合同,而且对于商标的使用人也必须是商标的所有人,这样在使用此商标时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所以,在商品出来之后一定要进行商标注册,这样才能防止他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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