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社保局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社保局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法律依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鉴定程序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在我国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按照劳动规定进行办理,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非本人造成的伤害。我国的劳动部门应对这类人员的伤害进行鉴定,按照工伤规定,对这类人员进行赔偿。

延伸阅读:

工伤认定办法解释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工伤仲裁处理流程是什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社保局  社保局词条  做工  做工词条  鉴定标准  鉴定标准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工伤鉴定

 职工入职当月工伤如何鉴定

一、职工入职当月工伤如何鉴定?入职当月因公受伤的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展开)

工伤鉴定

 职业病鉴定标准2021是什么?

职业病的鉴定标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职业病的患者必须是企业的劳动者;2、职业病必须是在工作期间引发的;3、能判定为职业病的只能是国家目录中的;4、必须是有毒有...(展开)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结论怎么领取?

经过社保局确定属于工伤的,接下来就要做工伤鉴定,这个环节是鉴定职工劳动能力的。当鉴定机构拿到申请资料后,会择机组织专家判断职工的受伤情况。对于职工来说,自然是想...(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