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我们进行很多的活动,进行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土地,因此在对待土地上面很多问题我们需要了解清楚透彻,比如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往往一字之差所代表的意义和权利却有着很多大不同,所以我们需要知道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有什么?

一、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

1、土地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有关共有土地使用权概念表述,可参考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 “ 宗地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使用的,可确定为共有土地使用权。共有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可以在共有使用人之间分摊”。共有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整宗用地面积的分摊来确保每个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2、土地共用:国土资源部2007年底出台的《土地登记办法》第八条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权人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可以分别申请土地登记”。这就为共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提供了依据。

3、共用是指两方或多方共同使用,只有使用权。共有是指两方或多方共同拥有,是有听有权的。

二、土地共有共用变现形式

土地共有使用权的形式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是平面交叉共用和立体重叠共用,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具体类型:

1、院落或场地共用;

2、多层或高层建筑基底共用;

3、道路、河渠、管线(主要是指地表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不包括空中和地下)交叉共用;

4、不同用途共用。土地共有使用权拥有者对共同使用的土地都依法拥有使用的权利,都是该宗地的使用者。但是,各个使用者之间在行使土地使用权时,必须以不损害其他共用人的使用权为前提。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为按份共有土地共有人占据的平面和空间位置、距离地表的远近、最初使用土地的先后、不同用途等,一般不属于影响面积分摊份额的主要因素。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占用地表和空间的面积,通常用建筑面积来表示(非建筑物按实际占地面积表示)。在共有土地范围内,每个共用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占该宗地总建筑面积的份额,也就是应分摊的土地共有使用权面积份额。

从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字面意思上面我们可以知道,共用土地使用者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的区别在哪里,两者所代表的权利不同,和共有土地使用者相比较,共用土地使用者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其他的权利,同时两者也有一定的共同点,都是两者或者以上的人群对土地共有和共用,可以按份分配也可以协议分配。

延伸阅读: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使用者  使用者词条  有土地  有土地词条  共用  共用词条  区别  区别词条  土地  土地词条  
土地承包

 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

【为您推荐】汉滨区律师 长子县律师 容城县律师 石棉县律师 瑞安市律师 抚松县律师 汉阴县律师我们都知道国家和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房地产为了建造商品房只能是购...(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