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为您推荐】江城区律师 固安县律师 长兴县律师 赫山区律师 香洲区律师 江汉区律师 会理县律师

随着国家民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信息公开成为国家行政管理中广受关注的话题。信息公开能够有效推动国家反腐倡廉的进程,增强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和主动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意识。信息公开的方式多种多样,极大地便捷老百姓对政府信息的了解。那么,我们需要了解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开信息的方式

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二、信息公开的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章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二十八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通过以上对“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问题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信息公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手段进行传播。对于应进行信息公开而未公开的相关机构,公民可以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经济困难的公民也将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更多法律知识的解答,可以咨询律图。

延伸阅读:

被拆迁人如何运用信息公开的手段进行维权

关于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被拆迁人如何运用信息公开的手段进行维权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哪些  哪些词条  公开  公开词条  方式  方式词条  信息  信息词条  
补偿标准

 永久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永久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