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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

  哥哥来了 

   

  林西在我17岁那年成了我哥哥,因为他大我半岁,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的身份一样,是爸妈收养的孩子。但我是被爸妈用襁褓抱回来的,我早就在心里认定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而且,不想别人来分享。 

  但林西来了。 

  他来的那天,天气很暖和,一整天我都呆在天台上,看几只麻雀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难受着,说不出来。然后我就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另一双眼睛正望着我,干净清澈,隐隐的忧伤,嘴角却带着一股倔强的神情。 

  这是我和林西的第一面。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们同校同级但不同班,以前是陌生人,现在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在前面我在后面,我总超不过他。我们一路沉默着,就像我在跟踪他。 

   

  有哥哥真好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把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了,扭伤了脚脖子。于是林西就充当了我的车夫。第一天很不习惯,下了一点雨,路有点滑,我有点害怕。他大概看出来了,说,”小宇,抓住我的衣服吧,没什么好怕的。”到了学校门口,他的脖子里已经渗满了汗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流。 

  他回过头,笑着说:“我运气真不错,捡了个这么重的妹妹。”我白他一眼,我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个像丝瓜的哥哥!可从那天起,我却暗暗发誓,每天少吃一个鸡蛋。我终于能自己骑车了。那天他请我吃麦当劳,说是为了庆祝他的车夫生涯的结束。我们点了奶昔,可乐,薯条,麻辣鸡翅。小姐说,“二位不要汉堡吗?”我们对望一下,同时拼命摇头。”可是我们在搞活动,买三只汉堡可以送一只抱抱熊。”小姐继续引诱我们,她把熊熊都拿出来了!是一只粉红色的,是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恹恹地回座位上去了。 

  他大块剁颐,我不停地拿眼角的余光瞄摆在橱窗里的熊熊。他说他去上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他却端着三个大大的鸡肉汉堡,那只粉红色的熊熊,被他顶在脑袋上!吃完三个汉堡,他拍拍肚皮说,“撑死了,丫头,看来做你的哥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抱着熊,得意又感动,有哥哥真好。出门时,小姐还很热情地说:”熊熊一共有8款16只。我们每隔一周推出一款。” 

   

  我们的晚餐 

   

  然后我们去商场瞎逛。在首饰部,我们看到了我爸,一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正在买项链。那个女人,不是我妈。我们两个都呆住了。对望一眼,没有言语。我们就那样呆呆往外走,过了很久,林西慢慢地说,“为什么会这样,妈妈会很伤心的,我也才刚刚有了自己的家。”我心里发冷,觉得无比凄凉。 

  爸妈还是离婚了。离婚前他们天天吵架,之后是长时间的冷战,两个人都互不理睬,有时甚至彻夜不归。林西和我没有晚饭吃了。我们先是到外面吃,吃到都没有什么钱而且都腻了的时候,我们只好自己做。于是我们开始学会精打细算,去菜市场讨价还价,买土豆买胡萝卜买小葱杀好的鱼。可我对厨房里的事一窍不通,只会煮泡面。幸好他还懂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一边指挥我剥蒜洗葱一边说我,“连饭都不烧的丫头,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啊。”我瞪他,“不嫁,不行吗?”“嫁?”他眼睛瞪得比我还大,“那谁做饭养活你呢?”我不理他,假装生气了。他叹口气,“放心吧,还有我呢,你是我妹妹,我不会让你挨饿的。”我听了,心里感动着,又酸酸的。 

   

  向日葵和百合花 

   

  那个时候我正迷恋着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对书里描述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向往,它们可以让我暂时忘却家庭的阴影。我看了就讲给林西听,有一天,他拍拍我的头,很坚定地说,“丫头,以后我带你去普罗旺斯,去看全世界最好的向日葵!”我说,“真的吗?”他说,“一言为定。” 

  家的楼下新开了一家花店,有很美丽的百合。每次路过我都会去看,可它们实在太贵了。林西发现了,说,“我们自己种,我教你,以前我学过种花的。”两天后,他就真的弄来了一包百合的种子。我们去买了一个花盆,星期天又到郊外装了一袋种花用的泥土。是他骑自行车带我去的,我轻轻抓住他的衣襟,一路都唱着歌。 

  他说再等等,等天气再缓和一点,就可以种了。 

  可天气还没有暖和起来,爸妈就正式离婚了。他跟了妈妈,我跟了爸爸。他们搬走了。像他来的那天一样,我躲在天台上,没有去送别。 

   

  我们的七月 

   

  我们几乎没怎么见面了。有时我有些想他,感觉很奇妙,好像胸膛里不停有暖暖的风刮过,带着向日葵阳光般的气息。爸爸终于把另一个女人娶回了家,是传说中灰姑娘的后妈那样的女人。我的日子可想而知。我开始不回家吃晚饭了。我几乎吃遍了学校和家附近所有的小餐馆。遇到林西那天,我正在学校外的小面店吃一盘炒粉。这是他离开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同时说,“你瘦了!”林西他真的瘦了好多。 

  他说妈妈也结婚了,家里的气氛他很不适应,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租房子住。然后他带我去参观他的小屋,是一间20平米的阁楼,床,书桌,一个小衣柜,没怎么用过的简单的炊具。五月的太阳已经把屋子烤得闷热,但我迅速喜欢上了这里。我把复习课本从家里转移到这里。我不用再一个人孤单地吃晚饭,不用再一个人游荡到暮色四合他们都出门的时候我再回家复习功课了。每天放学后,我就直奔这里。 

  我和林西一人占桌子的一头,各自认真复习,埋头苦读。有时我们一起做晚饭,更多的时候一起吃我泡的泡面。吊扇扇出来的热风把我们严实的包围住,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艰苦,我们一心一意,除了学习,什么都好像忘记了,忘记了普罗旺斯、向日葵,忘记了百合花,忘记了麦当劳。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座城市,离开家,离开家带给我们的伤害和阴影。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们一起在大雨里狂奔,雨水打湿我们的头发打湿了我们的衣裳,忽然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狂奔,后来,我们都在大雨里哭出了声。 

   

  在风里唱歌的孩子 

   

  那年的九月,阳光灿烂,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并没有约定,但我们到了同一座城市,离家二千多公里。我们的学校,隔着一条江。开学后半个月是我的生日,18岁生日。那一整天我都开着手机,等他对我说生日快乐。可整个上午手机都像坏了似的躺在那里。为了提醒他我的存在,我中午还给他发了条笑话,可手机像关机似的安静。在我几乎按捺不住想打电话给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快说生日快乐的时候,他出现在我宿舍楼下,更让人吃惊的是,他抱着一堆熊!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 

  他说,“丫头,生日快乐!这些熊其实还在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凑齐了。加上原来那只,一共16只了。”为了熊,他吃了48只他讨厌的汉堡!他又说,“丫头,还记得我答应你的事吗。带你去普罗旺斯看向日葵,教你种百合花,煮饭给你吃,我都会——去做的。” 

  顿了顿,他又说,“知道吗,小宇,我们都是在风里孤单漂泊的孩子,只有手拉着手,才不会被风吹走。”于是我知道,17岁那个暖和的日子,已经成为我一生中一笔无法替代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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